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把手的紙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公開大體上涉及用于容納和承載飲料容器或其它類型的物品的紙箱。
發明內容
在一方面,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所述紙箱包括底部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底部板的第一側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底部板的第二側板、以及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至少一個頂部板,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包括用于抓握和搬運所述紙箱的把手,所述把手包括用于形成所述頂部板中的把手開口的至少一個把手特征部,所述至少一個把手特征部具有小于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寬度。在一方面,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所述紙箱包括至少一個底部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一側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二側板、以及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頂部板。把手用于抓握和搬運所述紙箱。所述把手包括在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的最大寬度的第一寬度。所述頂部板具有對應于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的第二寬度。所述第一寬度小于所述第二寬度。第一弱化線在所述頂部板中,從所述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第二弱化線在所述頂部板中,從所述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二邊緣。在另一方面,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用于形成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的坯件。所述坯件包括至少一個底部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一側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二側板、以及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至少一個頂部板。所述坯件包括把手特征部,所述把手特征部用于形成用于抓握和搬運由所述坯件形成的紙箱的把手。所述把手特征部包括在第一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的最大寬度的第一寬度。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的第二寬度。所述第一寬度小于所述第二寬度。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弱化線從所述第一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一邊緣。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二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二邊緣。根據另一方面,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由坯件形成紙箱的方法。根據另一方面,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搬運紙箱的方法。通過參考結合附圖進行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以下詳細描述并且從附帶的權利要求可以更全面地理解本公開的其它方面、特征和細節。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通過閱讀參考下列附圖的實施例的以下詳細描述將領會各附加實施例的上述優點和其它優點以及益處。此外,下面所述的附圖的各特征不必按照比例繪制。附圖中的各特征和元件的尺寸可以放大或縮小以更清楚地示出本公開的實施例。
圖1是用于形成根據本公開的第一實施例的紙箱的坯件的外表面的平面圖。圖1A是圖1的放大部分。圖2是第一實施例的紙箱的端視透視圖。圖3是第一實施例的紙箱的俯視圖。圖4是正在搬運的第一實施例的紙箱的側視透視圖。圖5是圖4的放大詳圖。圖6是用于形成根據本公開的第二實施例的紙箱的坯件的外表面的平面圖。圖6A是圖6的放大部分。圖7是正在搬運的第二實施例的紙箱的側視透視圖。在附圖中相應的部分始終由相應的附圖標記表示。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公開大體上涉及用于容納諸如罐、瓶、罐頭等的物品的紙箱或承載件的各種特征。物品例如可以用于包裝食品和飲料產品。物品可以由組分適合于包裝特定食品或飲料產品的材料制造,并且所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和/或其它金屬;鋁;塑料,例如PET、LDPE, LLDPE, HDPE, PP、PS、PVC, EVOH和尼龍;以及類似物,或它們的任何組合。根據本公開的紙箱或承載件可以容納任何形狀的物品。為了舉例說明而不是為了限制本公開的范圍,以下詳細描述將飲料容器(例如具有蓋C的玻璃飲料瓶B)描述為布置在紙箱實施例內。在該說明書中,術語“下”、“底部”、“上”、“頂部”、指示相對于完全豎立和直立紙箱確定的取向。圖1是用于形成根據本公開的第一實施例的紙箱5 (圖2)的坯件3的外表面2的平面圖。