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設有破裂件的可撕開內袋的包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軟壁包裝,例如用于裝入第一制品的塑性材料包或外袋以及至少一個軟內袋,所述軟內袋可被破裂或撕破,裝有第二制品,優選地為液體,用于與所述包或所述外袋中的所述第一制品混合。內袋連接在板上,所述板基本上呈剛性且具有優選的折疊線,可選地,其配有在折疊時凸起的切割部分。
【專利說明】具有設有破裂件的可撕開內袋的包裝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軟壁包裝,例如包或塑性材料外袋,其用于裝入第一制品和至少一個軟內袋,所述軟內袋可被裂開或撕開,其裝有第二制品,例如液體、粉末、氣體或膠體,用于與所述包或所述外袋中的第一制品混合。
[0002]這種包裝應用于許多工業領域,例如化妝品領域,尤其是護發染發制品領域。這些制品中有些制品需要分開包裝兩種或多種在使用之前將被混合的組分。另一個應用領域是醫藥領域,尤其是兩種或多種制劑必須在給藥之前不久混合的醫藥領域。
[0003]公知的還有暖袋或冷袋,其尤其用于救生包,在至少一個獨立袋撕開后包裝在獨立袋中的兩種制劑反應和混合之后,從而制熱或制冷。
[0004]這種包裝也在化學發光應用中用作化學發光照明件,其中,通過兩種制劑混合反應發光。
【背景技術】
[0005]美國專利文獻US3539794 (Rauhut, American Cyanamid, 1970)提及了一種第一密封袋,其中裝有封入第二密封袋的液體以及裝有另一種液體,具有用于劃開第一袋的裝置,但未說明所使用的裝置。
[0006]文獻EP-1421314 (Ladyjenski)提出一種鋁膜袋,其裝有草酸鹽溶液,布置在也裝有活性溶液的半透明塑性材料薄膜內。所述裝置具有鋼球或硬材料珠粒,其作用是在使用時,在使用者的操作下,使鋁袋破裂。
[0007]但是,這種裝置具有某些缺陷,尤其是在進行各種操作時,包括制造、灌注、運輸和/或長時間貯存時,可能非必要地刺穿內袋。
[0008]此外,由于選用的制造材料,層壓的分層包裝薄膜強度非常大,尤其是聚乙烯、聚丙烯或聚氯乙烯作為第一層,鋁作為防護膜,一般來說,還有聚酯薄膜層用于保護極薄的鋁防護層。使用鋼球或硬材料珠粒不適于破裂這種薄膜。
[0009]另外,使用安裝在包裝中的切割件也不適合,因為除了有破裂內袋的危險之外,還有意外破裂包裝外袋的危險。
【發明內容】
[0010]因此,本發明旨在提供上述包裝,其適于上述應用領域,可選地要求布置公知的層壓的多層包裝薄膜,且具有內袋破裂件,減小意外破裂外袋的危險。
[0011]為此,本發明提出一種上述包裝,其配有破裂件,所述破裂件是基本上呈剛性的但可折疊而最好不折斷的板,其具有特定折疊區域或折疊線,其上固定地連接至少一個內袋。
[0012]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內袋基本上占據板的整個表面。根據另一個實施例,板可具有兩個內袋。
[0013]有利地,特定折疊線是槽,其開在所述板的很大的深度上。因此,在折疊時,所述槽的唇部分開,從而在與板連接的相鄰袋的膜或箔中產生基本上彈性不大或非彈性的張力。該張力足以撕破相鄰的膜。根據一種實施方式,槽的上棱因而有利于撕破薄膜或箔。因此,撕破形成內袋的該薄膜,可使該內袋中裝有的制品與外袋中裝有的制品混合和反應。
[0014]為了易于撕破,起初呈直線形的特定折疊線可由肘形或齒形線條中斷,以致在板折疊時,該肘形或齒形形成凸起部分,其對與所述板連接的相鄰的膜施加較大的拉力。該拉力可選地在齒形線的情況下輔以尖端效應,撕破形成內袋的薄膜,從而使該內袋中裝有的制品與外袋中裝有的制品混合。
[0015]有利地,構成內袋的膜或箔具有易于撕破的凹槽或舌。優選地,該凹槽或舌布置成與板的特定折疊線配合進行作用,或者當該折疊線具有一個或多個肘部或齒時,在所述板折疊時與該肘部或該齒在相鄰膜上的支撐件配合進行作用,以便于撕破或破裂相關內袋。
