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劃艇腳踏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主要涉及劃艇腳^t組件。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包括可 樞轉的腳踏件的劃艇腳踏組件。
背景技術:
劃船正在成為一種越來越流行的娛樂方式。另外,對于業余愛 好者和專業人員而言,劃船都已經成為了一種非常流^亍的竟^支運 動。不管劃船是用于娛樂或竟技,劃船產業都不斷地改進劃艇的各 種部件和劃船愛好者所使用的裝備。劃艇腳踏組件是被廣泛地重新
i殳計的一種部4牛。
通常,劃艇內的腳踏是一有角度的表面,劃手可以他的或她的
腳支撐在該表面上以便在劃船的過程中加大力量。目前,腳踏已設 置有筒單的鞋固定帶或保持劃手的鞋抵靠腳踏的表面的機構。然而
這些結構存在的問題是,在反復劃船的過程劃手的鞋及腳被固定在 原地并且不能隨劃手的運動而移動或樞轉。
鑒于上述內容,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從本公開中顯然可以 知道,需要一種改進的腳踏結構,該腳踏結構允許劃手的腳相對于 腳踏運動。本發明致力于本技術領域中的這種需要以及其他需要,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這將從本公開中變得顯而易見。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劃艇的腳踏組件,該組件 具有允許劃手的腳在劃船運動的過程中樞轉的結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才是供一種腳^"組件,該組件可以方i"更地
本發明的又一 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腳踏組件,該組件具有允許劃 手的腳圍繞腳的拇指關節或圓形部位樞轉的結構。
上述目的基本上可通過提供一種具有固定支撐件和腳踏件的 劃艇腳^"組件來實現。優選地,該固定支撐件凈皮構造并布置成連接 至劃艇結構,其中一樞轉軸線延伸穿過固定支撐件的一部分。腳踏 件具有連接至固定支撐件的腳踏表面,用于圍繞樞轉軸線進行樞轉
運動。腳踏件進一步被構造并布置成支撐鞋子,使得當鞋子定位于 腳3喬表面上時,樞轉軸線在鞋底與鞋上表面之間橫向延伸穿過鞋。
從以下參照附圖并公開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詳細描述中,本 發明的這些和其他目的、特征、方面和優點對于本領域4支術人員而 言將變得顯而易見。
現參照構成本原始公開的一部分的附圖
圖l是示出了劃艇的部分船體的透視圖,其中示出了根據本發 明的腳,務組件以及在劃船位置中劃手將鞋子》文置于該腳^喬組件的 一部分上;圖2是所示的從劃艇中取出的根據本發明的腳踏組件,其中示出了相對腳,奢組件的支撐件樞轉的一對U型腳^"件以及支撐于支撐件之上的 一對鞋接觸表面;
圖3是根據本發明的腳踏組件的側視圖,其中示出了 一個U型腳^"件隨著一只鞋子在劃船位置中樞轉至第一樞轉位置,此時鞋的后i 艮部分在劃船運動過程中向上樞轉并遠離鞋*接觸表面;
圖4是4艮據本發明的腳^皆組件的另 一側一見圖,其中示出了 一個U型腳踏件隨著鞋子樞轉至中間樞轉位置,從而鞋的后跟部分僅樞轉遠離鞋接觸表面部分距離;
圖5仍是根據本發明的腳踏組件的另一側視圖,其中示出了一個U型腳踏件隨鞋子樞轉以使鞋的后跟部分與鞋接觸表面接觸。
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腳踏組件的俯視圖,其中示出了鞋接觸表面以及U型腳踏件;
圖7是#4居本發明的腳踏組件沿圖6中線7-7的側面剖—見以及
圖8才艮據本發明的腳5齡組件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將參照附圖對所選的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從本公開中將顯而易見的是,以下對本發明的實施例的描述僅是為了說明而提供,而目的不是為了限制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發明。首先參照圖1,示出了包括沖艮據本發明第一個實施例的腳^"組
