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船舶,該船舶具備具有構成左右舷側(2)及船底(3)的外板(4)的船體(1),在船體(1)的內部形成有:雙底管路(71),配置于船底(3)側且為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空間;及舷側隔離艙(73),在船寬方向兩側配置有一對且為隨著從船底(3)側朝向船寬方向兩側沿著外板(4)相接的同時向上方延伸的空間。通過將被導入舷側隔離艙(73)的水導入雙底管路(71),從而實現降低重心。
【專利說明】?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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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船舶。
[0002]本申請主張基于2014年4月30日于日本申請的日本專利申請2014-094019號的優先權,并將其內容援用于此。
【背景技術】
[0003]船舶設計成具有即使向左右傾斜也能夠恢復到正常位置的復原性。
[0004]由于強化了損傷時復原性的規則,對在船舶受到損傷而浸水之后的剩余復原力的要求變得嚴格。
[0005]船舶因損傷而浸水時,該浸水對復原性產生影響。因此,即使在浸水時也要求確保必要的復原力。
[0006]例如,專利文獻I中公開有確保船舶的損傷時的復原性的方法。該專利文獻I的船舶通過將因損傷而浸水到船體內部的海水導入到形成于船底附近的船寬方向的中央部的空艙從而降低重心。
[0007]該專利文獻I的船舶在損傷時的最終平衡狀態下沉沒的位置設置有開口部。該船舶將從開口部導入的水引導至隔離艙。該被導入的水經由隔離艙被導入至船底附近的空艙。隔離艙通常不與船體的左右的舷側的外板相接。隔離艙與外板分離而設置于船寬方向的中央側。
[0008]以往技術文獻
[0009]專利文獻
[0010]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公開2008-94345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11]發明要解決的技術課題
[0012]關于專利文獻I的技術,開口部沉沒到水中后水開始被導入至船底的空艙。因此,例如從因外板的損傷而開始浸水到確保復原性為止需要相當的時間。
[0013]關于專利文獻I的技術,當舷側的外板損傷時,若水未被導入至船底附近的空艙而僅被導入至引擎室及貨艙、壓載艙等其他空艙,則無法適當地降低重心。因此,專利文獻I的船舶有時難以確保復原性。
[001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的船舶。
[0015]用于解決技術課題的手段
[0016]本發明的第一方式中,船舶具備具有構成左右舷側及船底的外板的船體。在該船舶的所述船體的內部形成有配置于所述船底側且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空間即雙底管路。該船舶進一步形成有在船寬方向兩側配置有一對且隨著從所述船底側朝向船寬方向外側沿著所述外板相接的同時向上方延伸的空間即舷側隔離艙。
[0017]在船舶的外板相接形成有舷側隔離艙。因此,若因沖撞等而外板受到損傷,則水從外部經由損傷部位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內部。這樣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的水在該舷側隔離艙內部沿著外板向下方流通。被導入舷側隔離艙的水之后被導入與舷側隔離艙連通的雙底管路。由此,能夠降低船體的重心。
[0018]本發明的第二方式中,船舶的第一方式中的一對舷側隔離艙彼此可以形成于相同的船首尾方向位置。在該第二方式的船舶的所述船體的內部中的這些一對舷側隔離艙之間,可以形成有沿船首尾方向對該船體的內部進行劃分的空間且下端與所述雙底管路連通的中央側隔離艙。
[0019]當外板的中央側隔離艙的船首尾方向位置附近產生損傷時,水被導入至該中央側隔離艙所劃分的船體的內部的區域的同時也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內部。由此,即使由于水被導入至中央側隔離艙所劃分的區域而使復原性下降,水也被導入至大大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因此,確保船體整體的復原性。
[0020]本發明的第三方式中,船舶在第二方式中的船體的內部可以形成有配置有主發動機的引擎室及配置于該引擎室的船首側且所述雙底管路的上側的貨艙。所述中央側隔離艙可以對所述弓I擎室及所述貨艙沿船首尾方向進行劃分。