[0016]顯然,為使拉力能夠施加于膜使之撕破或破裂,所述膜必須牢固地和固定地連接于所述板。為此,根據一種實施方式,最好沿內袋的相對的兩邊,在折疊線或折疊區域的兩側,布置爪或舌片,其基本上與特別的折疊線或折疊區域平行地膠接、鉚接或焊接在所述板上。
[0017]有利地,板的尺寸確定成內袋的這些爪或舌片可圍繞板的相應的端部邊緣折疊,且膠接、鉚接或焊接在與鄰接袋的端面相對的板的端面上。
[0018]有利地,舌片處的固定、膠接、鉚接或焊接裝置至少位于切割部分、齒、肘部或凸起的橫線上。
[0019]在其它實施例中,因此,可使板膠接、鉚接或焊接在形成內袋的薄膜上,這在其內進行。因此,板的折疊引起所述板膠接或焊接在其上的薄膜破裂或撕破,且引起內袋的制品流入到外袋中。
[0020]根據一種不太優選的實施方式,板的折疊引起折斷或斷裂,可能導致所述板分成兩部分。
[0021]附圖簡要說明
[0022]下面參照附圖更詳細地說明本發明,附圖如下:
[0023]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的折疊板;
[0024]圖2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有利的實施例的內袋;
[0025]圖3以與圖1相對的側視圖,示出內袋在折疊板上的連接裝配;
[0026]圖4示出內袋的另一個實施例;
[0027]圖5示出圖4所示的袋與一個折疊板裝配在一起;
[0028]圖6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例的內袋;
[0029]圖7類似于圖3,示出要求圖6所示的內袋的裝配;以及
[0030]圖8示出支承板的其它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31]因此,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軟壁的包裝,例如塑性材料制成的包或外袋,其用于裝入第一制品和至少一個軟內袋,所述軟內袋可被破裂或撕開,內裝第二種制品,其基本上為液體或膠體,用于與包或外袋中的第一制品混合,以發光、制熱、制冷,或生成化妝品或藥物等的混合物。[0032]根據本發明,尤其如圖1和2所示,設有內袋破裂件,其包括一個板1,該板具有優選的折疊線2,其為一個槽,開在板的厚度上,使之易于鉸接式連接在該槽的兩側。內袋5連接在板I上。有利地,板I的尺寸確定成能夠接納在包或外袋中。優選的折疊線(槽2)由一個肘形切割部分3局部中斷,以便在折疊時,得到突出件或線型凸起件4,其對與所述板連接的袋的薄膜施加拉力。
[0033]內袋5可由已知的層壓的多層薄膜或涂有粘接漆的密封鋁箔構成,以便裝入基本上是流體的制品,例如液體、粉劑或膠體。有利地,該袋具有凹槽或斷裂舌6,其在內袋貼合在其上的板折疊時面對所得到的凸起件。根據所示的實施例,板與內袋基本上具有相同的面積。
[0034]因此,在制造時,組件可布置在優選是半透明的層壓的多層塑性材料袋或封皮中,該塑性材料袋或封皮在粘結密封之前還接納第二種制品。
[0035]為使內袋5完全連接于板1,在內袋的兩個對側上設有兩個爪8、9或舌片。然后,所述袋在板I上置于具有槽2的端面上,以使爪8、9與所述槽平行地延伸超過所述板。然后,這些爪翻折在板的對邊上,最好進行焊接或膠接。
[0036]在其它實施例中,根據使用需要,也可配置具有至少一種大于袋尺寸的板,爪或舌片8、9焊接或膠接在具有槽的板的端面上,如圖4和5所示。
[0037]袋可以公知的方式制成??墒褂帽∧Р糠?,使之在三個邊緣上折疊和粘結;因此,爪或舌片可單獨膠接或焊接,或者由超出焊接邊的材料構成。也可通過在四個邊上粘結的兩個薄膜疊置,形成配有爪的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容易地確定如何實施本發明。因此,薄膜厚度、薄膜類型和覆層材料的選擇取決于組件的最后應用、待裝入制劑等,但是,所需的調整絲毫不會改變本發明。
[0038]根據另一實施例,設有矩形密封內袋14(見圖6),其在爪的尺寸上略不同于圖2所示的內袋。袋的膜是三層膜,即聚酯外層,鋁箔和聚乙烯粘結內層。袋也具有凹槽6,其約為I毫米,位于粘結區域。