紙箱5可以用于容納多個物品,例如容器B (圖2)。在第一實施例中,容器B是飲料瓶,并且紙箱5尺寸確定成在單層中以2X3結構容納六個容器。但是,應當理解紙箱5可以尺寸確定成并且成形為在多于一層中和/或以不同排/列結構(例如1X6、2X6、2X4、2X2、2X6X2、2X4X2、2X9等)容納相同或不同數量的容器B。在所示實施例中,紙箱5是包繞在容器B周圍的具有大體敞開端部6、8 (圖4)的承載件(例如紙箱5可以被稱為包繞式紙箱)。紙箱5可以由另外方式成形和布置,使得端部6、8例如由端部折片(未顯示)或其它閉合機構至少部分地閉合。坯件3具有縱軸線LI和橫軸線L2。在第一實施例中,坯件3包括在第一橫向折疊線2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第一側板20的頂部板10、在第二橫向折疊線3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第一側板20的第一底部板30、在第三橫向折疊線4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頂部板10的第二側板40、以及在第四橫向折疊線5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第二側板40的第二底部板50。在所示實施例中,坯件3包括分離橫向折疊線21的部分的三個開口 22和分離橫向折疊線41的部分的三個開口 24。每個開口 22具有與橫向折疊線21配合以形成頂部板10的第一邊緣的相應彎曲邊緣26。每個開口 24具有與橫向折疊線41配合以形成頂部板10的第二邊緣的相應彎曲邊緣28。如圖1和IA中所示,坯件3包括用于形成紙箱5中的把手7的把手特征部。在一個實施例中,把手特征部包括第一把手折片12和第二把手折片14,每個把手折片在相應的縱向折疊線13、15處分別可折疊地附連到頂部板10。在所示實施例中,把手特征部包括鄰近頂部板10中的相應把手折片12、14的拱形切口 71、73。把手特征部包括從橫向折疊線13的第一端部延伸的第一撕開線75 (寬泛地說“第一弱化線”)和從橫向折疊線13的第二端部延伸的第二撕開線77 (寬泛地說“第二弱化線”)。類似地,把手特征部包括是第一撕開線75的鏡像并且從橫向折疊線15的第一端部延伸的第三撕開線75 (寬泛地說“第三弱化線”),和是第二撕開線77的鏡像并且從橫向折疊線15的第二端部延伸的第四撕開線77(寬泛地說“第四弱化線”)。在一個實施例中,每個撕開線75具有在頂部板10中從相應的縱向折疊線13、15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橫向折疊線21的第一部分79和從第一部分延伸并且終止于第一側板20中的J形切口 83的第二部分81。如圖1和IA中所示,第一部分79相對于折疊線13、15和形成頂部板10的第一邊緣的橫向折疊線21大體傾斜。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部分81在坯件3的縱向LI上延伸并且大體垂直于橫向折疊線21。撕開線77具有大體類似于撕開線75的形狀并且具有從相應的縱向折疊線13、15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橫向折疊線41的第一部分85和從第一部分延伸并且終止于第二側板40中的J形切口 89的第二部分87。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部分85相對于折疊線13、15和形成頂部板10的第二邊緣的折疊線41大體傾斜。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部分87在坯件3的縱向LI上延伸并且大體垂直于橫向折疊線41。把手折片12、14還由從相應的切口 71、73延伸到相應的撕開線75,77的相應切口 91、93 (圖1A)限定。形成把手7的特征可以以另外方式成形、布置和/或配置而不脫離本公開。在一個實施例中,頂部板10具有對應于形成頂部板的相應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的折疊線21、41之間最小距離的寬度Wl。把手板12、14具有對應于切口 91與撕開線75的交點和切口 93與撕開線77的交點之間的距離的最大寬度W2。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寬度W2小于寬度W1。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頂部板10的寬度Wl可以為至少大約68mm,并且把手板12、14的寬度W2可以為至少大約47mm,使得寬度W2為寬度Wl的至少大約70%。此外,寬度W2可以比寬度Wl小至少大約30%。在其它實施例中,寬度W2可以比寬度Wl小30%以上,或者寬度W2可以小于寬度Wl的70%。在所示實施例中,把手板12、14具有允許小于典型用戶的整個手(例如兩個或三個手指)以進行把手折片12、14的每個的折疊的寬度W2。上述尺寸是一個實施例的示例并且不旨在限制本公開的范圍。坯件3可以具有其它尺寸而不脫離本公開的范圍。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將把手折片12連接到頂部板的折疊線13與對應于由坯件形成的紙箱5的第一端部6的坯件3的縱向延伸邊緣96間隔第一距離D1,并且撕開線75、77與相應的橫向折疊線21、41的交點與坯件的邊緣96間隔第二距離D2。在一個實施例中,把手特征部配置成使得第一距離Dl大于第二距離D2,使得撕開線75、77的第二部分81、87在偏離抓握把手折片12、14處的位置在側板中延伸。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距離Dl為大約64mm,并且距第二距離D2為大約48mm,然而,第一和第二距離Dl、D2可以比本文中所列出的更大或更小而不脫離本公開。類似地,折疊線15與對應于由坯件形成的紙箱5的第二端部8的坯件3的縱向延伸邊緣98間隔第一距離D1,并且從折疊線15延伸的撕開線75、77與相應的橫向折疊線21、41的交點與邊緣98間隔第二距離D2。在豎立紙箱5的示例性方法中,坯件3可以降低到容器B的頂部或蓋C上,使得頂部板10接觸容器的頂部。容器B可以成組地(例如以2X3結構)布置,并且頂部板10與容器的組對準,使得對應于折疊線21、41的頂部板10的邊緣與容器的第一和第二排的相應中心線C1、C2 (圖3)對準。而且,如圖3中所示,相應開口 22、24的邊緣26、28大體上對應于容器B的蓋C的形狀。