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時保護物品的裝置,尤其涉及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
背景技術:
在通過鐵路運輸石膏板等物品時,通常要將許多塊板狀石膏板疊放在一個木排上,并用打包帶將石膏板和該木排綁緊固定,然后一起吊放到車輛上。利用作為底墊的木排的良好抗震性能,可防止石膏板等材料在運輸過程中破損。
現有技術中運輸3m×1.2m石膏板所用的木排,是一種整體式的結構。由一個與石膏板外形相當的矩形外框架和釘在外框架下的四個縱向的墊高裝置組成,在外框架的縱向板上釘有兩塊用于穩定框架結構的加強橫板。
這種結構的木排是用松木或其它板材用釘子連接固定起來的,所用的木材較多,成本較高,并且也不利于環保。此外,由于橫向板材的長度較大,較短的木料不能使用,降低了木料的利用率。
現在使用木排中也有分體式結構的,但是這種分體式結構的木排由三部分組成,每部分都有外框架,結構復雜,使用的木材量也大,在打包時操作需要三個人來協同,很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采用較少的木料并且可以提高木料的利用率。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由兩個相同部分相對放置而成,每部分均包括外框架及固定在外框架底部縱向的多個墊高裝置。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外框架縱向板的兩個三等分處還可以固定加強橫板,以穩定框架的結構。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外框架尺寸較小時,其縱向板的中間位置處固定有一塊加強橫板,以穩定框架的結構。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外框架上對應的吊裝點之間固定有支撐板,以承受吊裝時向內的壓力。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外框架與吊裝機構接觸處的下側邊固定有角鐵,以保護木排。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的外框架為兩塊橫向板與固定于所述橫向板下的兩塊縱向板組成的矩形框架。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墊高裝置由外側墊高裝置和內側墊高裝置組成,各墊高裝置均由上平行板、下平行板及分別與上平行板、下平行板連接固定的多個木墩構成,所述上平行板固定于所述橫向板的底部,外側墊高裝置的上平行板距離外框架上外側的縱向板一定距離,內側墊高裝置的上平行板即為外框架上內側的縱向板。
上述方案中,其特點是所述外框架外側縱向板上表面的上下部分別固定有一塊墊板,以防打包時縱向板折斷。
綜上所述,由于本實用新型外框架上的橫板和加強橫板比現有技術中的橫板小了一半以上,因此很多不能在整體式框架上用作橫板的木料也可以在本實用新型中得到利用,大大的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并且兩個相同部分中間有較大的空隙,本實用新型也比現有技術節省一定量的木材。當外框架較小時,還可使用一塊加強橫板,進一步節省了木材。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分體式木排的立體組合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也以運輸石膏板所用的木排為例,來說明本實用新型分體式木排的結構。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分體式木排由兩個相同的部分1、1’相對放置組成,每部分的結構均包括外框架10、兩塊加強橫板11、墊高裝置12、支撐板13、角鐵14和墊板15,其中外框架10為矩形,由兩塊橫向板101、102釘在兩塊縱向板103、104上而形成;加強橫板11為固定在縱向板103、104三等分位置上的兩塊橫板111、112,起到穩定木排結構的作用;墊高裝置12由外側墊高裝置121和內側墊高裝置122組成,每一墊高裝置的上下平行木板123、124間通過四個木墩125連接起來,上平行板123分別與橫向板101、102和加強橫板111、112連接固定,外側墊高裝置121的上平行板與外框架上外側的縱向板103間隔一定距離,內側墊高裝置122的上平行板即為外框架上內側的縱向板104;支撐板13為固定于外側墊高裝置121左邊、縱向固定的一塊板,該位置是吊裝時鋼絲繩與外框架接觸的兩個對應吊裝點之間的位置,用于承受吊裝時木排受到的向內的擠壓力;角鐵14包裹在外側墊高裝置121上平行板和支撐板13端部的側下邊,用于與吊裝鋼絲繩直接接觸。
本實用新型還包括了兩個墊板15,分別釘在外側縱向板103的向上表面上的上下部分,該處是縱向打包帶所在的位置,因為此處的縱向板與石膏板之間有間隙,加上墊板后可防止縱向板在打包時折斷。