件12的劃艇10。
圖1中示出了劃艇10的一部分。該劃艇10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乘坐進行劃船的多種劃艇中的任一種。例如,劃艇10可以是每個劃手用兩只手握住一支槳的單槳式(sweep-oar)劃艇,或者劃艇10可以是每個劃手有兩支槳且每只手各握住一支槳的雙槳式劃艇。為
了簡潔并為了提供更加清晰的附圖,省略了劃艇10的常規的槳。劃艇10包4舌船體14 (在圖1中<又示出了船體14的一部分)、支撐結構16、座位18以及腳3喬組件12。
船體14可以具有各種常規形狀及構造中的任一種,取決于劃艇為單槳式劃艇或雙槳式劃艇。更具體地,船體14的尺寸及形狀可以是可容納腳^喬組件12的任何尺寸及形狀。支撐結構16是常^L的結構,該常^L結構;故剛性地固定至或剛性地支撐于船體14的內部或船體14的舷緣部。支撐結構16包括座位支撐部20和腳踏組件支撐部22。
從附圖和此處的描述中應該理解的是,支撐結構16可以是由船體14支撐的和/或剛性固定于船體14的單一結構,或者可替代地,可以是由船體14支撐和/或剛性固定于船體14的兩個或多個分離的結構。
座位支撐部20包括平行橫桿(rail) 20a,該橫桿被設置于船體14的兩側上以支撐座位18。座位18包括諸如滾輪或襯套表面的軸承部,這些軸承部允許座位18沿平行4黃桿20a相對于船體14前后平穩地滑動。
腳踏組件支撐部22包括一黃桿22a和22b。優選地,橫桿22a中有兩個被布置成沿船體14的一側彼此平行。橫桿22a可以是平行橫桿20a的延伸部分或者可以是與平行橫桿20a在同一直線中延伸或平行于平行坤黃桿20a延伸的分離元件。4黃桿22b可置于船體14底板的中心。在所示出的實施例中,橫桿22b與橫桿22a是等距的,但是低于橫桿22a。
當坐在座位18上時,劃手R可將他的或她的腳放在腳踏組件12上并且可將腳P備組件12作為杠桿才幾構以輔助劃動劃艇10。
具體參照圖2-圖8,現在對腳^喬組件12進4亍描述。腳,l"組件12基本上包括第一橫向支撐件30、傾斜支撐件32、第二橫向支撐件34、第三支撐件36、 一對U型腳P務件38以及一對鞋附著部40。
第一橫向支撐件30在船體14的側面之間相對于劃艇10橫向地延伸。第一橫向支撐件30包括嚙合軌道52的卡緊塊(grippingblock) 50,該軌道被剛性地固定至支撐結構16的腳踏組件支撐部22的橫桿22a相應的上表面上。卡緊塊50和軌道52包括嚙合的輪齒,這些輪齒被構造以使第一橫向支撐件30可沿橫桿22a選擇性i也定4立。例如,高個子的劃手可能希望肚l^l"組^f牛12移動至靠近劃艇10的船頭的靠前的位置。矮個子的劃手可能希望腳踏組件12移動至朝向劃艇10的船尾較靠后的位置。
一旦纟皮定位,卡緊塊50和嚙合軌道52的嚙合4合齒將有助于將腳踏組件12保持于所選擇的位置。盡管未被示出,然而卡緊塊50可進一步包括夾持件或緊固件,以用于一旦腳踏組件12定位在期望的位置中,則選擇性地將卡緊塊50固定至橫桿22a。
傾斜支撐件32是具有兩個大體上平4亍的部分的U型元件,這兩個平4亍部分都具有上端54。通過夾持組件G將上端54固定地連接至第一橫向支撐件30(在圖3-圖5中示出)。傾斜支撐件32的下端56包括與卡緊塊50相似的卡緊塊58。進一步地,橫桿22b包括具有輪齒的軌道60。如同第一橫向支撐件30的卡緊塊50—樣,傾斜支撐件32的卡緊塊58與橫桿22b上的軌道60嚙合以用于相對于支撐結構16定位腳踏組件12。盡管未4皮示出,然而卡緊塊58可進一步包括夾持件或緊固件,以用于一旦腳踏組件12定位在期望的位置中,則選4奪性地將卡緊塊58固定至4黃桿22b。
傾斜支撐件32進一步包括對稱布置的一對右側及左側腳跟支撐件64。每個腳跟支撐件64各自具有上端64a,樞轉地支撐于傾斜支撐件32;鞋接觸表面64b;以及弓形槽64c,緊固件F延伸穿過該弓形槽64c而進入傾斜支撐件32中。弓形槽64c和緊固件F被構造以使得鞋接觸表面64b的位置能夠隨著腳跟支撐件64圍繞支點64d樞轉而進行調節。從圖2-圖5中清楚的是,腳跟支撐件64優選與傾斜支撐件32所限定的平面保持平行。
