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以及可折疊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可折疊車輛的運輸支承裝置,該可折疊車輛具有至少第一車輛位置和第二車輛位置,其中,該裝置包括運輸支承構件和移位機構,該移位機構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至第二車輛位置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從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可折疊車輛的第一運輸位置移位至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可折疊車輛的第二運輸位置,以及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二車輛位置至第一車輛位置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從第二運輸位置移位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
【專利說明】
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以及可折疊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總體上涉及可折疊車輛的技術領域。具體地,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有助于運輸可折疊車輛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技術中存在一些解決方案,其中,具有聯接至可折疊車輛的輔助輪以用于運輸車輛的目的。在這些解決方案中,該輪固定在某個位置處并且一旦車輛已經折疊到運輸位置中、特別是已經折疊到拖動位置中時能夠使用。
[0003]在一些解決方案中,輔助輪的位置是可調節的。一旦用戶想要開始運輸自行車時,例如通過首先松開螺釘、調節位置,并且隨后緊固螺釘并將該輪固定到運輸位置中來調節輔助輪的位置。
[0004]現有技術的解決方案的缺點包括:從騎乘的觀點來看,用于運輸的輔助輪定位得太靠近地面,在這種情況下,在于粗糙表面上或拐角周圍等地騎乘時,該輪接觸地面。另一方面,如果該輪放置在太高的位置的話,由于該輪必須相對于地面抬高至相對較高的角度,因此特別對于矮個子的人而言,難以拖動車輛。在輔助輪的位置可以手動地調節的解決方案中,需要松開緊固件、調節位置,并且隨后再次緊固緊固件。這由于用戶必須碰觸車輛易臟的部分而令人厭煩且不適。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提出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以消除或至少減少與現有技術解決方案有關的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過由獨立權利要求限定的裝置的特征來實現。
[0007]本實用新型分別涉及根據權利要求1的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以及涉及根據權利要求13的包括所述裝置的可折疊車輛。
[000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可折疊車輛,例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滑板車或機動腳踏兩用車的運輸支承裝置,包括至少第一車輛位置和第二車輛位置。作為示例,運輸支承裝置同樣地可以是例如自行車框架或待被設置在自行車框架或自行車等中、或設置到另一車輛中的附加的系統。車輛可以例如包括兩個或三個輪、或(一個)滑橇或(多個)滑橇、或(一個)履帶或(多個)履帶。在第一車輛位置中,車輛處于騎乘位置。在第二車輛位置中,車輛處于運輸位置。在運輸位置中,車輛可以有利地被折疊。此外,裝置包括運輸支承構件和移位機構。本文件中的“運輸”意為拖動、推動或拉動或者其他這種方式以用于例如以與運輸帶輪的行李箱類似的方式移動可折疊車輛。
[0009]作為示例,運輸支承構件可以例如是輔助輪或輪、滑動件、滾子、滑橇或適于在運輸期間支承所述車輛靠著地面的類似物。作為示例,移位構件可以例如是彈簧、活塞、(第二)桿件、齒條、繩、纜索或磁體。移位機構有利地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至第二車輛位置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從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可折疊車輛的第一運輸位置移位至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可折疊車輛的第二運輸位置。此外,移位機構有利地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二車輛位置至第一車輛位置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從第二運輸位置移位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
[0010]此外,運輸支承構件可以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至第二車輛位置的變化而沿可折疊車輛的縱向軸線的方向突出。此外,運輸支承構件可以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二車輛位置至第一車輛位置的變化而沿縱向軸線的方向縮回。應該注意的是,運輸支承構件還可以在響應于可折疊車輛在第一車輛位置與第二車輛位置之間的變化而沿縱向軸線的方向移動的同時沿豎向方向移動。
[0011]該裝置還可以包括鎖定機構,鎖定機構構造成在第二車輛位置中,將運輸支承構件鎖定至第二傳輸位置。此外或替代性地,鎖定機構還可以構造成將可折疊車輛鎖定到第二車輛位置中。
[0012]此外,移位機構還可以包括移位構件,移位構件與運輸支承構件聯接。移位構件可以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分別在所述第二車輛位置與所述第一車輛之間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在所述第一運輸位置與所述第二運輸位置之間移位。
[0013]所述移位機構可以設置成經由所述移位構件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聯接。所述移位機構從而可以設置成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在所述第一運輸位置與所述第二運輸位置之間移位。
[0014]此外,移位機構可以包括例如楔件或桿件。楔件或桿件可以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至第二車輛位置的變化而移動。此外,楔件或桿件可以設置成例如經由諸如彈簧或第二 (桿件)、或活塞的移位構件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聯接,并從而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從所述第一運輸位置移位至所述第二運輸位置。
