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裝飾裝置和制造該裝飾裝置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裝飾裝置和制造該裝飾裝置的方法。在一個實施例種,本發明涉及用于非食品物件的修飾,以便使其對用戶具有裝飾性的和有吸引力的。
背景技術:
希望裝飾非食品物件,使其對于用戶更有吸引力,或者為了特定季節或慶典裝飾該非食品物件。例如,可利用裝飾性的橡皮或裝飾性的裝置在不進行書寫的端部上對鉛筆進行裝飾。雖然在市場上可獲得這些裝飾品,但是仍然需要其他的裝飾品。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裝飾一種裝置,以便使其對用戶更加美觀和更加具有吸引力。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裝飾裝置,其包括(a)非食品物件,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遠端部分、和布置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間段;(b)聯接至裝置的第一部分的裝飾物品;和(c)聯接至裝置的第二部分的裝飾基部。
在另一方面,非食品物件為施料器,本發明涉及一種裝飾施料器,其包括(a)在其中包括材料的主體,該主體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布置在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中間段,其中第一端部設計為保持蓋子,第一端部或者第二端部包括用于通過第一端部分配材料的裝置,(b)聯接至蓋子的裝飾物品;和(c)聯接至主體的第二端部的裝飾基部。
本發明的又一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成套工具包括(a)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每個非食品物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遠端部分、和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間段;(b)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物品,其都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所述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和(c)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基部,其都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所述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二部分。當裝飾物品以移動的方式聯接至非食品物件時,該裝飾物品不延伸至非食品物件的中間段。該成套工具的一個優點是不同的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可以彼此互換,以便用戶可產生不同的裝飾裝置。該成套工具的另一個優點是用戶可收集該裝置,收集的裝置可形成裝置的不同排列。
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裝飾施料器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a)提供在其中包括材料的主體,該主體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布置在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中間段,其中第一端部設計為保持蓋子,第一端部或者第二端部包括用于通過第一端部分配材料的裝置,(b)提供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和(c)聯接裝飾物品至蓋子;和(d)聯接裝飾基部至主體的第二端部。
本發明意圖裝飾支承的非食品物件,以使其對用戶更加有吸引力。因而,裝飾品聯接至非食品物件的特定部分,因而不覆蓋整個支承非食品物件。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在聯接至非食品物件(諸如,但不限于膠棒、油漆棒、口紅、唇膏)后,不延伸至其中間段。
通過以下結合附圖的本發明各種實施例的詳細說明,可更加完全地了解本發明,其中圖1是示例性的發明裝置的透視圖,其具有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和圖2是另一示例性的發明裝置的透視剖視圖,其中,非食品物件為膠棒,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未聯接至該膠棒;圖3是示例性的裝飾物品的部分的透視圖;
圖4是另一示例性的裝飾物品的部分的透視圖;和圖5是又一示例性的裝飾物品的部分的透視圖。
雖然本發明可修改未各種改進和可選形式,但是其特性通過附圖中的示例示出并將進行詳細描述。然而,應了解的是,其意圖不是將本發明限制于所述的具體實施例。相反,意圖本發明覆蓋在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的所有的改進、等同物、和可選物。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示出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裝置10包含可以是任何類型的非食品物件12,該物件12包括但不限于書寫用具(諸如鋼筆、記號筆、蠟筆等等),用于諸如但不限于膠粘劑、油漆、口紅和唇膏的施料器、木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木塊和圓柱)、塑料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瓶子)和金屬物品。該非食品物件具有由裝飾物品20所覆蓋的第一部分(未示出)。該非食品物件具有第二遠端部分,即遠離由裝飾基部22所覆蓋的第一部分設置的第二部分(未示出)。裝飾物品和/或裝飾基部分別可完全覆蓋或者只覆蓋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的一部分。非食品物件具有中間段14。在一個實施例中,中間段包括用于保持物件或材料中的至少一個隔室。
雖然圖1示出非食品物件的中間部分為大致圓柱形,但是在本發明的范圍內,該中間段可具有其他形狀。例如,中間段的截面可以是圓形以及具有變化的直徑。中間段的截面可以是任何的多角形,諸如三角形、正方形、矩形等等,或者是星形,月亮形。可使用形狀的組合。中間段的截面可以在形狀和尺寸方面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相同或者不同。
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不延伸至非食品物件的中間段。術語“延伸至”通常意味著裝飾物具有不進入中間段的足夠長度。在另一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不接觸非食品物件的中間段。
圖2示出本發明的另一示例性實施例,其中,非食品物件是施料器。施料器40具有主體42和其中容納有材料44的蓋子52。主體包括第一端部46、第二端部50、和布置在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中間段48。在圖2的實施例中,附圖標記48a和48b表示從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開始的中間段48。主體的第一端部設計為保持蓋子52。材料44可以是任何粘性的、柔韌的、或者可研磨的物質。示例性示例包括,但不局限于膠粘劑、油漆、唇膏和口紅。當材料44是膠粘劑時,施料器典型地稱為膠棒。
