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酒瓶改良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與酒瓶結構領域相關,特別是關于一種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
背景技術:
按,酒為餐桌禮儀或是品嘗美食的最佳伙伴。一直以來,多數品酒者常將酒類納為收藏的目標之一。探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有多數的酒類皆須經過適當時期的熟陳,此即為常見的儲存熟陳法。然而,對于些許種類的酒類,倘將其儲存的工法全數交由酒商處理,那么在酒類的生成成本而言,將大幅提升許多。例如為能達儲放與維持的目的,需再進一步提
供適當的環境;相對的,該些成本也將轉嫁至一般消費者身上。因此,若能有別于習知的銷售習慣與方式,將該儲存熟陳法以不等比例的切割,由酒商或消費者共同分擔其儲存時辰比例,進一步調整酒類對于二者的確切需求與其負擔,將可更完善符合酒類于交易市場上供需方的明確對價。承上所述,雖欲適度地調整酒類對于消費者與酒商的需求與負擔,然在交易市場上仍無法徹底避免不肖酒商或私人收藏家以極微少部分的陳年好酒去勾兌混搭而企圖欺瞞消費者。尤其傳統裝載酒液的容器外觀,其標示方式通常僅利用一黏貼標簽而為實施,對于其防偽的保護性恐嫌不足,導致真正具收藏價值的好酒亦受到真偽性的質疑,使得整個酒類市場無一公信力評斷,消費者亦無從信賴基礎。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人感其未臻完善而竭其心智苦心研究,并憑其從事該項產業多年的累積經驗,進而研發出一種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將各方面的酒類信息,例如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或區間等供消費者選擇購買或保存的指示,結合于本實用新型的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如此以來,所述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可清楚指示該些酒類信息外,亦不至被不肖廠商以重制信息包裝或勾兌部分好酒的方式企圖欺騙消費者,達到具真正公信力的酒液保存及保值目的。
實用新型內容鑒于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酒瓶改良結構,將各方面的酒類信息,例如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或區間等供消費者選擇購買或保存的指示,結合于本實用新型的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如此以來,可避免不肖業者以重制信息包裝或勾兌部分好酒的方式企圖欺騙消費者,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在一酒瓶本體的外表面包覆有一緩沖層,在所述緩沖層的外表面更包覆有一封閉層,且所述封閉層為一體成型結構而完全封閉所述酒瓶本體與所述緩沖層于所述封閉層內部。為了避免不肖業者企圖破壞所述封閉層以重制酒類的相關信息,其中所述封閉層可為一玻璃材質。且所述封閉層為玻璃材質時其厚度可設置為O. Imm O. 3mm之間。又其中所述緩沖層上設有至少一第二酒類信息,且所述第二酒類信息為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其中的一或及其組合信息。如此,透過透明玻璃材質的所述封閉層可直接讀取該些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信息。另外,其中所述封閉層亦可選用為一膠膜材質,且所述膠膜材質上印制有至少一第一酒類信息。其中所述第一酒類信息為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其中之一或及其組合信息。其中所述封閉層上更具有一雷射卷標。因此,破壞該一體成型的所述封閉層后,將難以再次重制所述封閉層于所述包覆層與所述酒瓶本體外。另方面,其中所述緩沖層上設有至少一第二酒類信息,且所述第二酒類信息為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其中之一或及其組合信息。利用所述第一酒類信息與所述第二酒類信息可加強檢驗該酒瓶改良結構內部存放酒液真偽的公信力。本實用新型的功效在于提供一種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將各方面的酒類信息,例如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或區間等供消費者選擇購買或保存的指示,結合于本實用新型的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如此一來,所述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可清楚指示該些酒類信息外,亦不至被不肖廠商以重制信息包裝或勾兌部分好酒的方式·企圖欺騙消費者,達到具真正公信力的酒液保存及保值目的。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圖I為本實用新型酒瓶改良結構其封閉層為玻璃材質的立體外觀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酒瓶改良結構其封閉層為膠膜材質的立體外觀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酒瓶改良結構剖面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酒瓶改良結構設有一雷射卷標的結構不意圖。符號說明10 酒瓶本體12 緩沖層120第二酒類信息14 封閉層140第一酒類信息142 雷射卷標20 酒液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
