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品的運輸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運輸大型物品(7)的運輸系統(1),其中所述大型物品包括至少三個通孔(8a、8b、8c),且所述系統包括支撐所述物品的框架(2、3),所述框架具有大致矩形形狀并包括由兩條平行的橫向梁(5)連接的兩條平行的縱向梁(4)并還包括支撐所述物品的至少兩條橫向支承棒(6),所述橫向支承棒位于兩條平行的橫向梁之間,其中所述運輸系統還包括安裝在所述物品中的兩個通孔內的第一和第二桿(9),在所述兩個通孔內時,第一和第二桿的每端可連接到所述縱向梁,從而固定所述物品到所述框架,以這樣的方式,所述大型物品的部件沒有延伸超過由兩條平行的縱向梁和兩條平行的橫向梁限定的矩形。
【專利說明】大型物品的運輸系統
[0001]描述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運輸大型物品的運輸系統,特別是風力渦輪機裝置的法蘭(flange)ο
[0003]中國專利文件CN201619776U公開了一種用于樞轉支撐的運輸包裝設備。該設備具有下底座,所述下底座設置有安裝在規則間隔的三條橫向梁上的四條縱向梁和可以由螺栓和螺母與下梁連接并保持包裝在它們之間的兩條上梁。然而,該運輸包裝設備在可運輸的包裝尺寸方面具有有限的容量。
[0004]在生產機器和動力裝置(包括大型物品)的行業內,常常需要運輸那些大型物品。當運輸大型物品時,這些大型物品通常是以使可長達幾米的最長延伸基本處于水平位置的方式正常運輸。然而,當大型物品以這種方式運輸時,這些大型物品可占據數平方米,且特別當它們用船運輸時,運輸成本非常昂貴。大型物品可占據相當于幾個標準集裝箱的區域,這顯著增加運輸和處理這些物品的成本。
[0005]然而,到現在為止,沒有替代方案來替代用船運輸大型物品的慣例方式,并且較高的運輸成本至今已作為不可避免的缺點被接受。
[0006]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降低大型物品的運輸成本特別是與海路運輸有關的成本的系統。
[0007]此外,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運輸系統,其替代那些目前正在使用的系統。
[0008]因此,本發明涉及運輸大型物品的運輸系統,其中大型物品包括至少三個通孔,且所述系統包括支撐所述物品的框架,所述框架具有大致矩形形狀并包括由兩條平行的橫向梁連接的兩條平行的縱向梁,且還包括支撐物品的至少兩條橫向支承棒,橫向支承棒位于兩條平行的橫向梁之間,其中所述運輸系統還包括安裝在所述物品中的兩個通孔內的第一和第二桿,在所述兩個通孔內時,第一和第二桿的每端可以連接到所述縱向梁,從而固定所述物品到所述框架,以這種方式,沒有大型物品的部件延伸超過由兩條平行的縱向梁和兩條平行的橫向梁限定的矩形。
[0009]因此,由形成所述框架的兩條平行的縱向梁和兩條平行的橫向梁限定的矩形也限定了所述運輸系統的邊界。術語“矩形”在此背景下應該非常廣泛地理解,并且可以理解為具有諸如正方形、矩形、梯形和甚至具有曲線的幾何形狀的框架。
[0010]本發明提供了用于基于具有大致矩形形狀的框架運輸大型物品的獨特運輸系統,在所述框架上,所述物品放置在所述框架中的集成的支承棒上。由于桿和通孔的使用,已經發現可以用沒有大型物品的部件延伸超出由矩形框架界定的限制的方式將大型物品放置并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盡管這些限制并不是實際的物理限制。因此,所述框架可以設計成具有標準貨運集裝箱的長度和寬度,可以很容易地裝在卡車或集裝箱船上。然而,裝載框架的高度可高于標準貨運集裝箱的高度,從而為運載大型物品提供自由度。在集裝箱船上,所述框架可以作為頂層貨運進行裝載,并且由于所述框架只占據標準集裝箱面積這一事實,運費可顯著低于大型物品會占據兩個或三個標準集裝箱面積的常規方式運輸的運費。因為所述框架上的負載高于標準集裝箱的高度,運費可以是例如標準集裝箱的運費的1.5倍。此夕卜,本發明降低了在裝運和目的港的處理成本,因為需要較少由起重機和工作人員進行的升降。
[0011]在所述運輸系統的優選實施方案中,大型物品是法蘭。特別地,大型物品可以是用于風力發電裝置例如用于塔架的法蘭。這類法蘭是環狀的,具有的直徑通常在I米至8米的范圍內,這取決于塔架的尺寸和塔架內的法蘭的位置。通常,每個法蘭具有范圍在約IOcm至約50cm的高度。
[0012]為了獲得大型物品與框架的牢固連接,第一和第二桿優選由具有強度非常高的如鋼鏈的鏈、線、繩等與所述縱向梁連接。所述桿通常由鋼或鐵或具有足夠高強度的類似材料制成。所述桿的每端可以安裝有允許所述桿與所述鏈、線、繩等連接的配件,所述鏈、線、繩等可再與所述縱向梁連接,從而固定所述大型物品到所述框架。當大型物品放置在所述矩形框架上時,所述通孔優選基本與所述支承棒平行。
[0013]然而,根據所述運輸系統,大型物品配有至少三個通孔,且優選第三桿安裝在所述物品的第三通孔內。該第三桿也可以安裝有允許該桿與鏈連接的配件,且優選第三通孔位于大型物品的上部。因此,當要提升大型物品時,可以使用第三通孔內的第三桿。例如,當大型物品和框架裝載到卡車或船上時,大型物品可以與框架一起提升,或者可以使用第三通孔內的第三桿從框架取出大型物品。
[0014]為了確保大型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平穩且安全地保持在框架上,大型物品可包括另外的通孔,并且一個或多個所述另外的通孔可安裝有桿。該桿的末端裝配有可將大型物品鎖定在一起的配件。
[0015]形成所述運輸用的矩形框架的梁優選地由鋼或鐵制成并焊接在一起或由螺母和螺栓裝配。為了形成水平面尺寸與標準集裝箱尺寸相對應的框架,優選所述縱向梁的長度在約3m至約9m的范圍內,且所述橫向梁的長度在1.34m至2.44m之間。
[0016]雖然大型物品可具有超過8m的最大延伸,但是優選大型物品具有在約3m至8m的范圍內的最大延伸。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最佳的可能利用。