邊緣26、28形成與容器B的頂部C重疊的頂部板10的突起。瓶B的部分通過頂部板10和側板20、40中的開口 22、24可見并且可以突出。通過相對于頂部板10向下折疊側板20、40,坯件3可以緊緊地包繞待包裝的容器B的組。底部板30、50可以由粘合劑至少部分地重疊和固定,或者底部板可以具有用于在不使用粘合劑的情況下鎖定板的鎖定特征部。如圖4和5中所示,通過向內折疊把手板12、14以膨脹開口 71、73而啟動把手7。通過用戶將拇指插入開口 71、73中的一個中并且用戶將一個或兩個手指插入開口 71、73中的另一個中,可以在把手7處抓握紙箱5。當啟動把手7并且提起紙箱5時,撕開線75、77被撕開,使得頂部板10中的撕開線79、85被撕開,并且側板20、40中的撕開線81、87被撕開。撕開線75、77布置成防止紙箱5的材料的額外/不受控撕開或弱化,由此導致把手7被增強。在折疊線13和從其延伸的撕開線75、77與折疊線15和從其延伸的撕開線75、77之間的紙箱5的部分形成由把手7的特征部的構造和受控撕開的增強的紙箱5的加強提起部分99。在一個實施例中,提起部分99包括頂部板10的部分和側板20、40的部分,但是提起部分可以以另外方式成形、布置和/或構造而不脫離本公開。把手板12、14尺寸確定成限制用戶可以通過頂部板10放置的手指的數量。限制插入把手7中的手指的數量防止整個手插入把手中的趨勢,該趨勢可以導致紙箱5的不受控撕開和把手的弱化。圖6-7示出用于形成根據本公開的第二實施例的紙箱105 (圖7)的坯件103。除了提到的變型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顯而易見的其它變型以外,第二實施例類似于參考圖1-5顯示和描述的第一實施例。在圖6-7中,與圖1-5中所示的附圖標記相似的附圖標記指示相似或類似的元件,圖6-8中的附圖標記前面加上“I”。坯件103包括用于形成類似于第一實施例的把手7的紙箱105的把手107的把手特征部。第二實施例的紙箱105包括以2X6結構布置的兩排六個容器B,但是紙箱可以具有另外布置的容器(例如1X6、2X3、2X4、2X2、2X6X2、2X4X2、2X9 等)。在圖6-7的實施例中,坯件103包括單個底部板130、在橫向折疊線13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底部板的第一側板120、在橫向折疊線15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底部板的第二側板140、在橫向折疊線12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第一側板的第一頂部板110a、以及在橫向折疊線141處可折疊地連接到第二側板140的第二頂部板110b。坯件103的兩個頂部板110a、IlOb重疊以形成紙箱105的頂部板111。在第二實施例中,第二側板140具有呈橫向地延伸越過坯件103并且由兩個間隔撕開線144、146形成的撕開條的形式的分配特征部142。底部板130和兩個側板120、140具有呈便于提起和搬運紙箱105的一系列間隔開口 132、134、136的形式的弱化特征部。弱化線138在底部板130中的相應開口之間延伸。弱化線138可以是形成撕開特征部的間隔切口,或者弱化線可以是在相應開口 132、134、136之間延伸的折疊線。在第二實施例中,第一頂部板IlOa包括在折疊線113、115處可折疊地連接到頂部板的把手板112、114。把手板112、114通過相應的撕開線117、118可從頂部板IlOa分離。與第一實施例一樣,把手板112、114具有最大寬度W2,該最大寬度小于頂部板IlOa和由頂部板IlOaUlOb的重疊布置形成的頂部板111的相應邊緣之間的寬度Wl。第一實施例的寬度W1、W2的上述尺寸可以與第二實施例的相應尺寸相同或相似。在第二實施例中,寬度Wl是坯件103的橫向折疊線121和橫向延伸邊緣152之間的最小距離。第二實施例的坯件103具有在相應側板120、140中與第一實施例的開口 22、24類似的開口 122、124。而且,坯件103具有在相應側板120、140中用于接收容納在紙箱105中容器B的底部分的開口 125、127。紙箱105以類似于先前實施例的紙箱5的方式形成。在一個實施例中,容器B分組成2X6結構并且放置在坯件103的底部板130上。坯件103包繞容器B的組,使得第二頂部板I IOb接觸容器B的頂部或蓋C,并且第一頂部板IlOa與第二頂部板重疊以形成紙箱105的頂部板111。第一頂部板IlOa和第二頂部板IlOb可以由膠粘劑或其它粘合劑粘結在一起,或者紙箱105可以由其它機構固定。在圖6-7的實施例中,第二頂部板IlOb具有兩個把手開口 171、173。當頂部板110a、IIOb重疊時,把手板112、114覆蓋當啟動把手時被對準以接收把手板的把手開口171、173。坯件103的把手特征部包括從第一頂部板IlOa中的折疊線113、115的端部延伸到第一側板120中的相應撕開線177。坯件103的把手特征部包括從第二頂部板IlOb中的把手開口 171、173延伸到第二側板140中的相應撕開線175。與第一實施例一樣,撕開線175、177具有當啟動把手107時允許受控撕開以增強把手并且防止不受控撕開的特征部。在第二實施例中,撕開線177包括第一部分185,所述第一部分彎曲并且從折疊線113、115的相應端部延伸到橫向折疊線121。撕開線177的第二部分187從第一部分185延伸并且終止于第一側板120中的C形切口 189。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部分185大體上彎曲,并且第二部分187在坯件103的縱向LI上延伸并且大體垂直于橫向折疊線121。類似地,撕開線175具有從第二頂部板IlOb中的開口 171、173延伸的彎曲第一部分179和在縱向LI上延伸并且大體垂直于橫向折疊線141的第二部分181。第二部分181終止于第二側板140中的C形切口 183。在第二實施例中,坯件103具有從第一頂部板IlOa中的折疊線113、115的相應第二端部延伸并且延伸到坯件的橫向延伸邊緣152的彎曲撕開線190。坯件103具有從第二頂部板IlOb中的相應開口 171、173延伸并且延伸到坯件的橫向延伸邊緣154的彎曲撕開線180。當第一頂部板IlOa和第二頂部板IlOb重疊以形成紙箱105的頂部板111時,彎曲撕開線190與撕開線175的相應第一部分179的一部分重疊。此外,當第一頂部板IIOa和第二頂部板IlOb重疊以形成紙箱105的頂部板111時,彎曲撕開線190與撕開線177的相應第一部分185的一部分重疊。
