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船用救生坐凳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水中救生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船用救生坐凳。
背景技術:
川江急流航段灘多流急,淺灘窄槽大量存在,泡水、漩水、夾堰水、掃彎水分布廣泛,給船舶安全航行帶來極大隱患。在惡劣的航道和水文條件下,船舶發生事故的幾率增大。為防意外的發生,現有客、渡船均按乘客定額的100%配備了成人救生衣和個人救生浮具,并另外増配了 5%的兒童救生衣,產品均為通過船檢型式認可的四塊式救生衣或者救生浮板。但急流航段的事故,不論是單方面的傾覆,還是碰撞后翻沉,均是一瞬間的事情。救生衣、救生圈存放在指定位置,或在救生衣架子上集中堆放,或在救生圈掛鉤上,一旦事故發生,救生衣和救生圈都不能自然脫落并漂浮,而是要乘客在很短時間十分慌張的情況下,爭先恐后去拿取,極易發生擁堵。而ー個訓練有素的水手要從救生衣存放架上取下救生衣,再正確穿戴整齊(通常救生衣有前后、上下之分),也需要15秒鐘以上時間,更何況是缺乏基本救生常識的一般旅客在驚恐萬狀或者懵懂無知的情況下采取自救,能夠從救生衣架上取出救生衣并穿戴整齊的幾率幾乎為零,也就是說,現有的救生衣即使完好的擺放整齊,等旅客緊急取用自救的現實意義不大。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船用救生坐凳,可替代救生衣作為旅客的自救工具。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船用救生坐凳,包括凳體,所述凳體為ー密封中空的凸臺,凳體的上表面的面積小于下表面的面積,凳體的側面設有手拉環索。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在于1、既可作為凳子,又可作為救生浮具,一物兩用,節約了空間,大大改善和補充了現有的救生設備的不足;2、本發明按照一人一座的方式配備,沿客船客艙均勻分布,當事故發生吋,可在第一時間握住凳體側面的手拉環索,取用方便,不易造成混亂和擁堵,也不需要繁瑣的穿戴,為自救爭取了寶貴的時間,降低事故的死亡率,減小事故的損失程度。進ー步,凳體的上表面為O. 24X0. 24平方米的正方形,下表面為O. 30X0. 30平方米的正方形,高度為O. 42米,符合人體工程學,保證了旅客坐在其上的舒適性,全部浸沒在水中可以產生35kg的浮力,扣除凳體的自重后,其剰余的浮力遠遠大于技術規范要求的9kg的要求。進ー步,手拉環索的數量為兩個,位于凳體高度方向的居中位置,且相對設置,便于旅客在用其作為自救浮具使用時保持平衡。進ー步,所述凳體構成密封中空凸臺的殼體為聚こ烯復合層,具有良好的抗候性及抗UV破壞性,能耐高溫、嚴寒、耐酸堿、抗海水、化學剤、油潰等之侵蝕,而且是零污染、可回收利用的環保產品。進ー步,所述殼體厚度為12—15mm,可保證能承受體重IOOkg以內的成年人乘坐。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技術方案進ー步說明
圖I是本發明船用救生坐凳ー種實施例的正視 圖2是本發明船用救生坐凳ー種實施例的立體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和圖2所示,本發明ー種船用救生坐凳,包括凳體1,所述凳體I為ー密封中空的凸臺,凳體I的上表面的面積小于下表面的面積,凳體I的側面設有手拉環索2。凳體I的上表面為O. 24X0. 24平方米的正方形,下表面為O. 30X0. 30平方米的正方形,高度為O. 42米,符合人體工程學,保證了旅客坐在其上的舒適性,全部浸沒在水中可以產生35kg的浮力,扣除凳體I的自重后,其剰余的浮力遠遠大于技術規范要求的9kg的要求。手拉環索2的數量為兩個,位于凳體I高度方向的居中位置,且相對設置,便于旅客在用其作為自救浮具使用時保持平衡。所述凳體I構成密封中空凸臺的殼體為聚こ烯復合層,具有良好的抗候性及抗UV破壞性,能耐高溫、嚴寒、耐酸堿、抗海水、化學剤、油潰等之侵蝕,而且是零污染、可回收利用的環保產品。所述殼體厚度為12 — 15mm,可保證能承受體重IOOkg以內的成年人乘坐。本發明可以采用PE聚こ烯材料經過吹塑機吹塑一次成型,單個重量約2. 8kg,內外部均光滑平順,扣除坐凳自重2. 8kg,剰余浮力可達32. 2kg,遠遠大于技術規范要求的9kg的要求,在緊急和必要的情況下,該坐凳可滿足2人同時救生的需求。本發明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海法規第五篇“船舶安全”第四章“救生設備”第四節“救生設備的要求”之4. 4. 5對“救生浮具”的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救生浮具應以閉孔泡沫塑料或經認可的其他材料制成;
(2)救生浮具的浮力分布,應使其以任何一面向上漂浮時,均能保持有效和穩定;
(3)救生浮具應沿其周圍外緣裝設ー根直徑不小于9.5mm的半鏈環狀的把手索,并將其緊固在按額定攀扶人員數等分的點上;落水時把手索能漂浮在水面;
(4)從IOm高度處將救生浮具投入水中,不應變形或損壞;
(5)救生浮具在被火焰包圍2s后,離開火源應不持續燃燒或熔化。其中4. 4. 5. 3對“個人救生浮具”的要求如下
(1)個人救生浮具在淡水中應能支承質量為9kg的鐵塊;
(2)在靜水中,個人救生浮具應使使用者的下頜在水面以上,其身軀不應后仰漂浮;
(3)個人救生浮具完全浸沒在水中24h后,其浮力降低不應超過5%。本發明現已第一批生產了 1300個,配備在重慶市江津區的客船上,在重慶市港航管理局召開的全市短途客船更新改造推進會上,得到了與會代表的一致好評,船主、船員、乘客反映良好,重慶市港航管理局在《關于部分短途客船推薦船型下一步改進措施的意見》中發出倡導“該具備應急救生功能的乘客坐凳,為硬質塑料空心氣密箱體,兼具單人救生浮具功能,值得有條件的地區推廣應用”。
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 的實用性。
權利要求
1.一種船用救生坐凳,其特征在于包括凳體,所述凳體為ー密封中空的凸臺,凳體的上表面的面積小于下表面的面積,凳體的側面設有手拉環索。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船用救生坐凳,其特征在于凳體的上表面為O.24X0. 24平方米的正方形,下表面為O. 30X0. 30平方米的正方形,高度為O. 42米。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所述的船用救生坐凳,其特征在于手拉環索的數量為兩個,位于凳體高度方向的居中位置,且相對設置。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所述的船用救生坐凳,其特征在于所述凳體構成密封中空凸臺的殼體為聚こ烯復合層。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船用救生坐凳,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厚度為12— 15mm。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船用救生坐凳,屬于水中救生的技術領域。其包括凳體,所述凳體為一密封中空的凸臺,凳體的上表面的面積小于下表面的面積,凳體的側面設有手拉環索。本發明既可作為凳子,又可作為救生浮具,一物兩用,節約了空間,大大改善和補充了現有的救生設備的不足。本發明按照一人一座的方式配備,沿客船客艙均勻分布,當事故發生時,可在第一時間握住凳體側面的手拉環索,取用方便,不易造成混亂和擁堵,也不需要繁瑣的穿戴,為自救爭取了寶貴的時間,降低事故的死亡率,減小事故的損失程度。
文檔編號B63C9/30GK102745317SQ20121024823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18日
發明者陳俊濤 申請人:陳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