[0017]也可以將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放置在另外的支架上,該支架可以是例如框架狀結構或頂部打開的集裝箱,即無頂或無蓋集裝箱。框架和大型物品自然地附接到另外的支架,且在實施方案中,使用第三通孔和第三桿將大型物品附接到另外的支架。當第三通孔在大型物品的上部時,這個實施方案是特別有利的,因為所述附接可穩定運輸系統。所述附接可通過鏈、線、繩或相應構件的使用實現。
[0018]現在參照附圖進一步詳細描述本發明,在附圖中:
[0019]圖1示意性地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的實施方案;
[0020]圖2示出圖1的實施方案的橫截面;以及
[0021]圖3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的實施方案。
[0022]附圖僅是為了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案。在附圖中,相同的參考標號用于相同的部件。
[0023]圖1示意性地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I。示出了兩種類型的框架,較大框架2和較小框架3。框架2和3每個都是用兩條縱向梁4和兩條橫向梁5構造。所述梁通過焊接裝配成矩形結構。根據本發明,所述運輸系統也包括大型物品,在這種情況下,大型物品是法蘭7。較大框架2運載兩套法蘭,而較小框架3運載一套法蘭。框架2和3也包括支撐構成大型物品的法蘭7的橫向支承棒6。
[0024]法蘭7每個都配有三個通孔8a、8b和Sc,穿過且在每個孔內安裝了桿9。在所述孔8a和8b內的桿的末端裝配有允許所述桿與鏈10連接的配件,鏈10可以附接桿9到框架2和3且固定法蘭7在框架2和3上。
[0025]通孔8c也安裝有貫穿桿9。然而,通孔8c位于法蘭7的頂部。這些桿的端點也可以安裝有允許所述桿與鉤和鏈、線、繩或來自起重機的類似物連接的配件11,從而有可能連帶或不連帶框架2和3提升法蘭7。
[0026]圖2示出放置在框架2和支承棒6上的法蘭7的橫截面。九個法蘭7放置在框架2上。可看到桿9安裝在通孔8內。在桿9的端點處裝配有用于固定法蘭7到框架2的螺母12和配件13。
[0027]在圖2中,法蘭7安裝在框架2、3上,每個法蘭之間具有間隔。在這些間隔中,可以插入適當距離件,如木制件或橡膠件。
[0028]框架2可裝配有可用于提升該框架到卡車或船上的另外的提升設備14。
[0029]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運輸系統的實施方案。該系統包括如上所述的兩個框架2和3。所述框架包括運載要運輸的法蘭7的橫向支承棒6。所述法蘭7可借助于穿過法蘭7內的相應孔8a和8b的桿9附接到框架2和3。桿9安裝有與附接法蘭7到框架2和3的鏈10連接的配件11。法蘭7具有第三孔8c,其中安裝有具有配件11的桿9。當連帶或不連帶框架2和3提升法蘭7時,可使用第三孔Sc內的配件和桿。
[0030]圖3也示出支承U形輪廓(用虛線表示)。這些支承U形輪廓也包括允許它們與起重機連接且由起重機提升的構件。因此,在這個實施方案中,可通過提升所述支承U形輪廓提升框架2和3。
[0031]雖然僅參考幾個實施方案描述了本發明,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易于設想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可能的幾個其他實施方案和變化。所述框架可以例如具有不同的設計,且所述運輸系統可以用于法蘭之外的其他物品。
【權利要求】
1.一種運輸大型物品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大型物品包括至少三個通孔,且所述系統包括支撐所述物品的框架,所述框架具有大致矩形形狀并包括由兩條平行的橫向梁連接的兩條平行的縱向梁并還包括支撐所述物品的至少兩條橫向支承棒,所述橫向支承棒位于所述兩條平行的橫向梁之間,其中所述運輸系統還包括安裝在所述物品中的兩個通孔內的第一桿和第二桿,在所述兩個通孔內時,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每端可連接到所述縱向梁或所述橫向梁,從而固定所述物品到所述框架,所述框架具有尺寸和延伸以致所述大型物品的部件沒有延伸超過由所述兩條平行縱向梁和所述兩條平行橫向梁限定的所述矩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大型物品是法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是由鏈、線或繩與所述縱向梁連接的。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第三桿安裝在所述物品的第三通孔內。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物品包括另外的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一個或多個所述另外的通孔安裝有桿。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縱向梁的長度是在約3m至約9m的范圍內。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橫向梁的長度是在1.34m至2.44m之間。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大型物品具有在約3m至約8m的范圍內的最大延伸。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運輸系統,其中所述第三通孔和所述第三桿用于附接所述大型物品到另外的支架。
【文檔編號】B65D90/00GK103517858SQ201280021879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1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28日
【發明者】維戈·杰斯帕森 申請人:維戈杰斯帕森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