在一個實施例中,坯件103具有在第一頂部板IlOa中的弱化線192 (例如折疊線)和在第二頂部板IlOb中的弱化線194 (例如折疊線)。弱化線192、194定位在相應的頂部板IlOaUlOb中,使得當通過將第一頂部板I IOa重疊在第二頂部板IlOb上形成頂部板111時,弱化線192與弱化線194重疊。當在把手處抓握并且提起紙箱時,弱化線192、194幫助促進把手107的形成并且允許紙箱105的提起部分199撓曲而不撕開(圖7)。與先前實施例一樣,可以在把手107處提起和搬運紙箱105。當啟動把手107并且提起紙箱105時,撕開線175、177被撕開,撕開線175、177布置成防止紙箱105的材料的額外/不受控撕開或弱化,導致把手107被增強。在折疊線113和從其延伸的撕開線175、177與折疊線115和從其延伸的撕開線175、177之間的紙箱105的部分形成由把手107的特征部的構造和受控撕開的增強的紙箱105的加強提起部分199。在一個實施例中,提起部分199包括頂部板110的部分和側板120、140的部分,但是提起部分可以以另外方式成形、布置和/或構造而不脫離本公開。此外,把手板112、114和開口 171、173尺寸確定成限制用戶可以通過頂部板111放置以啟動把手107的手指的數量。限制插入把手107中的手指的數量防止整個手插入把手中的趨勢,該趨勢可以導致紙箱105的不受控撕開和把手的弱化。根據本公開的坯件例如可以由涂層紙板和類似材料形成。例如,坯件的內側和/或外側可以涂覆有粘土涂層。粘土涂層然后可以在上面印刷產品、廣告、價格代碼和其它信息或圖像。坯件然后可以涂覆有清漆以保護印刷在坯件上的信息。坯件也可以在坯件的任一側或兩側涂覆有例如防潮層。根據上述實施例,坯件可以由厚紙板構造,使得它比普通紙更重和更硬。坯件也可以由其它材料構造,例如卡紙板、硬紙或具有適合于允許紙箱至少大致如上所述工作的性質的任何其它材料。坯件也可以在選定板或板部分層合或涂覆一個或多個片狀材料。根據本公開的上述實施例,折疊線可以是促進沿其折疊的任何大致線性的、盡管不一定是直的弱化形式。更具體地,但不是為了縮窄本公開的范圍的目的,折疊線可以包括:劃線,例如用鈍劃刀或類似物形成的線,其沿著預期弱化線在材料中產生碎裂部分;切口,其沿著預期弱化線部分地延伸到材料中,和/或一系列切口,其沿著預期弱化線部分地延伸到材料中和/或完全延伸通過材料;以及這些特征的各種組合。前面的描述示出和描述了本公開的各種實施例。由于可以在以上構造中進行各種變化,因此包含在以上描述中或在附圖中顯示的所有內容應當被理解為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意義。此外,本公開涵蓋上述實施例的各種修改、組合、改變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理解盡管上面參考示例性實施例論述了本公開,但是可以對其進行各種添加、修改和變化而不脫離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此外,每個實施例的某些特征和特性可以選擇性地互換并且應用于本公開的其它示出的和未示出的實施例而不脫離本公開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所述紙箱包括: 至少一個底部板;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一側板;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二側板;以及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頂部板; 用于抓握和搬運所述紙箱的把手,所述把手包括在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的最大寬度的第一寬度, 所述頂部板具有對應于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的第二寬度, 所述第一寬度小于所述第二寬度,以及 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弱化線和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二弱化線,所述第一弱化線從所述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所述第二弱化線從所述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二邊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弱化線和所述第二弱化線相對于所述第一邊緣和所述第二邊緣是傾斜的。
3.根據權利要求2 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側板在對應于所述第一邊緣的第一橫向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并且所述第二側板在對應于所述第二邊緣的第二橫向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將所述把手折片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所述折疊線是與所述第一橫向折疊線和所述第二橫向折疊線垂直的縱向折疊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折疊線與所述紙箱的端部間隔第一距離,所述第一弱化線在與所述紙箱的所述端部間隔第二距離的位置處與所述第一邊緣相交,所述第二距離小于所述第一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弱化線包括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部分和在所述第一側板中從所述第一邊緣延伸的第二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折疊線是傾斜的。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大體是彎曲的。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大體垂直于所述第一邊緣延伸并且終止于所述第一側板中的J形切口。