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包括振動盤,料斗,所述料斗內壁設置有螺旋上升臺階,所述臺階最上層臺階面上設有V型擋板;所述臺階面V型擋板下方設置有兩條平行銷釘導軌;所述銷釘導軌分上下兩段,上段豎直位置高于下端。銷釘導軌上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半徑,小于銷釘直徑;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2倍銷釘直徑。銷釘導軌下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長度的一半,小于銷釘長度;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1.2-1.5倍銷釘直徑。本實用新型發明的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結構簡單合理,能夠快速排列鋸鏈銷釘,并同時給兩個裝配位置供應銷釘,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的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其作用是一種將零散不易分揀的銷釘整齊排序并輸出的裝置,屬于機械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0002]振動盤是一種能把特定產品有序排列輸送出來的機械設備,在鋸鏈生產過程中,常常作為生產過程中的輔助設備;針對鋸鏈生產裝配工藝的要求,需要同時給兩個位置供應銷釘,傳統鋸鏈銷釘振動盤無法同時完成銷釘的整理排列和雙向輸送。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上述現有鋸鏈銷釘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帶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包括振動盤,料斗,所述料斗內壁設置有螺旋上升臺階,所述臺階最上層臺階面上設有V型擋板;所述臺階面V型擋板下方設置有兩條平行銷釘導軌;所述銷釘導軌分上下兩段,上段豎直位置高于下端,銷釘在振動盤驅動下,沿著螺旋臺階上升,并在最上層臺階面,由V型擋板分成兩路前進。
[0004]作為優選,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釘導軌上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半徑,小于銷釘直徑;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2倍銷釘直徑。料斗臺階面上過來的銷釘,在振動盤驅動下,落入銷釘導軌的凹槽中。因凹槽寬度和深度的限制,鋸鏈銷釘只能平躺于凹槽中,并在振動盤的驅動下,往下方導軌前進;多余的或者位置不對的銷釘,掉下銷釘導軌,落回料斗中。
[0005]作為優選,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釘導軌下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長度的一半,小于銷釘長度;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1.2-1.5倍銷釘直徑;銷釘從導軌的上段落入下段時候,豎直立在下段的凹槽中,并在振動驅動下沿著導軌往前移動。
[0006]本實用新型發明的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結構簡單合理,能夠快速排列鋸鏈銷釘,并同時給兩個裝配位置供應銷釘,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1、振動盤,2、料斗,3、銷釘導軌,4、銷釘導軌,5、V型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1,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0010]如圖1所示,包括振動盤1,料斗2,所述料斗2內壁設置有螺旋上升臺階,所述臺階最上層臺階面上設有V型擋板5 ;所述臺階面V型擋板5下方設置有兩條同類型的平行銷釘導軌3和4,所述銷釘導軌分上下兩段,上段豎直位置高于下端,銷釘在振動盤驅動下,沿著螺旋臺階上升,并在最上層臺階面,由V型擋板5分成兩路前進。
[0011]作為優選,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釘導軌上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半徑,小于銷釘直徑;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2倍銷釘直徑。料斗臺階面上過來的銷釘,在振動盤驅動下,落入銷釘導軌3和4的凹槽中。因凹槽尺寸的限制,鋸鏈銷釘只能平躺于凹槽中,并在振動盤的驅動下,往下方導軌前進;多余的或者位置不對的銷釘,掉下銷釘導軌,落回料斗中。
[0012]作為優選,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釘導軌3和4下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長度的一半,小于銷釘長度;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1.2-1.5倍銷釘直徑;銷釘從銷釘導軌的上段落入下段時候,豎直立在下段的凹槽中,并在振動驅動下沿著導軌往前移動。
[0013]最后,應當指出,以上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較有代表性的例子。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例,還可以有許多變形。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應認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包括振動盤,料斗,其特征 在于:所述料斗內壁設置有螺旋上升臺階,所述臺階最上層臺階面上設有V型擋板;所述臺階面V型擋板下方設置有兩條平行銷釘導軌;所述銷釘導軌分上下兩段,上段豎直位置高于下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其特征在 于所述銷釘導軌上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半徑,小于銷釘直徑;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2倍銷釘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鋸鏈銷釘振動盤,其特征在 于所述銷釘導軌下段凹槽深度大于銷釘長度的一半,小于銷釘長度;寬度大于銷釘直徑,小于1.2-1.5倍銷釘直徑。
【文檔編號】B65G47/26GK203382183SQ201320343749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17日
【發明者】王偉忠 申請人:杭州朗格鋸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