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透鏡瓶蓋及透鏡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透鏡瓶蓋及透鏡瓶。
背景技術:
目前的藥瓶瓶體上的說明或者是附加單獨說明書上的字都比較小。對于許多中老年人來說,用于保健或者治療的藥物已經成為他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這類人群往往伴隨著視力與記憶カ下降等狀況,導致他們在區別藥物的類別,查看、記憶服用頻率與服用適宜量等問題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并且現在的瓶體與瓶蓋只是簡單的旋擰在一起,雖然在瓶體的ロ部上粘結有密封膜,但當使用者首次從瓶體中取出藥物時,會破壞性地將密封膜拆除,拆除以后,由于瓶體內的藥物不會一次性服用完畢,保存在瓶體中的藥物由于不能得到有效密封,在潮濕的地區會導致藥品受潮,或者存放一段時間后導致藥物在有效期 內失效。
發明內容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ー種透鏡瓶蓋及透鏡瓶,通過透鏡瓶蓋能便于使用者對瓶體以及說明書上的文字信息進行識別,井能通過透鏡瓶蓋能長久地對瓶體形成密封,避免保存在瓶體內的物品受潮或在有效期內失效。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如下透鏡瓶蓋,包括瓶蓋本體,該瓶蓋本體的兩端均為非封閉ロ,在瓶蓋本體上設有凸透鏡,瓶蓋本體內和/或凸透鏡下端面設有密封瓶體的密封裝置。一種透鏡瓶,包括瓶體,還包括透鏡瓶蓋,所述瓶體與透鏡瓶蓋螺紋連接。采用了上述方案,由于瓶蓋本體的兩個軸向端面均未封閉,將瓶蓋本體從瓶體上取下后,以瓶蓋本體作為放大鏡使用,通過凸透鏡將瓶體上或者說明書上的字進行放大,供使用者對相關信息進行識別。在瓶蓋本體與瓶體連接后,通過密封裝置和/或凸透鏡,瓶蓋本體與瓶蓋之間兩個重要部位得到密封,而這些密封作用不會因為在取下瓶蓋本體和/或取用藥物時而使密封作用遭到破壞,即密封部位是永久性的,這樣能夠避免保存在瓶體內的物品在有效期內失效。另外,瓶蓋上方設有頂蓋,用于避光及保護凸透鏡的作用。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透鏡瓶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種透鏡瓶蓋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透鏡瓶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種透鏡瓶的結構示意圖;附圖中,I為透鏡瓶蓋,10為瓶蓋本體,11為凸透鏡,12為密封裝置,13為筒狀部件,14為筒狀延伸部,15為頂蓋,16為0型密封圏,17為透明部件。[0014]20為瓶體。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一參照圖1,本實用新型的透鏡瓶蓋1,包括瓶蓋本體10,該瓶蓋本體的兩端均為非封閉口。在瓶蓋本體上設有凸透鏡11,由于瓶蓋本體的兩個軸向端面均未封閉,將瓶蓋本體從瓶體上取下后,以瓶蓋本體作為放大鏡使用,通過凸透鏡將瓶體上或者說明書上的字進行放大,供使用者對相關信息進行識別。凸透鏡11為透明塑料制成的凸透鏡。瓶蓋本體10內設有密封瓶體的密封裝置12,密封裝置為環形密封圈。瓶蓋本體10的頂部或者內壁上設有筒狀部件13,所述密封裝置12固定在筒狀部件的下表面,由于密封裝置是柔性部件,如果不對其進行支撐及定位,在密封時會與瓶體之間產生間隙,因此,通過筒狀部件能使密封裝置得到支撐及定位,從而確保瓶蓋本體側壁與瓶體口部之間的密封。筒狀部件的下表面設有沿其軸向沿伸的筒狀延伸部14,該筒狀延伸部14用于插入到瓶體內,該筒狀延伸部 14的外側壁與瓶蓋本體內壁以及筒狀部件的下表面圍成一個環形槽,所述密封裝置12位于該環形槽中。當瓶蓋本體與瓶體進行連接時,筒狀延伸部14插入到瓶體中(見圖3),密封裝置12則對瓶體的口部與瓶蓋的側壁進行了密封。由于筒狀部件13和筒狀延伸部14均為具有通孔的部件,因此,瓶體口部通過密封裝置的密封作用只能使其處于部分密封狀態,通過將凸透鏡11與瓶蓋本體之間密封配合,這樣使瓶蓋本體與瓶體結合后能處于完全密封狀態。凸透鏡11通過超聲波焊接或者粘結與瓶蓋形成密封配合。