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的包裝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展示功能的包裝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在販賣燈具的商業行為中,販賣者會將所販賣的燈具陳列展示,供消費者瀏 覽挑選。當消費者決定要購買時,販賣者再將消費者所選定的燈具及其配件置入包裝盒中, 以方便消費者收納并攜帶。因此,除非燈具的包裝盒有鏤空結構,該包裝盒才能兼具展示燈 具本身的功能。此外,一般紙質的燈具包裝盒在制造程序上需要經過黏合,增加了生產成本。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兼具包裝與展示功能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折合過程中不需要使用黏膠黏合的燈具的 包裝展示裝置。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包含一第一座體。該第一座體界定出一供容納 一燈具的第一座體空間。該第一座體為一第一板件折成并且包括一底板部、兩側板部、一背 板部及一頂板部。該側板部彼此相間隔地由該底板部往上延伸。該背板部由該底板部往上 延伸并且連接所述側板部。該頂板部與該背板部連接并且間隔位于該底板部上方。該頂板 部、該底板部、該背板部與所述側板部配合界定出該第一座體空間,且該頂板部形成有一供 該燈具局部穿伸通過的穿孔。該第一板件具有一直向板區以及兩橫向板區,該直向板區與所述橫向板區連接呈 T型。所述橫向板區通過相對于該直向板區折立而界定出所述側板部。該直向板區包括一 連接于所述橫向板區間的第一區塊以及一連接該第一區塊的第二區塊,該第一區塊界定出 該底板部,該第二區塊通過對折界定出該背板部與該頂板部。該第二區塊設有多數個第一扣合部,所述橫向板區設有多數個第二扣合部,所述 第二扣合部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扣合部。通過所述第二扣合部與所述第一扣合部相扣合,該 背板部與所述側板部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的效果在于通過第一座體的結構設計,能讓燈具以容納在第 一座體內的方式展示,而兼具包裝與展示的功能,相較于以往需要展示的商品需要另外包 裝的做法,確實比較方便。此外,通過第一扣合部與第二扣合部的設計,在將第一板件折成 第一座體的過程中也不需要黏膠黏合或其他連接件,降低了生產成本。
圖1是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的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2是該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說明本實用新型包括一第一座體以及一底墊單元,且該底墊單元包括一第二座體與一第三座體;圖3是燈具容納于該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4是折成該第一座體的一第一板件的平面圖;圖5至圖8為第一板件被折成第一座體的過程示意圖;圖9是折成該第二座體的一第二板件的平面圖;圖10是折成該第三座體的一第三板件的平面圖;圖11是一該第一座體的局部立體圖,說明該第一座體的頂板部形成有一穿孔及 一連接該穿孔的槽縫,沿該槽縫彎折該頂板部可形成一用以供該燈具通過而置入該穿孔的 缺口 ;圖12是一該第一座體的局部立體圖,說明燈具的提把收納在第一收納部及第二 收納部內的狀態。圖1至圖12中1.第一座體;11.第一座體空間;12.底板部;13.側板部;14.背 板部;15.頂板部;151.穿孔;152.槽縫;153.缺口 ;16.前板部;17.第一收納部;171.第 一切縫;18.第二收納部;180.頂壁;181.第二切縫;182.收納空間;19.攜行孔;2.第二座體;21.第二座體空間;22.側板部;23.頂板部;231.座孔;3.第三座體;31.第三座體空間;32.底板部;33.側板部;34.頂板部;4.第一板件;401.第一裁開段;402.第二裁開段;403.第三裁開段;404.第一開 口 ;405.第二開口 ;41.直向板區;42.橫向板區;421.第二扣合部;422.第一折線;423.第 十二折線;424.第十三折線;43.第一區塊;431.折線;432.折線;433.折線;44.第二區 塊;441.端緣;442.第二折線;443.第三折線;444.第四折線;445.第五折線;446.第六 折線;447.第七折線;448.第八折線;449.第一扣合部;45.