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包括能在海上漂浮移動駐位、又能直接落在海灘泥面上施工作業的作業平臺和履帶式起重機,所述作業平臺由橫豎焊接的桁架結構構成,所述作業平臺的面積為2000~8000m2,所述履帶式起重機在作業平臺上移位,所述作業平臺中部設置有履帶式起重機固定裝置,所述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處于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1.5-1.6m,所述作業平臺設有打樁導架,所述打樁導架由鋼結構桁架構成,其頂部設有千斤頂。有益效果:適合于海上潮間帶區域風機施工作業。作業平臺搭載的1000t履帶式起重機能夠進行大直徑鋼管樁沉樁作業以及風機分體安裝作業。
【專利說明】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海上施工平臺,尤其涉及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背景技術】
[0002]由于強風荷載、波浪沖擊荷載、流荷載、海水腐蝕等共同作用下,海上風電場風機建造遠比陸地上的技術難度大,結構復雜,成本高。
[0003]目前海上風機基礎類型主要有:重力式基礎、單樁式基礎、三腳架式基礎、導管架式基礎、浮式基礎。其中單樁式基礎具有制造簡單,無需整理海床,對地形適應性強,施工快速等優點,在風機基礎中應用最為廣泛。該類型基礎采用直徑3?5m的大直徑鋼管樁,沉樁完畢后,在樁頂固定好過渡段,即可將風機塔架安裝其上。但是該類型基礎施工需大型沉樁設備,如大型起重船等,其吃水一般較大,通常在2.5m以上。同時風機設備尺寸一般比較大,風機塔筒高約100m,風機葉片長度一般在40?50m左右,因此風機設備的運輸、安裝也需要大型船舶。目前風電場一般設置在海上潮間帶或近岸區域,水深較淺,大型船舶進場施工困難。而當水深小于2m時,現有傳統施工船舶無法進場施工,大大限制了海上風機的推廣應用。
[0004]我國正在進行大規模的海上風電開發,迫切需要根據近海條件開發出適合風電施工特點的專用施工設備,為我國海上風電產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支持。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在平臺上可以搭載IOOOt履帶式起重機進行大直徑鋼管樁沉樁及風機分體的安裝作業。尤其適合用于水深小于1.6m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作業。
[0006]本實用新型為實現上述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包括能在海上漂浮移動駐位、又能直接落在海灘泥面上施工作業的作業平臺和履帶式起重機,所述作業平臺由橫豎焊接的桁架結構構成,所述作業平臺的面積為2000?8000m2,所述履帶式起重機在作業平臺上移位,所述作業平臺中部設置有履帶式起重機固定裝置,所述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處于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
1.5-1.6m,所述作業平臺設有打樁導架,所述打樁導架由鋼結構桁架構成,其頂部設有千斤頂。
[0007]所述作業平臺周邊設有能夠停靠其他船舶的防撞橡膠護舷。
[0008]所述履帶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為500t?IOOOt。
[0009]所述作業平臺上設有提升設備,所述提升設備與固定作業平臺的定位樁連接。
[0010]所述打樁導架的高度10?20m。
[0011 ] 所述作業平臺四角置有卷揚機,所述卷揚機與鐵錨連接。
[0012]所述作業平臺置有發電機組和辦公生活用房。
[0013]有益效果:施工平臺漂浮狀態下無須加壓艙水調平,吃水小于1.6m,可坐于海灘泥面上施工,搭載有IOOOt履帶式起重機,可在平臺上移動及進行大直徑鋼管樁沉樁作業、風機分體安裝作業。施工平臺漂浮狀態下無須加壓艙水,吃水小于1.6m,可坐于海灘泥面上施工。尤其適合用于水深小于1.6m的海上潮間帶區域風機施工作業。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是運樁船靠泊示意圖;
[0016]圖3是進行大直徑鋼管樁沉樁作業示意圖;
[0017]圖4是進行風機安裝作業示意圖。
[0018]圖中:1、作業平臺,2、打樁導架,3、定位樁級提升設備,4、卷揚機,5、鐵錨,6、發電機組,7、辦公生活用房,8、履帶式起重機,9、鋼管樁,10、運樁船,11、風機葉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以下結合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具體實施方式】詳述如下:
