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牙刷包裝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 -種包裝體,特別涉及一種有效保護牙刷清潔衛生的牙刷 包裝筒。
背景技術:
牙刷是當今人們生活中一種用于清潔牙齒的重要工具,牙刷的衛生與否直 接影響到人體健康,因此人們通常通過包裝盒來保護其衛生。目前,市面上出 售的牙刷的包裝方式大多為吸塑件結合紙卡來進行包裝,然而此種包裝方式不 足之處在于取出牙刷后,該包裝即被破壞而丟棄, 一方面是一種不必可的資源 浪費,另一方面此種包裝方式不能為牙刷提供持續的包裝保護,人們洗漱完畢 后, 一般直接置于洗漱杯里,或是插在牙刷架上,這些放置方式,通常沒有遮 護,暴露在外,易受蟑螂、灰塵或空氣中細菌等的侵蝕,沒有衛生保障。針對 該情況,市面上出現了一種牙刷包裝盒,該包裝盒包括牙刷筒及筒蓋,牙刷筒 的下端封閉,上端設置為供牙刷插入的筒U,牙刷筒上端的外壁上設有若干透 氣孔。由于牙刷使用完畢后, 一般都立即裝入牙刷包裝盒中,致使牙刷上粘附 的水直接流到牙刷筒底部,時間長久后,在牙刷筒內積沉的過多,同樣會影響 到牙刷的衛生。另外,該種結構的牙刷筒的壁厚較薄,放置牙刷時由于刷柄會 對牙刷筒的底部形成沖擊,容易損壞牙刷筒。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為牙刷的衛生清潔提供有力保障 牙刷包裝盒,并且本實用新型的牙刷包裝盒還能防止放置牙刷時對其造成的沖 擊,使其使用壽命得以延長。
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如下
牙刷包裝筒,包括牙刷筒及筒蓋,所述牙刷筒的下端封閉,上端設置為供 牙刷插入的筒口,牙刷筒上端的外壁上設有若干透氣孔,所述牙刷筒的下端的端面上均布設置若千排水孔, 一下端蓋連接于牙刷筒的下端,所述牙刷筒的空 腔底面上設有能透水的減震墊。
所述牙刷筒上端的外壁設有外凹內凸的定位凹槽,筒蓋上設有與所述定位 凹槽對應的凸起。
所述牙刷筒及筒蓋的截面為圓形、方形或多邊形。
采用了上述方案,將洗漱后的牙刷放置于牙刷筒內并通過筒蓋封閉,可有 效防止蟑螂等蟲子體弄臟牙刷,以及灰塵等細物進入盒體影響牙刷的衛生。另 外,本實用新型由塑膠材料制成,可重復多次使用,為牙刷的衛生清潔提供有 力保障。牙刷筒的下端的端面上均布設置若干排水孔,牙刷上攜帶的水可通過 排水孔排出,以避免水積沉在牙刷筒內。 一下端蓋連接于牙刷筒的下端,通過 下端蓋對牙刷筒進行封閉,可以防止灰塵等細小物進入牙刷筒,對牙刷以及牙 刷筒造成污染。所述牙刷筒的空腔底面上設有能透水的減震墊,該減震墊能使 水透過而從排水孔排出,而對放置的牙刷起到緩沖作用,避免牙刷的刷柄造成 沖擊損壞牙刷筒,因而可以使牙刷筒的壽命得以延長。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 單、攜帶方便、經濟實用等特點,可廣泛適合各種牙刷包裝之用。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拆分結構示意圖。
圖2為沿圖1中的A—A向剖面圖。 圖3為圖1中的B向視圖
附圖中,l為牙刷筒,2為筒蓋,3為透氣孔,4為排水孔,5為下端蓋,6 為減震墊,7為定位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牙刷包裝筒,包括牙刷筒1及筒蓋2,所 述牙刷筒1及筒蓋2的截面為圓形、方形或多邊形,本實施例中采用圓形結構。 所述牙刷筒1的下端封閉,上端設置為供牙刷插入的筒口。所述牙刷筒上端的外壁上設有若干透氣孔3,牙刷筒l的下端的端面上均布設置若干排水孔4。 一 下端蓋5連接于牙刷筒的下端,以防止灰塵等物質進入牙刷筒內。所述牙刷筒1
的空腔底面上設有能透水的減震墊6,該減震墊能使水透過,而對放置的牙刷起 到緩沖作用。所述牙刷筒上端的外壁設有外凹內凸的定位凹槽7,筒蓋上設有與 所述定位凹槽對應的凸起。
權利要求1. 牙刷包裝筒,包括牙刷筒及筒蓋,所述牙刷筒的下端封閉,上端設置為供牙刷插入的筒口,牙刷筒上端的外壁上設有若干透氣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刷筒的下端的端面上均布設置若干排水孔,一下端蓋連接于牙刷筒的下端,所述牙刷筒的空腔底面上設有能透水的減震墊。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牙刷包裝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刷筒上端的 外壁設有外凹內凸的定位凹槽,筒蓋上設有與所述定位凹槽對應的凸起。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刷包裝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刷筒及筒蓋 的截面為圓形、方形或多邊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型涉及一種有效保護牙刷清潔衛生的牙刷包裝筒,其包括牙刷筒及筒蓋,所述牙刷筒的下端封閉,上端設置為供牙刷插入的筒口,牙刷筒上端的外壁上設有若干透氣孔,所述牙刷筒的下端的端面上均布設置若干排水孔,一下端蓋連接于牙刷筒的下端,所述牙刷筒的空腔底面上設有能透水的減震墊。本實用新型為牙刷的牙刷包裝筒衛生清潔提供有力保障,并且本實用新型的牙刷包裝盒還能防止放置牙刷時對其造成的沖擊,使其使用壽命得以延長。
文檔編號B65D81/36GK201305248SQ200820215779
公開日2009年9月9日 申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優先權日2008年11月10日
發明者超 劉 申請人:超 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