[0015]楔件可以包括用于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至第二車輛位置的變化而接納對應部件的凹部。所述對應部件可以從而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聯接,并且由此,所述楔件可以設置成通過使所述對應部件移位而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從所述第一運輸位置移位至所述第二運輸位置。
[0016]對應部件可以包括滾子或滑動表面,滾子或滑動表面設置成在從運輸支承構件的第一位置至運輸支承構件的第二位置的至少一部分位置變化期間與所述移位機構,諸如例如與楔件或桿件接觸。
[0017]運輸支承裝置可以包括在由可折疊車輛的高度方向和縱向軸線方向所限定的平面的相對兩側上的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此外,所述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可以設置在相對于可折疊車輛的相應位置處,即,例如在兩輪車輛的情況下,可以設置在后輪的兩個側部上。
[001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可折疊車輛,諸如例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滑板車或機動腳踏兩用車,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的運輸支承裝置。
[0019]可折疊車輛可以包括上框架,移位構件與該上框架連接。此外,所述運輸支承構件響應于所述上框架的位置變化以及由此的所述可折疊車輛的位置變化而被移位。
[0020]除了與車輛的框架結合成一體或至少一體地聯接到車輛的框架中之外,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的裝置還可以是待與可折疊車輛聯接的單獨的系統。
[0021]在本專利申請中提出的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不解釋為造成對所附權利要求的適用性的限制。動詞“包括”在本專利申請中使用為不排除還有未引用特征的存在的開放性限制。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引用的特征能夠相互自由地組合,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
[0022]被認為是實用新型的特征的新穎的特征特別地在所附權利要求中闡述。然而,本實用新型自身一一對其結構和其操作方法兩者而言一一及其附加的目的和其優點將在結合附圖閱讀時從下文的【具體實施方式】的描述中最佳地理解。
[002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運輸支承裝置具有優于現有技術解決方案的明顯益處和優點。運輸支承裝置響應于可折疊車輛在驅動位置與運輸位置之間的變化而操作。因此,用戶不需要手動地調節運輸支承構件,而進行手動調節運輸支承構件可能會令人厭煩并且包括接觸車輛易臟的部分。此外,運輸支承構件定位在騎乘位置中,使得運輸支承構件甚至在于粗糖表面或拐角周圍騎乘或進行任何非線性運動時這可能是危險的也沒有與地面接觸。同樣在運輸位置中,運輸支承構件定位成使得車輛對于甚至是矮個子用戶而言也容易拖動。
【附圖說明】
[0024]在附圖的示圖中以示例的方式而非限制的方式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
[0025]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其中,可折疊車輛處于第一車輛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處于第一運輸位置;
[0026]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其中,車輛處于第一中間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處于第一運輸位置;
[0027]圖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其中,車輛處于第二中間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處于第二運輸位置;以及
[0028]圖4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相關的裝置,其中,可折疊車輛處于第二車輛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處于第二運輸位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2相關的運輸支承裝置I。圖1至圖4中的可折疊車輛2為兩輪車輛。車輛的高度軸線H和縱向軸線L在圖1至圖4中用虛線標出。
[0030]圖1中的可折疊車輛2處于第一車輛位置200A,即處于騎乘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3、即在這個實施方式中的輔助輪處于第一運輸位置100A。運輸支承構件3還可以是附加的滑橇、滾子或滑動件或根據實施方式由滑橇、滾子或滑動件代替。
[0031]運輸支承構件3在第一運輸位置100A中可以有利地距離地面足夠高,并且從而處于第一車輛位置200A、即處于騎乘位置。這防止運輸支承構件3在于粗糙表面上或拐角周圍騎乘或進行任何其他非線性運動時與地面接觸。有利地,運輸支承構件3還可以處于可折疊車輛2的縱向軸線L和/或高度H的方向上的例如沒有進一步延伸或突出或者與圖1中所示的車輛的其他部件相比至少沒有更遠的位置中。在圖1中的實施方式中,移位機構4為楔件。該楔件聯接至可折疊車輛2的上框架10。該特定實施方式中的楔件基本上具有三角形的形狀,但也可以具有其他形狀,例如五角形。
[0032]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2相關的運輸支承裝置I,其中,運輸支承構件3仍處于第一運輸位置100A,但上框架10已經折疊成使得可折疊車輛2處于第一中間位置200B。
[0033]在圖2中示出的實施方式中,移位機構4包括移位構件5。該移位構件5與運輸支承構件3聯接,并且該移位構件5設置成分別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在第一車輛位置200A與第二車輛位置200D之間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3在第一運輸位置100A與第二運輸位置100B之間移位。移位構件可以是彈簧6、活塞5、桿件5、齒條、繩、纜索、或磁體、永磁體或電磁體。
