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 本發明為船用推進器技術領域。具體地說就是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眾所周知,現代的船用推進器都為螺旋槳,相對以前的手動擼搖的那可就天壤之別了。但是,它的效率是否已是極限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螺旋槳是以轉動的形式輸入動力,依靠螺旋槳的直線螺距的前后變化來實現對船的推力的。顯然,它的效率并不高。那么,有何途徑來提高它的動力的輸入效率呢?本裝置就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本發明是專門為所有的輪船提供的一種新型的推進器。它的原理是將兩特制的易于水中運動的流線型的不同厚薄具有一定浮力的推拉夾板的一端固定于同一鉸鏈,另一端為自由端,依靠它們所具有的不同浮力,在鉸鏈端的推拉桿一推一拉的過程中,該兩夾板一張一合實現對船的推力。由于這一推一拉一張一合在一秒之內能達到數次,從而就能極大地提高船的推進力和船速。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明設計的結構原理主視圖[其中還顯示了推進器——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的二點極限位置時的布置情況(L、L1>0)]。
圖2為本發明設計的結構原理俯視圖。
圖3為圖2的運行原理E向視圖。
圖4為當推拉桿在船體內外有矛盾,內外取上下差值(H>=0)時的推拉桿特殊結構布置圖。
圖5為圖6的A向視圖。
圖6為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的縱向剖面圖。
圖7為圖6的B向視圖。
圖8為圖6的C-C剖視圖。
圖中動力源1,變速機構2,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曲柄連桿4,導向滑塊5,推拉桿6,輪船本體7,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其中I為上厚夾板,II為下薄夾板),船舵9,夾板軸承鉸鏈10,夾板浮力艙11,浮力艙加強筋隔板12,存水口13,推拉桿夾板推力座14,曲柄15,限浮定長繩(鏈)16。
圖1圖2中的A、B、C、D及A’、B’、C’、D’為以舵為軸心兩側按字母順序相對應一致對稱排列的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組(對)和它們在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中以曲柄旋轉中心為圓心對稱均布(本例圖示中a=90’)的位置。L、L1為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在極限位置時與舵和船體的距離。
圖4中,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張開時必須保證在絕對水面以下且在與船體結構有矛盾時,推拉桿6在船體內外的上下差值H。圖1圖2圖3中,動力源1,變速機構2驅動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多組曲柄15,曲柄連桿4,導向滑塊5,推拉桿6,軸承鉸鏈10,推拉夾板8與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相連接。當動力源1輸出動力時,根據船速的要求變換變速機構2的快慢擋,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就會以相應的速度旋轉,并通過曲柄,曲柄連桿4以導向滑塊5的導向通過推拉桿6推拉夾板鉸鏈10進而推拉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作前后直線運動。在這一過程中,因水的阻力使得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在推拉桿6推動下張開作功,拉動下合上。
從圖5圖6圖7圖8中可知當推拉桿6推動時,由于設計有存水口13,傾角r(r為上下平分角之和)和上厚夾板I的大浮力和下薄夾板II的微弱浮力,而立即上下張開,使得夾板8的受力面增大,在推拉桿夾板推力座14的扶持與推力下,進而推動船體7向著相反的方向急速運動。也是由于水的阻力使得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在推拉桿6向回拉動時,在下薄夾板II的浮力作用下迅速浮成水平面狀與受阻力而被壓下的上厚夾板I形成受力很小的一流線型薄板體。由于有多組曲柄15,曲柄連桿4,導向滑塊5,推拉桿6,鉸鏈10,推拉夾板8與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相連接[圖1圖2中的A(A’)、B(B’)、C(C’)、D(D’)為以舵9為軸心兩側對稱且按字母順序相對應一致排列的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組(對)和它們在船舵9的一側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中以曲柄旋轉中心為圓心均布(本例圖1中a=90’)的位置],因此,在任一時刻,至少有2組或4組成雙的以舵9為軸心兩側對稱的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本例圖3中有4組2對)為張開推力作功。由于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3的轉速為每分鐘上百甚至上千轉,因此,這一推一拉一張一合在一秒之內能達到一定的次數,從而推動船體向著相反的方向高速運動。
