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門封用的低斷面支撐面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公開總體上涉及裝載門封并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于這種密封的獨 特支撐面板。
背景技術:
當建筑物的外部門口用作用于車輛(比如卡車和牽引車/拖車)的 裝載門時,門口的外周邊通常包括門封。門封將封閉否則會存在于建 筑物的外表面與拖車的后端之間的間隙。門封允許貨物從拖車的后面 裝載或卸載同時保護裝載臺工人和貨物免受天氣的影響。通常兩個側 面密封沿著門口的側緣垂直地延伸,并且頂部或頭部密封沿著門口的 上緣水平地延伸;然而,也能使用另外的密封。
通常的門封包括由剛性托架(比如厚木板或成形金屬板)所支撐 的可彈性地壓縮的泡沫芯部。泡沫芯部和托架通常包圍在織物外罩內。 密封通過倒退拖車面臨密封來提供以使得密封與拖車的后部形狀壓縮 地相一致。泡沫芯部提供必要的柔順性和彈性以重復地與各種拖車的 形狀相一致;外罩保護泡沫芯部免受灰塵、水以及磨損;并且托架提 供實體結構,用于將密封安裝至壁并且用于支撐泡沫芯部以使得泡沫 芯部不會在織物罩內扭曲和滾動。
由于拖車的車輪懸架,添加/或移除貨物和/或驅動鏟車上下拖車底 座能引起拖車的后部重復地升高和降低幾英寸。雖然這種意外的移動 是個問題,但是大部分門封充分地耐磨損以允許這種移動。
然而,在牽引車倒退其拖車面臨門封并且拖車隨后在其仍然面臨 密封時從牽引車松開之后發生更嚴重的問題。松開的拖車的前端然后 能向下設置在拖車的起落架上或暫時重新套在特定地標識用于使拖車 在裝載臺區域周圍穿梭的特殊牽引車上(場地導輪或場地輕便牽引 機)。套住或松開拖車的前端能引起整個拖車繞著其后輪傾斜。所引起
6的起伏動作在拖車的后端處產生基本上上下移動,這能削減或磨損門 封。
而且,在拖車的前端升高時,這會使拖車的后端向下傾斜,拖車 的上部后緣能深深地插入臺的頭部密封。在拖車的前端接著下降時, 拖車的后緣能向上撬起頭部密封。
在一些情況下,拖車的后緣如此深地插入密封以致于邊緣絆住密 封的托架并且將頭部密封撬起離開壁。這特別傾向于在故意形成為比 較厚以給泡沫芯部提供足夠支撐的相對較厚托架的情況下發生。然而, 如果托架太薄,或完全省略以防止拖車的后緣絆住托架,泡沫芯部將 傾向于在織物外罩內滾動和扭曲。因此,難以設計出具有解決這兩個 問題的厚度的托架。
發明內容
在一些實施例中,門封包括由超薄支撐面板增強的可壓縮主體。
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撐面板的厚度小于可壓縮主體的厚度的2%。 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撐面板的厚度是可壓縮主體的厚度的0.5% — 1.5%。
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撐面板基本上是平板零件而不是具有凸緣的 成形片狀金屬盤。作為平板零件,支撐面板的材料厚度基本上等于其 面板突出度,這最大化了門封的可壓縮突出度。
在一些實施例中,柔性面板將門封及其支撐面板結合至壁以使得 柔性面板允許密封及其支撐面板相對于壁移動,其中移動處于大致與 密封的長度垂直的方向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撐面板嵌入在可壓縮主體內以使得支撐面板 能容易地結合就位。
在一些實施例中,門封包括用于相對車輛密封的前部可壓縮主體 以及用于相對于建筑物壁密封的后部可壓縮主體。
在一些實施例中,門封的可壓縮主體包括支撐易彎罩的可折疊框架。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壓縮主體的支撐面板包括一系列易于將面板結合就位的孔。
在一些實施例中,門封包括用于相對于車輛密封的前部可壓縮主 體,用于相對于建筑物壁密封的后部可壓縮主體,以及幫助將支撐面 板和后部可壓縮主體結合至前部可壓縮主體的中間可壓縮主體。
