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折疊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集裝箱,具體涉及一種折疊箱。
背景技術:
折疊箱用于裝載貨物,因折疊后堆放空間小,空箱轉運成本低,裝卸貨物方便而被廣泛使用。其部件主要有底架、端墻、端梁體。大多數情況下,角柱在頂部與底部通過水平橫梁相連接,它們間焊有板型墻壁從而形成了一種端墻結構。當端墻向底部平臺折疊,因平臺上有與橫梁和角柱的大小相適應的凹槽,由此可使端墻板平鋪于底架平臺上。端墻豎立起后,底架平臺的表面上除了凹槽部分外,基本形成一個規則的載貨平面,從該平面到端墻頂部的垂直高度,是折疊箱的載貨高度。為了增加折疊箱的載貨高度,一般可以采用減少底架厚度的方法,但減少底架厚度,又會影響折疊箱的載貨強度。
而且,對于有些特殊的貨物,如骨架式拖車、平板車等也需要用平臺箱或折疊箱來運輸。而折疊箱由于有端墻,裝入骨架車后,可以互相堆置,同時也能堆放其他的集裝箱,顯然比使用平臺箱更有優勢。這些特殊貨物在構造上具有明顯的特點,即其上部分是一個平面框架結構,下部分支撐在輪胎和支腿上,在輪胎和支腿的底部和內側,形成一個很大的空間,在此空間內,沒有任何骨架車的零部件。當骨架車裝上折疊箱后,該空間實際上成了一個無效空間,導致裝貨空間的浪費。
因此,為增加折疊箱的載貨高度,在盡可能減少底架厚度的情況下,還須解決折疊箱的載貨強度問題,以及當骨架車裝上折疊箱后形成的無效空間所導致的裝貨空間的浪費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發明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為增加折疊箱的載貨高度,在底架中部設置用于加強底架強度的凸臺框架,以彌補減少折疊箱的底架厚度所造成的折疊箱的載貨強度損失,以及解決當骨架車裝上折疊箱后形成的無效空間所導致的裝貨空間的浪費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折疊箱,至少包括底架、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兩端的兩端墻、以及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端部的兩端梁體,所述底架與兩端墻通過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端墻角柱上的內鉸鏈以及設置于底架四角的外鉸鏈活動連接,其中,在所述底架中部沿長度方向設置加強底架強度的凸臺框架,所述凸臺框架的長度等于所述底架的長度。
所述折疊箱,其中,所述凸臺框架內部中空設置,其橫截面外輪廓形狀是矩形、梯形、半圓形、三角形等。
所述折疊箱,其中,所述端墻上設有開口向上、寬度略大于所述凸臺框架寬度的“U”字形缺口,所述端墻向所述底架折疊后,所述端墻的上表面與所述凸臺框架上表面基本平齊。
所述折疊箱,其中,所述凸臺框架的上表面還開設橫向貫穿的槽口,所述端墻向所述底架折疊后,所述端墻上的橫梁卡置于該槽口內。
所述折疊箱,其中,所述凸臺框架兩側的底架上分別設置有一組用于限制貨物在長度方向串動的契形塊,所述契形塊通過螺栓或銷與底架固定。
所述折疊箱,其中,所述凸臺框架兩側的底架上分別開設配合所述螺栓或銷的一組螺紋孔或光孔,使契形塊的安裝位置可沿長度方向調整。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其中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A-A剖視圖;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的B-B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圖2所示,本發明的折疊箱包括底架1、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1兩端的兩端墻2、以及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1端部的兩端梁體3,所述底架1與兩端墻2通過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端墻角柱21上的內鉸鏈以及設置于底架1四角的外鉸鏈11活動連接,底架1上設有與底架長度相同的凸臺框架4,該凸臺框架4凸起于底架的中部,沿底架長度方向設置,將底架1上表面分成凸臺上表面和凸臺兩側的支撐平面,在貨物運載中,支撐平面是主要的工作平面,為增大折疊箱的載貨高度,底架支撐平面部分的厚度盡可能的小,因而造成的強度損失,主要通過凸臺框架4結構的設計來補償。
折疊箱的端墻2上開有U形的缺口22,該缺口22的寬度略大于凸臺框架4的寬度,且該缺口22與凸臺框架4在位置上相對應,使得當端墻2向底架1折疊時,端墻2兩側部分與凸臺框架4不發生干涉,另外,可以在凸臺框架4上靠近端墻一側開設橫向貫穿的槽口41,使折疊后的端墻2上的橫梁正好處于該槽口位置,保證端墻2能夠平鋪到底架1上,并且,平鋪的端墻2的上表面與凸臺框架4上表面處于同一平面,以便于該折疊箱空運時的堆碼和必要時可作為平臺箱使用。
在圖3中,當折疊箱運載骨架車6一類的貨物時,首先保證凸臺框架4的寬度小于骨架車6車輪內側和支腿內側間的最小距離,骨架車6放置于底架凸臺4兩側的支撐平面上,從而可以在一臺折疊箱內放更多貨物,同時端墻2上“U”缺口22的設置,使骨架車6的端部能伸出端墻2之外,對該類貨物提供必要的定位;為了更好地對貨物提供定位,在底架支撐平面上設置有楔形塊5,工作中該楔形塊5抵靠在骨架車6車輪和支腿沿底架長度方向的前后兩側,使骨架車6在運載狀態中難以產生沿底架長度方向的滑動,為保證楔形塊5在工作中位置的可靠性,將楔形塊5通過螺栓或銷與底架1固定,同時,為使折疊箱對所運輸的不同的拖車都能提供定位,在底架1上沿底架長度方向開設配合螺栓或銷的一組螺紋孔或光孔(未標示),使楔形塊5的安裝位置可沿底架長度方向調整。
由技術常識可知,本發明可以通過其它的不脫離其精神實質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因此,上述公開的實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舉例說明,并不是僅有的。所有在本發明范圍內或在等同于本發明的范圍內的改變均被本發明包含。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疊箱,至少包括底架、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兩端的兩端墻、以及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端部的兩端梁體,所述底架與兩端墻通過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端墻角柱上的內鉸鏈以及設置于底架四角的外鉸鏈活動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中部沿長度方向設置有凸臺框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框架的長度等于所述底架的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框架內部中空設置,其橫截面的外輪廓形狀是矩形、梯形、半圓形、三角形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墻上設有開口向上、寬度略大于所述凸臺框架寬度的“U”字形缺口,所述端墻向所述底架折疊后,所述端墻的上表面與所述凸臺框架上表面基本平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框架的上表面靠近端墻一側還開設橫向貫穿的槽口,所述端墻向底架折疊后,所述端墻上的橫梁卡置于該槽口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框架兩側的底架上分別設置有一組用于限制貨物在長度方向串動的契形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契形塊通過螺栓或銷與底架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折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框架兩側的底架上分別開設配合所述螺栓或銷的一組螺紋孔或光孔,使契形塊的安裝位置可沿長度方向調整。
全文摘要
一種折疊箱,至少包括底架、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兩端的兩端墻、以及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架端部的兩端梁體,所述底架與兩端墻通過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端墻角柱上的內鉸鏈以及設置于底架四角的外鉸鏈活動連接,本發明在所述底架中部沿長度方向設置凸臺框架以增加底架強度,從而達到增加折疊箱的載貨高度的目的。
文檔編號B65D6/16GK1743250SQ200410079019
公開日2006年3月8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04年9月3日
發明者謝良富, 孔河清, 易仁斌, 姚谷 申請人: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