[0039]舉例來說,可設有厚度為1.5毫米的聚丙烯板或高密度聚乙烯(HDPE)板,其尺寸基本上等于在長度⑶和EF上在1.2毫米的深度上開槽的無爪袋的尺寸。布置切割部分3,形成肘4,其形成半徑為6毫米的弧形。袋14置于開有槽2側的板I上,且定位成凹槽6位于由肘或凸起件形成的弧形的最高部位。圖7所示的爪8、9翻折在板的對邊上,在長度GH和IJ上延伸和焊接15在板I上。
[0040]組件可插入到透明的聚丙烯外袋中,該外袋在三側密封且尺寸設計成為了實現此目的。另一種液體輸入到該袋中,然后最后一側也進行密封。
[0041]根據所示的實施例,爪8、9僅在最好相對于凸起件定位的短距離上焊接于板I。在這種情況下,在板折疊時,施加的作用力僅在GH和IJ處集中在袋上,從而易于破裂袋。
[0042]根據另一實施例,布置兩個與實施例1中的袋相似的袋,每個袋內裝不同的液體。與實施例1中一樣,凹槽6布置在每個袋上。高密度聚丙烯板或高密度聚乙烯板Ibis (見圖8)具有1.5毫米的厚度,其尺寸基本上等于在長度KL、MN、0P上在0.6毫米的深度上開槽的無爪袋的尺寸,然后,在板的相對端面上開第二槽2bis。形成凸起部17的切割部分16形成具有6毫米半徑和直徑LM的弧形LM。布置形成相同凸起部19的第二切割部分18,其形成具有6毫米半徑和直徑NO的弧形NO。袋在板上定位成凹槽6位于切割弧形LM的最高部位。其爪8、9翻折在板的對邊上,與實施例1中一樣,延伸和焊接在板上。另一個袋定位在板的對邊上,使得其凹槽6位于切割弧形NO的最高部位。其爪8、9翻折在板的對邊上,延伸和焊接在所述板上。因此,組件插入在透明的封皮或外袋中,然后,所述透明的外殼或外袋可予以密封。要使制劑混合和起反應的使用者可沿縱向軸線手動折疊板的組件,首先在要破裂第一袋的一邊上,然后在要破裂第二袋的一邊上,從而可混合制劑、液體、固體和/或膠體。
[0043]當兩種內裝物必須包裝在有防護層的多層分層袋中以確保長時間良好保存時,或者當希望獲得的混合物是三組分混合物、第三種組分裝在外袋中時,該實施例是有利的。
[0044]應當指出,板可從以公知的方式制造的板材進行適當切割和開槽而成。也可用注塑法生產大比例板,用一步法獲得配有槽的板。
[0045]板可具有不同的非矩形外形。實際上,板包括具有一個中央大致扁平的可折疊區域的任何構件,因此,可具有大不相同的形狀。如此確定的板可具有不可折疊的剛性區域或剛性凸起部分。
[0046]因此,板可制成沿槽的平面彼此連接的兩個構件,具有用柔軟材料制成的增加的鉸接件,從而取代一個整體鉸接。
【權利要求】
1.一種軟壁包裝,例如由塑性材料制成的包或外袋、以及至少一個軟內袋,所述包或外袋用于裝入第一制品,所述至少一個軟內袋可被破裂或撕破且裝有第二制品,所述至少一個軟內袋用于與所述包或外袋中的所述第一制品混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包括板(1),所述板(I)具有特定折疊線或折疊區域(2),至少所述內袋(5)固定地連接在所述板(I)上,這樣折疊所述板以使得所述內袋破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內袋(5)由層壓的多層包裝膜或涂有粘結漆的鋁箔制成。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板(I)由塑性材料制成。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內袋(5)被張緊。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內袋(5)基本上占據板(I)的整個表面。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膜通過在爪或舌片(8,9)處進行膠接、鉚接或焊接連接于板,所述爪或舌片(8,9)沿著內袋的相對的兩個邊延伸,基本上平行于特定的折疊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板的尺寸確定成內袋的爪或舌片圍繞與板對應的端部邊緣折疊,且膠接、鉚接或焊接在與鄰接袋的端面相對的板的端面上。