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折疊滑板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折疊滑板車,包括:一車架;與所述車架通過一樞轉結構連接的一斜管組;限定斜管組轉動趨勢的一雙位限位組件;設于所述車架與所述斜管組之間的一鎖緊補強組件。能夠方便快捷地實現展開和折疊的操作,并且,在滑板車處于展開狀態時,能夠保證折疊結構穩定、無晃動,以消除安全隱患,并提高滑板車的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
一種折疊滑板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運動器械及代步工具領域,尤其涉及滑板車,具體涉及一種折疊滑板車。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鍛煉身體和休閑娛樂運動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滑板車是目前市場上較為流行的運動器材,它既可以作為休閑娛樂的健身運動器具,又可以作為臨時的交通代步工具,具有體積小、重量輕、成本低及攜帶方便等優點,深受國內外青少年的青睞,迅速在國內外得到推廣和應用。
[0003]為減少滑板車包裝運輸及收藏時占用的空間,滑板車往往采用折疊式結構,目前折疊結構的種類很多,折疊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為了保證滑板車滑行安全、折疊可靠,折疊時需用雙手操作極為費力,尤其是未成年人操作時特別費力,必要時還需要成年人的協助才能展開或折疊;并且存在結構復雜、零配件多、配合精度要求高、裝配效率低及生產成本高等不足。且由于折疊和展開的操作過于繁雜和費力,也有悖于其便利使用的初衷。
[0004]而為了實現快速折疊和展開,經折疊結構簡化,也不可行,折疊結構過于簡單,雖然能夠迅速,省力地實現折疊和展開操作,但這樣一來,展開滑板車后,騎乘過程中,折疊結構往往不夠穩定,會產生晃動的情況,如遇路面不平,這種情況尤甚。顯然,是存在安全隱患的。并且經常發生晃動的話,整個折疊連接結構中的部分零件就容易產生擠壓或疲勞變形,時間一長,就有發生損壞的可能,降低整個滑板車的使用壽命。
[0005]上述存在的問題為目前業內許多生產廠家和有識之士所普遍關注,但尚未有滿意的產品問世。
【實用新型內容】
[0006]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折疊滑板車,能夠方便快捷地實現展開和折疊的操作,并且,在滑板車處于展開狀態時,能夠保證折疊結構穩定、無晃動,以消除安全隱患,并提高滑板車的使用壽命。
[0007]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0008]—種折疊滑板車,包括:
[0009]一車架;
[0010]與所述車架通過一樞轉結構連接的一斜管組;
[0011 ]限定斜管組轉動趨勢的一雙位限位組件;
[0012]設于所述車架與所述斜管組之間的一鎖緊補強組件。
[0013]進一步地,所述車架上平面設有一對關節座;所述樞轉結構包括:開設于所述斜管組下端兩側的一對第一通孔,設置于所述一對關節座的一對第二通孔,貫穿所述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且兩端軸向止動的一下插銷。
[0014]進一步地,所述下插銷的兩端分別通過一軸肩結構及一軸用卡簧軸向止動。
[0015]進一步地,所述雙位限位組件包括:設于所述斜管組的兩側有一對滑動長孔;設于所述一對關節座上的兩對限位插槽;貫穿所述一對滑動長孔且兩端通過軸肩結構軸向止動的一中插銷,所述中插銷用以與任一對限位插槽契合。
[0016]進一步地,所述中插銷及所述下插銷之間平行布置,二者通過一拉伸彈簧連接。
[0017]進一步地,所述鎖緊補強組件包括:
[0018]開設于所述斜管組的前面的一第一長孔;
[0019]開設與所述斜管組的后面的一第二長孔;
[0020]與所述斜管組的前面貼合并覆蓋所述第一長孔的一關節補強塊;
[0021]位于所述斜管組內部的可沿所述斜管組軸向滑動的一第一托襯,包括軸線與所述斜管組的軸向垂直的一固定孔;
[0022]嵌設于所述固定孔可沿該固定孔軸向滑動的一第二托襯,包括與所述固定孔同軸的一螺紋孔;
[0023]貫穿所述第二長孔的一撥桿,與所述螺紋孔旋合,其頭部設有一內螺紋孔;
[0024]—平頭螺釘,與所述內螺紋孔旋合,包括一頭部,所述頭部位于所述第二長孔內且其端面與所述關節補強塊貼合。
[0025]進一步地,所述撥桿還包括一扭轉帽。
[002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托襯的外壁與所述斜管組的內壁嵌合。
[0027]進一步地,所述斜管組的兩外側與所述一對關節座的兩內側貼合。
[0028]通過采取上述技術方案,扭轉撥桿,可調節撥桿位置;需要將折疊滑板車展開時,用手扭轉撥桿至平頭螺釘頂到關節補強塊,可消除折疊間隙,從而消除成車騎乘晃動。需折疊時,用手扭動松退撥桿,就可順暢折疊。
【附圖說明】
[0029]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折疊滑板車的展開狀態的外觀示意圖。
[0030]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折疊滑板車的局部分解視圖。
[0031]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折疊滑板車的展開狀態的局部立體視圖。
[0032]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折疊滑板車的折疊狀態的局部立體視圖。