第一實施例的外框架尺寸為1.23米長1.23米寬,用于3米長1.2米寬石膏板的墊裝,使用時將分體式木排的兩個部分間隔約0.5米相對放置,將石膏板放置在兩個部分上。如果是放置2.4米長1.2米寬的石膏板,每部分可采用0.93米長1.23米寬的外框架。
對比現有技術和第一實施例可以看出,由于本實用新型采取分體式結構,每個外框架比原來的單個框架大大縮小,外框架上的橫板比現有技術中的橫板小了一半以上,因此很多不能在整體式框架上用作橫板的木料也可以在本實用新型中得到利用,大大地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此外,本實用新型兩個木排之間有一定間距,也可以節省一些木料。
由于該木排在運輸過程中主要承受向下的壓力,改成分體式結構后,每個木排通過打包帶與石膏板固定為一體,因此,在運輸過程中同樣可以起到保護石膏板和減震的作用。
當石膏板尺寸較小時,外框架的尺寸也可以相應縮小,在滿足木排穩定性的前提下,在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中,其它結構與第一實施例相同,但分體式木排的每一部分只使用了一塊加強橫板,進一步節省了木材。當然也可以將該加強板斜向固定,與外框架構成三角形狀,以優化其穩定性。
從成本上估算,本實用新型的分體式木排可比整體式木排節省20%左右的費用,具有可觀的經濟效益。
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用作運送石膏板的木排,在材料的尺寸和重量不同的場合,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在基本構思上作出很多不同的變化。例如,木排改為分體式的結構后,如果每部分的外框架較小,就有可能并不需要加強橫板;在吊裝時受力不大的情況下,也可以省去其中的支撐板和角鐵;支撐板并不一定要位于外側墊高裝置旁,而可以根據吊裝位置的不同變化位置;而墊高裝置的結構也可根據受力的大小作變化,比如在受力很小的情況下省去下平行板,直接用木墩放置在地面上。因此,采用本實用新型特有的分為兩部分的分體式結構,能夠因外框架的縮小而節省木料和提高木料利用率的等同變化,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其特征在于,由兩個相同部分相對放置而成,每部分均包括外框架及固定在外框架底部縱向的多個墊高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縱向板的兩個三等分處固定有兩塊加強橫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縱向板的中間位置處固定有加強橫板。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上對應的吊裝點之間固定有支撐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與吊裝機構接觸處的下側邊固定有角鐵。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框架為兩塊橫向板與固定于所述橫向板下的兩塊縱向板組成的矩形框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墊高裝置包括外側墊高裝置和內側墊高裝置,各墊高裝置均由上平行板、下平行板及分別與上平行板、下平行板連接固定的多個木墩而構成,所述上平行板固定于所述橫向板的底部,外側墊高裝置的上平行板距離外框架上外側的縱向板一定距離,內側墊高裝置的上平行板即為外框架上內側的縱向板。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外側縱向板上表面的上下部分別固定有一塊墊板。
9.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框架的尺寸約為1.23米長1.23米寬。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木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框架的尺寸約為0.93米長1.23米寬。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運輸物品時作為底墊的木排,由兩個相同部分相對放置而成,由于本實用新型外框架上的橫板比現有技術中的橫板小了一半以上,因此很多不能在整體式框架上用作橫板的木料也可以在本實用新型中得到利用,大大的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并且兩個相同部分中間有較大的空隙,本實用新型也比現有技術節省一定量的木材。
文檔編號B65D19/31GK2709338SQ03256938
公開日2005年7月13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16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16日
發明者陳立新, 馬震驥 申請人:北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