[0021]由此,舷側隔離艙配置于引擎室與貨艙的邊界。因此,當舷側的外板的引擎室與貨艙的邊界附近產生損傷時,水被導入至這些引擎室及貨艙內部的同時也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內部。因此,即使由于水被導入至引擎室及貨艙而使復原性下降,水也可以被導入至大大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其結果,可確保船體整體的復原性。
[0022]本發明的第四方式中,船舶在第三方式中,在所述船體的內部的所述中央側隔離艙與一對所述舷側隔離艙之間可以分別具備容納所述主發動機的燃料的燃料罐。
[0023]由此,能夠有效地使用中央側隔離艙與舷側隔離艙之間的配置空間。
[0024]本發明的第五方式中,船舶的第一至第四方式的任一方式中的船體在其內部可以具有在船寬方向兩側配置有一對的壓載艙。所述舷側隔離艙可以相鄰配置于所述一對壓載艙的船首尾方向的任一側。
[0025]由此,當外板的壓載艙附近產生損傷時,水被導入至壓載艙內的同時也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內部。因此,即使水被導入至壓載艙而使復原性下降,水也被導入至大大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因此,可確保船體整體的復原性。
[0026]發明效果
[0027]根據本發明的船舶,能夠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
【附圖說明】
[0028]圖1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船舶的側視圖。
[0029]圖2是表示從側面觀察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船舶時的引擎室、舷側隔離艙、中央側隔離艙、壓載艙、燃料罐及雙底管路的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0030]圖3是圖2的A-A剖視圖。
[0031]圖4是圖2的B-B剖視圖。
[0032]圖5是圖2的C-C剖視圖。
[0033]圖6是圖2的D-D剖視圖。
[0034]圖7是本發明所涉及的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船舶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5]以下,參考圖1至圖6,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船舶進行詳細說明。
[0036]如圖1及圖2所示,船舶100具備船體1、多個LNG儲罐45及連續罐蓋50。船體I的內部形成有損傷時導水區域70。
[0037]本實施方式中,作為船舶100以輸送液化天然氣(LNG)的LNG船為例進行說明。但是,船舶100的船的種類并沒有特別限制。可以采用輸送其他資源、貨物的運輸船或客船等各種船的種類。
[0038]船體I具有形成左右舷側2及船底3的外板4。該外板4包括形成左右舷側2的舷側外板4a及形成船底3的船底外板4b。如圖3至圖6所示,船體I通過該外板4與船首尾方向正交的剖面形狀形成為箱狀。
[0039]該船體I的內部設置有引擎室10、貨艙20、壓載艙30及燃料罐40。
[0040]引擎室10設置于船體I的內部的船尾側的部分。該引擎室10內配置有未圖示的主發動機11。通過該主發動機11驅動設置于船體I的船尾的螺旋槳5。引擎室10的正上方的上甲板6上設置有操舵室及居住區等上部構造物60。
[0041]貨艙20設置于船體I的內部的引擎室10的船首側部分。該貨艙20具有從上甲板6朝向船底3側凹狀地凹陷并且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容納凹部21。貨艙20內在船首尾方向上隔開間隔設置有多個(本實施方式中為3個)沿船首尾方向上對容納凹部21內部的空間進行劃分的多個隔壁22。由此,在容納凹部21內部劃分形成有沿船首尾方向排列的多個(本實施方式中為4個)容納區域23。
[0042]船體I的內部設置有多個壓載艙30。這些壓載艙30例如沿船體I的左右前后的外板4配置。圖1及圖2中僅圖示有配置于貨艙20的最船尾側的容納區域23內部的壓載艙30,而關于其他壓載艙省略其圖示。以下,僅對所圖示的壓載艙30進行說明,而省略其他壓載艙30的說明。
[0043]如圖5所示,在多個壓載艙30中配置于最船尾側的容納區域23的壓載艙30分別設置于船體I內部的船寬方向兩側的部分。即,在船體I內部的左右沿船寬方向隔開間隔設置有一對壓載艙30。這些一對壓載艙30隨著從船寬方向的中央朝向船寬方向外側,從船底3沿船側向上方延伸。這些壓載艙30配置成分別與形成船底3的船底外板4b及形成舷側2的舷側外板4a相接。
[0044]如圖1及圖2所示,這些壓載艙30比貨艙20與引擎室10的邊界更靠船首側分離而彼此配置于船首尾方向上的相同位置。
[0045]這些壓載艙30的內部形成有可以容納壓艙水的空間。通過向該空間導入壓艙水,從而進行船體I的重量和重心位置的調整。