第五區塊;451.第十四折線; 46.第三區塊;47.第四區塊;48.第十區塊;49.第十一區塊;5.第二板件;51.中央板區;511.第三開口 ;52.延伸板區;6.第三板件;61.第九折線;62.第十折線;63.第九區塊;64.第六區塊;65.第七 區塊;66.第八區塊;7.燈具;71.燈具本體;72.提把;721.圓弧段;722.直段;73.電源線;8.底墊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參閱圖1、圖2、圖3、圖12,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的較佳實施例包含一 第一座體1及一底墊單元8。第一座體1界定出一第一座體空間11,可供燈具7容納于內。 先行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燈具7包括一大致呈瓶狀的燈具本體71、一具有一圓弧段 721及兩連接于圓弧段721兩端的直段722的U形提把72,及一電源線73。第一座體1包括一底板部12、兩彼此相間隔地由底板部12往上延伸的側板部13、 由底板部12往上延伸并且連接所述側板部13的一背板部14與一前板部16、一與背板部14 連接并且間隔位于底板部12上方的頂板部15、一設于背板部14且連通第一座體空間11的 攜行孔19、一由背板部14往前延伸伸入第一座體空間11內的第一收納部17,以及一由背 板部14往前延伸伸入第一座體空間11內并且位于第一收納部17下方的第二收納部18。[0029]前述頂板部15、底板部12、背板部14、前板部16與側板部13配合界定出第一座體 空間11。頂板部15形成有一供燈具本體71局部穿伸通過的穿孔151及一自穿孔151延伸 至頂板部15前緣的槽縫152,而使該穿孔151至該頂板部15前緣間的局部區域能相對于 該頂板部15的其他區域上下活動。第一收納部17與第二收納部18用于收納燈具7的提 把72。第一收納部17自背板部14向前延伸且大致呈板狀,且第一收納部17設有兩自第 一收納部17前緣向后延伸并且上下貫穿的第一切縫171,第一切縫171供燈具7的提把72 的直段722穿設而定位于第一收納部17。第二收納部18大致呈中空管狀而界定出一收納 空間182,且第二收納部18具有一頂壁180,頂壁180設有兩位置分別對應第一切縫171的 第二切縫181,第二切縫181分別供提把72的直段722末端穿設而定位于第二收納部18。參閱圖4,實際上,本實施例的第一座體1(見圖幻為一第一板件4折成。第一板 件4具有一直向板區41以及兩橫向板區42,直向板區41與橫向板區42連接大致呈T型。直向板區41包括一連接于橫向板區42間的第一區塊43以及分別連接第一區塊 43相反兩端的一第二區塊44及一第五區塊45,每一橫向板區42與第一區塊43間設有一 折線431,第一區塊43與第二區塊44間設有一折線432,第一區塊43與第五區塊45間設 有一折線433。每一橫向板區42設有一第一折線422、一第十二折線423及一第十三折線424,其 中,折線431、第一折線422、第十二折線423、第十三折線似4于橫向板區42界定出一大致 呈直角三角形區域且連接第一區塊43的第三區塊46,第一折線422于橫向板區42界定出 一大致呈直角三角形區域且連接第三區塊46的第四區塊47,即每一橫向板區42設有該第 一折線422而將該橫向板區42區隔為連接該第一區塊43的第三區塊46以及一連接該第 三區塊46的第四區塊47。第十二折線423于橫向板區42界定出一第十區塊48,第十三折 線似4于橫向板區界定出一第十一區塊49,其中,第三區塊46與第四區塊47以其直角三角 形區域的斜邊鄰接并且大致沿第一折線422相對稱,第十區塊48鄰接于第三區塊46的直 角三角形區域的長邊,第十一區塊49鄰接于第三區塊46的直角三角形區域的斜邊鄰近短 邊的一端。第二區塊44具有一遠離第一區塊43的一端緣441,且第二區塊44設有兩相間隔 的第二折線442、一介于第二折線442間的第三折線443、一位于第二折線442與端緣441 間的第四折線444、一位于第四折線444與端緣441間的第五折線445、一位于第五折線445 與端緣441間的第六折線446、兩相間隔且位于第六折線446與端緣441間的第七折線447、 兩相間隔且位于第七折線447間的第八折線448,此外,第二區塊44還設有兩連接第四折 線444與第六折線446的第一裁開段401、兩位于鄰近第六折線446的第七折線447與第八 折線448間的第二裁開段402、多數個分別位于第二區塊44兩側外緣的第一扣合部449,再 者,第二區塊44還設有兩分別位于第二折線442與第三折線443間的第一開口 404、一沿長 度延伸方向延伸連通第一開口 404的第三裁開段403,以及兩相間隔的第二開口 405。