圖1、2及圖3,為本實用新型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其封閉層為玻璃材質或為膠膜材質的立體外觀示意圖及為本實用新型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剖面示意圖。由圖觀之,本實用新型的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在一酒瓶本體10的外表面包覆有一緩沖層12,在所述緩沖層12的外表面更包覆有一封閉層14,且所述封閉層14為一體成型結構而完全封閉所述酒瓶本體10與所述緩沖層12于所述封閉層14內部。透過所述酒瓶改良結構,將一酒液20填充于所述酒瓶本體10內部后,外部更包覆所述緩沖層12,其目的為保護所述酒瓶本體10。因為于所述緩沖層12外部,包覆有所述封閉層14,而此封閉層14以一體成型方式實現于所述緩沖層12外表面。當所述封閉層14為玻璃材質時,如欲開啟所述酒瓶改良結構必然得先行敲碎所述封閉層14始得為下一步實施。因此,敲碎后即難以再行回復所述酒瓶改良結構整體構造,藉此遏止不良業者重制酒類標示的行為。又,為加強敲碎時的實施性,所述封閉層14玻璃材質可設置為O. Imm O. 3_之間。同時,為了避免所述封閉層14于敲碎時毀及所述酒瓶本體10,因此所述緩沖層12即可發揮保護所述酒瓶本體10的效果。例如,所述緩沖層12可選用具彈性的橡膠材質而為實施,藉此得有效保護所述酒瓶本體10于敲碎所述封閉層14時受到波擊。附帶說明者,當所述封閉層14選用為一透明玻璃材質時,可透過所述透明玻璃材質直接觀視所述緩沖層12。因此,于所述緩沖層12上可設置有一第二酒類信息,且所述第二酒類信息為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其中之一或及其組合信息。例如所述第二酒類信息為最佳熟陳年份區間的指示時,若針對二十歲的消費對象于五十大壽時所飲用或贈送酒類,該最佳熟陳年份區間范圍即為落于三十年左右的酒類(例如適飲年份為瓶裝后二十八 三十三年的葡萄酒)。此時透過所述封閉層14仍可清楚知悉制造酒商信息、制造年份信息或最佳熟陳年份信息,且又不至于被不法業者輕易更改或置換。同時亦可把未來三十年因儲存衍生的對價關系轉至消費者承擔,反于購買時則僅負擔較低的金額對價。請再次參閱圖2,所述封閉層14可為一膠膜材質,且所述膠膜材質完全封合所述緩沖層12與所述酒瓶本體而完全貼覆于上。另外,所述膠膜材質上印制有至少一第一酒類信息140,且所述第一酒類信息140可為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其中之一或及其組合信息。如此以來,透過所述封閉層14的膠膜材質直接呈現所述第一酒類信息140,可確實避免不法業者的標示重制行為而為勾兌欺騙消費者。至于,同時利用所述第一酒類信息140與所述第二酒類信息120更可加強檢驗該酒瓶改良結構內部存放酒液20真偽的公信力,惟所述第二酒類信息120的附加結構前已述及,故于此不在贅述。請再一并參閱圖4,為本實用新型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設有一雷射卷標的結構示意圖。承接上述具體實施例的結構說明,為了更加強本實用新型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的防偽性,其中所述封閉層上更具有一雷射卷標142,藉此可更進一步多面向提高偽制填充假酒液20的難度,至于其他結構則皆與上述實施例說明相同,于此亦不再贅述。本實用新型的功效在于提供一種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將各方面的酒類信息,例如制造酒商、制造年份或最佳熟陳年份或區間等供消費者選擇購買或保存的指示,結合于本實用新型的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如此以來,所述具防偽功能的酒瓶改良結構可清楚指示該些酒類信息外,亦不至被不肖廠商以重制信息包裝或勾兌部分好酒的方式企圖欺騙消費者,達到具真正公信力的酒液保存及保值目的。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故此等熟習此技術所作出等效或輕易的變化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與范圍下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在一酒瓶本體的外表面包覆有一緩沖層,在所述緩沖層的外表面更包覆有一封閉層,且所述封閉層系為一體成型結構而完全封閉所述酒瓶本體與所述緩沖層于所述封閉層內部。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層為一玻璃材質。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層其厚度介于O.Imm O.3mm之間。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層為一膠膜材質,且所述膠膜材質上印制有至少一第一酒類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酒瓶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層上更具有一雷射卷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的酒瓶改良結構,在一酒瓶本體的外表面包覆有一緩沖層,在所述緩沖層的外表面更包覆有一封閉層,且所述封閉層為一體成型結構而完全封閉所述酒瓶本體與所述緩沖層于所述封閉層內部,并將各方面的酒類信息結合于本實用新型;藉此,可有效保障消費者,達到具真正公信力的酒液保存及保值目的。
文檔編號B65D23/08GK202728965SQ201120538449
公開日2013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6日
發明者劉興隆 申請人:劉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