[0046]如圖1、圖2、圖3及圖4所示,燃料罐40設置于貨艙20中的最船尾側的容納區域23內部。在該最船尾側的容納區域23內部在船寬方向上分離而設置有一對燃料罐40。即,在船體I的內部的左右在船寬方向上隔開間隔設置有一對燃料罐40。如圖3及圖4所示,這些燃料罐40配置于從船體I內部的左右的外板4向船寬方向的內側分離且從船底外板4b向上方分離的位置。這些燃料罐40在船首尾方向上配置于彼此相同的位置。更詳細而言,如圖1及圖2所示,一對燃料罐40分別配置成與貨艙20和引擎室10的邊界相接,且其船首側與一對壓載艙30相接。
[0047]該燃料罐40內形成有可以容納主發動機11中使用的燃料的空間。這些燃料罐40內的燃料經由未圖示的燃料配管能夠導入至主發動機11。
[0048]如圖1所示,貨艙20中的容納凹部21上沿船首尾方向配置有多個LNG儲罐45。本實施方式中,在多個容納區域23各自配置有I個LNG儲罐45。這些LNG儲罐45分別形成為球狀。這些LNG儲罐45的僅下半球部配置于容納區域23內。這些LNG儲罐45的上半球部配置成比上甲板6更向上方突出。這些LNG儲罐45的下半球部由設置于各容納區域23內的未圖示的支承部支承。
[0049]上述的壓載艙30及燃料罐40配置于最船尾側的容納區域23的LNG儲罐45的船寬方向兩側。更具體而言,壓載艙30及燃料罐40以避開LNG儲罐45的方式配置于在船首尾方向上比LNG儲罐的中心更靠船尾側的部分,以免侵占LNG儲罐45的配置空間。
[0050]連續罐蓋50為用于覆蓋LNG儲罐45的蓋。如圖1所示,連續罐蓋50以在船首尾方向上連續覆蓋多個LNG儲罐45的方式配置。該連續罐蓋50在與船首尾方向正交的剖面上形成為包圍LNG儲罐45上部的弧形(門型)。連續罐蓋50的船首側的端部形成為隨著朝向船首側逐漸變窄。連續罐蓋50的船尾側的端部形成為隨著朝向船尾側逐漸變窄。
[0051]接著,對形成于船體I內部的損傷時導水區域70進行說明。該損傷時導水區域70由雙底管路71、中央側隔離艙72及一對舷側隔離艙73形成。
[0052]如圖1?圖6所示,雙底管路71形成于船體I的內部的船寬方向的中央且船底3側,且為以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方式形成的空間。更詳細而言,雙底管路71為形成于貨艙20的下部的雙層底內的在船首尾方向上延伸的空間。該雙底管路71劃分形成于貨艙20的容納凹部21的底板與船底外板4b之間。貨艙20位于雙底管路71的上側。該雙底管路71內部設置有用于相互連接多個壓載艙30彼此(包括省略圖示的壓載艙)的配管等各種配管(省略圖示)。
[0053]如圖1及圖2所示,雙底管路71的船尾側的端部到達至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雙底管路71的船首側的端部到達至貨艙20的船首側的端部。如圖3至圖6所示,雙底管路71的與船首尾方向正交的剖面形狀為將船寬方向作為長邊方向的形狀。該雙底管路71的船寬方向的尺寸設定為比船體I的船寬小。即,雙底管路71的船寬方向的兩端從形成舷側2的舷側外板4a向船寬方向內側分離。
[0054]如圖1至圖3所示,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形成有中央側隔離艙72。中央側隔離艙72為隔開引擎室10及貨艙20的空間。該中央側隔離艙72形成于成為引擎室10和貨艙20的邊界的壁板與從該壁板向船首方向分離配置的容納凹部21的船尾側的壁板之間。
[0055]中央側隔離艙72在船體I的上下方向上延伸。即,中央側隔離艙72的上端到達上甲板6。中央側隔離艙72的下端到達雙底管路71。中央側隔離艙72的船寬方向的兩側的端部與構成舷側2的舷側外板4a隔開間隔而配置于船寬方向的內側。即,中央側隔離艙72的船寬方向兩側的端部與舷側外板4a分離配置于船寬方向內側。
[0056]中央側隔離艙72的下端連接于雙底管路71。即,中央側隔離艙72的下端與雙底管路71連通。
[0057]如圖1至圖4所示,在船體I內的船寬方向的兩側在船寬方向上隔開間隔形成有一對舷側隔離艙73。這些舷側隔離艙73為空間。這些一對舷側隔離艙73形成于包括舷側外板4a及船底外板4b的外板4與配置于該外板4的船寬方向兩側且劃定容納凹部21的側壁的壁板之間。由此,一對舷側隔離艙73分別隨著從船底3側朝向船寬方向兩側,即分別隨著從船底3側朝向船寬方向外側沿著外板4且與該外板4相接的同時向上方延伸。
[0058]該舷側隔離艙73的上端分別到達至上甲板6。舷側隔離艙73的下端分別連接于雙底管路71。即,舷側隔離艙73的下端與雙底管路71連通。由此,舷側隔離艙73形成為從雙底管路71經過上甲板6與外板4相接。
[0059]—對舷側隔離艙73彼此配置于在船首尾方向上的相同的位置。一對舷側隔離艙73分別配置于包括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的船首尾方向位置。由此,一對舷側隔離艙73分別配置于與中央側隔離艙72在船首尾方向上相同的位置。本實施方式中,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船尾側的端部配置成與引擎室10和貨艙20的邊界一致。即,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船尾側的端部配置成與引擎室10相接。