圖1圖2中A(A’)、B(B’)、C(C’)、D(D’)為以舵為軸心兩側按字母順序相對應對稱排列的8組4對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組數須至少多于6組3對),以曲柄旋轉中心為圓心對稱分布,相鄰曲柄間夾角等于90度(該夾角至少小于等于120度a<=120’),故(除非因船舵9使船體7轉向)船體能保持平穩直線運動。
在圖1圖3中推拉桿夾板推力座14必須堅固且在推拉桿6拉動時,其向著移動方向一側的形狀須呈對水阻力為最小的上下流線型尖扁平雙桿叉,而其在夾板8一側的形狀應與夾板8的流線型一側的形狀相匹配一致且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在推至極限位置時須與船舵9和船體7保持一定的距離(L、L1>0)。
圖4為在與船體7結構有矛盾時,船體內外的推拉桿6可設有上下差值必須大于等于零(H>=0),浮式張合推拉夾板8張開時必須保證每一上推拉夾板的上端都在絕對水面以下。
圖6中,連接在推拉夾板8中的下薄夾板II下面與推拉桿夾板推力座14下端的限浮定長繩(鏈)16是使下薄夾板II在上浮時與上厚夾板I的接觸面限定在水平面或水平面以下,并且,在達到此目的的同時,必須使該限浮定長繩(鏈)為最短。
權利要求
1 一種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動力源,變速機構,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和多組曲柄,曲柄連桿,導向滑塊,推拉桿,軸承鉸鏈及推拉夾板依次相連接。其特征在于用鉸鏈將兩特制的易于水中運動的流線型的上下不同厚薄的推拉夾板連接,另一端為自由端,在鉸鏈端與推拉桿,導向滑塊,曲柄連桿,曲柄,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變速機構,動力源相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曲柄,曲柄連桿,導向滑塊,推拉桿,軸承鉸鏈及上下浮式張合推拉夾板依次連接為一組,有多組在曲柄連桿一端通過曲柄與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相連接。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在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上同一位置的曲柄及其曲柄連桿,導向滑塊,推拉桿,鉸鏈及推拉夾板依次連接為一組的組數以船舵為中心軸兩邊成雙呈對稱分布。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在以船舵為中心軸的每一側,曲柄,曲柄連桿,導向滑塊,推拉桿,鉸鏈及推拉夾板連接為一組的組數必須至少要多于6組3對,亦即以曲柄旋轉中心為圓心均布,相鄰曲柄之間夾角必須小于等于120度(即a<=120’)。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浮式張合推拉夾板張開時必須保證每一上推拉夾板的上端都在絕對水面以下,若與船體結構有矛盾時,船體內外的推拉桿可設有上下差值必須大于等于零(H>=0)。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浮式張合推拉夾板在推拉至極限位置時須與船舵和船體保持一定的距離(L、L1>0)。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的上夾板的厚度大于下夾板的厚度且內部均為設有加強筋隔板(當推拉夾板完全張開時,該加強筋隔板必須與水平面平行)的具有不同浮力的浮力艙。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的上下夾板之間設有存水口并具有一定的傾角(r)且該角為上下兩平分角之和。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推拉桿夾板推力座在推拉桿拉動時,其向著移動方向一側的形狀必須呈對水的阻力為最小的上下流線型尖扁平雙桿叉,而其在浮式張合推拉夾板一側的形狀應與浮式張合推拉夾板的流線型一側的形狀相匹配一致。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其特征是限浮定長繩(鏈)與浮式張合推拉夾板中的下薄夾板和推拉桿夾板推力座的下端相連接,并且,在達到推拉夾板中的下薄夾板在上浮時與上厚夾板的接觸面限定在水平面或水平面以下的目的的前提下,必須使該限浮定長繩(鏈)的長度為最短。
全文摘要
一種浮式張合推拉型船用推進器。將動力源,變速機構,同軸心曲柄連軸機構和多組曲柄,曲柄連桿,導向滑塊,推拉桿,鉸鏈及推拉夾板依次相接。推拉夾板一端固定于鉸鏈,依靠它們不同浮力,在鉸鏈端推拉桿一推,該兩夾板迅急張開,加大了阻力,使得反向推力增大。推拉桿一拉,夾板受壓合上,由于其流線型表面和薄板特性,使推拉桿在水中拉動其時,其對水的阻力很小,因有多組(至少6組3對)以船舵為軸心的夾板在不同時間處于張或合、推或拉,這就連貫地實現了對船的推力。由于設有存水口,傾角和上下不同浮力艙,使夾板易于張合。這一推一拉一張一合在一秒內能達到很高次數,從而就能極大地提高船的推進力和船速。主要用于各類船只的推進器。
文檔編號B63H1/00GK1751962SQ20041006651
公開日2006年3月29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20日 優先權日2004年9月20日
發明者畢文龍 申請人:畢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