在一些實施例中,門封包括可壓縮主體和支撐面板,其中主體和面 板的相對密度和相對突出度處于特定的新穎范圍內以使得門封特別能 允許壓靠密封的車輛的挖掘和撬起。
圖1是倒退至包括新穎門封的裝載臺的車輛的透視圖。
圖2是與圖1類似但是示出面臨門封支撐的車輛的透視圖。 圖3是在車輛靠近密封時頭部密封和側向密封的橫截端視圖。 圖4是與圖3類似但是示出壓入門封的車輛的上部后緣的橫截端 視圖。
圖5是與圖4類似但是示出向上撬起頭部密封的車輛的上部后緣 的橫截端視圖。
圖6是部分切除以展現密封內部構造的頭部密封的正視圖。 圖7是與圖3類似但是示出替代設計的橫截端視圖。 圖8是與圖3和6類似但是示出另一個設計的橫截端視圖。 圖9是與圖3、 6和7類似但是示出又一個設計的橫截視圖。 圖IO是部分切除以示出其內部構造的另一個門封的透視圖。 圖ll是與圖IO類似但是示出密封的兩端的透視圖。 圖12是圖10和11的門封的橫截視圖,但是示出處于壓縮狀態下 的密封。
圖13是與圖12類似但是示出處于其擴展狀態下的密封的橫截視圖。
圖14是與圖l類似但是示出具有替代形狀的門封的透視圖。 圖15是與圖l和14類似但是示出替代實施例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8圖1和3示出倒退至裝載臺12的車輛10 (比如卡車的拖車)。裝 載臺12基本上是門口 14或建筑物的墻壁16的開口,并且可與便于車 輛貨物的裝載和卸載的裝卸跳板18、緩沖器以及其它裝置相聯。 一種 這樣的裝置(其作為本公開的主題)尤其是可壓縮門封20。門封20 可包括頭部密封22和/或兩個側向密封24,它們在圖l和3中示出為 處于放松位置中。
在車輛10倒退面臨門封20時,如圖2和4所示,頭部密封22和 側向密封24能幫助封閉否則會存在于墻壁16的外表面與車輛10的后 部的上緣26和側緣28之間的氣隙。雖然車輛10的下部后緣30附近 的大多氣隙通常由裝卸跳板18的可擴展唇緣堵塞,但是可以想象的到 臺20還包括用于更完全密封的下部密封32。
通常車輛10將其后緣26和28緊密地壓靠門封20。如果這些邊 緣隨后由于車輛IO裝載和卸載貨物而上下移動,或車輛的拖車由于拖 車的前端被套住或松開而傾斜,那么拖車的后緣26和28將深深地插 入密封20。在一些情況下,車輛的上部后緣26可將頭部密封22從其 圖4的位置向上撬起至圖5的上撬位置。這在裝載臺處使用場地導輪 時常常出現。
在場地導輪之下,通常的操作順序將是l)場地導輪升起拖車的 前端(因而降低拖車的后緣);2)場地導輪迫使拖車的上部后緣深入 臺的頭部密封(圖4);以及3)場地導輪隨后將拖車的前端下降在拖 車的起落架上。在拖車的前端下降時,拖車的上部后緣向上撬起頭部 密封(圖5)。
為了防止在這些情況下損壞密封20,頭部密封22、側向密封24 和/或下部密封32能是忍受極端壓縮、平移、旋轉和/或扭曲的構造。 這能通過用除了常規托架(其通常相對較厚并且消耗否則能用于彈性 壓縮和扭曲的體積)以外的東西來支撐門封20而實現。如果標準厚度 的常規托架用來支撐密封的可壓縮部分,可用于壓縮的空間就較少。 在一些情況下,支撐元件以允許密封20與墻壁16之間的某種相對移 動的結構緊固至墻壁16。雖然示例將參照頭部密封22進行描述,但 是相同的密封設計也將應用至側向密封24并且可能還可應用至下部密封32。
參照圖3 — 6,頭部密封22包括包圍在柔性保護罩38內的可壓縮 主體36。術語"可壓縮主體"指的是任何能在由外力(比如由車輛IO 施加的力)壓縮之后彈性地返回致其正常擴展形狀的結構。可壓縮主 體36的示例包括(但是不限于)泡沫塊或可折疊機構。在目前的示例 中,可壓縮主體36包括前部可壓縮主體40和后部可壓縮主體42。替 代地,可壓縮主體36可僅包括前部可壓縮主體40而省略后部可壓縮 主體42。然而,后部可壓縮主體42能改進頭部密封22與墻壁16的 表面之間的密封。后部可壓縮主體42還可幫助將支撐面板44緊固至 前部可壓縮主體40,其中支撐面板44提供用于將頭部密封緊固至墻 壁16的適合結構。
雖然頭部密封22的實際設計可改變,但是在目前的示例中,支撐 面板44夾在可壓縮主體40和42之間。參照圖6,粘合劑46在兩個 主體40和42互相接觸之處通過支撐面板44中的一系列孔48以及包 圍面板44的外周邊52的區域50中將主體40和42結合在一起。粘合 劑46還可直接在支撐面板44與可壓縮主體40和42的面對表面之間 提供一些結合。