[0060]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上部在船寬方向上與中央側隔離艙72分離配置。本實施方式中,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下部從寬度方向連接于中央側隔離艙72。即,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下部與中央側隔離艙72連通。
[0061 ] 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尺寸設定為比中央側隔離艙72的船首尾方向的尺寸大。即,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尺寸設定為比中央側隔離艙72的厚度大。本實施方式中,舷側隔離艙73與中央側隔離艙72的各船尾側的端部分別與引擎室10和貨艙20的邊界一致。因此,從船體I的側面觀察,舷側隔離艙73配置成比中央側隔離艙72更突出于船首側。
[0062]如圖3及圖4所示,上述的一對燃料罐40配置成容納于一對舷側隔離艙73與中央側隔離艙72之間。即,一對罐分別以被中央側隔離艙72及舷側隔離艙73從船寬方向夾持的方式配置。形成舷側隔離艙73的船寬方向內側的壁板具有沿船寬方向延伸的部位。燃料罐40與沿該船寬方向延伸的部位相接,且載置于沿該船寬方向延伸的部位上。
[0063]如圖1及圖2所示,一對舷側隔離艙73配置成與一對壓載艙30的船尾側相鄰。即,舷側隔離艙73從船尾側與一對壓載艙30相接。由此,一對舷側隔離艙73在船高方向的整個區域其船尾側的端部與引擎室10相接。一對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側的端部與壓載艙30相接。即,一對舷側隔離艙73在船首尾方向上以被引擎室10及壓載艙30夾持的方式配置。
[0064]損傷時導水區域70由雙底管路71、中央側隔離艙72及舷側隔離艙73形成于船體內。損傷時導水區域70通過雙底管路71、中央側隔離艙72及舷側隔離艙73相互連通而形成為一個空間。其中,雙底管路71沿船底3形成。中央側隔離艙72從船尾側的端部向上方延伸。舷側隔離艙73隨著從雙底管路71朝向船寬方向兩側沿著外板4相接的同時向上方延伸。
[0065]接著,對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船舶100的作用進行說明。
[0066]若在船舶100的航行中例如發生沖撞等事故,則會弓I起外板4的損傷。此時,損傷部位如果為在舷側外板4a的與舷側隔離艙73在船首尾方向上相同的位置,則水經由舷側外板4a的損傷部位從外部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內部。即,由于舷側隔離艙73以沿著外板4相接的方式形成,因此如果舷側外板4a受到損傷,則水首先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內部。
[0067]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內部的水沿著舷側外板4a及船底外板4b的內表面在舷側隔離艙73內部向下方流通。即,被導入舷側隔離艙73內部的水向船底3流通。舷側隔離艙73的下端與雙底管路71連通,因此在舷側隔離艙73內部流通的水被導入雙底管路71。這樣通過將經由外板4的損傷部位從外部向船體I內部被導入的水依次導入雙底管路71,能夠增加船體I內部的船底3側的重量。由此,包括被導入的水的重量的船體I的重心向船底3側轉移。這樣若船體I的重心變低,則通常船舶100的復原性變高。其結果,能夠提高損傷時的船舶100的安全水平。
[0068]這樣,本實施方式中,能夠經由外板4(尤其是舷側外板4a)的損傷部位直接向最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71導入水,因此能夠迅速且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
[0069]而且,一對舷側隔離艙73在船首尾方向上配置于與中央側隔離艙72相同的位置,因此外板4受到損傷而水經由損傷部位被導入至中央側隔離艙72的船首尾方向兩側的區域時,水也同時被導入舷側隔離艙73內部。
[0070]尤其在本實施方式中,由中央側隔離艙72對引擎室10與貨艙20進行劃分,因此舷側隔離艙73配置于這些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因此,舷側外板4a的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附近產生損傷時,水被導入至這些引擎室10及貨艙20內部的同時也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內部。