[0020]詳見附圖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包括作業平臺I和履帶式起重機8構成了風機施工系統,作業平臺由橫豎焊接的桁架結構構成,作業平臺的面積為2000?8000m2,履帶式起重機在作業平臺上移位作業,作業平臺能夠在海上漂浮進行移動駐位,也能夠直接坐落在海灘泥面上進行施工作業,所述作業平臺中部設置有履帶式起重機固定裝置(圖中未示),固定裝置起到指示履帶式起重機停車位置和固定作用。在漂浮狀態時履帶式起重機移至平臺中部,利用固定裝置固定,以保證平臺平穩移動,固定裝置采用框式墊塊,或地鎖式折疊限位板等常規固定車的裝置。所述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處于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1.5-1.6m,所述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后,可直接沉放在海灘泥面上進行施工作業,也可在海上漂浮進行施工作業,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1.6m。所述作業平臺局部區域結構加固,可滿足履帶式起重機在規定區域內移動進行施工作業。所述作業平臺周邊設有防撞橡膠護舷,可停靠其他船舶。所述履帶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為500t?lOOOt,可在甲板上移動及作業。所述作業平臺設置有打樁導架2,高10?20m,由鋼結構桁架構成,頂部設有千斤頂。所述作業平臺設置有定位樁及提升設備3,定位樁可下沉插入泥面,當平臺坐灘時采用定位樁固定作業平臺。所述作業平臺設置有卷揚機4及鐵錨5,處于漂浮狀態時可拋錨固定作業平臺。所述作業平臺設置有發電機組6,以便于為設備作業及人員辦公生活供電,平臺上設有辦公生活用房
7。作業平臺呈長方形,長90m,寬50m,型深4m,吃水1.5m,履帶式起重機移動區域結構桁架采用密肋設計,肋間距為0.4m。平臺設有一套打樁導架,高15m,由鋼管桁架構成,橫截面形狀呈“ 口”字形,一側可開合,頂部四邊均設有千斤頂。作業平臺配備兩套定位樁及提升設備,位于打樁導架一側;配備四套卷揚機及鐵錨,位于平臺四角。當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后,作業平臺可直接坐落在海灘泥面上進行施工作業,也可在海上漂浮進行移動駐位。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進行移動駐位時,履帶式起重機位于平臺中部,無須加壓艙水調平,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1.6m。所述作業平臺局部區域結構加固,可滿足履帶式起重機在規定區域內移動進行施工作業。
[0021]進行沉樁施工時作業平臺搭載IOOOt履帶式起重機,由靠泊的運樁船10上起吊大直徑鋼管樁9,插入打樁導架內,調整導架上的千斤頂頂緊鋼管樁進行精確定位,然后履帶式起重機起吊打樁錘進行吊打沉樁施工。
[0022]進行風機安裝作業時,可在作業平臺上完成風機輪轂、葉片11安裝,由履帶式起重機進行風機安裝。
[0023]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包括能在海上漂浮移動駐位、又能直接落在海灘泥面上施工作業的作業平臺和履帶式起重機,所述作業平臺由橫豎焊接的桁架結構構成,所述作業平臺的面積為2000?8000m2,所述履帶式起重機在作業平臺上移位,所述作業平臺中部設置有履帶式起重機固定裝置,所述作業平臺搭載履帶式起重機處于漂浮狀態下滿載吃水深度小于1.5-1.6m,所述作業平臺設有打樁導架,所述打樁導架由鋼結構桁架構成,其頂部設有千斤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作業平臺周邊設有能夠停靠其他船舶的防撞橡膠護舷。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履帶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為500t?IOOOt。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作業平臺上設有提升設備,所述提升設備與固定作業平臺的定位樁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打樁導架的高度10?20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作業平臺四角置有卷揚機,所述卷揚機與鐵錨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海上潮間帶區域的風機施工系統,其特征是:所述作業平臺置有發電機組和辦公生活用房。
【文檔編號】B63B35/44GK203684191SQ201320891941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7日
【發明者】劉鳳松, 張佩良, 陳強, 米劉芳, 丁文智, 李德剛, 李格平, 楊慶明, 張振山, 何福渤 申請人: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