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和飛行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公開是關于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和飛行器,該腳架結構可以包括: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底部的連接支架;若干腳架,每一腳架分別沿預設方向與對應的連接支架相連,以連接至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其中,所述腳架可繞所述預設方向的軸線旋轉,以在第一預設角度的收納模式與第二預設角度的工作模式之間切換;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處的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一姿態時,可限制處于所述工作模式的所述腳架的旋轉操作;以及,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二姿態時,可取消對所述腳架的旋轉限制,以使所述腳架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通過本公開的技術方案,可以便于實現飛行器的腳架使用和收納。
【專利說明】
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和飛行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涉及飛行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和飛行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諸如四軸飛行器、八軸飛行器等無人機設備,由于操作簡單、性能穩定,已經被廣泛地應用于航拍、搜救等各個領域,并越來越多地發揮其重要作用。
[0003]然而,飛行器的應用環境可能存在積水、淤泥等惡劣因素,若直接將飛行器的機身置于相應環境中進行起飛或降落,可能對飛行器造成損壞;同時,如果用戶的操控經驗不足時,可能導致飛行器在堅硬地面上降落時造成摔機等情況。
【發明內容】
[0004]本公開提供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和飛行器,以解決相關技術中的不足。
[0005]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包括:
[0006]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底部的連接支架;
[0007]若干腳架,每一腳架分別沿預設方向與對應的連接支架相連,以連接至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其中,所述腳架可繞所述預設方向的軸線旋轉,以在第一預設角度的收納模式與第二預設角度的工作模式之間切換;
[0008]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處的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一姿態時,可限制處于所述工作模式的所述腳架的旋轉操作;以及,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二姿態時,可取消對所述腳架的旋轉限制,以使所述腳架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
[0009]可選的,每個腳架包括:一短頂邊、一長底邊和兩條等長側邊;其中,兩條側邊的第一端分別連接至所述底邊的兩端、第二端分別連接至所述頂邊的底側兩端。
[0010]可選的,每個腳架對應的連接支架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支架;其中,相應腳架的頂邊的兩端分別連接至每個支架。
[0011 ]可選的,所述腳架結構中包括至少一組連接支架,每組連接支架包括安裝于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底部的一對相對側邊處的兩個連接支架。
[0012]可選的,所述底邊的底側還設有至少一個緩沖墊。
[0013]可選的,每個腳架為一端與對應的連接支架相連的條狀支撐架。
[0014]可選的,所述腳架結構中包括繞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底部中心點呈中心對稱安裝的至少三個連接支架,每一連接支架分別連接至一腳架。
[0015]可選的,所述固定部包括:
[0016]鎖止結構,所述鎖止結構包括隨動滑塊和可與所述隨動滑塊同步運動的至少一個銷釘;
[0017]驅動結構,所述驅動結構可在所述腳架旋轉至所述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向下運動,使所述銷釘插入所述腳架上的預設銷孔內,以使所述腳架維持于所述工作模式;以及,所述驅動結構可在所述腳架旋轉至所述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向上運動,使所述銷釘脫離所述預設銷孔,以使所述腳架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
[0018]可選的,
[0019]所述驅動結構包括:主動滑塊,所述主動滑塊的至少一部分可由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內部伸出,以供用戶推動所述主動滑塊進行移動;以及,所述主動滑塊上設有至少一個凸起;
[0020]其中,所述隨動滑塊上形成與所述凸起相配合的斜面,使所述凸起隨所述主動滑塊移動時,可帶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運動,以使所述銷釘插入或脫離所述預設銷孔。
[0021]可選的,所述固定部還包括:套設于所述銷釘上的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可在所述銷釘脫離所述預設銷孔時發生形變,以使所述銷釘具有維持插入所述預設銷孔的趨勢。
[0022]可選的,所述腳架上還設有與所述預設銷孔連通的滑槽;其中,所述銷釘在所述腳架旋轉至非第二預設角度時,被所述復位彈簧抵于所述滑槽內,并隨所述腳架的旋轉而在所述滑槽內滑動,以及所述銷釘在所述腳架旋轉至第二預設角度時,可從所述滑槽滑入所述預設銷孔內。
[0023]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飛行器,包括:如上述實施例中任一所述的飛行器的腳架結構。
