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錨定裝置和錨定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水上或海上設備領域,特別是一種在水上或海洋工業(yè)中用于飄浮設備的錨定裝置。
用于當船只或其它飄浮設備在水中定位時,穩(wěn)定或固定它們的船錨已經(jīng)發(fā)展了多年。船錨通常被描述為插入海底、湖底、河底、或其它水流的底部,以固定船只或其它飄浮設備的大型或重型的設備。傳統(tǒng)的船錨具有插入或絆住水下地面的鉤子、錨爪或倒鉤以完成固定作用。經(jīng)過多年,在錨的結構設計方面已做出了改進,使得它們更容易控制或運輸,使錨更容易到達航道的水底或其它水下地面,并且當錨下水、定位或設置錨時增大了錨定力。這些改進的一些實例可見Sakai的題為“錨”的美國專利第4,972,793號、Colin的題為“特別用于大型船只的海錨”的美國專利第4,397,257號和Wright的題為“錨或關于錨的改進裝置”的英國公開專利文件第1,067,382號。
但是,這些航道的水底或水下地面也通常包括許多象人造障礙物似的自然物,比如巖石、灌木、樹狀物、海生植物、自然洞穴、殘骸或污染物等,借助它們船錨可以鉤持定位。通常,當船錨的使用者僅通過用絞車提升船錨而發(fā)現(xiàn)很難從水下地面中移開或移動船錨時,船將沿相反的方向被導向,而當船位于錨的上方或位于與船原先要行進的方向相反的錨的后方時,錨將被移動。如果錨的一部分,例如鉤子、錨爪或倒鉤嵌入大巖石、圓木或一些人造的障礙物中時,這種傳統(tǒng)的拔錨過程通常很難令人滿意。也就是說,錨仍舊嵌在障礙物下,或者使用者在移開錨時遇到問題。
產(chǎn)生上述移開船錨問題的一個原因是,當船錨的上桿在相反的方向被拉動時,鉤子、錨爪或倒鉤實際上是進一步嵌入障礙物下。因此,對改進船錨已做出努力,使它在障礙物下嵌入時能更容易地被移開。這種努力的例子可見Brown等人的題為“帶有清除障礙機構的錨”的美國專利4,951,593號、Simpson的題為“船錨”的美國專利4,385,584號、Woodgate的題為“船錨”的美國專利第4,644,894號和Garnier的法國公開專利文本第1,466,433號。但是,這些傳統(tǒng)的“清除障礙”的錨通常是很復雜的,這就增大了纏繞的危險性,且制造費用高,并難于在那些錨可能遇到的不同水下地形中方便地使用。
考慮到上述情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有益的錨定裝置和錨定方法,更適于將錨插入或嵌入于不同形式的水下地面中。另外,本發(fā)明的錨定裝置提供了一種有益的簡單結構,其易于制造并降低使用時纏繞的危險性。本發(fā)明的錨定裝置重量還很輕,有利于在錨下水和卷繞提升時使不同的使用者更容易操縱錨定裝置,并適用于多種形式的船或其它飄浮設備。
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它最好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以預定的角度從那里向內(nèi)延伸,這樣,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了一個角形板件。一根桿可轉動地連接在角形板件的中部,并從角形板件向外延伸。至少一個叉狀元件與角形板件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錨定裝置最好還包括與桿和角形板件相連的板定位裝置,用于在不同類型水下地面的各種設置情況下,適用于將角形板件定位,還適用于當角形板件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時移開它。板定位裝置包括與桿的一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用于可轉動地將桿連接到角形板件的中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方法,最好包括提供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以預定的角度從那里向內(nèi)延伸,這樣,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了一個角形板件。該角形板件的中部制有一個開口。桿的一末端部分延伸穿過角形板件的開口,桿可轉動地與角形板件相連,并從角形板件向外延伸。至少有一個叉狀元件與角形板件的每一個第一和第二板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該方法還包括在多個位置間旋轉桿的末端部分。
本發(fā)明還包括了錨定裝置的另一種錨定方法,該錨定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連接,并從那里以預定角度向內(nèi)延伸,使得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形成一個角形板件。該方法最好包括將與角形板件的中部相連的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錨定裝置的另一種錨定方法,最好包括將與角形板件的中部相連的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第二板延伸的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第一板延伸的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根據(jù)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移去錨定裝置的方法。該方法最好包括使桿的末端部分與位于水中的錨定裝置的角形板件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并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將錨定裝置從水中提起。該方法最好還包括使施加給桿近端部分的力撬起角形板件的內(nèi)表面,并從水下地面中拔起錨定裝置。
通過使角形板件和鉤狀元件的叉子在多個位置之間轉動,形成了適用于多種形式和大小船只或其它飄浮設備的靈活的錨定裝置和錨定方法。因為該結構重量輕、容易制造,所以可以以較低的成本大批量生產(chǎn),更易于適用于多種場合。本發(fā)明提供的具有多個旋轉位置的錨定裝置和錨定方法,可以容易地將錨插入、設置、定位、束縛或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中,從而固定船只或其它飄浮設備,還能容易地從不同的水下地面中拔起錨。
上面已經(jīng)說明了本發(fā)明的一些特征、優(yōu)點和有益之處,其它方面將通過結合附圖的描述變得更為清楚,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一位置的錨定裝置的立體環(huán)境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一位置的錨定裝置的側視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二位置的錨定裝置的立體環(huán)境圖;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二位置的錨定裝置的側視圖;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三位置的錨定裝置的立體環(huán)境圖;圖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位于第三位置的錨定裝置的側視圖;圖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錨定裝置的正視圖;圖8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錨定裝置的俯視圖;圖9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錨定裝置的仰視圖;和圖10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錨定裝置的側視圖。