盡管可以想象的到并且同樣在本公開的范圍內,結合或不然的話 直接將支撐面板44附接至可壓縮主體40并且省略可壓縮主體42,這 種設計不如具有插入在兩個可結合主體之間的支撐面板44相當好地 起作用。如果可壓縮主體40沒有牢固地附接至支撐面板(由于主體 42被省略,由于支撐面板太柔軟,和/或由于面板44和主體40是不能 容易地由普通粘合劑結合的不同材料),可壓縮主體40可相對于面板 44移動和在罩38內滾動。在增加可壓縮主體42之下,已經發現材料 類似的主體40和42能容易地互相結合以牢固地捕獲支撐面板44。
在目前的示例中,可壓縮主體40和42是由L24級開口聚氨酯泡 沬制成;然而,其它泡沫和可壓縮或可折疊結構也在本公開的范圍內。 罩38能是任何適合的材料,包括但是不限于HYPALON、帆布、橡膠 浸漬織物以及覆蓋的尼龍織物。支撐面板44能由金屬、塑料或比前部 可壓縮主體36顯著要薄和致密的某種其它材料制成。為了將頭部密封22安裝至墻壁16,任何適合的緊固件54能用來 將支撐面板44直接緊固至墻壁16的表面,或用來將支撐面板44緊固 至一個或多個柔性面板56 (它們又經由另外的緊固件58安裝至墻壁 16)。在車輛10相對于密封22向上撬起時,如圖5中所示,柔性面板 56允許密封22相對于墻壁16樞轉或移動。柔性面板56能由任何適 合的柔性材料制成,包括但是不限于1/8英寸HMW聚乙烯。
為了最大化頭部密封22的壓縮能力,支撐面板44比前部可壓縮 主體40薄得多。在處于圖3的放松狀態下時,前部可壓縮主體40具 有在其間限定可壓縮突出度64的前表面60和后表面62。支撐面板44 具有在面板44上由最前點68和最后點70之間的距離所限定的厚度或 面板突出度66。為了給頭部密封22提供極限壓縮能力,密封22應當 具有小于2%的突出度比率,其中突出度比率定義為面板突出度66除 以可壓縮突出度64。在突出度比率在0.5%和1.5%之間時獲得最佳結 果。
而且,頭部密封22可具有小于3%的密度比率,其中密度比率定 義為前部可壓縮主體40的密度除以支撐面板44的材料密度。在密度 比率小于1%時獲得更好的結果。對于突出度比率和密度比率的最佳 組合,密度比率可小于突出度比率。對于目前的示例,可壓縮突出度 64是大約8至23英寸,面板突出度66是大約1/8英寸,前部主體40 具有大約每立方英尺1.5磅(24kg/m3)的密度,并且支撐面板44在 由鋼制成時具有大約每立方英尺480磅的材料密度或在由HMW聚氨 酯制成時具有大約每立方英尺58磅的材料密度。
為了便于可制造性,稍微改進的頭部密封72如圖7中所示制出。 在這種情況下,密封72包括插入支撐面板44和前部主體40之間的中 間可壓縮主體74。可壓縮主體40、 42和74能由相同的材料制成或能 由不同的材料制成。粘合劑46能將主體40、 42和74結合在一起。一 旦組裝,密封72基本上與密封22相同地起作用。
在其它實施例中,如圖8和9中所示,頭部密封76包括具有整體 外殼80的彈性地可壓縮泡沬芯部78。外殼80比芯部78要致密以使 得外殼80能給密封76提供保護罩以及用作大致與墻壁16平行地放置的凸緣形式的支撐面板82。支撐面板82能用來經由常規緊固件84和 金屬棒86 (圖8)或經由包括用于接收支撐面板82的槽的通道88 (圖 9)來將密封76安裝至墻壁16。棒86和通道88可完全地或局部地沿 著密封76的長度延伸。尺寸90和92分別表示密封的可壓縮突出度和 面板突出度。密封76具有大致平行四邊形的形狀以使得密封76更加 順從地響應車輛10的垂直運動。這個相同的形狀也能應用至門封20。 圖10至13示出門封94(例如,頭部密封、側向密封或下部密封), 其包括連接至支撐面板98的中空可壓縮主體96。尺寸100和102 (圖 13)分別表示密封的可壓縮突出度和面板突出度。可壓縮主體96包括 保護性易彎罩104,其在兩個可折疊框架機構106之間被支撐并且保 持拉緊。