/人附圖和此處的描述應該理解的是,盡管傾斜支撐件32具有U型形狀,而替代的形狀和構造可用于該傾斜支撐件32。例如,傾斜支撐件32可具有V型形狀,或者可以是焊接至第一橫向支撐件30的平面件(flat member),要不然就是從第一纟黃向支撐件30延伸的平面件。可替代地,第一橫向支撐件30和傾斜支撐件32可以作為具有整體的平面結構的單一整體元件而成形。
第二橫向支撐件34大體上沿水平方向在傾斜支撐件32的部分之間延伸。如圖3中所示,第二橫向支撐件34通過夾具C2可調節地固定至傾斜支撐件32。具體地,第二橫向支撐件34的位置可被調節至傾斜支撐件32上方和下方的多處位置。
/人附圖和此處的描述應該理解的是,第二4黃向支撐件34不局限于所示出的形狀及尺寸。具體地,第二4黃向支撐件34是可沿傾斜支撐件32調節定位的、實現所示出實施例的相同調節特性的各種成形元件中的任意一種。更具體地,不管傾斜支撐件32的尺寸、 形狀以及整體結構如何,第二橫向支撐件34沿著傾斜支撐件32的 傾斜長度均可調節。在替代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支撐件34可以是 不可移動的且#:剛性地固定至傾斜支撐件32上或者可以形成為傾 斜支撐件32的一部分。
U型腳踏件38以及鞋附著部40大體上是相同的,除了它們可 -波對稱地構造以^使它們各自中的 一 個用于左側鞋子而另 一 個用于 右側鞋子。為了簡化的目的,只描述了 U型腳,備件38以及鞋附著 部40各自中的一個,該描述兩者都適用。
如圖2-5中可見,第三支撐件36可擺動地支撐U形腳踏件38。 第三支撐件36基本上是固定的支撐件,它被構造并布置成用于通 過支撐結構16 (劃艇結構)連接至船體14。換言之,第三支撐件 36被剛性地連接至第二橫向支撐件34。第三支撐件36由三個向上 延伸的支撐部形成(即, 一個第一端支撐部、 一個中間支撐部以及 一個第二端支撐部,其中中間支撐部設置在第 一端支撐部與第二端 支撐部之間),如圖2中所示。第一端支撐部和第二端支撐部由一 個牙黃向支撐部連4妄,以形成一個U形固定支撐部,其中中間的向上 延伸的支撐部是處于U形腳踏件38之間的一個共用支撐部。樞轉 軸線A延伸穿過第三支撐件36的上端。使用三個樞轉銷70來可擺 動地支撐U形腳踏件38。這些樞轉銷70延伸穿過第三支撐件36 的那些向上延伸的支撐部的上部中的開口并與樞轉軸線A重合。該 樞轉軸線A位于與U形腳踏件38接合的鞋底之上。
U型腳踏件38包括樞轉支撐端71和腳踏表面72。 U型腳踏件 38是U型構件,該構件的樞轉支撐端71與腳踏表面72分隔開并 且樞轉軸線A延伸穿過樞轉支撐端71。因此,U型腳踏件38圍繞 才區砵爭壽由纟戔A進4亍才區專爭運動。腳踏表面72被構造并布置成支撐鞋S(圖l和圖3至圖5), 從而當鞋S被定位于腳踏表面72上時,樞轉軸線A在鞋底74與鞋 S的上表面76之間橫向地延伸穿過鞋S,如圖3-圖5中所示。
腳踏表面72的高度以被鞋附著部40包括的方式而延伸。鞋附 著部40可以是常^L的鞋附著4幾構,諸如在自行車上所采用的才幾構。 具體地,鞋附著部40可以是非夾緊式(clipless type)鞋踏板附著 機構,例i。在美國專利No.6,925,908和美國專利No.6,119,551中所 披露的機構。在這種非夾緊式鞋附著機構中,鞋S包括夾板或附著 件(未示出),該夾板或附著件通過鞋附著部40以常規的方式被可 釋放地夾持。
隨著鞋S被鞋附著部40夾持,當鞋S處于圖3至圖5所示出 的劃船位置時,樞轉軸線A在對應于劃手R的腳的拇指關節部位的 位置處延伸穿過鞋S。更具體地,U型腳,備件38和鞋附著部4(H皮 構造以使樞轉軸線A延伸穿過劃手R的腳的拇指關節。從附圖和此 處的描述應該理解的是,拇指關節也就是熟知的腳部的圓形部位、 或者是醫學術i吾中所稱的胚關節(metatarsophalangeal joint)。
使樞轉軸線A延伸穿過劃手R的腳的拇指關節為劃手R提供 了最佳的劃船姿態。具體地,當劃手R通過劃船動作而移動時,在 移動中,U型腳^喬件38圍繞樞轉軸線A進4亍才區轉以輔助劃手R在 劃船過程中有最佳發揮。