[0071]其中,引擎室10及貨艙20的船高方向的位置位于比雙底管路71更高的位置,因此假設水從外部僅被導入至引擎室10內部及貨艙20內部時,無法適當地降低重心。因此,有時會導致船體I的復原性降低。
[0072]針對于此,本實施方式中,在產生上述損傷時,除了引擎室10、貨艙20以外,水還被導入至雙底管路71內部,因此即使水被導入至引擎室10及貨艙20內部,也能夠適當地將船體I的重心轉移至船底3側。因此,能夠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船體I的復原性。
[0073]而且,船體I的內部的中央側隔咼艙72與一對舷側隔咼艙73之間分別設置有燃料罐40,因此,能夠有效地使用中央側隔離艙72與舷側隔離艙73之間的配置空間。
[0074]而且,舷側隔離艙73與壓載艙30在船首尾方向上相鄰配置,因此在舷側外板4a的壓載艙30附近產生損傷時,水從外部被導入至壓載艙30內部的同時也被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由此,與上述同樣地,即使水被導入至壓載艙30內部,也能夠經由舷側隔離艙73向最有助于降低重心的雙底管路71導入水。因此,能夠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船體I的復原性。
[0075]尤其在本實施方式中,舷側隔離艙73的船尾側的端部與引擎室10和貨艙20的邊界相接。除此之外,本實施方式中,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側的端部與貨艙20內部的配置于最船尾側的壓載艙30相接。換言之,舷側隔離艙73以被引擎室10及配置于貨艙20內部的最船尾側的壓載艙30從船首尾方向夾持的方式相接而配置。
[0076]由此,因外板產生損傷而導致水被導入至引擎室10、貨艙20及壓載艙30的3個區域時,也能夠向最有助于降低重心的雙底管路71內部導入水。因此,能夠確保作為船體I整體的復原性。
[0077]以上,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并不限定于此,在不脫離該發明的技術思想的范圍內能夠適當變更。
[0078]例如,實施方式中,對使用一個連續罐蓋50覆蓋多個LNG儲罐45的例子進行了說明。但是,并不限定于此,例如可以為具備如圖7的變形例所示的單個罐蓋51的構成。
[0079]該變形例中,多個LNG儲罐45的各自的LNG儲罐45的上半球部分由單個罐蓋51覆蓋。該單個罐蓋51形成為沿LNG儲罐的上半球部分的半球狀,并在其內側容納有各LNG儲罐45。而且,覆蓋相互相鄰的LNG儲罐45的單個罐蓋51彼此之間形成有一樣的間隔。
[0080]在該變形例中,也與實施方式同樣地形成有舷側隔離艙73,因此能夠經由外板4的損傷部位直接導入至最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71。由此,能夠迅速且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
[0081]例如,實施方式中,將舷側隔離艙73與中央側隔離艙72同樣地配置于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但并不限定于此。舷側隔離艙73可以設置于船首尾方向的任一位置。
[0082]尤其在外板4損傷時,可以接近水從該損傷被導入而導致復原性降低的設備、空間來設置舷側隔離艙73。由此,水被導入至損傷時導致復原性降低的設備、空間時,也能夠將水導入至最有助于提高復原性的雙底管路71。因此,能夠實現改善復原性。
[0083]實施方式中,將中央側隔離艙72配置于引擎室10與貨艙20的邊界。但是,并不限定于此,可以將中央側隔離艙72配置于船體I內部的其他部分。例如,可以配置中央側隔離艙72,來代替配置于貨艙20的容納凹部21中的隔壁22,并通過中央側隔離艙72來形成容納區域23。
[0084]此時,如果將舷側隔離艙73配置于在船首尾方向上與中央側隔離艙72相同的位置,則在外板4損傷時,能夠使水導入至通過中央側隔離艙72劃分的船體I內部的各區域的同時經由舷側隔離艙73將水導入至雙底管路71。由此,即使水被導入至上述船體I內部的區域而導致復原性降低,水也能夠被導入至對提高復原性最有效果的雙底管路71,因此能夠保證作為船舶100整體的復原性。
[0085]舷側隔離艙73可以配置于與中央側隔離艙72不同的船首尾方向位置。一對舷側隔離艙73在船首尾方向上可以配置于彼此不同的位置。
[0086]從損傷時水被導入引擎室10及貨艙20時實現確保復原性的觀點考慮,至少以引擎室10及貨艙20的邊界位于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范圍內的方式形成舷側隔離艙73即可。
[0087]并且,如果以壓載艙30與舷側隔離艙73相接的方式配置,與實施方式同樣地,即使在引擎室10、貨艙20及壓載艙30的3個區域發生浸水,通過同時在舷側隔離艙73發生浸水,能夠確保復原性。