在一個實施例中,膠粘劑由聯邦危害物質法案限定為無毒性,并符合ASTMD-4236。在另一實施例中,膠粘劑是永久膠粘劑。如在此所使用,術語“永久膠粘劑”通常意味著當膠粘劑應用于目標表面(諸如,例如紙張、織物或者照片)時,該目標表面應用于基底,目標表面和基底之間具有的粘合強度在不損壞至少一個或另一個的情況下不允許將一個從另一個上移開。在另一實施例中,膠粘劑是可重新布置的膠粘劑。如在此所使用,術語“可重新布置的膠粘劑”通常意味著當目標表面從基底移開(或者反之亦然),基本上不會或者非常小地損壞其中任何一個。在又一實施例中,膠粘劑對照片沒有損壞。在又一實施例中,膠粘劑是可清洗的。
現在返回圖2,所示為未聯接至蓋子的裝飾物品60包含位于物品底部處的孔(未示出),用于聯接至施料器的蓋子。當裝配之后,裝飾物品可覆蓋整個蓋子或者僅僅蓋子的一部分,但是該裝飾物品不會延伸至主體的中間段。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蓋子不接觸主體的中間段。所示為未聯接至膠棒的第二端部的裝飾基部62包含用于聯接至施料器主體第二端部的孔。當裝配之后,裝飾基部可覆蓋整個第二部分或僅僅者施料器主體的一部分。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基部不延伸至中間段。在另一實施例中,裝飾基部不接觸主體的中間段。將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聯接至施料器從而獲得裝飾施料器,該施料器可能對用戶更加具有藝術吸引力。
圖2的裝飾物品可具有以下設計,即當聯接至施料器的第一端部時,施料器或非食品物件的質量中心將移動。如果施料器的裝飾基部不足夠寬,施料器當放置在器預定位置時可能會傾倒。在一個實施例中,為了防止施料器傾倒,可出于設計目的而使用裝飾物品的尺寸與裝飾基部的尺寸的比率。如圖2所示,施料器具有以附圖標記65表示的中心線,該中心線延伸通過裝飾頭部和裝飾基部。亦即,施料器的中心線延伸穿過整個施料器。線60a與施料器的中心線正交,其表示從中心線至裝飾物品上的最遠點的最長距離。線62a也與施料器的中心線正交,其表示從中心線至裝飾基部上的最遠點的最長距離。在一個實施例中,距離60a與62a的比率小于2∶1。在另一實施例中,距離60a與62a的比率小于0.9∶1。
圖3示出示例性的裝飾物品,其具有第一部分70和第二部分76。第一部分70具有至少一個銷72,在該具體情況中,該銷安裝在對孔74進行限定的環上,其中將容納有非食品物件的第一部分或者施料器的主體的第一端部,參考圖2。第二部分76具有至少一個也安裝在限定孔80的環上的凸起部78,其中容納非食品物件的第一部分或者施料器的主體第一端部。銷和凸起部在裝飾物品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上對齊,以便允許其配合。裝飾物品的第一和第二部分可利用各種方法聯接在一起,諸如旋轉焊接或者超聲波焊接,或者利用膠粘劑或機械裝置。在一個應用中,圖3的裝飾物品通過焊接、通過膠粘劑裝置或者通過機械裝置聯接至施料器的蓋子。
圖4a和4b示出另一示例性裝飾物品,其具有第一部分90和第二部分96。第一部分90具有至少一個銷92,在該具體情況中,該銷安裝在對孔94進行限定的環上。第二部分96具有至少一個凸起部98,該凸起部98也安裝在對孔100進行的環上。銷和凸起部在裝飾物品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上對齊,以便允許其配合。圖4b為裝飾物品的第二部分的底部透視圖,以更好的示出孔100的存在。在一個應用中,當第一和第二部分聯接后,裝飾物品作為施料器的蓋子。雖然圖3和4示出裝飾物品具有大體水平劃分的部分,但也可使用其他平面進行劃分。例如,裝飾物品的第一和第二部分可以垂直劃分。
圖5示出又一示例性裝飾物品,其中,第一部分101具有多個孔105,表示其他附件的裝飾頭發件103的銷104可添加至裝飾物品,以實現所要求的設計。
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可由多種材料制成,包括但不限于,可注模聚合物、可加熱成形聚合物、可塑塑料、壓制塑料或者金屬,和擠壓聚合物。一些示例性的聚合物包括聚苯乙烯、耐沖擊聚苯乙烯、聚乙烯、聚氨酯、橡膠和彈性體。他們還可以由其他材料制成,諸如木材、金屬或者陶瓷。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可以整體形成(例如,注模),并利用干涉配合聯接至非食品物件或施料器。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可由多個部分制成,然后連接在一塊,如圖3、4和5所示。
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的尺寸滿足規定,以降低年齡小于三歲的兒童被哽住的危險。裝飾物品的尺寸符合ASTMD-4236。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永久地聯接至施料器的第一端部。亦即,它們在不損壞施料器或者非食品物件的情況下不能移動。在另一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施料器或者非食品物件。以及,它們能夠從施料器或者非食品物件如用戶所愿的移開,其后又再次聯接。
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可以彩色的,這通常意味著其能夠從各種來源處接收和保持顏色。示例性的顏色源包括,但不限于記號筆、蠟筆、測溫色筆、和水基和油基油漆。該特征允許用戶制造一種定制的裝置以生成獨特的工藝品。
權利要求
1.一種裝飾裝置,包括非食品物件,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遠端部分,和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間段;聯接至所述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一部分的裝飾物品;和聯接至所述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二部分的裝飾基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不延伸至所述非食品物件的所述中間段。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不接觸所述非食品物件的所述中間段。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由聚合物材料制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是可著色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非食品物件具有延伸穿過整個所述裝置的中心線,正交于所述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物品的最長尺寸與正交于所述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基部的最長尺寸的比率小于大約2∶1。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非食品物件具有延伸穿過整個所述裝置的中心線,正交于所述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物品的最長尺寸與正交于所述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基部的最長尺寸的比率小于大約0.9∶1。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中間段包括隔室。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裝置,其中,所述非食品物件選自施料器和瓶子。
