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箱體,其包括底箱、箱蓋和轉軸,所述箱蓋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底箱轉動連接。所述底箱包括第一后壁、收容部及至少一個凹槽,所述收容部從所述第一后壁的頂部朝所述箱蓋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凹槽從所述收容部的外表面向內凹陷。所述箱蓋包括第二后壁、固持部及至少一個凸起,所述固持部從所述第二后壁的外表面朝底箱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從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其中,當所述箱蓋打開至開蓋位置時,所述箱蓋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卡進所述底箱的所述至少一個凹槽中,以使所述箱蓋不能意外合蓋。因本發明利用凸起卡進凹槽中使得箱蓋必須克服底箱對箱蓋的作用力才能合蓋,從而防止箱蓋意外合蓋的發生。
【專利說明】箱體【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箱體。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裝燈具的箱體包括箱蓋和底箱,箱蓋通過合頁與底箱連接。打開箱蓋從底箱中取燈具時,箱蓋會輕易的自動合上,易發生意外事件,如夾傷使用者的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箱蓋意外合蓋的箱體。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箱體,其包括底箱、箱蓋和轉軸,所述箱蓋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底箱轉動連接。所述底箱包括第一后壁、收容部及至少一個凹槽,所述收容部從所述第一后壁的頂部朝所述箱蓋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凹槽從所述收容部的外表面向內凹陷。所述箱蓋包括第二后壁、固持部及至少一個凸起,所述固持部從所述第二后壁的外表面朝所述底箱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從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其中,當所述箱蓋打開至開蓋位置時,所述箱蓋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卡進所述底箱的所述至少一個凹槽中,以使所述箱蓋不能意外合蓋。
[0005]其中,所述底箱包括多個凹槽,所述凹槽均從所述收容部的外表面向內凹陷并靠近所述第一后壁。
[0006]其中,所述箱蓋包括多個凸起,所述凸起均從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并遠
離所述第二后壁。
[0007]其中,所述凸起的數量與所述凹槽的數量相等。
[0008]其中,所述收容部的中間設有收容孔,所述轉軸固定于所述收容孔中。
[0009]其中,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設有收容槽,所述轉軸轉動地收容于所述收容槽中,以使所述箱蓋可相對所述轉軸轉動。
[0010]其中,所述底箱還包括一對相對的第一側壁及與所述第一后壁相對的第一前壁,所述第一側壁連接所述第一后壁和所述第一前壁。
[0011]其中,所述底箱還包括收容空間,所述收容空間由所述第一后壁、所述第一側壁及所述第一前壁圍成。
[0012]其中,所述收容部與所述第一后壁一體成型,所述固持部與所述第二后壁一體成型。
[0013]其中,所述箱蓋還包括一對相對的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后壁相對的第二前壁,所述第二側壁連接所述第二后壁和所述第二前壁。
[0014]本發明提供的箱體利用凸起卡進凹槽中使得箱蓋必須克服底箱對箱蓋的作用力才能合蓋,從而防止箱蓋意外合蓋的發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箱體開蓋狀態的立體示意圖。
[0017]圖2為圖1中沿直線I1-1I的剖視圖。
[0018]圖3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箱體開蓋狀態的剖視示意圖。
[0019]圖4為圖3中IV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0020]圖5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箱體合蓋狀態的剖視示意圖。
[0021]圖6為圖5中VI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3]請一并參考圖1和圖2,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箱體100,其包括底箱10、箱蓋30及轉軸50。
[0024]請同時請參考圖4,底箱10包括第一后壁12、一對相對的第一側壁14、與第一后壁12相對的第一前壁16、收容部17及至少一個凹槽18,所述第一側壁14連接第一后壁12和第一前壁16。
[0025]收容部17從第一后壁12的頂部朝箱蓋30方向延伸并在收容部17的中間設有收容孔170。在實施方式中,收容部17從第一后壁12的頂部朝箱蓋30方向形成包圍,且收容部17與第一后壁12 —體成型。
[0026]所述至少一個凹槽18從收容部17的外表面向內凹陷,即向第一前壁16方向凹陷,且靠近第一后壁12。
[0027]在其它實施方式中,底箱10包括多個凹槽18,所述凹槽18均從收容部17的外表面向第一前壁16方向凹陷并靠近第一后壁12。
