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涉及無人機領域,包括自檢系統、無人機和無人機管理平臺,自檢系統和所述無人機、所述無人機管理平臺之間通過無線接口協議通訊,自檢系統包括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處理模塊、界面模塊、對外通訊模塊和數據存儲模塊,其中對外通訊模塊和無人機及管理平臺數據相連,界面模塊處理人機交互。本無人機自檢系統用于無人機起飛前的自檢和飛行后的保養檢測。通過無人機自檢系統在無人機起飛前及飛行后按照系統自檢要求進行自動安全檢測,避免人為因素忘檢、漏檢情況的發生,同時自檢結果的記錄數據支持安全跟蹤管理,確保無人機的安全飛行。
【專利說明】
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無人機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當前無人機系統或多或少有一些自檢功能,電力等行業也有飛行作業的checklist條項。目前的主要問題是:一:自檢功能不系統,沒有強制的自檢過程要求,自檢過程受人為因素很大,自檢結果可能沒有實時記錄也不便于事后的問題分析追蹤。二、自檢的checkl ist紙件化,沒有和飛機的系統有機結合起來,比如關鍵自檢項不通過系統不能起飛。三、國家和行業的飛行安全要求進行調整變化時,無法及時更新體現在無人機作業自檢要求中。這些問題都給無人機的飛行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0003]本系統在無人機起飛前及飛行后按照系統自檢要求進行自動安全檢測,避免人為因素忘檢、漏檢情況的發生,同時所記錄的自檢檢測報告支持安全跟蹤管理,對無人機安全管理方法的落實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無人機的飛行安全。
【發明內容】
[0004]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無人機起飛前及飛行后按照系統自檢要求進行自動安全檢測,避免人為因素忘檢、漏檢情況的發生的無人機自檢系統。
[0005]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包括自檢系統、無人機和無人機管理平臺,其中所述自檢系統和所述無人機、所述無人機管理平臺之間通過無線接口協議通訊,自檢系統包括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處理模塊、界面模塊、對外通訊模塊和數據存儲模塊,其中對外通訊模塊和無人機及管理平臺數據相連,界面模塊處理人機交互。
[0006]優選的,所述無人機上設有鎖定模塊,鎖定模塊與所述自檢系統相連。
[0007]優選的,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的項目包括民航安全要求項目、行業安全要求項目與飛機個體安全要求項目。
[0008]優選的,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負責自檢項目的變更與管理,在所述檢測處理模塊內得到檢測結果并生成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存儲在所述數據存儲模塊內。
[0009]優選的,所述自檢系統還可以與地面站連接在一起。
[0010]有益效果是:本無人機自檢系統用于無人機起飛前的自檢和飛行后的保養檢測。鎖定模塊使得無人機自檢系統檢測不通過時無人機無法解鎖起飛。無人機自檢系統管理員通過人機交互界面模塊和自檢項目管理模塊對無人機自檢項目進行維護,通過數據存儲模塊保存在自檢系統中。無人機自檢系統連接上無人機管理平臺時,自檢系統接收管理平臺下發的自檢項目進行自動更新。無人機自檢系統檢測處理模塊對各個檢測項目進行檢測,生成各檢測項目的檢測結果,并綜合判定是否可正常起飛或保養正常可入庫,生成最終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通過數據存儲模塊保存到自檢系統中。通過無人機自檢系統在無人機起飛前及飛行后按照系統自檢要求進行自動安全檢測,避免人為因素忘檢、漏檢情況的發生,同時自檢結果的記錄數據支持安全跟蹤管理,從而確保無人機的安全飛行。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
[0013]圖1出示本發明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的【具體實施方式】: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包括自檢系統、無人機和無人機管理平臺,其中所述自檢系統和所述無人機、所述無人機管理平臺之間通過無線接口協議通訊,自檢系統包括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處理模塊、界面模塊、對外通訊模塊和數據存儲模塊,其中對外通訊模塊和無人機及管理平臺數據相連,界面模塊處理人機交互。
[0014]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無人機上設有鎖定模塊,鎖定模塊與所述自檢系統相連。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的項目包括民航安全要求項目、行業安全要求項目與飛機個體安全要求項目。自檢項目包括GSP信號(hdop是否小于等于2)、衛星數目(Sats是否大于等于6)、電臺信號是否大于等于95%、飛機電池電量電壓是否大于等于24.5V等系統自動檢測項和飛行環境要求、整機部件完好性等人機界面勾選檢測項。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負責自檢項目的變更與管理,在所述檢測處理模塊內得到檢測結果并生成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存儲在所述數據存儲模塊內,即無人機自檢系統對系統自動檢測結果和人工checklist結果進行綜合判定是否可正常起飛或保養正常可入庫,每次自檢結果實時記錄到自檢系統便于安全跟蹤管理,如果無人機自檢系統連接了無人機管理平臺,檢測報告還通過對外通訊模塊發送到無人機管理平臺進行審核。所述自檢系統可以是獨立的物理單元,還可以與地面站連接在一起。所述無人機管理平臺上設有自動更新模塊,自動更新模塊與自檢系統相連。
[0015]基于上述,本無人機自檢系統用于無人機起飛前的自檢和飛行后的保養檢測。鎖定模塊使得無人機自檢系統檢測不通過時無人機無法解鎖起飛。根據當前飛行作業/保養的安全管理要求確定自檢系統是否需要對接無人機管理平臺。無人機自檢系統管理員通過人機交互界面模塊和自檢項目管理模塊對無人機自檢項目進行維護,通過數據存儲模塊保存在自檢系統中,無人機飛行作業操作員沒有權限更改自檢項目。無人機自檢系統連接上無人機管理平臺時,自檢系統接收管理平臺下發的自檢項目進行自動更新。無人機自檢系統檢測處理模塊對各個檢測項目進行檢測,生成各檢測項目的檢測結果,并綜合判定是否可正常起飛或保養正常可入庫,生成最終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通過數據存儲模塊保存到自檢系統中。
[0016]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包括自檢系統、無人機和無人機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檢系統和所述無人機、所述無人機管理平臺之間通過無線接口協議通訊,自檢系統包括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處理模塊、界面模塊、對外通訊模塊和數據存儲模塊,其中對外通訊模塊和無人機及管理平臺數據相連,界面模塊處理人機交互。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上設有鎖定模塊,鎖定模塊與所述自檢系統相連。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檢測的項目包括民航安全要求項目、行業安全要求項目與飛機個體安全要求項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檢項目管理模塊負責自檢項目的變更與管理,在所述檢測處理模塊內得到檢測結果并生成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存儲在所述數據存儲模塊內。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無人機自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檢系統還可以與地面站連接在一起。
【文檔編號】G08C17/02GK105857637SQ201610405676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6月8日
【發明人】葉茂林
【申請人】廣東容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