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船舶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
背景技術:
現有的船舶的主推進系統即主機,多采用柴油機或電動機單一動力源驅動,其最高航速和最大拖力均在設計時已經確定,由此柴油機相應的功率也已確定。對于大功率柴油機而言,其相應消耗的燃油量必然更高。而船舶在航行時經常會遇到低航速的情況,由于此時柴油機輸出功率比較低,主機效率下降,而船舶的燃耗卻依舊很高,無法滿足船舶的經濟節能要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它提高了船舶在低工況下的主機效率,減少了燃料浪費。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它包括左舷柴油機、左舷齒輪箱、右舷柴油機、右舷齒輪箱,左舷柴油機通過左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左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左舷螺旋槳,右舷柴油機通過右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右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右舷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舷的軸帶發電機之間設置有一功率分配系統,一舷的軸帶發電機通過所述功率分配系統為另一舷軸帶發電機供電;使該另一舷軸帶發電機運行在電動機狀態,并通過與其驅動的齒輪箱驅動相應的螺旋槳。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I.在船舶低工況航行時,通過功率分配系統將一舷的軸帶發電機產生的電能反供給另一舷的可工作在電動機狀態的軸帶發電機,使該軸帶發電機通過齒輪箱的驅動,對與其同一舷螺旋槳做工。達到一臺柴油主機通過兩個軸帶發電機同時驅動兩舷螺旋槳,另一臺柴油主機停止運行的目的,由于一臺柴油機同時驅動兩舷螺旋槳,加大了該主機的輸出功率,使其工作在高工況狀態下,提高了該主機的工作效率,減少了燃油浪費。
2.工程人員可以自由控制任意一舷柴油機運轉,與該柴油機同舷的軸帶發電機工作在發電機狀態,另一舷的軸帶發電機工作在電動機狀態,帶動與該處于電動機狀態軸帶發電機同舷的螺旋槳運動,以便工程人員對停止工作的柴油機進行檢修或維護保養。
上述所述功率分配系統包括一主配電板和一 PMS功率管理系統。
上述所述左舷螺旋槳和右舷螺旋槳為可變螺距螺旋槳。
上述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還包括電站,電站可通過功率分配系統為船上用電設備供電,或對處于電動機狀態下的軸帶發電機供電補償。
下面結合附圖
對本發明作詳細的說明
圖I是所述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I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船舶的主機采用柴油機,該系統包括左舷柴油機I、左舷齒輪箱2、右舷柴油機I’、右舷齒輪箱2’,左舷柴油機I通過左舷齒輪箱2分別驅動一左舷軸帶發電機3和一左舷螺旋槳4,右舷柴油機I’通過右舷齒輪箱2’分別驅動一右舷軸帶發電機3’和一右舷螺旋槳4’,所述兩舷的軸帶發電機之間設置有一配電板,配電板上設有PMS功率管理系統。
所述兩舷軸帶發電機均可工作在電動機狀態,當船舶處于低工況狀態下時,左舷柴油機I通過左舷齒輪箱2帶動左舷軸帶發電機3工作在發電機狀態,左舷軸帶發電機3 通過配電板8和PMS功率管理系統6輸出到右舷軸帶發電機3’,使右舷軸帶發電機3’工作在電動機狀態,右舷軸帶發電機3’通過右舷齒輪箱2’對右舷螺旋槳4’做功,右舷齒輪箱 2’的離合器脫開右舷柴油機1’,同時關閉右舷柴油機I’,完成單弦柴油機同時驅動兩舷螺旋槳推動船舶運行,使單側柴油機在船舶低工況航行時仍然能夠處于高工況工作的狀態。
同樣,本實施例的系統也可采用關閉左舷柴油機1,用右舷柴油機I’驅動兩舷螺旋槳推動船舶運行的方式提高燃油利用率和主機效率。
本實施例所述的兩舷螺旋槳為可變螺距螺旋槳,系統還包括一電站7通過主配電板8為船上用電設備5供電,或對處于電動機狀態下的軸帶發電機供電補償,一安全保護裝置設置6在所述主配電板上。
如上所述是結合具體內容提供的一種實施方式,并不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凡與本發明方法、結構等近似、雷同,或是對于發明構思前提下做出若干技術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它包括左舷柴油機、左舷齒輪箱、 右舷柴油機、右舷齒輪箱,左舷柴油機通過左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左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左舷螺旋槳,右舷柴油機通過右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右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右舷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舷的軸帶發電機之間設置有一功率分配系統,一舷的軸帶發電機通過所述功率分配系統為另一舷軸帶發電機供電;使該另一舷軸帶發電機運行在電動機狀態,并通過與其驅動的齒輪箱驅動相應的螺旋槳。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分配系統包括一主配電板和一 PMS功率管理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舷螺旋槳和右舷螺旋槳為可變螺距螺旋槳。
4.根據權利要求I至3之一所述的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 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電站,電站可通過功率分配系統為船上用電設備供電,或對處于電動機狀態下的軸帶發電機供電補償。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一種船用柴油機和反供軸帶發電機聯合動力系統。它包括左舷柴油機、左舷齒輪箱、右舷柴油機、右舷齒輪箱,左舷柴油機通過左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左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左舷螺旋槳,右舷柴油機通過右舷齒輪箱分別驅動一右舷軸帶發電機和一右舷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舷的軸帶發電機之間設置有一功率分配系統,一舷的軸帶發電機通過所述功率分配系統為另一舷軸帶發電機供電;使該另一舷軸帶發電機運行在電動機狀態,并通過與其驅動的齒輪箱驅動相應的螺旋槳。它提高了船舶在低工況下的主機效率,減少了燃料浪費。
文檔編號B63H21/20GK102975840SQ201210460098
公開日2013年3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5日
發明者黎鈞柏, 黃波, 林從飛, 李統安, 鄭智韜, 易永光, 陳朝俊, 劉寶晶, 王小林 申請人: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