[0034]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彈簧6由磁體代替,使得磁體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二車輛位置200D至第一車輛位置200A的變化而將運輸支承構件3從第二運輸位置100B拉動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100A。在另一實施方式中,運輸支承構件3通過繩、纜索或線纜從第二運輸位置100B被拉動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100A。在各種實施方式中,可以利用不同的活塞和桿件使運輸構件在第一運輸位置100A與第二運輸位置100B之間移動。
[0035]根據實施方式,移位機構4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拉動附接至運輸支承構件3的繩或纜索。繩或纜索還可以附接至可由移位機構4移位的附加的元件,由此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第二可折疊車輛200D的變化經由繩或纜索使該移位構件5移位。
[0036]替代性地或此外,可具有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二車輛位置至第一車輛位置的變化而使該移位構件5從第二運輸位置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的彈簧或磁體。根據實施方式,磁體可以是永磁體或電磁體。電磁體的電流可以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通過移位機構4打開。
[0037]運輸支承構件3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在第一車輛位置200A與第二車輛位置200D之間的變化而在第一運輸位置100A與第二運輸位置100B之間的變化可以通過同一移位機構5、例如活塞來執行。替代性地,從第一運輸位置至第二運輸位置的變化通過例如繩或纜索來執行,而從第二運輸位置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的變化可以通過例如彈簧或活塞、而不是繩或纜索來執行。在例如在圖1至圖4中示出的一個實施方式中,活塞5由楔件移位,該楔件將運輸支承構件從第一運輸位置移位至第二運輸位置,并且彈簧6用來將運輸支承構件從第二運輸位置移位返回至第一運輸位置。
[0038]圖2示出了在移位機構4中利用彈簧6作為移位構件5的運輸支承裝置I的示例。彈簧6在楔件響應于可折疊車輛的從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移動桿件5或活塞5時壓縮。彈簧6隨后在可折疊車輛2的位置從第二車輛位置200D變化返回至第一車輛位置200A時、或在該特定實施方式中具體地從第二中間位置200C變化返回至第一中間位置200B時使運輸支承構件3從第二運輸位置100B返回到第一運輸位置100A中。彈簧6還可以設置成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延伸,并且隨后縮回,從而響應于可折疊車輛2的從第二車輛位置200D返回至第一車輛位置200A的變化而使運輸支承構件3從第二運輸位置100B拉至第一運輸位置100A。上文所描述的可以通過具有移位構件5的實施方式來實現,該移位構件5使運輸支承構件3和聯接至可折疊車輛2并聯接至運輸支承構件3的彈簧6移位。
[0039]在圖3中示出了對應部件8,該對應部件8由凹部7接納以將運輸支承構件3鎖定在第二運輸位置100B。在該實施方式中,對應部件8為銷釘或短桿。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對應部件8可以是滾子,或者包括有滾子或滑動表面,以使對應部件8沿著移位機構4的表面或實施方式中楔件的表面容易地移動。
[0040]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移位機構4可以響應于車輛在第一車輛位置200A與第二車輛位置200D之間的位置變化使得運輸支承構件3由移位構件5,諸如例如活塞5或(第二)桿件5,在第一運輸支承位置100A與第二運輸支承位置100B之間移位。
[0041]圖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2相關的裝置I,其中,運輸支承構件3處于第二運輸位置100B。圖3中的可折疊車輛示出為處于第二中間位置200C。可以觀察到的是,移位機構4、在該實施方式中為楔件在車輛2的位置從第一中間位置200B變化成第二中間位置200C時經由移位構件5使運輸支承構件3移位,該移位構件5在該實施方式中為活塞5或桿件5。因此,運輸支承構件3、在該實施方式中為輔助輪的位置從第一運輸位置100A變化至第二運輸位置100B。該移位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可以通過移位機構4,例如楔件,直接地執行。
[0042]圖4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與可折疊車輛2相關的裝置I,其中,可折疊車輛2處于第二車輛位置200D、即處于運輸位置,并且運輸支承構件3處于第二運輸位置100B。在第二運輸位置100B中,運輸支承構件3至少沿縱向軸線的方向定位,使得運輸支承構件3比可折疊車輛2的其他部件進一步突出或延伸。這使得用戶能夠將處于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可折疊車輛2調節至可以運輸且便于運輸的位置。該位置在圖4中示出,其中,運輸支承構件3與地面(由水平線示出)接觸,但可折疊車輛的其他部分離開地面。
[0043]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具有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3。所述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3相對于由可折疊車輛的高度軸線H和縱向軸線L限定的平面有利地處于可折疊車輛2的相對兩側。此外,有利的是,所述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3定位在所述平面的相反側上的相應的位置上。