對應于每個U型腳踏件38,第二橫向支撐件34 (固定支撐件) 進一步包括第一或上側運動限制部80和第二或下側運動限制部82。 將第一運動限制部80構造并布置成當腳^"件相對于第三支撐件36 (例如,固定支撐件)乂人中央位置向上樞轉時,該第一運動限制部 限制腳踏件在第二橫向支撐件34上側上的樞轉運動。將第二運動 限制部82構造并布置成當腳踏件相對于第三支撐件36 (例如,固定支撐件)乂人上述中央位置向下樞轉時,該第二運動限制部限制扭卩
3喬件在第二4黃向支撐件34下側上的樞轉運動。第一運動限制部80 及第二運動限制部82都包括調節部分,該調節部分纟皮構造并布置 成調節U型腳踏件38的整體有角度的樞轉運動。
具體地,通過+〉開第一運動限制部80上的緊固件F,第一運動 限制部80可以-波調節至接觸U型腳踏件38的一部分,如圖5中所 示。理想地,如圖5中所示,劃手R調節第一運動限制部80的位 置以使得一旦鞋S的后跟H接觸鞋接觸表面64b,則U型腳踏件 38沿順時針的樞轉運動就停止。順時針方向是相對于在圖3、圖4 及圖5中所示出的U型腳,備件38而限定的。
第一運動限制部80的一個功能是當劃手R踏入U型腳踏件 38中時4是供固定結構以限制U型腳踏件38的運動,使鞋S更容易 -故固定至鞋附著部40。
第二運動限制部82可以相似的方式被調節,〗旦具有不同的標 準。具體地,通過+>開第二運動限制部82上的緊固件F,劃手R 可調節第二運動限制部82的位置以便停止U型腳踏件38的逆時針 樞轉運動,如圖3中所示。逆時針方向是相對于在圖3、圖4及圖 5中所示出的U型腳P晝件38而限定的。
具體地如圖3中所示,第一條線L!從鞋S的鞋頭部位T延伸 穿過劃手R的腳踝B。第二條線L2顯示為水平線。劃手R調節第 二運動限制部82以橫 (也的或她的鞋S可以實現在線L!與水平線(線 L2)之間測得的大約為20度的角。其結果是在鞋S的鞋底與鞋接 觸表面64b之間大約為19度的角位移,如圖3中所示。因此,第一運動限制部80及第二運動限制部82允許劃手R調 節鞋S的整體樞轉運動。這些調節允許劃手R將鞋S的運動限制在 特定的運動角度范圍內。
腳跟支撐件64也4皮用作運動停止部,該運動停止部的尺寸#皮 確定成與鞋S的后跟H接觸,以便當鞋處于劃船位置中或在U型 腳踏件38上定向時限制鞋S相對樞轉軸線A的樞轉運動,如圖3 至圖5所示。
更具體地,由于U型腳,備件38可圍繞軸線A樞轉,因此在劃 船運動中,鞋S可隨劃手R移動。例如,在圖3中所示,鞋S和U 型腳踏件38可樞轉以使得鞋S的后跟向上且遠離鞋接觸表面64b 進行樞轉。如圖3中所示,第二運動限制部82限制后跟H進一步 向上運動。如圖4中所示,鞋S和U型腳踏件38移動以使鞋S的 后跟H樞轉至中間的樞轉位置,從而鞋S的后跟H ^f又離開鞋接觸 表面64b部分距離。在圖5中,鞋S和U型腳踏件38運動以使鞋 S的后跟H接觸或安置在鞋接觸表面64b上。如圖5中所述,第一 運動限制部82與鞋^接觸表面64b共同作用以限制鞋S的樞轉運動。
U型腳踏組件12也可方便地改進以用在其他運動相關的應用 中。具體地,支撐件32、 U型腳,備件34以及鞋4妄觸部40可用在用 于速滑的冰鞋上,其中冰鞋組件的鞋部分相對于冰刀樞轉。這種用 在速滑中的-水專主也^皮稱為速滑)水專主(clapskates、 slapskates或slap skates )。
術語的-"^釋
在理解本發明的范圍時,在此使用的術語"構造"用來描述凈皮 構造成執行所需功能的裝置的零件、部分或部件。在理解本發明的 范圍時,在此所用的術語"包4舌"和其書t生詞旨在為開》丈式術語,其指明了所說明的特征、元件、零件、組、整體件、和/或步驟的存 在,但是不排除其它未說明的特征、元件、零件、組、整體件、和 /或步驟的存在。上述也適用于具有類似含義的詞語,諸如術語"包 含"、"具有,,和它們的衍生詞。另夕卜,術語"部件"、"部分"、"部"、 "構件"或"元件,,當用作單數時可以具有單個部件或多個部件的 雙重含義。如在此用來描述本發明的那樣,以下方向性術語"上方、 朝下、垂直、水平、下方和纟黃向"以及其它類似方向性術語是指裝 配有本發明的劃艇的這些方向。因此,應該相對于裝配有本發明的、 在正常劃船位置中所^使用的劃艇來理解用來描述本發明的這些術 語。最后,表示程度的術語,諸如在此用到的"基本地"、"大約" 和"近似地"意味著改動項的合理偏離量,這樣最終的結果不會有 顯著變化。