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終止于所述第一側板中的C形切口。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弱化線包括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部分和在所述第二側板中從所述第二邊緣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折疊線是傾斜的,并且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二部分大體垂直于所述第二邊緣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二部分終止于所述第二側板中的J形切口。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二部分終止于所述第二側板中的C形切口。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把手包括在所述頂部板中鄰近所述把手折片的開口。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開口是大體拱形的并且鄰近所述把手折片的彎曲邊緣。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是第一把手折片,所述折疊線是第一折疊線,并且所述紙箱還包括在第二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二把手折片,所述第二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第一把手折片的所述第一寬度的最大寬度。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紙箱,所述紙箱還包括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三弱化線和在所述頂部板中的第四弱化線,所述第三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所述第四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頂部板的第二邊緣。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二折疊線與所述紙箱的端部間隔第一距離,所述第三弱化線在與所述紙箱的所述端部間隔第二距離的位置處與所述頂部板的所述第一邊緣相交,所述第二距離小于所述第一距離。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弱化線、所述第二弱化線、所述第三弱化線和所述第四弱化線是撕開線。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第一寬度比所述第二寬度小至少百分之三十。
2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紙箱,所述紙箱與所述多個物品組合,所述物品包括布置在所述紙箱中的第一排和第二排中的瓶,所述瓶具有與所述頂部板接觸的頂部,所述第一橫向折疊線與所述第一排中 的所述瓶的蓋的中心線大體對準,并且所述第二橫向折疊線與所述第二排中的所述瓶的蓋的中心線大體對準。
2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頂部板包括與第二頂部板重疊的第一頂部板,所述第一頂部板包括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第二頂部板包括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對準的開口。
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包括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一底部板和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二底部板。
2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包括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底部板。
24.一種用于形成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的坯件,所述坯件包括: 至少一個底部板;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一側板;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二側板; 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至少一個頂部板; 把手特征部,用于形成用于抓握和搬運由所述坯件形成的紙箱的把手,所述把手特征部包括在第一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的最大寬度的第一寬度, 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的第二寬度,所述第一寬度小于所述第二寬度,以及 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弱化線和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二弱化線,所述第一弱化線從所述第一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一邊緣,所述第二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二邊緣。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第一弱化線和所述第二弱化線相對于所述第一邊緣和所述第二邊緣是傾斜的。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第一側板在對應于所述第一邊緣的第一橫向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并且所述第二側板在對應于所述第二邊緣的第二橫向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將所述把手折片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所述折疊線是與所述第一橫向折疊線和所述第二橫向折疊線垂直的縱向折疊線。