[0028]底箱10還包括收容空間15,收容空間15由第一后壁12、所述第一側壁14及第一前壁16圍成,用于收容物件。在本實施方式中,收容空間15用于收容燈具。
[0029]箱蓋30活動地安裝于底箱10,并包括第二后壁32、一對相對的第二側壁34、與第二后壁32相對的第二前壁36、固持部37及至少一個凸起38。所述第二側壁34連接第二后壁32和第二前壁36。
[0030]固持部37從第二后壁32的外表面朝底箱10方向延伸,且在固持部37的內表面設有收容槽370。在本實施方式中,固持部37與第二后壁32 —體成型。
[0031]所述至少一個凸起38從固持部37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即向第二前壁36方向凸起,且遠離第二后壁32。
[0032]在其它實施方式中,箱蓋30包括多個凸起38,所述凸起38均從固持部37的內表面向第二前壁36方向凸起并遠離第二后壁32。所述凸起38的數量與所述凹槽18的數量相等。
[0033]轉軸50轉動地收容于收容槽380中,以使固持部37可相對轉軸50轉動,從而使得箱蓋30可相對轉軸50轉動。轉軸50固定于收容孔170中,使得轉軸50和底箱10成一體,從而箱蓋30通過轉軸50可相對底箱10轉動,即轉軸50使箱蓋30和底箱10轉動連接。
[0034]請參考圖3和圖4,當箱蓋30打開至開蓋位置時,箱蓋30的凸起38使底箱10的凹槽18內壁擠變形后卡進底箱10的凹槽18中,從而使箱蓋30定位于此開蓋位置。在此開蓋位置,箱蓋30必須借助外力以克服底箱10對箱蓋30的作用力才能使箱蓋30相對底箱10轉動,即在此開蓋位置,箱蓋30必須克服底箱10對箱蓋30的作用力才能合蓋,從而避免箱蓋30的意外合蓋,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同時,在此開蓋位置,箱蓋30已經定位不能再相對底箱10朝合蓋反方向翻轉。
[0035]請參考圖5和圖6,當需要使箱蓋30合蓋時,施加一定的力以克服底箱10對箱蓋30的作用力并將箱蓋30朝合蓋方向推動約5度的角度,底箱10的凹槽18內壁擠壓變形,此時箱蓋30的凸起38從底箱10的凹槽18部分滑出,繼續施加力,底箱10的凹槽18內壁進一步變形,直至箱蓋30的凸起38完全脫離底箱10的凹槽18,使得箱蓋30不再受底箱10的作用力,從而輕松將箱蓋30合于底箱10上。
[0036]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箱體,包括底箱和箱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還包括轉軸,所述箱蓋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底箱轉動連接,所述底箱包括第一后壁、收容部及至少一個凹槽,所述收容部從所述第一后壁的頂部朝所述箱蓋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凹槽從所述收容部的外表面向內凹陷,所述箱蓋包括第二后壁、固持部及至少一個凸起,所述固持部從所述第二后壁的外表面朝所述底箱方向延伸,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從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其中,當所述箱蓋打開至開蓋位置時,所述箱蓋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卡進所述底箱的所述至少一個凹槽中,以使所述箱蓋不能意外合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包括多個凹槽,所述凹槽均從所述收容部的外表面向內凹陷并靠近所述第一后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蓋包括多個凸起,所述凸起均從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向外凸起并遠離所述第二后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數量與所述凹槽的數量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部的中間設有收容孔,所述轉軸固定于所述收容孔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持部的內表面設有收容槽,所述轉軸轉動地收容于所述收容槽中,以使所述箱蓋可相對所述轉軸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還包括一對相對的第一側壁及與所述第一后壁相對的第一前壁,所述第一側壁連接所述第一后壁和所述第一前壁。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還包括收容空間,所述收容空間由所述第一后壁、所述第一側壁及所述第一前壁圍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部與所述第一后壁一體成型,所述固持部與所述第二后壁一體成型。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項任意一項所述的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蓋還包括一對相對的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后壁相對的第二前壁,所述第二側壁連接所述第二后壁和所述第二前壁。
【文檔編號】B65D85/42GK103832676SQ201210489058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27日
【發明者】周明杰, 黃劍云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