雖然僅僅選擇用所選的幾個實施例來說明本發明,但是通過本 公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在不背離所附的權利要求 所限定的本發明范圍的情況下,對本發明能夠作各種變化和更改。 此外,對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所作的上述描述僅用作舉例說明,目 的并非用于限制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來限定的本發明。
權利要求
1. 一種劃艇腳踏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其中一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固定支撐件的一部分;以及腳踏件,具有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的腳踏表面,以圍繞所述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所述腳踏表面被構造并布置成支撐鞋,使得當所述鞋定位于所述腳踏表面上時,所述樞轉軸線在所述鞋的鞋底與所述鞋的上表面之間橫向地延伸穿過所述鞋。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當所述鞋在劃船位置中位于腳安置表面上時,所述樞轉 軸線在對應于劃手的腳的拇指關節部位的位置處延伸穿過所述鞋。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踏件是包括樞轉支撐端的U型件,所述樞轉支撐 端與所述腳,備表面隔開,并且所述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樞轉 支撐端。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3#件包括鞋附著部,所述鞋附著部^皮構造成^f吏得 所述鞋可釋》文地固定至所述腳^t件。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鞋附著部包括自行車型非夾緊式踏纟反^U勾。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固定支撐件包括運動限制部,所述運動限制部被構 造并布置成限制所述腳J喬件的樞轉運動。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運動限制部包4舌調節部分,所迷調節部分^皮構造并 布置成調節所述腳踏件的整體有角度的樞轉運動。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固定支撐件包括運動停止部,所述運動停止部形成 的尺寸被確定成與所述鞋的后跟部分接觸,以當所述鞋在劃船 定向中處在所述腳踏-件上時,限制所述鞋相對于所述樞轉軸線 的樞轉運動。
9. 一種劃艇腳^"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其中一 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固定支撐件的一部分;以及腳踏件,具有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的腳踏表面,以圍 繞所述樞轉軸線進4亍樞轉運動,所述腳,奮表面^皮構造并布置成 支撐劃手的腳, -使得所述腳^皆表面位于所述樞轉軸線以下。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3#表面和所述樞轉軸線;陂構造并布置成支撐所述 劃手的腳,使得當所述劃手的腳放置在所述腳踏表面上時,所 述樞轉軸線在所述劃手的腳底與所述劃手的腳的上表面之間 牙黃向地延伸穿過所述劃手的腳。
11.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踏件是包括樞轉支撐端的U型件,所述樞轉支撐 端與所述腳3喬表面隔開,并且所述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樞轉 支撐端。
