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包括頂部設有坐墊(2)的箱體(1),還包括安裝有靠墊(4)的靠墊架(3),靠墊架(3)通過分位于左右兩側的翻轉機構(6)與箱體(1)的左右兩側壁連接;翻轉機構(6)包括平置的上連接體(6?1)和下連接體(6?6),在兩者之間設有互相平行的第一連桿(6?3)和第二連桿(6?4),上連接體(6?1)、第一連桿(6?3)、第二連桿(6?4)和下連接體(6?6)構成四連桿機構,靠墊架(3)的左右兩側分別與兩個翻轉機構(6)的上連接體(6?1)固定連接,兩個翻轉機構(6)的下連接體(6?6)分別與箱體(1)的左右兩側壁固定連接。本實用新型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結構簡單、翻轉調節操作便捷。
【專利說明】
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動三輪車部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
【背景技術】
[0002]電動三輪車上要配置座椅結構,用于供騎行者乘坐。通常情況下,座椅包括完整的座體,座體固定安裝在三輪車車身上的箱體頂部,騎行時騎行者乘坐在上述箱體上(箱體頂部設置坐墊、座體上設置靠墊)。上述固定式結構的座椅無法進行位置調節,這為使用者帶來了不便。上述箱體通常作為儲物箱使用,在該箱體內可以放置隨車物品如維修工具、打氣筒等,固定在箱體上的座椅限制了箱體的打開方式,只能在箱體上另設箱門,提升了加工的難度、降低了箱體的結構強度、防盜能力也較弱。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調節操作便捷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包括頂部設有坐墊的箱體,還包括安裝有靠墊的靠墊架,靠墊架通過分位于左右兩側的翻轉機構與箱體的左右兩側壁連接;翻轉機構包括平置的上連接體和下連接體,在兩者之間設有互相平行的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上連接體、第一連桿、第二連桿和下連接體構成四連桿機構,靠墊架的左右兩側分別與兩個翻轉機構的上連接體固定連接,兩個翻轉機構的下連接體分別與箱體的左右兩側壁固定連接。
[0005]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結構設計簡單合理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與現有的三輪車座椅相比,本技術方案通過設計座體與箱體之間為分體結構并采用左右兩個四連桿結構的翻轉機構連接,實現了座體在箱體上進行便捷翻轉調節的技術效果。座椅在翻轉前和翻轉后處于兩種位置,一種是適宜乘坐的位置、另一種是與箱體基本擺脫接觸的位置,后一種位置下作為儲物箱的箱體能夠便捷地從頂部打開,從而簡化了箱體的結構、提升了箱體的結構強度,同時提升了外觀的美觀程度。另一方面,座體壓持在箱體頂部的結構形式能夠一定程度上提升防盜效果。
[0006]優選地:由靠墊架和靠墊兩者構成的座體向前翻轉后位于坐墊的中部位置、向后翻轉后移動至坐墊的后方且與坐墊完全分離。
[0007]優選地:在箱體的左右兩側壁上、兩個翻轉機構的后方位置均設有限位器,限制翻轉機構向后翻轉的極限位置。
[0008]優選地:限位器為固定安裝在箱體側壁上的限位板,翻轉機構向后翻轉時其第二連桿抵在該限位板上實現限位。
[0009]優選地:上連接體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倒U形;下連接體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正U形。
[0010]優選地:在上連接體的外側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上固定件,靠墊架與上固定件固定連接;在箱體的左右側壁上均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下固定件,下連接體與下固定件固定連接。
[0011]優選地:箱體的頂部敞口,坐墊扣合安裝在箱體的頂部。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不意圖;
[0013]圖2是圖1中翻轉機構部分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處于第一翻轉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4是本實用新型處于第二翻轉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中:1、箱體;2、坐墊;3、靠墊架;4、靠墊;5、限位器;6、翻轉機構;6_1、上連接體;6-2、上固定件;6-3、第一連桿;6-4、第二連桿;6-5、下固定件;6_6、下連接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
【發明內容】
、特點及功效,茲舉以下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
[0018]請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座椅包括頂部設有坐墊2的箱體I,還包括安裝有靠墊4的靠墊架3,靠墊架3通過分位于左右兩側的翻轉機構6與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連接。本實施例中,箱體I的頂部敞口,坐墊2扣合安裝在箱體I的頂部。這樣,坐墊2既具有坐墊的功能,又具有箱體I的扣蓋的功能。