[0024]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25]由上述實施例可知,本公開通過在飛行器的機身底部設置腳架,可以在飛行器的起飛和降落階段提供更好的支撐與平衡作用,有助于保護飛行器機身。同時,通過固定部對腳架的姿態限制,可以確保腳架維持在工作模式下,以實現其腳架的功能和作用。而通過連接支架與腳架之間的配合,可使腳架沿預設方向的軸線進行旋轉,便于腳架僅通過旋轉即可在不同模式之間實現切換,無需對腳架進行拆卸等操作,有助于簡化用戶操作。
[0026]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開。
【附圖說明】
[0027]此處的附圖被并入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開的實施例,并與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公開的原理。
[0028]圖1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工作模式下的飛行器的立體結構圖。
[0029]圖2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收納模式下的飛行器的立體結構圖。
[0030]圖3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立體結構圖。
[0031]圖4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工作模式下的飛行器的仰視圖。
[0032]圖5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部分結構圖。
[0033]圖6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立體結構圖。
[0034]圖7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工作模式下的飛行器的仰視圖。
[0035]圖8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一側視圖。
[0036]圖9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另一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這里將詳細地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圖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圖時,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圖中的相同數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并不代表與本公開相一致的所有實施方式。相反,它們僅是與如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詳述的、本公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裝置和方法的例子。
[0038]圖1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工作模式下的飛行器的立體結構圖,如圖1所示,本公開在飛行器的機身I下方配置了腳架結構2,一方面能夠在飛行器的起降階段提供支撐,使得飛行器的機身I遠離積水、淤泥等惡劣環境;另一方面,腳架結構2能夠在飛行器的降落等階段對機身I形成一定緩沖,避免飛行器的機身I被摔壞。
[0039]在相關技術中,雖然也提出了通過為飛行器的機身I配置腳架,以實現對機身I的支撐和緩沖等功能,但相關技術中采用螺絲等方式將腳架直接固定于機身I底部,導致飛行器需要占用較大空間;相應地,為了便于對飛行器的攜帶、運輸等,用戶需要對腳架進行單獨拆卸,不僅操作繁瑣,而且容易在戶外等復雜環境下造成螺絲等零件的丟失,還會在反復拆裝過程中損壞機身I。
[0040]因此,本公開通過對飛行器的結構改進,采用了區別于相關技術的腳架結構2,使得該腳架結構2可以通過旋轉的方式,在圖1所示的工作模式與圖2所示的收納模式之間進行切換,而無需用戶對腳架結構2進行拆卸、安裝等操作。其中,如圖2所示,當處于收納模式時,腳架結構2貼近飛行器的機身I且兩者呈平行設置,使得腳架結構2所需占用的空間相比于圖1所示的工作模式大大降低,便于用戶對飛行器的攜帶、運輸等操作。
[0041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公開的腳架結構2做進一步描述。
[0042]圖3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立體結構圖,如圖3所示,該腳架結構2可以包括:
[0043]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的連接支架21;
[0044]若干腳架22,每一腳架22分別沿預設方向(比如圖3所示實施例的左右方向)與對應的連接支架21相連,以連接至所述飛行器的機身I;其中,所述腳架22可繞所述預設方向的軸線旋轉,以在第一預設角度(比如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腳架22與機身I平行)的收納模式與第二預設角度(比如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腳架22與機身I垂直)的工作模式之間切換;
[0045]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I處的固定部23,所述固定部23處于第一姿態時,可限制處于所述工作模式的所述腳架22的旋轉操作;以及,所述固定部23處于第二姿態時,可取消對所述腳架22的旋轉限制,以使所述腳架22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
[0046]在上述實施例中,通過在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設置腳架22,可以在飛行器的起飛和降落階段提供更好的支撐與平衡作用,有助于保護飛行器機身I。同時,通過固定部23對腳架22的姿態限制,可以確保腳架22維持在工作模式下,以實現其腳架22的功能和作用。而通過連接支架21與腳架22之間的配合,可使腳架22沿預設方向的軸線進行旋轉,便于腳架22僅通過旋轉即可在不同模式之間實現切換,無需對腳架22進行拆卸等操作,有助于簡化用戶操作。