其中,定義直向板區41具有一垂直第二折線442與第三折線443的長度延伸方向 L,前述第一開口 404位于長度延伸方向L上并且與第三折線443間的距離相同。第二開口 405位于長度延伸方向L上并且與第三折線443間的距離相同。其中一第二開口 405位于 折線432與其中鄰近折線432的一第二折線442間,另一第二開口 405位于另一第二折線 442與端緣441間,因而使得兩第二折線442位于兩第二開口 405間。[0035]前述的第一扣合部449分別為由第二區塊44的外緣向外延伸的的一突伸板。每 一橫向板區42的第十二折線423上分別設有兩與第一扣合部449對應并可分別與第一扣 合部449扣合的第二扣合部421,每一第二扣合部421為可供突伸板穿插的一開口縫。而第五區塊45設有一與折線433平行的第十四折線451。參閱圖4、圖5,將第一板件4折成第一座體1時,首先將第四區塊47沿第一折線 422與第三區塊46對折重疊,并且將第十區塊48、第十一區塊49及第一扣合部449折立。參閱圖2、圖4、圖6,接著,將橫向板區42沿折線431相對于直向板區41的第一區 塊43折立而界定出側板部13。接著將第二區塊44沿折線432相對于第一區塊43折立,并 將第一扣合部449穿插至第二扣合部421使第二區塊44與側板部13連接。即通過彎折所 述突伸板朝向所述側板部13并且將所述突伸板穿插至所述開口縫,該背板部14與所述側 板部13連接。第一區塊43界定出底板部12。參閱圖2、圖4、圖7,將第五區塊45沿第十四折線451對折重疊并將第五區塊45 沿折線433相對于第一區塊43折立,第五區塊45重疊的部分界定出前板部16。通過第二 區塊44沿第四折線444、第五折線445及第六折線446對折使第四折線444及第六折線446 重疊對齊,第二區塊44位于第四折線444與第五折線445間及第六折線446與第五折線 445間重疊的部分界定出第一收納部17,第一裁開段401各自重疊的部分分別界定出第一 切縫171。接著,將第二區塊44沿第七折線447及第八折線448彎折使第七折線447與第 八折線448間的區域相間隔,第七折線447間的區域界定出第二收納部18,第二裁開段402 界定出第二切縫181,兩第七折線447其中一鄰近第六折線446的一第七折線447及兩第八 折線448其中鄰近第六折線446的一第八折線448間的區域界定出第二收納部18的頂壁 180。參閱圖2、圖4、圖8,將第二區塊44沿第三折線443對折使兩第二折線442重疊對 齊并且沿對齊的第二折線442對折,第二區塊44位于第二折線442與第三折線443間重疊 的部分界定出頂板部15,第二區塊44位于第二折線442與第一區塊43間重疊的部分界定 出背板部14,第一開口 404相互重疊對應而界定出該穿孔151,第二開口 405相對應連通界 定出攜行孔19,第三裁開段403重疊的部分界定出槽縫152。至此第一座體1由第一板件4 折合完成。由上所述可知,該直向板區41設有兩相間隔的第二開口 405,所述第二折線442 位于所述第二開口 405間,通過該直向板區41沿該第三折線443對折并且沿所述第二折線 442對折,所述第二開口 405相對應連通界定出該攜行孔19。參閱圖2、圖3,底墊單元8設置在第一座體1的底板部12上并且包括一第二座體 2與一第三座體3。第二座體2包括一頂板部23以及多數個由頂板部23往下延伸的側板 部22,頂板部23與側板部22界定出一第二座體空間21,頂板部23設有一連通第二座體空 間21的座孔231,座孔231可供燈具本體71底部伸入,使燈具本體71底部定位于第二座體 2。參閱圖2、圖9,實際上,第二座體2為一第二板件5折成,第二板件5大致呈十字 形并且具有一中央板區51,一形成于中央板區51的第三開口 511,及四個自中央板區51周 緣向外延伸的延伸板區52,欲將第二板件5折成第二座體2時,將第二板件5的延伸板區 52相對于中央板區51往下折立,第二座體2即由第二板件5折合完成。中央板區51界定 出頂板部23,延伸板區52界定出側板部22,第三開口 511界定出座孔231。[0043]參閱圖2、圖10,第三座體3呈中空狀而界定出一供容納該燈具7的一電源線73 的第三座體空間31,該第三座體3容納在第二座體空間21內并且位于第二座體2的頂板部 23下方,第三座體包括一底板部32、兩彼此相間隔地由底板部32往上延伸的側板部33,及 一與側板部33連接并且間隔位于底板部32上方的頂板部34。底板部32、側板部33、頂板 部34界定出該第三座體空間31。實際上,第三座體3可為一第三板件6折成,第三板件6 設有兩相間隔的第九折線61及兩位于兩第九折線61兩側的第十折線62。第九折線61及 第十折線62將第三板件6區隔出一位于兩第九折線61間的第九區塊63、第九折線61與相 鄰第十折線62間的第六區塊64與第七區塊65,及第十折線62與第三板件6外緣間的兩 第八區塊66,欲將第三板件6折成第三座體3時,將第三板件6沿第九折線61及第十折線 62折立第八區塊66及第九區塊63并使第六區塊64間隔位于第七區塊65上方,第三座體 3即由第三板件6折合完成。