在這個具體示例中,每個機構106包括具有大致U形支柱110的 大致矩形框架108 (或某種其它適合的形狀)。框架108和支柱110的 實際形狀可改變。可旋轉聯接器112將支柱UO的兩個腿樞轉地連接 至框架108上的中間點。支柱110的中心區段114能在相對于墻壁16 固定的一個或多個錨116內樞轉地旋轉。框架108包括在由軌道元件 122所限定的槽120內既能滑動并且又能樞轉的區段118。錨116和聯 接器112處的樞轉連接,以及槽120處組合的樞轉/滑動連接允許框架 108和支柱110在圖12和13中所示的位置之間移動。
為了幫助保持罩104拉緊,保持處于張力之下的彈性元件124牽 引每個框架106的外緣126朝著彼此。彈性元件124的示例包括但是 不限于乳膠管、氯丁橡膠軟繩、螺旋彈簧、彈性帶以及類似物。彈性 元件124能以任何適合的方式附接至框架108。類似的彈性元件128 能用來將罩104保持至支撐面板98,而罩104上的外圍唇緣130能在 墻壁16和門封94之間提供密封。
在一些情況下,彈性元件124能用來將門封推動至其伸展位置。 然而,在其它情況下,在邊緣126以大致線性運動的方式在其圖12 和13的位置之間移動(即在基本上與墻壁16垂直的方向上移動)時, 可能需要另外的彈性元件或拉簧132將門封94推動至其伸展位置。
盡管各種頭部密封和側向密封已經作為大致直的細長元件示出,同樣在本公開的范圍內的是提供其它形狀和設計的類似構造的門封。
舉例來說,替代一個長元件,頭部密封22和76能由兩個或更多個端 對端安裝以形成預期長度的細長密封組件的較短的分段構成。
在其它情況下,如圖14所示,頭部密封134包括朝著兩個側向密 封138向下延伸的側向分段136。在這個示例中,門封組件不包括底 部密封。從分段136向下延伸并且重疊側向密封138的易彎罩140能 覆蓋密封134和138之間的縫隙。這種設計幫助防止車輛10的上緣 26插入側緣的上端與大致直的頭部密封的下部鄰接表面之間。
作為圖14的實施例的替代,圖15示出在側向密封144的上端142 處提供另外的壓縮能力的一種方式。盡管密封144包括標準厚度的支 撐面板146,面板146沒有延伸至密封144的恰好頂部。在這個示例 中,頭部密封148能是任何設計,包括但是不限于圖3、 7、 8和9的 設計。
雖然本發明相對于各種示例進行描述,但是其變型對于本領域技 術人員將是明顯的。本發明的范圍因此將通過參考以下權利要求來確 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門封,其可鄰近于壁的門口安裝并且適合相對于在裝載臺處的車輛密封,所述門封包括可壓縮主體,其包括前部可壓縮主體和后部可壓縮主體,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所述后部可壓縮主體插入在所述壁和所述前部可壓縮主體之間,以及插入在所述前部可壓縮主體和所述后部可壓縮主體之間的支撐面板,所述支撐面板比所述前部可壓縮主體更致密。
2. 根據權利要求1的門封,還包括將可壓縮主體結合至所述支撐面板的粘合劑。
3. 根據權利要求2的門封,其中所述支撐面板包括粘合劑布置于其中的多個孔。
4. 根據權利要求l的門封,還包括中間可壓縮主體,其中所述中間可壓縮主體插入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前部可壓縮主體之間。
5. 根據權利要求1的門封,其中當所述門封相對于車輛密封時,所述可壓縮主體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車輛之間是彈性地可壓縮的,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在所述車輛位于裝載臺時大致面向所述車輛的前表面,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大致面向所述支撐面板的后表面,在車輛與門封間隔開時,所述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之間限定可壓縮突出度,所述支撐面板是具有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大致背離所述壁的最前點的基本上剛性元件,所述支撐面板具有在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大致面向所述壁的最后點,所述最前點和所述最后點之間限定面板突出度,所述面板突出度除以所述可壓縮突出度限定小于2%的突出度比率。