[0088]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尺寸的設定是任意的。因此,例如也可以在貨艙20的船首尾方向的整個區域,或者在其以上的范圍設置舷側隔離艙73。然而,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尺寸變大關系到平常的無用空間的擴大。因此,根據各船的種類的必要性,可以適當設定舷側隔離艙73的配置部位、尺寸。
[0089]實施方式中,對在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側相鄰配置壓載艙30的例子進行了說明。但是,壓載艙30可以相鄰配置于舷側隔離艙73的船尾側。即,只要壓載艙30以與舷側隔離艙73的船首尾方向的任一側相鄰的方式配置即可。此時也與實施方式同樣地,因外板4的損傷水被導入壓載艙30時,同時也能夠將水導入舷側隔離艙73。由此,能夠保證船體I的復原性。
[0090]實施方式中,在中央側隔離艙72與舷側隔離艙73之間配置了燃料罐40。但是,并不限定于該燃料罐40,也可以配置其他用途的罐、設備、空艙等。由此,能夠實現船體I內的空間的有效運用。
[0091]實施方式中,對在外板4的尤其在舷側外板4a產生損傷時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是,例如因觸礁等在外板4的船底外板4b產生損傷時,只要其損傷部位在船首尾方向上為與舷側隔離艙73相同的位置,便能夠經由損傷部位將水導入至舷側隔離艙73內部。由此,與上述同樣地能夠實現確保復原性。
[0092]產業上的可利用性
[0093]本發明能夠應用于船舶,且能夠適當地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
[0094]符號說明
[0095]1-船體,2-舷側,3-船底,4-外板,4a_舷側外板,4b_船底外板,5_螺旋槳,6_上甲板,10-引擎室,11-主發動機,20-貨艙,21-容納凹部,22-隔壁,23-容納區域,30-壓載艙,40-燃料罐,45-LNG儲罐,50-連續罐蓋,51-單個罐蓋,60-上部構造物,70-損傷時導水區域,71 -雙底管路,72-中央側隔離艙,73-舷側隔離艙,100-船舶。
【主權項】
1.一種船舶,其具備: 船體,具有構成左右舷側及船底的外板, 所述船體的內部形成有: 雙底管路,配置于所述船底側且為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空間;及舷側隔離艙,在船寬方向兩側配置有一對且為隨著從所述船底側朝向船寬方向外側沿著所述外板相接的同時向上方延伸的空間。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其中, 所述一對舷側隔離艙彼此形成于相同的船首尾方向位置, 所述船體的內部形成有配置于所述一對舷側隔離艙之間而沿船首尾方向對該船體的內部進行劃分的空間且下端與所述雙底管路連通的中央側隔離艙。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其中, 所述船體在該船體的內部具有: 引擎室,配置有主發動機;及 貨艙,配置于該引擎室的船首側且所述雙底管路的上側, 所述中央側隔離艙沿船首尾方向對所述引擎室及所述貨艙進行劃分。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其中, 所述船體的內部的所述中央側隔離艙與一對所述舷側隔離艙之間分別具備容納所述主發動機的燃料的燃料罐。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船舶,其中, 所述船體在該船體的內部具有在船寬方向兩側配置的一對壓載艙, 所述舷側隔離艙相鄰配置于所述一對壓載艙的船首尾方向的任一側。
【文檔編號】B63B11/04GK106068224SQ201580011554
【公開日】2016年11月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0日 公開號201580011554.4, CN 106068224 A, CN 106068224A, CN 201580011554, CN-A-106068224, CN106068224 A, CN106068224A, CN201580011554, CN201580011554.4, PCT/2015/62969, PCT/JP/15/062969, PCT/JP/15/62969, PCT/JP/2015/062969, PCT/JP/2015/62969, PCT/JP15/062969, PCT/JP15/62969, PCT/JP15062969, PCT/JP1562969, PCT/JP2015/062969, PCT/JP2015/62969, PCT/JP2015062969, PCT/JP201562969
【發明人】塚本泰史, 石橋賢
【申請人】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