重疊的第八區塊66及與第八區塊66間隔的第九區塊63界定 出側板部33,第六區塊64及第七區塊65分別界定出頂板部34及底板部32。參閱圖2、圖3、圖11及圖12,將第一板件4折成第一座體1后,接著,再將折成的 第三座體3與第二座體2結合,使第三座體3容納在第二座體2的第二座體空間21內并且 頂板部34通過座孔231外露,接著,再將相結合的第二座體2與第三座體3放置在第一座 體1的底板部12上。使用時,將提把72的直段722分別穿過第一切縫171,并將直段722的底部穿設于 第二切縫181使直段722末端位于收納空間182內,提把72收納于第一收納部17及第二 收納部18。接著將燈具本體71置入第一座體空間11。置入時,將燈具本體71底部經由座 孔231伸入第二座體空間21內并置放于第三座體3的頂板部34,并且將電源線73放入第 三座體空間31,接著,通過自槽縫152彎折第一座體1的頂板部15前緣至穿孔間的局部區 域形成一連通穿孔151的缺口 153,使燈具本體71的局部可經由缺口 153置入穿孔151定 位。至此,即達成將燈具7收納至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內。欲攜帶時,將手局部穿過攜行孔 19并向上施力,即可將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連同燈具7 —同提舉并攜行。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通過該包裝展示裝置的結構設計,由 于第一座體1是前方開放的盒狀結構,所以,便能讓燈具7以容納在第一座體1內的方式展 示,而當消費者需要購買時,也能直接將包裝展示裝置連同燈具7—起帶走,所以,相較于 以往需要展示的商品需要另外包裝的做法,確實比較方便,此外,折成第一座體1的第一板 件4通過第一扣合部449與第二扣合部421的設計,在折合的過程中也不需要黏膠黏合或 其他連接件,不僅能降低生產成本,且組裝作業上也比較容易,而第二座體2的座孔231與 第三座體3的第三座體空間31的結構設計,除了提供燈具本體71底部定位的功能以外,也 能讓燈具7的電源線73有容納的空間。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包含一第一座體,該第一座體界定出一供容納一燈具的 第一座體空間,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座體為一第一板件折成并且包括一底板部;兩側板部,彼此相間隔地由該底板部往上延伸;一背板部,由該底板部往上延伸并且連接所述側板部;一頂板部,與該背板部連接并且間隔位于該底板部上方,該頂板部、該底板部、該背板 部與所述側板部配合界定出該第一座體空間,且該頂板部形成有一供該燈具局部穿伸通過 的穿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板件具有一直向 板區以及兩橫向板區,該直向板區與所述橫向板區連接呈T型,所述橫向板區通過相對于 該直向板區折立而界定出所述側板部,該直向板區包括一連接于所述橫向板區間的第一區 塊以及一連接該第一區塊的第二區塊,該第一區塊界定出該底板部,該第二區塊通過對折 界定出該背板部與該頂板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橫向板區設有一第 一折線而將該橫向板區隔為一連接該第一區塊的第三區塊以及一連接該第三區塊的第四 區塊,每一側板部通過該第四區塊沿該第一折線與該第三區塊對折重疊并且該第三區塊相 對于該第一區塊折立而界定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區塊設有兩相間 隔的第二折線以及一介于所述第二折線間的第三折線,通過該第二區塊沿該第三折線對折 使所述第二折線重疊對齊并且沿對齊的所述第二折線對折,該第二區塊折疊后位于所述第 二折線與該第三折線間重疊的部分界定出該頂板部,該第二區塊折疊后位于所述第二折線 與該第一區塊間重疊的部分界定出該背板部。