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兩個內袋(5)連接在板(I) 上。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特定折疊線是槽(2),開在所述板的很大深度上。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直的特定折疊線由肘形式或齒形式的切割部分(4)中斷,以致在折疊板時,所述肘或齒形成凸起部分,對與所述板連接的相鄰膜施加拉力。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固定、膠接或焊接裝置位于切割部分的橫線上。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構成內袋的膜具有易于撕破的側部凹槽或舌(6)。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或舌布置成與板的特定折疊線配合,或者當特定折疊線包括一個或多個肘或齒時,在折疊所述板時與至少一個肘或齒在相鄰的薄膜上的支承相配合。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包括配有凹槽(6)的兩個內袋,所述兩個內袋連接在板(Ibis)上,所述板(Ibis)的尺寸基本上等于無爪袋的尺寸并且在每個端面上開槽,所述槽在一個端面上由形成折疊凸起(17)的切割部分(16)中斷,在另一個端面上由形成凸起(19)的第二切割部分(18)中斷,第一個內袋的凹槽(6)在板上定位在切割部分的最高部位,袋的相應的爪翻折和焊接在板的對邊上,第二個內袋的凹槽(6)在板的相對端面上定位在切割部分的最高部位,袋的相應的爪翻折和焊接在板的對邊上,配有兩個內袋的板接納在透明的密封封皮或外袋中。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第一和/或第二制品是液體、膠體、糊狀物、固體、粉劑或氣體。
16.一種軟壁包裝,例如由塑性材料制成的包或外袋、以及至少一個軟內袋,所述包或外袋用于裝入第一制品,所述至少一個軟內袋可被破裂或撕破且裝有第二制品,所述至少一個軟內袋用于與所述包或外袋中的所述第一制品混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具有基本上呈矩形的板(I ),易于由使用者用兩手進行折疊,使用者的兩只手通過外袋由其小邊保持所述板,使所述板折疊從而使內袋破裂,其中內袋連接在所述板上。
1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板具有扁平中央區域。
1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板具有與板的長度垂直的橫槽,所述橫槽形狀為影響板的整個寬度的縫隙,所述縫隙的深度達到板的厚度的一部分,板的其余材料起整體鉸接的作用。
1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槽帶有鋒利的唇部。
2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槽呈直線形。
2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槽并非始終為直線形狀,而是直線形狀被中斷以形成彎齒,隨后再繼續直線形狀。
2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 任一項所述的包裝,其特征在于,板制成兩個沿槽或縫隙的平面彼此連接的構件,具有由柔軟材料制成的增加的鉸合部,因此代替一個整體的鉸合部。
【文檔編號】B65D75/58GK103459265SQ201280008896
【公開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優先權日:2011年2月21日
【發明者】埃里克·諾埃爾 申請人:埃里克·諾埃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