下面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fā)明,附圖中顯示了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但本發(fā)明可以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加以實施,并且不限于這里所示實施例的結構。相反,提供這些圖示的實施例可使得本發(fā)明公開得充分和完全,并且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這些實施例能充分表達本發(fā)明的范圍。相同的序號始終表示相同的元件,并且所用的主要標記用來表示替換實施例中相同的元件。
圖1、3和5表示了依據(jù)本發(fā)明的用于錨定諸如船的飄浮設備的裝置20的立體環(huán)境圖。如圖所示,錨定裝置20可以在各種水下地形中,例如在沙地、巖石、圓木、灌木、海生植物、水下洞穴、人工障礙物等地形中,更便利地應用于多種目的,以形成有效的錨定作用。該錨定裝置20最好具有沿公共線23相連的第一和第二板21、22。第二板22的一端沿公共線23與第一板21的一端橫向相連或相接,并以預定的角度θ從那里向內(nèi)延伸,因此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結合起來構成了一個角形板件25。
該角形板件25最好大致為如圖所示的L形。角形板件25的L形結構有利于形成一個足夠寬的空間,以使該角形板件25能象進一步描述的那樣繞樞軸轉動,而且這種結構的制造相對簡單和便宜。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到,根據(jù)本發(fā)明,也可以采用其它角形結構的角形板件25。角形板件25以及象錨定裝置20的其它元件最好涂覆有一層防腐蝕材料,或者將角形板件25與防腐蝕材料一體成型。
角形板件25的中部最好還制有一個細長開口28。該細長開口28延伸進并且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端部,而且最好大致垂直于并且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公共連接線23(也可參見圖7-8)。如將要進一步描述的那樣,該開口28也可形成為板定位裝置50的一部分,所述板定位裝置50的作用是在不同的水下地形中,將角形板件25適當?shù)囟ㄎ辉诙喾N位置。
一根桿30可轉動地連接在角形板件25的中部,并從角形板件25向外延伸。該桿30最好是一根細長軸或桿,其末端延伸并穿過角形板件25的細長開口28。該桿30最好呈長方形,用以相應地裝配到細長開口28中。如圖所示,桿30也可以足夠小,因而能在開口28中自由運動或滑動。桿30的近端部分最好適于連接到與船或其它飄浮裝置相連的錨定索上,比如鏈條、鋼纜或繩索上。
如圖2、4、6和9所清楚表示的那樣,一對鉤狀元件41、46延伸穿過角形板件25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且位于其間。每一個鉤狀元件41、46的端部形成一對相應的叉狀元件42、47和43、48,它們從角形板件25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外表面向外延伸。這些叉狀元件42、43、47、48均被磨尖或延伸而形成錐尖,以當錨定裝置20在投下水中后,有利于接合或幫助錨定裝置20插入水下地形表面中。
每一對鉤狀元件41、46呈弓形地在角形板件25的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之間延伸。成對鉤狀元件41、46的這種延伸形式有利于加強角形板件25的結構,并阻止角形板件25的傾斜內(nèi)表面鉤住或緊貼各種水下障礙物或水下地面。成對鉤狀元件41、46的這種延伸形式還有利于保護桿30與角形板件25的樞軸連接。因為所述結構的錨定裝置20重量輕、容易制造,所以便于以較低的成本大批量生產(chǎn)錨定裝置20,并可適用于多種場合。
板定位裝置50與桿30和角形板件25相連,為了在適用于不同形式的水下地面的不同設置情況下,將角形板件25定位,還為了當角形板件25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時移開角形板件。如圖2、4和6中的虛線所清楚表示的那樣,板定位裝置50包括與桿30的一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55,用于可轉動地將桿30和角形板件25的中部連接。板定位裝置最好還包括成型于角形板件25中部的細長開口28。樞軸連接裝置最好包括一根至少與桿30的末端部分橫向相連的細長桿56。該細長桿56最好還連接或固定在角形板件25的內(nèi)表面,即最好沿角形板件25中部的公共連接線23的內(nèi)表面固定。如圖1-10所示,桿30最好繞細長桿56轉動,并在細長開口28中滑動。
如圖1-6所示,桿30的末端至少在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最好是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21的內(nèi)表面鄰接。該第一位置阻止了在第一板21的方向上的繼續(xù)旋轉運動或移動,并且還有利于增加桿30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從錨插入的水下地面中移去或者拔起錨時。第二位置最好是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22的內(nèi)表面鄰接。象第一位置一樣,該第二位置也阻止了在第二板22的方向上的繼續(xù)旋轉運動或移動,并且還有利于增加桿30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從錨插入的水下地面中移去或者拔起錨時。第三位置最好是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通過使細長桿56和角形板件25中部的內(nèi)表面相接觸,在該第三位置形成了有利的增加杠桿作用。
圖10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錨定裝置20′的側視圖。該替換實施例顯示了板旋轉裝置50′的另一種定位運動,因此在第一位置,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22′的內(nèi)表面在細長開口28′的第二端處相接觸。該第一位置阻止了在第一板21′的方向上的繼續(xù)旋轉運動或移動,并且還有利于增加桿30′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從錨插入的水下地面中移去或者拔起錨時。第二位置最好是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21′的內(nèi)表面在細長開口28′的第一端處相鄰接。象第一位置一樣,該第二位置也阻止了在第二板22′的方向上的繼續(xù)旋轉運動或移動,并且還有利于增加桿30′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從錨插入的水下地面中移去或者拔起錨時。第三位置最好是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通過使細長桿56′和角形板件25′中部的內(nèi)表面相接觸,在該第三位置形成了有利的增加杠桿作用。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到,這些實施例中的角形板件25、25′和板定位裝置50、50′相互協(xié)作,能有利于將角形板件25、25′定位于包括上面圖示和描述的三個位置的多種位置。但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也可以采用其它位置,比如在這些位置之間延伸。通過使錨定裝置20、20′的角形板件25、25′,和鉤狀元件41、46、41′、46′的叉子42、43、47、48、42′、43′、47′、48′,在多個位置之間樞軸轉動的方法,形成了適用于多種形式和大小的船只或其它飄浮設備的靈活的錨定裝置20、20′。本發(fā)明的錨定裝置20、20′還有利于提供一種如圖所示和上文描述的結構簡單的形式以及有多個可靈活轉動的位置,同時還降低了在諸如下水、拔起或從水中移去等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糾纏的危險。