[0019]翻轉機構6包括平置的上連接體6-1和下連接體6-6,在兩者之間設有互相平行的第一連桿6-3和第二連桿6-4,上連接體6-1、第一連桿6-3、第二連桿6_4和下連接體6_6四者構成四連桿機構,固定下連接體6-6的位置,移動上連接體6-1時,兩連桿各自轉動,同時保持上連接體6-1—直處于水平狀態。靠墊架3的左右兩側分別與兩個翻轉機構6的上連接體6-1固定連接,兩個翻轉機構6的下連接體6-6分別與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固定連接。
[0020]由靠墊架3和靠墊4兩者構成的座體向前翻轉后位于坐墊2的中部位置、向后翻轉后移動至坐墊2的后方且與坐墊2完全分離。前一種模式下,騎行者乘坐在坐墊2的前部位置、后背靠在座體的靠墊4上;后一種模式下,座體與坐墊2分離,坐墊2可以向上打開,箱體I的頂部打開,可以取放物品。
[0021]本實施例中,為了限制翻轉機構6的翻轉范圍,令其向后翻轉的極限位置處于座體剛剛脫離坐墊2的位置,在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上、兩個翻轉機構6的后方位置均設有限位器5,該限位器5限制了兩個翻轉機構6向后翻轉的極限位置,避免翻轉范圍過大帶來的操作繁瑣費力問題。進一步地,限位器5為固定安裝在箱體I側壁上的限位板,翻轉機構6向后翻轉時其位于后方的第二連桿6-4抵在該限位板上實現限位。
[0022]本實施例中,上連接體6-1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倒U形;下連接體6-6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正U形。第一連桿6-3和第二連桿6-4兩者的端部分別位于兩個連接體的U形部內,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
[0023]具體地,在上連接體6-1的外側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上固定件6-2,靠墊架3與上固定件6-2固定連接;在箱體I的左右側壁上均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下固定件6-5,下連接體6-6與下固定件6-5固定連接。
[0024]圖3是處于第一翻轉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可以看出:兩個翻轉機構6均向前方翻轉,座體前移直至落在坐墊2的中部位置,騎行時騎行者乘坐在坐墊2的前部位置。
[0025]圖4是處于第二翻轉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可以看出:兩個翻轉機構6均向后方翻轉,座體后移直至落在坐墊2的后方位置并與坐墊2完全脫離,此時可以打開作為扣蓋的坐墊2。
【主權項】
1.一種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包括頂部設有坐墊(2)的箱體(I),還包括安裝有靠墊(4)的靠墊架(3),靠墊架(3)通過分位于左右兩側的翻轉機構(6)與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連接;翻轉機構(6)包括平置的上連接體(6-1)和下連接體(6-6 ),在兩者之間設有互相平行的第一連桿(6-3)和第二連桿(6-4),上連接體(6-1)、第一連桿(6-3)、第二連桿(6-4)和下連接體(6-6)構成四連桿機構,靠墊架(3)的左右兩側分別與兩個翻轉機構(6)的上連接體(6-1)固定連接,兩個翻轉機構(6)的下連接體(6-6)分別與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固定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由靠墊架(3)和靠墊(4)兩者構成的座體向前翻轉后位于坐墊(2)的中部位置、向后翻轉后移動至坐墊(2)的后方且與坐墊(2)完全分離。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在箱體(I)的左右兩側壁上、兩個翻轉機構(6)的后方位置均設有限位器(5),限制翻轉機構(6)向后翻轉的極限位置。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限位器(5)為固定安裝在箱體(I)側壁上的限位板,翻轉機構(6)向后翻轉時其第二連桿(6-4)抵在該限位板上實現限位。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上連接體(6-1)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倒U形;下連接體(6-6)由金屬板材彎折成型得到、截面為正U形。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在上連接體(6-1)的外側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上固定件(6-2),靠墊架(3)與上固定件(6-2)固定連接;在箱體(I)的左右側壁上均固接安裝有角鋼材質的下固定件(6-5),下連接體(6-6)與下固定件(6-5)固定連接。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三輪車的翻轉式座椅,其特征是:箱體(I)的頂部敞口,坐墊(2)扣合安裝在箱體(I)的頂部。
【文檔編號】B62J1/00GK205469399SQ201620154850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日
【發明人】王維正, 李培良, 張明海, 高丕棣
【申請人】天津大安電動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