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飛機設計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
背景技術:
現有飛機前起落架大多采用向前收入機頭的起落架艙內,放下時由撐桿組件及撐桿下位鎖將起落架鎖死在放下位置,承受飛機起飛、著陸和滑跑的沖擊載荷。撐桿組件及撐桿下位鎖一般結構較復雜,強度要求高,需要較大的收放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適合于起落架收放空間小,收起角度大的起落架撐桿結構,并且結構簡單、重量輕、工藝性好,便于維護,同時可以簡化撐桿下位鎖結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一種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包括帶有第一止動結構的上撐桿、帶有第二止動結構的下撐桿和防磨片,上撐桿安裝在飛機結構固定接頭上,下撐桿安裝在起落架的接頭,上撐桿和下撐桿用安裝軸連接,上鎖-開鎖作動筒的上端安裝在上撐桿的接頭上,下端安裝在上鎖桿上,上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上鎖桿接頭上,上鎖桿的下端與下鎖桿用螺栓鉸接,下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下鎖桿接頭上,所述下鎖桿接頭另一端與止動彈簧相連,止動彈簧安裝在下撐桿上的接頭上。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在收放起落架的上撐桿I和下撐桿7上設計止動結構(圖3),承受起落架的壓縮載荷;簡化撐桿下位鎖結構,達到結構簡單、重量輕的設計目的。另外,滿足了起落架收放空間小,收起角度大的飛機總體要求。同時,本實用新型上撐桿I采用的是鋁合金鍛件,通過在上撐桿結構上增加防磨片7,防止上撐桿I和下撐桿7的磨損產生的間隙,影響起落架的上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收放起落架撐桿結構原理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收放起落架撐桿下位鎖原理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收放起落架撐桿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參見圖1至圖3。可收放起落架的撐桿結構包括帶有止動結構A的上撐桿1、帶有止動結構B的下撐桿7、和防磨片9。上撐桿I安裝在飛機結構固定接頭上,下撐桿7安裝在起落架8的接頭,上撐桿I和下撐桿7用安裝軸5連接。上鎖-開鎖作動筒2的上端安裝在上撐桿I的接頭上、下端安裝在上鎖桿3上。上鎖桿3安裝在上撐桿I的上鎖桿接頭上;上鎖桿3的下端與下鎖桿4用螺栓鉸接。下鎖桿4安裝在上撐桿I的下鎖桿接頭上,所述下鎖桿接頭另一端與止動彈簧6相連。止動彈簧6安裝在下撐桿7上的接頭上。在起落架收起時,上、下撐桿時呈折疊狀態;在起落架放下時,上、下撐桿由下位鎖鎖死起支撐作用,是起落架系統的主要受力部件。圖1所示的狀態是起落架放下且下位鎖的上鎖鎖定狀態,這時起落架上撐桿I和起落架下撐桿7處于過中心狀態,有一個向下的撓度;同時上鎖桿3和下鎖桿4也處于過中心狀態。上鎖桿3和下鎖桿4由止動彈簧6和位于上、下鎖桿間的限動塊保持過中心狀態(圖2)。此時當撐桿承受拉伸載荷,止動彈簧6能保持上鎖桿3和下鎖桿4處于過中心狀態,下位鎖能保證良好的鎖緊狀態;當撐桿承受壓縮載荷,起落架上撐桿I和下撐桿7之間的撓度將趨向增大,位于上、下鎖桿3、4間的限動塊壓縮載荷也要增加;上、下鎖桿3、4要具有相應的結構強度才能抵抗住起落架施加的載荷。在本設計方案中,由于上、下鎖桿3、4及上鎖-開鎖作動筒2安裝空間有限,因此在起落架上撐桿I和下撐桿7設計止動結構A、B (圖3),當壓縮載荷作用在起落架上,起落架上撐桿I和下撐桿7之間的止動結構A、B嚙合,承受起落架的壓縮載荷,限制上撐桿I和下撐桿7的撓度變化,保護上、下鎖桿3、4。如果收放起落架的上撐桿I和下撐桿7選用不同種材料,可通過安裝防磨片9防止不同材料之間的磨損。
權利要求1. 一種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帶有第一止動結構的上撐桿、帶有第二止動結構的下撐桿和防磨片,上撐桿安裝在飛機結構固定接頭上,下撐桿安裝在起落架的接頭,上撐桿和下撐桿用安裝軸連接,上鎖-開鎖作動筒的上端安裝在上撐桿的接頭上,下端安裝在上鎖桿上,上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上鎖桿接頭上,上鎖桿的下端與下鎖桿用螺栓鉸接,下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下鎖桿接頭上,所述下鎖桿接頭另一端與止動彈簧相連,止動彈簧安裝在下撐桿上的接頭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飛機設計領域,提供一種收放式前起落架的撐桿結構,包括帶有第一止動結構的上撐桿、帶有第二止動結構的下撐桿和防磨片,上撐桿安裝在飛機結構固定接頭上,下撐桿安裝在起落架的接頭,上撐桿和下撐桿用安裝軸連接,上鎖-開鎖作動筒的上端安裝在上撐桿的接頭上,下端安裝在上鎖桿上,上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上鎖桿接頭上,上鎖桿的下端與下鎖桿用螺栓鉸接,下鎖桿安裝在上撐桿的下鎖桿接頭上,下鎖桿接頭另一端與止動彈簧相連,止動彈簧安裝在下撐桿上的接頭上。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復雜的前起落架撐桿結構,簡化撐桿下位鎖結構,結構簡單、重量輕。
文檔編號B64C25/10GK202863759SQ201220340378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3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13日
發明者徐繼紅, 季茂齡, 王永和, 宋憲龍, 宋彥南, 王慶立, 劉雙 申請人:哈爾濱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