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支架和嬰兒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連接結構,特別涉及連接支架和嬰兒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面上已銷售的嬰兒車一般分為可折疊和不可折疊兩類,可折疊嬰兒車在其不使用時可進行折疊,減小嬰兒車占地面積,方便存放和運輸等。中國專利CN201520133603.9公開了一種折疊嬰兒車,這種折疊嬰兒車中的中連桿的下端與前連桿有一個轉動支點,且其中連桿的下端與后連桿也有一個轉動支點,使得中連桿的下端有兩個轉動支點,導致整輛折疊嬰兒車的轉動支點過多,使嬰兒車不穩定同時也增加了嬰兒車的制作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使嬰兒車更穩定的連接支架。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連接支架,包括中連桿,前連桿和后連桿,所述前連桿的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的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中連桿和前連桿鉸接于同一點。
[0005]因為后連桿,中連桿和前連桿連接處鉸接于同一點,使得轉動支點由兩個減少為一個,轉動支點的減少使得連接支架更加穩定。
[0006]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嬰兒車,其包括下推桿、前輪支架和后輪支架,在前輪支架上設置有前輪,在后輪支架上設置有后輪,還包括連接體,所述前輪支架和后輪支架同時鉸接在連接體上;還包括中連桿、前連桿和后連桿,所述中連桿位于前輪支架和后輪支架中間,且可上下移動的穿過連接體;所述前連桿的一端鉸接在前輪支架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的一端鉸接在后輪支架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還包括轉動體,所述下推桿與轉動體連接,所述中連桿的上端與轉動體鉸接;還包括折疊連片,所述折疊連片的一端與連接體鉸接,另一端與轉動體鉸接,所述后連桿、中連桿和前連桿鉸接于同一點。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為連接支架轉動支點的減少,使得嬰兒車更加穩定同時也減少了嬰兒車的制作成本。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嬰兒車的側視圖,并且為嬰兒車展開時的視圖;
[0009]圖2為嬰兒車折疊中間過程的側視圖;
[0010]圖3為嬰兒車折疊后的側視圖;
[0011]圖中標記為:前輪支架1、后輪支架2、中連桿3、前連桿4、后連桿5、下推桿6、折疊連片7、連接體8、轉動體9。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3]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連接支架包括中連桿3,前連桿4和后連桿5,所述前連桿4的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5的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5,中連桿3和前連桿4連接處鉸接于同一點。當中連桿3向上拉動時,前連桿4與后連桿5會同時繞著同一鉸接點轉動并向中間靠攏,由于三根桿只有一個轉動支點,使得此連接支架更加穩定且轉動支點的減少也同時減少了其制作成本。
[0014]如圖1至圖3中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嬰兒車包括下推桿6、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在前輪支架1上設置有前輪,在后輪支架2上設置有后輪,還包括連接體8,所述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同時鉸接在連接體8上;還包括中連桿3、前連桿4和后連桿5,所述中連桿3位于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中間,且可上下移動的穿過連接體8;所述前連桿4的一端鉸接在前輪支架1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5的一端鉸接在后輪支架2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還包括轉動體9,所述下推桿6與轉動體9連接,所述中連桿3的上端與轉動體9鉸接;還包括折疊連片7,所述折疊連片7的一端與連接體8鉸接,另一端與轉動體9鉸接,且所述后連桿5,中連桿3和前連桿4連接處鉸接于同一點,當需要將嬰兒車折疊時,通過向下轉動下推桿6帶動轉動體9繞折疊連片7與轉動體9的鉸接點轉動,同時帶動中連桿3相對連接體8向上移動,通過前連桿4和后連桿5使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向中間收攏。其正常使用狀態如圖1所示,折疊過程如圖2所示,最終折疊后如圖3所示。因為后連桿5,中連桿3和前連桿4連接處鉸接于同一點,使得轉動支點減少至一點,轉動支點的減少使得小車的穩定性有所增加,且一個轉動支點與兩個轉動支點可達到相同的使用效果,都能通過中連桿3的向上運動帶動前連桿4和后連桿5向中間靠攏,同時轉動支點的減少也相應的減少了嬰兒車的制作成本。
[0015]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連接支架,包括中連桿(3),前連桿(4)和后連桿(5),所述前連桿(4)的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5)的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連桿(5)、中連桿(3)和前連桿(4)鉸接于同一點。2.嬰兒車,包括下推桿(6)、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在前輪支架(1)上設置有前輪,在后輪支架(2)上設置有后輪,還包括連接體(8),所述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同時鉸接在連接體(8)上;還包括中連桿(3)、前連桿(4)和后連桿(5),所述中連桿(3)位于前輪支架(1)和后輪支架(2)中間,且可上下移動的穿過連接體(8);所述前連桿(4)的一端鉸接在前輪支架(1)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5)的一端鉸接在后輪支架(2)的中部,另一端與中連桿(3)的下端鉸接;還包括轉動體(9),所述下推桿(6)與轉動體(9)連接,所述中連桿(3)的上端與轉動體(9)鉸接;還包括折疊連片(7),所述折疊連片(7)的一端與連接體(8)鉸接,另一端與轉動體(9)鉸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連桿(5)、中連桿(3)和前連桿(4)鉸接于同一點。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連接支架和嬰兒車,其中連接支架包括中連桿,前連桿和后連桿,所述前連桿的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的一端與中連桿的下端鉸接,所述后連桿,中連桿和前連桿連接處鉸接于同一點,使得轉動支點有所減少,當此連接車架運用于嬰兒車上時,由于轉動支點的減少,使得嬰兒車更加穩定且減少轉動支點也同時減少了嬰兒車的制作成本。
【IPC分類】B62B7/06
【公開號】CN205113404
【申請號】CN201520905288
【發明人】張小輝
【申請人】太倉新奇樂嬰兒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