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034]如圖2所示,過渡連接結構5具有一定厚度,能夠起到定位和增加高度的作用,過渡連接結構5可以包括一體設置的第一盤狀件和第二盤狀件,第一盤狀件的外徑大于第二盤狀件的外徑,整體呈臺階狀,第一盤狀件用于定位連接于掛車2的車架,第二盤狀件用于連接牽引結構3。
[0035]進一步地,第一盤狀件和第二盤狀件內設有筋條。筋條的設置可以根據牽引結構3中筋板的設置位置確定,采用該筋條結構能夠減輕過渡連接結構5的重量,并保證力量傳遞。
[0036]過渡連接結構5是牽引結構3高度方面的部分補充,且同時具有定位、連接牽引結構3的作用。牽引結構3的第一筒狀體可以定位于過渡連接結構5的第二盤狀件的內孔位置。第二盤狀件的內孔具有一定的厚度,用于增加牽引結構3的高度。
[0037]過渡連接結構5的高度可以根據牽引車I和掛車2之間的縱向擺角決定,一般按照牽引鞍座最大允許擺角設置,過渡連接結構5的厚度是根據市場牽引車I和掛車2連接高度誤差通過統計學確定,通過過渡連接結構5的增減可以保證市場上98%的牽引車I和掛車2連接配套。
[0038]如圖4、圖5所示,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牽引機構的第二實施例中,托板機構可以包括牽引結構3和定位結構6,牽引結構3連接于掛車2的車架,牽引結構3通過牽引銷軸4連接于牽引鞍座,牽引結構3用于實現牽引車I與掛車2之間的力傳遞,定位結構6設于掛車2的車架,能夠對牽引結構3的安裝進行定位。
[0039]如圖4所示,定位結構6可以采用定位環,定位環設于掛車2的車架,牽引結構3穿過定位環的內孔連接于掛車2的車架。
[0040]在一優選或可選實施例中,定位結構6可以通過螺栓安裝在掛車2的車架上,定位結構6是一種環狀結構,牽引結構3的第一筒狀體穿過定位結構6的內孔,可以通過螺栓安裝在掛車2的車架上,定位結構6能夠起到定位和力量傳遞作用,牽引銷軸4可以通過螺栓安裝在牽引結構3上。
[0041]上述兩個實施例中,可以利用過渡連接結構5和定位結構6相互替換來實現高度調節,在使用過渡連接結構5時不使用定位結構6。
[0042]上述各個實施例中,牽引結構3、過渡連接結構5、定位結構6的結構形式并不局限于圖示所示結構,其中:
[0043]牽引結構3具有一定的厚度,負責掛車2傳遞給牽引車I的壓力,起到力量傳遞的作用,同時,由于牽引結構3具有一定的厚度,能夠起到加大牽引車I與掛車2之間的擺動角度,提升車輛通過能力的作用。
[0044]牽引結構3可以為平面整體式結構,其結構可以是多盤組合結構,或者使用端面軸承、中心回轉體等結構,能夠實現高度增加及傳遞壓力和牽引力的機構均可以采用。
[0045]過渡連接結構5具有一定的厚度、可以改變牽引銷軸4的安裝高度,并具有定位功能;能夠傳遞掛車2提供的壓力;為減輕自身重量可以采用輪輻狀結構。由于過渡連接結構5具有一定的厚度,因此,能夠通過過渡連接結構5彌補因牽引車I的牽引鞍座與掛車2安裝位置不匹配產生的銷軸異常磨損、掛接困難及脫掛等問題,同時過渡連接結構5、牽引結構3、牽引銷軸4及掛車2的車架相互之間通過過渡配合實現力量傳遞。
[0046]過渡連接結構5除了可以是盤式結構,也可以是半環結構,能夠實現定位及高度變化的結構體均可以采用。
[0047]定位結構6可以為環狀結構,依靠內外徑起到定位作用,具有定位功能;定位結構6除了可以為環狀結構,也可以是定位塊結構,能夠實現定位功能的結構均可以采用。
[0048]牽引銷軸4具有定位功能和傳遞牽引車I牽引力的作用。
[004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半掛牽引車,包括牽引車I和掛車2,還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的牽引機構。
[005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通過分層組合式鞍座托板機構,改變以往的牽引車I與掛車2連接的固有模式,實現牽引車I安裝高度與掛車2安裝高度的可調整性,減少了牽引車I與掛車2安裝位置不匹配產生的牽引銷軸4異常磨損、掛接困難及脫掛等問題,提升了行駛的安全性;同時增加了牽引車I與掛車2之間的擺動角度,提升了通過性能,滿足車輛在山地、丘陵等復雜地形時的行駛要求。
[0051]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
【主權項】
1.一種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牽引鞍座和托板機構,所述牽引鞍座設于牽引車(I),所述托板機構設于所述牽引鞍座與掛車(2)之間,所述托板機構采用分層組合式結構,能夠根據需要調節高度,以適應不同的牽引車(I)和掛車(2)的組合。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機構包括牽引結構(3)和過渡連接結構(5),所述牽引結構(3)通過所述過渡連接結構(5)連接于所述掛車(2)的車架,所述牽引結構(3)通過牽引銷軸(4)連接于所述牽引鞍座,所述牽引結構(3)用于實現所述牽引車(I)與所述掛車(2)之間的力傳遞,所述過渡連接結構(5)能夠對所述牽引結構(3)的安裝進行定位及調節所述牽引結構(3)的高度。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結構(3)包括一體設置的第一筒狀體和第二筒狀體,所述第一筒狀體的外徑大于所述第二筒狀體的外徑,所述第一筒狀體用于定位連接于所述過渡連接結構(5),第二筒狀體用于連接所述牽引銷軸(4)。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狀體和所述第二筒狀體內設有筋板。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連接結構(5)包括一體設置的第一盤狀件和第二盤狀件,所述第一盤狀件的外徑大于所述第二盤狀件的外徑,所述第一盤狀件用于定位連接于所述掛車(2)的車架,所述第二盤狀件連接所述牽引結構(3)。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盤狀件和所述第二盤狀件內設有筋條。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機構包括牽引結構(3)和定位結構(6),所述牽引結構(3)連接于所述掛車(2)的車架,所述牽引結構(3)通過牽引銷軸(4)連接于所述牽引鞍座,所述牽引結構(3)用于實現所述牽引車(I)與所述掛車(2)之間的力傳遞,所述定位結構(6)能夠對所述牽引結構(3)的安裝進行定位。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6)為定位環,所述定位環設于所述掛車(2)的車架,所述牽引結構(3)穿過所述定位環連接于所述掛車(2)的車架。9.如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牽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結構(3)為多盤組合結構,或者為端面軸承,或者為中心回轉體。10.一種半掛牽引車,包括牽引車(I)和掛車(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牽引機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牽引機構及半掛牽引車,其中,牽引機構包括牽引鞍座和托板機構,所述牽引鞍座設于牽引車,所述托板機構設于所述牽引鞍座與掛車之間,所述托板機構采用分層組合式結構,能夠根據需要調節高度,以適應不同的牽引車和掛車的組合。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牽引機構能夠連接牽引車和掛車,在保證穩定可靠連接的基礎上通過托板機構調節高度,適用于不同牽引車和掛車的組合,同時,加大牽引車與掛車之間的擺動角度,提升車輛的通過能力。
【IPC分類】B62D53/08
【公開號】CN205186329
【申請號】CN201520925675
【發明人】魏曉男, 蔡寶, 李黎明, 計海兵
【申請人】徐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