[0044]上文給出的描述中所提供的具體示例不應該理解為限制所附權利要求的適用性和/或解釋。上文給出的描述中所提供的示例的列表和組不是窮舉,除非另有說明。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可折疊車輛(2)的運輸支承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具有至少第一車輛位置(200A)和第二車輛位置(200D),所述裝置(I)包括: -運輸支承構件(3),以及 -移位機構(4),所述移位機構(4)設置成: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從所述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第一運輸位置(10A)移位至所述運輸支承構件相對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第二運輸位置(100B),以及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至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的變化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從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移位返回至所述第一運輸位置(100A)。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設置成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的從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沿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縱向軸線(L)的方向突出,并且,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設置成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至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的變化而沿所述縱向軸線(L)的方向縮回。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鎖定機構,所述鎖定機構構造成在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中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鎖定至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和/或,所述鎖定機構還構造成將所述可折疊車輛(2)鎖定到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中。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位機構(4)包括移位構件(5),所述移位構件(5)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聯接,并且所述移位構件(5)設置成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至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的變化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從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移位至所述第一運輸位置(100A)。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位機構(4)設置成經由所述移位構件(5、6)與所述運輸支承機構(3)聯接,并從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在所述第一運輸位置(100A)與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之間移位。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位機構(4)包括楔件(4)或桿件,其中,所述楔件(4)或所述桿件設置成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移動,并且所述楔件(4)或所述桿件還設置成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聯接,并從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從所述第一運輸位置(100A)移位至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7.根據權利要求3和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楔件(4)包括用于響應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從所述第一車輛位置(200A)至所述第二車輛位置(200D)的變化而接納對應部件(8)的凹部(7),由此所述對應部件(8)與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聯接,并且由此,所述楔件(4)設置成通過使所述對應部件(8)移位而使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從所述第一運輸位置(100A)移位至所述第二運輸位置(100B)。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應部件(8)包括滾子或滑動表面,所述滾子或所述滑動表面設置成在從所述運輸支承構件的所述第一位置(100A)至所述運輸支承構件的所述第二位置(100B)的至少一部分位置變化期間與所述楔件接觸。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在由所述可折疊車輛的高度(H)的方向和所述縱向軸線(L)的方向所限定的平面的相對兩側上的至少兩個運輸支承構件。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運輸支承構件設置在相對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相應位置處。11.根據權利要求4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位構件(5、6)為下述各者中的一者:彈簧(6)、活塞(5)、桿件(5)、齒條、繩、纜索或磁體。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為下述各者中的一者:輪(3)、滑橇、滾子或滑動件。13.—種可折疊車輛(2),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包括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支承裝置(I)。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折疊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車輛(2)包括與所述移位構件(4)連接的上框架(10),并且所述運輸支承構件(3)響應于所述上框架(10)的位置變化以及由此的所述可折疊車輛(2)的位置變化而被移位。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5589386SQ201620310195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3日
【發明人】馬蒂·歐納普
【申請人】鈴鈴縱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