27.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折疊線與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端部間隔第一距離,所述第一弱化線在與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所述端部間隔第二距離的位置處與所述第一邊緣相交,所述第二距離小于所述第一距離。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第一弱化線包括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部分和在所述第一側板中從所述第一邊緣延伸的第二部分。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第二弱化線包括所述頂部板中的第一部分和在所述第二側板中從所述折疊線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折疊線是傾斜的,并且所述第二弱化線的所述第二部分大體垂直于所述第二邊緣延伸。
30.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把手特征部包括在所述頂部板中鄰近所述把手折片的開口,所述開口為大體是拱形的并且鄰近所述把手折片的彎曲邊緣。
31.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是第一把手折片,所述折疊線是第一折疊線,并且所述紙箱還包括在第二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二把手折片,所述第二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第一把手折片的所述第一寬度的最大寬度。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坯件,所述坯件還包括在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中的第三弱化線和在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中的第四弱化線,所述第三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一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一邊緣,所述第四弱化線從所述第二折疊線的第二端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的第二邊緣。
33.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第一寬度比所述第二寬度小至少百分之三十。
34.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頂部板包括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一頂部板和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二頂部板,所述第一頂部板包括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第二頂部板包括開口,當所述第一頂部板和所述第二頂部板在由所述坯件形成的紙箱中重疊時,所述開口用于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對準。
3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包括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一底部板和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二底部板。
36.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坯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包括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底部板。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承載多個物品的紙箱。所述紙箱包括至少一個底部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一側板、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底部板的第二側板、以及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的頂部板。把手包括在折疊線處可折疊地連接到所述頂部板的至少一個把手折片。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具有對應于所述至少一個把手折片的最大寬度的第一寬度。所述頂部板具有對應于所述頂部板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的第二寬度。所述第一寬度小于所述第二寬度。
文檔編號B65D5/46GK103221318SQ201180050214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18日
發明者B·斯莫利, S·M·古爾德, J·湯普森 申請人:印刷包裝國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