如圖1-10所示,本發(fā)明還包括了錨定裝置20的錨定方法。該方法最好包括提供沿公共線23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第二板22的一端沿公共線23與第一板21的一端橫向相連,并以預定的角度θ向內(nèi)延伸,這樣,第一板21和第二板22結合起來構成了一個角形板件25。該角形板件25的中部制有一個開口28。桿30的一末端部分延伸并穿過角形板件25的開口28,桿30可轉動地與角形板件25相連,并從角形板件25向外延伸。至少有一個叉狀元件42、43、47、48與角形板件25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
該方法還包括在多個位置間樞軸旋轉桿30的末端部分,這多個位置最好還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位置(例如參見圖1-6)。該第一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21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二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22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三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本發(fā)明提供的具有多個旋轉位置的錨定裝置20和錨定方法,可容易地將船只或其他飄浮設備插入、設置、嵌入、束縛或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中,還能容易地從不同的水下地面中拔起。
本發(fā)明還包括了錨定裝置20的另一種錨定方法,該錨定裝置20包括沿公共線23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第二板22沿公共線23與第一板21的一端橫向連接,并從那里向內(nèi)延伸,使得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結合起來形成一個角形板件25。如圖1-6所清楚顯示的那樣,該方法最好包括將與角形板件25的中部相連的桿30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將桿30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將桿30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本發(fā)明的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20位于水中的第一或第二位置,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20時,向桿30的近端部分施加力。該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20位于水中的第三位置,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20時,向桿30的近端部分施加力。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移去錨定裝置20的方法。該方法最好包括使桿30的末端部分,與位于水中的錨定裝置20的角形板件25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并向桿30的近端部分施加力,將錨定裝置20從水中提起。該方法最好還包括使施加給桿30近端部分的力橇起角形板件25的內(nèi)表面,并從水下地面中拔起錨定裝置20。
在本發(fā)明的錨定裝置的另一種錨定方法中,如圖10所清楚顯示那樣,該方法最好包括,將與角形板件25′的中部相連的桿30′的末端部分樞軸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第二板22′延伸的細長開口28′的一端相鄰接;將桿30′的末端部分樞軸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第一板21′延伸的細長開口28′的另一端相鄰接;將桿30′的末端部分樞軸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30′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21′、22′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在附圖和上述描述中,已經(jīng)公開了本發(fā)明典型的最佳實施例,盡管采用了特定的術語,但這些術語的目的僅用于描述性的,而不是限制的目的。本發(fā)明參照圖示實施例作了詳細描述。但很明顯,在前文的描述和權利要求所確定的范圍和構思下,本發(fā)明可以有多種改型和變化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該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所述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從那里以預定的角度向內(nèi)延伸,使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一個角形板件;一根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角形板件的中部,并從那里向外延伸的桿;和至少一個叉狀元件,與所述角形板件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桿和所述角形板件相連的板定位裝置,用于在適用于不同形式的水下地面的不同設置情況下,將所述角形板件定位,還用于當所述角形板件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時,移開所述角形板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板定位裝置包括與所述桿的一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用于可轉動地連接所述桿和所述角形板件的中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板定位裝置還包括成型于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延伸穿過所述開口,并且所述樞軸連接裝置包括至少與所述桿的末端部分橫向相連的細長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樞軸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樞軸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二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一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一對延伸穿過所述角形板件的每一個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且位于其間的鉤狀元件,每一個所述鉤狀元件都具有一對叉狀元件,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叉狀元件,與每一個所述第一和第二板件相連,其中所述每一對叉狀元件都是所述成對的對應鉤狀元件上的叉子。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每一對鉤狀元件呈弓形地延伸在所述角形板件的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大致為L形,并包括防腐蝕材料。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在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公共連接線上制有一個細長開口,所述桿的一末端延伸穿過所述角形板件的細長開口。