[0047]1、腳架 22
[0048]作為一示例性實施例,如圖3所示,腳架22可以包括:一短頂邊221、一長底邊222和兩條等長側邊223;其中,兩條側邊223的第一端(比如圖3所示實施例的頂端)分別連接至所述底邊222的兩端、第二端(比如圖3所示實施例的底端)分別連接至所述頂邊221的底側兩端。其中,底邊222的底側還可以設有至少一個緩沖墊24,比如圖3所示實施例中設置有兩個緩沖墊24,從而在降落等場景下為飛行器機身I提供更佳的緩沖效果,避免對機身I造成沖擊!貝害。
[0049]基于圖3所示實施例的腳架22,每一飛行器的腳架結構2可以包括至少一組腳架22,且每組腳架22分別設置于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的一對相對側邊處。比如圖4所示,該飛行器中包括一組腳架22,且兩個腳架22分別設置于機身I底部的左、右側邊處。當然,腳架22也可以設置于機身I底部的上、下側邊處;或者,兩組腳架22分別設置于機身I底部的上、下、左、右側邊處;或者,腳架22也可以并不沿機身I底部的側邊設置,本公開并不對此進行限制。
[0050]相應地,由于圖3所示實施例的腳架22通過頂邊221與連接支架21相連,則為了確保腳架22的旋轉操作,每個腳架22對應的連接支架21可以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支架211。如圖5所示,兩個支架211分別通過螺絲212(或其他固定件)固定于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其中,對于腳架22沿飛行器機身I的底部側邊設置的情況,比如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腳架22沿左、右側邊設置時,兩個支架211同樣可以沿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的左、右側邊(或其他相對側邊)設置,從而使腳架22的頂邊221的兩端分別連接至每個支架211。
[0051]當然,腳架22可以存在很多形式,而連接支架21的結構或與機身I的設置形式也可以存在相應變化,本公開并不對此進行限制。比如,作為另一示例性實施例,如圖6所示,每個腳架22可以為一端與對應的連接支架21相連的條狀支撐架;相應地,為了使腳架結構2具有足夠的穩定性,該腳架結構2中可以包括繞所述飛行器的機身I底部中心點呈中心對稱安裝的至少三個連接支架21,且每一連接支架21分別連接至一腳架22,比如圖7中的飛行器機身I底部設置有四個腳架22。
[0052]2、固定部 23
[0053]圖8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一側視圖;圖9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的另一側視圖;其中,圖8為從飛行器外側觀察腳架結構2時的示意圖,而圖9為從飛行器內側觀察腳架結構2的示意圖,通過圖8與圖9的結構,便于了解固定部23的結構。如圖8-9所示,固定部23可以包括:
[0054]鎖止結構231,所述鎖止結構231包括隨動滑塊231A和可與所述隨動滑塊231A同步運動的至少一個銷釘231B;
[0055]驅動結構232,所述驅動結構232可在所述腳架22旋轉至上述的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231A沿豎直方向向下運動,使所述銷釘231B插入所述腳架22上的預設銷孔221A內,以使所述腳架22維持于工作模式;以及,所述驅動結構232可在所述腳架22旋轉至所述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231A沿豎直方向向上運動,使所述銷釘231B脫離所述預設銷孔221A,以使所述腳架22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
[0056]換言之,通過銷釘231B與腳架22上的預設銷孔221A之間的配合,當銷釘231B插入預設銷孔221A時,可以阻止腳架22的旋轉操作,使其維持在工作模式下,對飛行器的機身I提供支撐和緩沖作用;而當銷釘231B脫離預設銷孔221A時,則可使腳架22實現角度旋轉,比如從第二預設角度旋轉至第一預設角度,從而由工作模式切換至收納模式。
[0057]其中,在圖8-9所示的實施例中,驅動結構232可以包括:主動滑塊232A,所述主動滑塊232A的至少一部分可由所述飛行器的機身1(圖8-9中略去了機身I)內部伸出,以供用戶推動所述主動滑塊232A進行移動;以及,所述主動滑塊232A上設有至少一個凸起232B;其中,所述隨動滑塊231A上形成與所述凸起232B相配合的斜面(圖中未標示),使所述凸起232B隨所述主動滑塊232A移動時,可帶動所述隨動滑塊231A沿豎直方向運動,以使所述銷釘231B插入或脫離所述預設銷孔221A。
[0058]舉例而言,在圖9所示的實施例中,隨動滑塊231A上形成的斜面從左上方向右下方傾斜,當凸起232B處于圖9所示的斜面頂部時,銷釘231B可插入腳架22上的預設銷孔221A,使腳架22處于第二預設角度下的工作模式;當用戶推動主動滑塊232A向右側移動時,凸起232B隨主動滑塊232A向右移動,且凸起232B還與隨動滑塊231A上的斜面相配合,使得鎖止結構231豎直向上運動,從而使銷釘231B從預設銷孔221A內脫離,便于腳架22由第二預設角度下的工作模式切換至第一預設角度下的收納模式。
[0059]進一步地,如圖8-9所示,固定部23中還可以包括:套設于所述銷釘231B上的復位彈簧233;所述復位彈簧233可在所述銷釘231B脫離所述預設銷孔221A時發生形變,以使所述銷釘231B具有維持插入所述預設銷孔221A的趨勢。
[0060]比如在圖8-9所示的實施例中,當銷釘231B脫離預設銷孔221A時,復位彈簧233將發生形變,從而產生使銷釘231B恢復至插入預設銷孔221A的形變力。那么,當腳架22發生旋轉至非第二預設角度時,銷釘231B無法與預設銷孔221A對準,而是在上述形變力的作用下被抵在腳架22的表面,且當腳架22發生旋轉時,銷釘231B與腳架22之間也將發生相應的相對角度和相對位置變化;而當腳架22恢復至第二預設角度時,銷釘231B可以重新對準預設銷孔221A,并在上述形變力的作用下自動插入該預設銷孔221A內,使腳架22切換至工作模式。
[0061]其中,可以在腳架22表面開設與銷釘231B對應的條狀凸起221B;其中,當所述腳架22發生旋轉時,所述銷釘231B在所述復位彈簧233的作用下接觸所述條狀凸起221B的表面,并避免接觸所述腳架22的其余表面,從而避免銷釘231B對腳架22上除條狀凸起221B之外的表面造成損傷。
[0062]同時,飛行器的機身I內可以設有與所述預設銷孔221A連通的滑槽(圖中未示出);其中,所述銷釘231B可以被容納于該滑槽中,從而在該滑槽內部實現沿豎直方向的往復運動。比如,當銷釘231B在所述腳架22旋轉至非第二預設角度時,銷釘231B的底端被所述復位彈簧233抵于條狀凸起221B表面,并隨所述腳架22的旋轉而沿條狀凸起221B的表面滑動,以及所述銷釘231B在所述腳架22旋轉至第二預設角度時,可沿滑槽滑入所述預設銷孔221A內。