12. —種劃^廷腳^條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第一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圍繞第 一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以及第二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圍繞第 二樞轉軸線進^f于4li轉運動,所述第 一腳踏件和所述第二腳3喬件在與所述第 一腳^t件 和所述第二腳踏件接合的鞋的鞋底上方的位置處相對于所述 固定支撐件獨立地樞轉。
13.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 一樞轉軸線與所述第二樞轉軸線沿軸向對準。
14.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腳踏件和第二腳踏件中的每一個均具有U型結 構,所述U型結構包括與腳踏表面隔開的上樞轉支撐端,并 且所述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上樞轉支撐端。
15. 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固定支撐件包括三個向上延伸的支撐部,所述三個 向上延伸的支撐部通過形成在所述三個向上延伸的支撐部的 每一個上的樞軸來樞轉地支撐所述上樞轉支撐端。
16. 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固定支撐件包括三個向上延伸的支撐部,所述三個 向上延伸的支撐部通過三個樞軸樞轉地支撐所述第一腳3皆件 和所述第二腳^t件。
17.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腳踏件和所述第二腳踏件的每一個均包括夾板 附著部,所述夾才反附著部將鞋夾外反可釋^:地固定至所述第 一腳 ^t件和所述第二扭W喬件中相應的 一個。
18. —種劃4廷膽卩^"組fK包4舌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所述固 定支撐件包括第 一端支撐部、中間支撐部以及第二端支撐部, 且所述中間支撐部設置在所述第一端支撐部和所述第二端支 撐部之間;第一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端支撐部和所述中 間支撐部,以圍繞第一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以及第二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二端支撐部和所述中 間支撐部,以圍繞第二樞轉軸線進4亍樞轉運動,所述第一腳踏件和所述第二腳踏件在與所述第一腳踏件 和所述第二肚l^t件4妄合的鞋的鞋底上方的位置處相對于所述 固定支撐件樞轉。
19.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一樞轉軸線與所述第二樞轉軸線沿軸向對準。
20.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腳^皆件和第二腳5喬件中的每一個均具有u型結 構,所述U型結構包括與腳3#表面隔開的上樞轉支撐端,并且所述樞轉軸線通過三個樞軸延伸穿過所述上樞轉支撐端、所 述第一端支撐部、所述中間支撐部以及所述第二端支撐部。
21.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固定支撐件的第一端支撐部、中間支撐部以及第二 端支撐部包括樞轉地支撐所述第一腳踏件和所述第二腳踏件 的三個;Hi軸。
22.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 一扭卩i^"件和所述第二腳i^件中的每一個均包4舌夾 一反附著部,所述夾4反附著部將鞋夾才反可釋》文地固定至所述第一 扭^喬件和所述第二腳,岳件中相應的 一個。