因此,整個瓶蓋本體與瓶體連接后,瓶蓋本體與瓶蓋之間兩個重要部位得到密封,而這些密封作用不會因為在取下瓶蓋本體時而使密封作用遭到破壞,即密封部位是永久性的。凸透鏡安裝在瓶蓋本體中后,由于凸透鏡本身具有透光性,因此,對于一些需要避光保存的物品,如不加以保護,存放一段時間后,由于光的作用使物品在有效期內失效,以及凸透鏡呈裸露狀態,如不加以保護,凸透鏡與其他物體接觸后,會遭受磨損。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瓶蓋本體10在頂部設有頂蓋15,該頂蓋與瓶蓋本體螺紋連接,或者插拔連接,或者鉸接。通過頂蓋將凸透鏡進行封蓋,使光線不能射入瓶蓋本體中,同時對凸透鏡形成了保護。而需要使用瓶蓋本體10作為放大鏡時,將頂蓋15卸下或者掰開即可使用,非常方便。實施方式二本實施方式與實施方式一不同之處在于密封裝置的結構不相同,以及不需要筒狀部件13和筒狀延伸部14。本實施方式的密封裝置由O型密封圈16以及插入到瓶體中的透明部件17組成,透明部件17固定在凸透鏡11的下表面,透明部件17的周面上設有環形槽,O型密封圈固定在該環形槽中。所述凸透鏡與瓶蓋本體之間密封配合,或者凸透鏡以粘結的方式固定在瓶蓋本體內壁面上,由于密封裝置已將瓶體的口形成了全密封(見圖4),因此,凸透鏡配并蓋本體之間的密封配合屬于加強密封作用。參照圖3和圖4,本實用新型的透鏡瓶,包括瓶體20,還包括上述兩種實施方式透鏡瓶蓋I,所述瓶體20與透鏡瓶蓋I螺紋連接。
權利要求1.透鏡瓶蓋,包括瓶蓋本體,該瓶蓋本體的兩端均為非封閉口,其特征在于在瓶蓋本體上設有凸透鏡,瓶蓋本體內和/或凸透鏡下端面設有密封瓶體的密封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瓶蓋本體頂部設有頂蓋,該頂蓋與瓶蓋本體螺紋連接,或者插拔連接,或者鉸接。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鏡為透明塑料制成的凸透鏡。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裝置為環形密封圈。
5.根據權利要求I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瓶蓋本體的頂部或者內壁上設有筒狀部件,所述密封裝置固定在筒狀部件的下表面,所述凸透鏡與瓶蓋本體之間密封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部件的下表面設有沿其軸向沿伸的筒狀延伸部,該筒狀延伸部的外側壁與瓶蓋本體內壁以及筒狀部件的下表面圍成一個環形槽,所述密封裝置位于該環形槽中。
7.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裝置由O型密封圈以及插入到瓶體中的透明部件組成,透明部件固定在凸透鏡的下表面,透明部件的周面上設有環形槽,O型密封圈固定在該環形槽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瓶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鏡與瓶蓋本體之間密封配合,或者凸透鏡以粘結的方式固定在瓶蓋本體內壁面上。
9.一種透鏡瓶,包括瓶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I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透鏡瓶蓋,所述瓶體與透鏡瓶蓋螺紋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透鏡瓶蓋及透鏡瓶,透鏡瓶包括瓶體、瓶蓋本體,所述瓶體與透鏡瓶蓋螺紋連接,瓶蓋本體的兩端均為非封閉口,在瓶蓋本體上設有凸透鏡,瓶蓋本體內和/或凸透鏡下端面設有密封瓶體的密封裝置。本實用新型通過透鏡瓶蓋能便于使用者對瓶體以及說明書上的文字信息進行識別,并能通過透鏡瓶蓋能長久地對瓶體形成密封,避免保存在瓶體內的物品受潮或在有效期內失效。
文檔編號B65D51/24GK202657434SQ20122011791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6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26日
發明者宋迪穎 申請人:宋迪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