10.一種裝飾施料器,包括其內包括材料的主體,該主體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布置在所述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中間段,其中所述第一端部或者第二端部包括用于通過所述第一端部分配材料的裝置,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一端部的裝飾物品;和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二端部的裝飾基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不延伸至所述膠棒的所述主體的所述中間段。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還包括用于連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一端部的蓋子。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施料器還包括蓋子,所述裝飾物品聯接至所述蓋子。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材料選自膠粘劑、油漆、唇膏和口紅。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分別以可移動方式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所述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由注模聚合物、可加熱成形的聚合物、可塑塑料、壓制塑料或者金屬以及和擠壓聚合物制成。
17.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主體的所述中間段為大致圓柱形或者大致多邊形。
18.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中的至少一個是可著色的。
19.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施料器具有中心線,正交于所述施料器的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物品的最長尺寸與正交于所述施料器的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基部的最長尺寸的比率小于大約2∶1。
20.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施料器,其中,所述施料器具有中心線,正交于所述施料器的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物品的最長尺寸與正交于所述施料器的中心線測量的所述裝飾基部的最長尺寸的比率小于大約0.9∶1。
21.一種成套工具,包括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每個非食品物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遠端部分、和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間段;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物品,每個裝飾物品都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所述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和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基部,每個裝飾基部都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所述非食品物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其中,當所述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物品以可拆卸的方式聯接至所述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時,所述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物品不延伸至所述至少兩個非食品物件的所述中間段。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成套工具,其中,所述至少兩個不同的裝飾物品可以彼此互換。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成套工具,還包括用于對至少一個裝飾物品和一個裝飾基部進行著色的裝置。
24.一種裝飾施料器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提供在其中包括材料的主體,該主體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布置在所述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間的中間段,其中所述第一端部或者所述第二端部包括用于通過所述第一端部分配所述膠粘劑的裝置,提供裝飾物品和裝飾基部;將所述裝飾物品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一端部;和將所述裝飾基部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二端部。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裝飾物品聯接至所述主體的所述第一端部后,所述裝飾物品不延伸至所述主體的所述中間段。
26.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裝飾物品設置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27.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含至少一個銷,第二部分包含至少一個凸起部,所述銷和凸起部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上對齊。
28.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被旋轉焊接或者超聲波焊合在一起,以形成所述裝飾物品。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非食品物件的裝飾裝置、涉及該裝置的成套工具,和制造該裝置的方法。在一個實施例中,裝飾物品包括非食品物件,該非食品物件具有第一部分(46)、第二遠端部分(50)、和布置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間段(48)。裝飾物品(60)聯接至非食品物件的第一部分(46)。同時,裝飾基部(62)聯接至非食品物件的第二部分(50)。在另一實施例中,裝飾物品不延伸至非食品物件的第二部分。
文檔編號B65D83/00GK101080182SQ200580043537
公開日2007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16日
發明者喬伊·A·帕卡德, 斯科特·D·皮爾森, 西古德爾·索爾斯坦松, 莫羅·波西尼 申請人:3M創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