11.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其中部有一開口的大致為L形的板件;一根其末端通過所述板件上的開口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板件上的桿;和多個細長鉤狀元件,每個鉤狀元件具有一對叉狀元件,每一對所述鉤狀元件延伸穿過且位于所述L形板件的每一板之間,因此每一對叉狀元件從所述L形板件的外表面向外延伸。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桿和所述L形板件相連的板定位裝置,用于在不同形式的水下地面的不同設置情況下,適于將所述L形板件定位,還用于當所述L形板件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時,適于移開所述L形板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板定位裝置包括與所述桿的一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用于可轉動地連接所述桿和所述L形板件的中部。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延伸穿過所述L形板件的所述開口,其中所述樞軸連接裝置包括至少與所述桿的末端部分橫向相連的細長桿。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L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所述L形板件的各個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樞軸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所述L形板件的一個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所述L形板件的另一個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所述L形板件的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L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二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一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每一對鉤狀元件在所述L形板件的板之間弓形地延伸,其中所述L形板件包括防腐蝕材料。
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中,在所述L形板件上形成的開口大致為細長形,并大致延伸與所述L形板件的板的公共連接線橫向相交,其中所述桿的末端延伸穿過所述L形板件的細長開口。
19.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該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所述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從那里以預定的角度向內(nèi)延伸,因此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一個角形板件,所述角形板件上制有一個細長開口,并大致與公共連接線橫向延伸;一根其末端部分延伸穿過細長開口,與所述角形板件可轉動地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的桿;和至少一個具有一對叉狀元件的鉤狀元件,所述至少一個鉤狀元件延伸穿過且位于所述角形板件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的每一個之間,因此成對叉狀元件的每一個叉子從所述角形板件的外表面向外延伸。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桿和所述角形板件相連的板定位裝置,用于在于不同形式的水下地面的不同設置情況下,適于將所述角形板件定位,還用于當所述角形板件固定在不同的水下地面時,適于移開所述角形板件。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板定位裝置包括與所述桿的一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用于可轉動地連接所述桿和所述角形板件的中部,所述樞軸連接裝置包括至少與所述桿的末端部分橫向相連的細長桿。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所述細長開口延伸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的端部,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細長開口延伸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的端部,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二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一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所述第一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鉤狀元件包括一對延伸穿過并位于所述角形板件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之間的一對鉤狀元件,每一個所述鉤狀元件都具有一對叉狀元件,其中所述每一對叉狀元件都是所述成對的對應鉤狀元件上的叉子。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裝置,其中,每一對鉤狀元件在所述角形板件的所述第一和第二板之間弓形地延伸,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大致為L形,并包括防腐蝕材料。
26.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該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所述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從那里以預定的角度向內(nèi)延伸,因此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一個角形板件;一根桿;與所述桿的末端部分相連的樞軸連接裝置,用于可轉動地連接所述桿和所述角形板件的中部;多個與所述角形板件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的每一個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的叉狀元件。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包括成型于其中部的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延伸穿過所述開口,并且所述樞軸連接裝置包括至少與所述桿的末端部分橫向相連的細長桿。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中部的所述開口,包括延伸穿過第一板和第二板端部的細長開口,其中所述桿的末端部分在至少三個位置之間轉動,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二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一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一對延伸穿過且位于所述角形板件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的每一個之間的鉤狀元件,每一個所述鉤狀元件都具有一對叉狀元件,其中每一個所述鉤狀元件包括一對叉狀元件,而所述多個叉狀元件包括所述每一個成對鉤狀元件的一對叉狀元件。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對鉤狀元件在所述角形板件的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之間弓形地延伸,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大致為L形。