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區塊設有多數個 第一扣合部,所述橫向板區設有多數個第二扣合部,所述第二扣合部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扣 合部,通過所述第二扣合部與所述第一扣合部相扣合,該背板部與所述側板部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一扣合部為由該 第二區塊的外緣向外延伸的一突伸板,每一第二扣合部為一可供該突伸板穿插的一開口 縫,通過彎折所述突伸板朝向所述側板部并且將所述突伸板穿插至所述開口縫,該背板部 與所述側板部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座體還包括一形 成于該背板部的第一收納部,該第一收納部自該背板部往前延伸伸入該第一座體空間內, 該第一收納部設有兩第一切縫,所述第一切縫供該燈具的一提把的兩直段穿設而定位于該 第一收納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座體還包括一由 該背板部往前延伸并且位于該第一收納部下方的第二收納部,該第二收納部呈中空管狀并 且設有兩位置分別對應所述第一切縫的第二切縫,所述第二切縫分別供所述直段末端穿設 而定位于該第二收納部。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定義該直向板區的垂直所述第二折線與該第三折線的一長度延伸方向,該第二區塊設有兩第一開口,每一第一開 口位于其中一第二折線與該第三折線間的區域,且所述第一開口位于該長度延伸方向上, 且所述第一開口至該第三折線的距離相等,通過該第二區塊沿該第三折線對折,所述第一 開口相互重疊對應而界定出該穿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座體的頂板部形 成有一自該穿孔延伸至該頂板部前緣的槽縫,而使該穿孔至該頂板部前緣間的局部區域能 相對于該頂板部的其他區域上下活動,該槽縫為一第三裁開段界定出,該第三裁開段設置 于該第二區塊并且沿該長度延伸方向延伸連通所述第一開口。
11.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座體還包括一設 于該背板部且連通該第一座體空間的攜行孔,該直向板區設有兩相間隔的第二開口,所述 第二折線位于所述第二開口間,通過該直向板區沿該第三折線對折并且沿所述第二折線 對折,所述第二開口相對應連通界定出該攜行孔。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 裝置還包含一設置于該第一座體的底板部上的底墊單元,該底墊單元包括一第二座體,該 第二座體界定出一第二座體空間并且具有一頂板部,該頂板部設有一連通該第二座體空間 的座孔,該座孔供該燈具底部伸入。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座體為一呈十 字形的第二板件折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底墊單元還包括一 第三座體,該第三座體呈中空狀而界定出一供容納該燈具的一電源線的第三座體空間,該 第三座體容納于該第二座體空間內并且位于該第二座體的頂板部下方。
15.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區塊遠離該第一 區塊的一端具有一端緣,該第二區塊還設有一位于所述第二折線與該端緣間的第四折線、 一位于該第四折線與該端緣間的第五折線,及一位于該第五折線與該端緣間的第六折線, 該第二區塊還設有兩連接該第四折線與第六折線的第一裁開段,通過該第二區塊沿該第四 折線、第五折線及第六折線對折使該第四折線及第六折線重疊對齊,該第二區塊折疊后位 于該第四折線、第六折線與第五折線間重疊的部分界定出該第一收納部,所述第一裁開段 各自重疊的部分分別界定出所述第一切縫。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區塊還設有兩 相間隔且位于所述第六折線與該端緣間的第七折線、兩相間隔且位于所述第七折線間的第 八折線,及兩位于所述第七折線與第八折線間的第二裁開段,通過該第二區塊沿所述第七 折線及第八折線彎折使所述第七折線與第八折線間的區域相間隔,所述第七折線間的區域 界定出該第二收納部,所述第二裁開段界定出所述第二切縫。
專利摘要一種燈具的包裝展示裝置,包含一第一座體,第一座體界定出一供容納一燈具的第一座體空間。第一座體為一第一板件折成并且包括一底板部、兩側板部、一背板部及一頂板部。側板部彼此相間隔地由底板部往上延伸。背板部由底板部往上延伸并且連接所述側板部。頂板部與背板部連接并且間隔位于底板部上方。頂板部、底板部、背板部與所述側板部配合界定出第一座體空間,且頂板部形成有一供燈具局部穿伸通過的穿孔。
文檔編號B65D85/42GK201825387SQ20102022092
公開日2011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10日 優先權日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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