6. 根據權利要求5的門封,其中所述突出度比率在0.5%和1.5%之間。
7. 根據權利要求1的門封,其中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所述支撐面板可相對于所述壁移動。
8. 根據權利要求1的門封,其中所述門封水平地伸長并且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位于門口上方。
9. 根據權利要求1的門封,還包括柔性面板,其附接至所述支撐面板并且可安裝至所述壁,以使得在所述門封經由柔性面板附接至所述壁時,所述支撐面板相對于所述壁可移動。
10. —種門封,其可安裝至門口上方的壁并且適合相對于在裝載臺處的車輛密封,所述門封包括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門口上方的壁時水平地伸長的可壓縮主體;禾口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插入在所述可壓縮主體和所述壁之間的支撐面板,所述支撐面板比可壓縮主體硬;以及柔性面板,其附接至所述支撐面板并且可安裝至所述壁,以使得在所述門封經由所述柔性面板附接至所述壁時,所述支撐面板相對于所述壁可移動。
11. 根據權利要求10的門封,其中所述支撐面板比所述柔性面板硬。
12. 根據權利要求10的門封,還包括將所述可壓縮主體結合至所述支撐面板的粘合劑。
13. 根據權利要求12的門封,其中所述支撐面板包括粘合劑布置于其中的多個孔。
14. 根據權利要求10的門封,還包括后部可壓縮主體,其中所述后部可壓縮主體插入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柔性面板之間。
15. 根據權利要求10的門封,其中當所述門封相對于車輛密封時,所述可壓縮主體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車輛之間是彈性地可壓縮的,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在所述車輛位于裝載臺時大致面向所述車輛的前表面,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大致面向所述支撐面板的后表面,在車輛與門封間隔開時,所述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之間限定可壓縮突出度,所述支撐面板是具有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大致背離所述壁 的最前點的基本上剛性元件,所述支撐面板具有在門封安裝至所述壁 時大致面向所述壁的最后點,所述最前點和所述最后點之間限定面板突出度,所述面板突出度除以所述可壓縮突出度限定小于2%的突出 度比率。
16. 根據權利要求15的門封,其中所述突出度比率在0.5%和1.5 %之間。
17. 根據權利要求10的門封,其中所述門封水平地伸長并且在 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位于門口上方。
18. —種門封,其可鄰近于壁的門口安裝并且適合相對于在裝載 臺處的車輛密封,所述門封包括可壓縮主體;以及基本上剛性的支撐面板,其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插入在所 述可壓縮主體和所述壁之間,所述支撐面板比所述可壓縮主體更致 密,在所述門封相對于所述車輛密封時,所述可壓縮主體在所述支撐 面板和所述車輛之間是彈性地可壓縮的,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在所述 車輛位于裝載臺時大致面向所述車輛的前表面,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 大致面向所述支撐面板的后表面,在車輛與門封間隔開時,所述前表 面和所述后表面之間限定可壓縮突出度,所述支撐面板具有在所述門 封安裝至所述壁時大致背離所述壁的最前點,所述支撐面板具有在門 封安裝至所述壁時大致面向所述壁的最后點,所述最前點和所述最后 點之間限定面板突出度,所述面板突出度除以所述可壓縮突出度限定 小于2%的突出度比率。