[0063]基于對于上述圖8-9所示的實施例,用戶在需要對飛行器進行收納時,只需要推動主動滑塊232A,使得銷釘231B從預設銷孔221A中脫離,即可通過旋轉腳架22,使得腳架結構2由工作模式切換至收納模式;而當用戶需要使用飛行器時,只需要將非工作模式(如收納模式)下的腳架結構2進行旋轉至第二預設角度,即可使銷釘231B對準預設銷孔221A,并使得銷釘231B在復位彈簧233的作用下自動插入預設銷孔221A內,從而使腳架結構2切換至工作模式。
[0064]本領域技術人員在考慮說明書及實踐這里公開的公開后,將容易想到本公開的其它實施方案。本申請旨在涵蓋本公開的任何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這些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遵循本公開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開未公開的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或慣用技術手段。說明書和實施例僅被視為示例性的,本公開的真正范圍和精神由下面的權利要求指出。
[0065]應當理解的是,本公開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經描述并在附圖中示出的精確結構,并且可以在不脫離其范圍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本公開的范圍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來限制。
【主權項】
1.一種飛行器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底部的連接支架; 若干腳架,每一腳架分別沿預設方向與對應的連接支架相連,以連接至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其中,所述腳架可繞所述預設方向的軸線旋轉,以在第一預設角度的收納模式與第二預設角度的工作模式之間切換; 安裝于飛行器的機身處的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一姿態時,可限制處于所述工作模式的所述腳架的旋轉操作;以及,所述固定部處于第二姿態時,可取消對所述腳架的旋轉限制,以使所述腳架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腳架包括:一短頂邊、一長底邊和兩條等長側邊;其中,兩條側邊的第一端分別連接至所述底邊的兩端、第二端分別連接至所述頂邊的底側兩端。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腳架對應的連接支架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支架;其中,相應腳架的頂邊的兩端分別連接至每個支架。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架結構中包括至少一組連接支架,每組連接支架包括安裝于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底部的一對相對側邊處的兩個連接支架。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邊的底側還設有至少一個緩沖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腳架為一端與對應的連接支架相連的條狀支撐架。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架結構中包括繞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底部中心點呈中心對稱安裝的至少三個連接支架,每一連接支架分別連接至一腳架。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包括: 鎖止結構,所述鎖止結構包括隨動滑塊和可與所述隨動滑塊同步運動的至少一個銷釘; 驅動結構,所述驅動結構可在所述腳架旋轉至所述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向下運動,使所述銷釘插入所述腳架上的預設銷孔內,以使所述腳架維持于所述工作模式;以及,所述驅動結構可在所述腳架旋轉至所述第二預設角度時,驅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向上運動,使所述銷釘脫離所述預設銷孔,以使所述腳架由所述工作模式切換至所述收納模式。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結構包括:主動滑塊,所述主動滑塊的至少一部分可由所述飛行器的機身內部伸出,以供用戶推動所述主動滑塊進行移動;以及,所述主動滑塊上設有至少一個凸起;其中,所述隨動滑塊上形成與所述凸起相配合的斜面,使所述凸起隨所述主動滑塊移動時,可帶動所述隨動滑塊沿豎直方向運動,以使所述銷釘插入或脫離所述預設銷孔。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還包括:套設于所述銷釘上的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可在所述銷釘脫離所述預設銷孔時發生形變,以使所述銷釘具有維持插入所述預設銷孔的趨勢。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腳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架上還設有與所述銷釘對應的條狀凸起;其中,當所述腳架發生旋轉時,所述銷釘在所述復位彈簧的作用下接觸所述條狀凸起的表面,并避免接觸所述腳架的其余表面。12.—種飛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的腳架結構。
【文檔編號】B64C25/12GK205602094SQ201521104377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5日
【發明人】車建明, 蔡煒, 賀孟華, 葉華林
【申請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廣州飛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