[0033]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折疊滑板車的展開狀態的局部剖視圖。
[0034]附圖標記說明:
[0035]1-撥桿;2-第二托襯;3-第一托襯;4-平頭螺釘;5-斜管組;6_車架;7_關節座一;8_軸用卡簧;9-關節補強塊;10-關節座二; 11-拉伸彈簧;12-中插銷;13-下插銷。
【具體實施方式】
[0036]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0037]如圖1至圖4所示,一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折疊滑板車,包括:車架6;與車架6通過樞轉結構連接的斜管組5;限定斜管組5轉動趨勢的一雙位限位組件;設于車架6與斜管組5之間的鎖緊補強組件。
[0038]其中,車架6上平面設有一對關節座,包括關節座一7及關節座二10;所述樞轉結構包括:開設于斜管組5下端兩側的一對第一通孔,設置于一對關節座的一對第二通孔,貫穿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且兩端軸向止動的下插銷13。
[0039]下插銷13的兩端分別通過一軸肩結構及一軸用卡簧軸向止動。
[0040]雙位限位組件包括:設于斜管組5的兩側有一對滑動長孔;設于一對關節座上的兩對限位插槽;貫穿一對滑動長孔且兩端通過軸肩結構軸向止動的中插銷12,中插銷12用以與任一對限位插槽契合。
[0041]中插銷12及下插銷13之間平行布置,二者通過一拉伸彈簧11連接。
[0042]鎖緊補強組件包括:
[0043]開設于斜管組5的前面的一第一長孔;
[0044]開設與斜管組5的后面的一第二長孔;
[0045]與斜管組5的前面貼合并全部覆蓋或部分覆蓋第一長孔的關節補強塊9;
[0046]位于斜管組5內部的可沿斜管組5軸向滑動的第一托襯3,包括軸線與斜管組5的軸向垂直的一固定孔;
[0047]嵌設于固定孔可沿該固定孔軸向滑動的第二托襯2,包括與固定孔同軸的一螺紋孔;
[0048]貫穿所述第二長孔的撥桿I,與螺紋孔旋合,其頭部設有一內螺紋孔;
[0049]平頭螺釘4,與內螺紋孔旋合,包括一頭部,所述頭部位于所述第二長孔內且其端面與關節補強塊9貼合。
[0050]撥桿還I包括一扭轉帽,便于扭轉時施力。
[0051]第一托襯2的外壁與斜管組5的內壁嵌合。
[0052]斜管組5的兩外側與一對關節座的兩內側貼合。
[0053]如圖5所示,依曲箭頭方向扭轉撥桿,可沿直箭頭調節撥桿位置;展開時,用手扭動撥桿至平頭螺釘頂到關節補強塊,可消除折疊間隙,從而消除成車騎乘晃動;折疊時,用手扭動松退撥桿,就可順暢折疊.
[0054]雖然本發明以前述的實施例描述如上,但其并不能用以限定本發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做些許的改動與修飾,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車架; 與所述車架通過一樞轉結構連接的一斜管組; 限定斜管組轉動趨勢的一雙位限位組件; 設于所述車架與所述斜管組之間的一鎖緊補強組件。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上平面設有一對關節座;所述樞轉結構包括:開設于所述斜管組下端兩側的一對第一通孔,設置于所述一對關節座的一對第二通孔,貫穿所述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且兩端軸向止動的一下插銷。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插銷的兩端分別通過一軸肩結構及一軸用卡簧軸向止動。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雙位限位組件包括:設于所述斜管組的兩側有一對滑動長孔;設于所述一對關節座上的兩對限位插槽;貫穿所述一對滑動長孔且兩端通過軸肩結構軸向止動的一中插銷,所述中插銷用以與任一對限位插槽契合。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插銷及所述下插銷之間平行布置,二者通過一拉伸彈簧連接。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補強組件包括: 開設于所述斜管組的前面的一第一長孔; 開設于所述斜管組的后面的一第二長孔; 與所述斜管組的前面貼合并覆蓋所述第一長孔的一關節補強塊; 位于所述斜管組內部的可沿所述斜管組軸向滑動的一第一托襯,包括軸線與所述斜管組的軸向垂直的一固定孔; 嵌設于所述固定孔可沿該固定孔軸向滑動的一第二托襯,包括與所述固定孔同軸的一螺紋孔; 貫穿所述第二長孔的一撥桿,與所述螺紋孔旋合,其頭部設有一內螺紋孔; 一平頭螺釘,與所述內螺紋孔旋合,包括一頭部,所述頭部位于所述第二長孔內且其端面與所述關節補強塊貼合。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撥桿還包括一扭轉帽。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托襯的外壁與所述斜管組的內壁嵌合。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斜管組的兩外側與所述一對關節座的兩內側貼合。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5524716SQ201620007612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1月4日
【發明人】姚近宗, 鄧詳
【申請人】元大金屬實業(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