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貼壁放置的垃圾貯存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垃圾貯存裝置,特別是一種可貼壁放置的垃圾貯存裝置。
有些蓋子能從垃圾箱筒移開。然而,此種蓋子造成使用的麻煩,他或她使用必須在棄置垃圾時握住蓋子或在棄置垃圾前找到找地方放置蓋子的地方。
圖8顯示常見的垃圾貯存裝置30,其包括基座32、箱子箱子34,安裝于基座32、踏板36,中樞地樞轉地裝在箱子箱子34、及蓋子38,透過鉸鏈40以及安放在踏板36和蓋子38之間的連接(沒有顯示),中樞地裝在箱子箱子34。筒34安裝于基座32上。踏板36可樞轉地設在筒34。蓋子38透過鉸鏈40設在筒34上。踏板36和蓋子38透過一連桿機構相連。如此,可踏踩踏板36可經踏踩來轉掀開蓋子38。由于鉸鏈40設在箱子箱子34的內背面上,使得垃圾貯存裝置30不可能貼壁擺放。此外,在鉸鏈40裝架把手42以利提起垃圾貯存裝置30;然而,它并不賞心悅目。
因而,本實用新型想要排除或至少減輕現有技術中所遭遇的問題。
為此,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垃圾貯存裝置,其包括一個基座;一個筒,設在基座上且包含一平背;一個踏板,設在基座和筒其中之一;一個鉸鏈,設在筒上端面且不凸露于筒的平背;一個蓋子,樞連于鉸鏈;及一支控制桿,連接在踏板和蓋子之間并容置于該筒里。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裝置包含一個內筒置于外筒里。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內筒有一凹背而與外筒的平背一起界定一個空間以容納控制桿。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踏板設在基座上。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踏板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的瘦長組件,且大致上在基座之內,除了其第一端延伸穿過在基座前方的開口。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還包含一個把手,把手具有一個中間部分和兩個從中間部分橫向延伸的終端部分,把手的終端部分是可在延伸位置與隱藏位置之間移動的插入鉸鏈。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鉸鏈在頂面界定凹處以利操作把手。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蓋子在頂面界定凹處,兩個凹處可以組成圓形的以利操作把手的凹處。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該蓋子在頂面定義凹處,兩個凹處可以組成橢圓形的以利操作把手的凹處。
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中基座設有平背與筒平背齊平。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點是垃圾貯存裝置可以包括一個把手,把手具有一個中間部分和兩個從中間部分橫向延伸的終端部分。把手的終端部分是可動的插入鉸鏈,可在延伸位置及隱藏位置之間移動,使用時可插入處于延伸位置間,而不用時可插入處于隱藏位置間。鉸鏈的頂面限界定壁一凹部位在頂面以利操作把手。蓋子的頂面可以限界定壁凹部在頂面。合起來的壁凹部可以制造組成圓形或橢圓形的壁凹以利操作把手。
圖8是橫剖圖,顯示根據現有技術的垃圾貯存裝置。
附圖
中的標號說明2、垃圾貯存裝置 4、基板6、踏板 7、外筒8、內筒 10、鉸鏈 12、蓋子 14、平背16、梢18、控制桿 20、凹背 22、把手24、凹部 26、凹部 30、垃圾貯存裝置32、基座 34、筒 36、踏板 38、蓋子40、鉸鏈 42、把手參照圖2和圖3,垃圾貯存裝置2包括一個基座4、一個踏板6樞轉地、一個外筒7、一個內筒8、一個鉸鏈10以及一個蓋子12樞轉地。踏板6樞接基座4。外筒7設在基座上,筒8放入外筒7,鉸鏈10設在內筒8。蓋子12樞接鉸鏈10。
基座4包括平背,外筒7有平背14與基座4的平背齊平,鉸鏈10有平背與基座的平背齊平。如此,垃圾貯存裝置2可貼壁放置。
參照圖4和6,踏板6是瘦長的組件,有第一端和第二端。踏板6大體上位于基座4的內部,除了第一端延伸穿過在基座4前方的開口。如此,踏板6的第一端可以被踩踏。梢16穿過踏板6打入基座4,以此樞轉地把踏板6設于基座4。踏板6連接控制桿18。控制桿18包括第一端及第二端;第一端樞轉地連于踏板6的第二端,而第二端樞轉地連于蓋子12。如此,踩踏踏板的第一端致使蓋子12樞轉地從圖4所示的位置移動到圖5所示的位置。
內筒8包括凹背20。于是,在外筒7的平背14和凹背20之間有空間容納控制桿18。
參照圖5,把手22包括一個中間部分和兩個從中間部分橫向延伸的終端部分。把手22的終端部分是可動的插入鉸鏈10。如此,把手22在使用時移到延伸位置,不用時移到隱藏位置。鉸鏈10的頂面界定一凹部24,且蓋子12的頂面界定一凹部26。凹部24和26合起來組成圓形或橢圓形的凹部以利操作把手22。
圖7顯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實施例的垃圾貯存裝置。第二個實施例和第一個實施例相同,除了它有不同的外觀。
本實用新型已透過具體實施例的詳細附圖加以描述。熟于此藝可從該實施例衍生許多變化而不須背離本實用新型的范疇。因此,具體實施例不致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疇。本實用新型的范疇定義于權利要求書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基座;一個筒,設在基座上且包含一平背;一個踏板,設在基座和筒其中之一;一個鉸鏈,設在筒上端面且不凸露于筒的平背;一個蓋子,樞連于鉸鏈;及一支控制桿,連接在踏板和蓋子之間并容置于該筒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裝置包含一個內筒置于外筒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內筒有一凹背而與外筒的平背一起界定一個空間以容納控制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踏板設在基座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踏板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的瘦長組件,且大致上在基座之內,除了其第一端延伸穿過在基座前方的開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個把手,把手具有一個中間部分和兩個從中間部分橫向延伸的終端部分,把手的終端部分是可在延伸位置與隱藏位置之間移動的插入鉸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鉸鏈在頂面界定凹處以利操作把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蓋子在頂面界定凹處,兩個凹處可以組成圓形的以利操作把手的凹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蓋子在頂面定義凹處,兩個凹處可以組成橢圓形的以利操作把手的凹處。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垃圾貯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基座設有平背與筒平背齊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貼壁放置的垃圾貯存裝置,其包括有一個基座、一個箱子、一個踏板、一個鉸鏈、一個蓋子以及一個控制桿,基座有平背,筒設在基座上且包括與基座的平背齊平的平背,踏板設在基座或內筒,鉸鏈設在內筒且包括與基座的平背齊平的平背蓋子樞接鉸鏈,控制桿連于踏板和蓋子并容納于筒內。把手的終端部分可動的插入鉸鏈,可在延伸位置及隱藏位置之間移動,使用時可插入處于延伸位置間,而不用時可插入處于隱藏位置間。
文檔編號B65F1/14GK2587804SQ02253879
公開日2003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02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02年9月3日
發明者林聰祐 申請人:林聰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