23. —種劃艇腳踏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第一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圍繞第 一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第二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圍繞第 二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第一鞋跟支撐部,在所述第一腳5#件后面的位置處可調 節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支撐與所述第一腳踏件接合的 第一鞋的鞋跟;以及第二鞋跟支撐部,在所述第二腳踏件后面的位置處可調 節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支撐與所述第二腳踏件接合的 第二鞋的鞋^^;所述第 一腳^喬件和所述第二腳P務件在與所述第 一腳,備件 和所述第二腳踏件接合的所述第一鞋和第二鞋的鞋底上方的 位置處相對于所述固定支撐件樞轉。
24. 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 一樞轉軸線與所述第二樞轉軸線沿軸向對準。
25. 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腳,l"件和第二扭卩,^f牛中的每一個均具有U型結 構,所述U型結構包括與腳踏表面隔開的上樞轉支撐端,并 且所述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上樞轉支撐端。
26. 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第 一 腳踏件和所述第二腳踏件中的每 一 個均包括夾 板附著部,所述夾板附著部將鞋夾板可釋放地固定至所述第一 腳3^f牛和所述第二扭l^'l"件中相應的一個。
27. —種劃艇腳踏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腳踏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固定支撐件,以圍繞第一樞 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以及上側運動限制部,所述上側運動限制部:故布置成當所述 腳踏件相對于所述固定支撐件從中央位置向上樞轉時,限制所 述腳踏件的上側樞轉運動,所述腳踏件在與所述腳踏件接合的鞋的鞋底上方的位置 處相對于所述固定支撐件樞轉。
28. 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進一步包括下側運動限制部,所述下側運動限制部^皮布置成當所述 腳踏件相對于所述固定支撐件從所述中央位置向下樞轉時,限 制所述腳3喬件的下側樞轉運動。
29. 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備件具有U型結構,所述U型結構包括與腳3喬表面隔開的上樞轉支撐端,并且所述樞轉軸線延伸穿過所述上樞 轉支撐端。
30. 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劃艇腳踏組件,其中,所述腳踏件包括將鞋夾板可釋放地固定至所述腳踏件的 夾板附著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劃艇腳踏組件,包括固定支撐件和腳踏件。固定支撐件被構造并布置成連接至劃艇結構,其中一樞轉軸線延伸穿過固定支撐件的一部分。腳踏件具有連接至固定支撐件的腳踏表面,用于圍繞樞轉軸線進行樞轉運動。腳踏件被構造并布置成支撐鞋,使得當鞋子定位于腳踏表面上時,樞轉軸線在鞋底與鞋的上表面之間橫向地延伸穿過鞋。
文檔編號B63H16/18GK101508337SQ20091000622
公開日2009年8月19日 申請日期2009年2月5日 優先權日2008年2月15日
發明者大越將洋, 川原有司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