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力車腳踏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第一腳踏兩個、第二腳踏兩個、兩側連桿、車架,所述第一腳踏設置在曲柄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端部設置第二腳踏,第二腳踏與第一腳踏距離為5—50厘米,所述兩側連桿連桿的后端鉸接往復搖動裝置,往復搖動裝置通過橫支桿與車架尾部鉸接;本實用新型消除了人力腳踏車曲柄與牙盤的零力臂死點,并增加了曲柄力臂的長度,利于克服阻力爬坡,從而省力提速,適宜在各種地形下輕松遠行。
【專利說明】
_種人力車腳踏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人力車,具體涉及一種人力車腳踏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傳統的人力車,腳踏、曲柄和牙盤在做功時存在零力臂死點,非恒力傳動,內耗大部分體力,沉重費力,如何減少腳踏力的變化范圍和消除無用力、消除零力臂死點,國內外發明了橢圓牙盤傳動和形形色色的踏桿搖桿傳動,皆消除不了腳踏和曲柄和牙盤的零力臂,效果不盡人意,阻礙了人力車的發展,縮小了人力車的使用范圍。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人力車腳踏裝置,本實用新型消除了人力腳踏車曲柄與牙盤的零力臂死點,并增加了曲柄力臂的長度,利于克服阻力爬坡,從而省力提速,適宜在各種地形下輕松遠行。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第一腳踏兩個、第二腳踏兩個、兩側連桿、車架,所述第一腳踏設置在曲柄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前端部設置第二腳踏,第二腳踏與第一腳踏距離為5—50厘米,所述兩側連桿連桿的后端鉸接往復搖動裝置,往復搖動裝置通過橫支桿與車架尾部鉸接。
[0005]所述第一腳踏兩側連桿上設置有腳踏凸凹弧。
[0006]本實用新型所述人力車腳踏裝置特別方便單人和雙人騎行,當曲柄在上下死點位置時,最小力臂是第二腳踏的施力方向到曲柄的距離,當曲柄與地面平行時,最大力臂是搖桿前端到中心軸承的距離,消除曲柄和牙盤在做圓周運動時的零力臂死點,增大了做功力臂。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造價低廉,易加工制造,易維護保養,并保持傳統的騎行模式,無需重新適應騎行習慣。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為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3為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4為實施例4的結構示意圖。
[0011]為方便觀察,以上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只顯示曲軸一側結構,另一側同理設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出進一步說明:
[0013]實施例1
[0014]如圖1所示,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1、兩個第一腳踏2、兩個第二腳踏3、兩側連桿4、車架5,所述第一腳踏2設置在曲柄I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4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2的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4端部設置第二腳踏3,第二腳踏3與第一腳踏2距離為5—50厘米,所述兩側連桿4另一端與設置在車架5兩側上的橫支桿6上的滑動軸承7鉸接。
[0015]所述第一腳踏2位置連桿4上設置有腳踏凸凹弧8。
[0016]實施例2
[0017]如圖2所示,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1、兩個第一腳踏2、兩個第二腳踏3、兩側連桿4、車架5,所述第一腳踏2設置在曲柄I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4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2的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4端部設置第二腳踏3,第二腳踏3與第一腳踏2距離為5—50厘米,所述連桿4另一端與設置在車架5上的搖桿9鉸接。
[0018]所述第一腳踏2位置連桿4上設置有腳踏凸凹弧8。
[0019]實施例3
[0020]如圖3所示,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1、兩個第一腳踏2、兩個第二腳踏3、兩側連桿4、車架5,所述第一腳踏2設置在曲柄I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4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2的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4端部設置第二腳踏3,第二腳踏3與第一腳踏2距離為5—50厘米,所述連桿4另一端與設置在車架5上的伸縮管10鉸接。
[0021 ]所述第一腳踏2位置連桿4上設置有腳踏凸凹弧8。
[0022]實施例4
[0023]如圖4所示,人力車腳踏裝置,所述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連接為一體,總體為一個長腳踏11。
【主權項】
1.一種人力車腳踏裝置,包括曲柄、第一腳踏兩個、第二腳踏兩個、兩側連桿、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腳踏設置在曲柄兩側端部,所述兩側連桿通過軸承與第一腳踏中心軸連接,所述兩側連桿端部設置第二腳踏,第二腳踏與第一腳踏距離為5—50厘米,所述兩側連桿連桿的后端鉸接往復搖動裝置,往復搖動裝置通過橫支桿與車架尾部鉸接。2.權利要求1所述人力車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腳踏連桿上設置有腳踏凸凹弧。3.權利要求1所述人力車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連接為一體,總體為一個長腳踏。
【文檔編號】B62M3/00GK205554486SQ201620345555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5日
【發明人】劉詩語, 李振卿
【申請人】李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