32.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形板件在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公共連接線上制有一個細長開口,所述桿的末端延伸穿過所述角形板件的開口。
33.一種錨定裝置的錨定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以預定的角度從那里向內(nèi)延伸,使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一個角形板件,該角形板件的中部制有一個細長開口,桿的一末端部分延伸穿過角形板件的開口,桿可轉動地與角形板件相連,并從角形板件向外延伸,至少有一個鉤狀元件與角形板件的每一個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伸出;和在多個位置間旋轉桿的末端部分。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多個位置包括第一位置,它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第二位置,它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第二板延伸的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第一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35.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多個位置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位置,第一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二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一端相鄰接,第二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與沿所述第一板延伸的所述細長開口的另一端相鄰接,第三位置使所述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所述第一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36.一種錨定裝置的錨定方法,該錨定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連接,并從那里以預定角度向內(nèi)延伸,因此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形成一個角形板件,該方法包括將與角形板件的中部相連的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部分,與第一板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二部分,與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鄰接;和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位于水中的第一位置處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時,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
38.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位于水中的第二位置處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時,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
39.一種錨定裝置的錨定方法,該錨定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第一板的一端橫向連接,并從那里以預定角度向內(nèi)延伸,因此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形成一個角形板件,以及連接到角形板件中間部分的桿,該方法包括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一位置,該第一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沿細長開口一端與第二板相鄰接,桿的末端穿過所述細長開口延伸;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另一部分,沿細長開口另一端與第一板相鄰接,桿的末端穿過所述細長開口延伸;和將桿的末端部分旋轉到第三位置,該第三位置使桿末端部分的外表面的各個部分,與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內(nèi)表面橫向相交。
40.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位于水中的第一位置處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時,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
41.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錨定裝置位于水中的第二位置處并從水中移去錨定裝置時,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
42.一種移去錨定裝置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使桿的末端部分與位于水中的錨定裝置的角形板件的內(nèi)表面相鄰接;向桿的近端部分施加力;和從水中提起錨定裝置。
43.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使施加給桿近端部分的力撬起角形板件的內(nèi)表面,并從水下地面中拔起錨定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錨定飄浮設備的裝置和方法。該裝置包括沿公共線相連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二板的一端沿公共線與所述第一板的一端橫向相連,并從那里以預定的角度向內(nèi)延伸,第一板和第二板結合起來構成一個角形板件。一根桿可轉動地連接在角形板件的中部并從那里向外延伸。至少一個叉狀元件與角形板件的第一板和第二板中的每一個的外表面相連,并從那里向外延伸。
文檔編號B63B21/22GK1192979SQ9710870
公開日1998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1997年12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3月12日
發(fā)明者薩巴·N·阿爾-薩巴 申請人:薩巴·N·阿爾-薩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