19.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包括彈性地 可折疊的框架。
20.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由泡沫制成。
21.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突出度比率在0.5%和1.5 %之間。
22.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主體密 度并且所述支撐面板具有面板密度,所述主體密度除以所述面板密度 限定小于3%的密度比率。
23.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主體密 度并且所述支撐面板具有面板密度,所述主體密度除以所述面板密度 限定小于1%的密度比率。
24.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具有主體密 度并且所述支撐面板具有面板密度,所述主體密度除以所述面板密度 限定的密度比率小于突出度比率。
25.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還包括將可壓縮主體結合至所述 支撐面板的粘合劑。
26. 根據權利要求25的門封,其中所述支撐面板包括粘合劑布 置于其中的多個孔。
27.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還包括中間可壓縮主體,其中所 述中間可壓縮主體插入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可壓縮主體之間。
28.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 所述支撐面板可相對于所述壁移動。
29.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還包括柔性面板,其附接至所述 支撐面板并且可安裝至所述壁,以使得在所述門封經由所述柔性面板 附接至所述壁時,所述支撐面板可相對于所述壁移動。
30. 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門封,其中所述支撐面板比所述柔 性面板硬。
31. 根據權利要求29的門封,還包括后部可壓縮主體,其中所 述后部可壓縮主體插入在所述支撐面板和所述柔性面板之間。
32. 根據權利要求18的門封,其中所述可壓縮主體水平地伸長 并且在所述門封安裝至所述壁時位于門口上方。
全文摘要
一種門封(20),比如可安裝在裝載臺(12)的門口(14)上方的頭部密封(22),包括具有支撐面板(44)的可壓縮主體(36)。可壓縮主體能在車輛將拖車相對于密封(20)支撐時相對于車輛(10)的被包圍拖車的后緣(26)形狀相符地密封。支撐面板(44)提供用于將密封安裝至建筑物的壁(16)的相對致密結構。與可壓縮主體(36)從壁突出的水平距離相比,支撐面板(44)是超薄的以避免占用壁和拖車后部之間的可壓縮空間。在一些情況下,柔性面板(56)從壁(16)懸掛可壓縮主體及其支撐面板(44)以使得柔性面板(56)允許門封(20)相對于壁移動。
文檔編號B65G69/00GK101558002SQ200780041221
公開日2009年10月14日 申請日期2007年10月2日 優先權日2006年11月7日
發明者C·J·阿謝林, D·J·霍夫曼 申請人:瑞泰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