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自卸翻斗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自卸翻斗車,包括底板、支撐板裝置、握持裝置、框體、支撐裝置、支架裝置及驅動裝置,底板上設有第一支撐塊、第一滾輪及第一支架,支撐板裝置包括支撐板、第一彎曲桿、第一彈簧、第一豎桿、第二豎桿、第一斜桿、第二彈簧,握持裝置包括第二彎曲桿、第一橫桿、握持桿、第二支架、第三彎曲桿、第三支架、第一支撐桿、第二橫桿、第二滾輪及第三橫桿,框體上設有第一斜板、第一推動桿、第二推動桿、氣缸、第四支架、第三彈簧、彈性板及第四彈簧,支撐裝置包括第五支架、第五彈簧、第四彎曲桿、第二支撐桿及第六彈簧,支架裝置包括第三支撐桿、第六支架、第七彈簧,本發明大大降低了人工勞動強度,提高卸料的效率,保證施工的安全。
【專利說明】
一種電動自卸翻斗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建筑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自卸翻斗車。
【背景技術】
[0002]由于翻斗車具有方便、靈活等優點,因此廣泛的應用于生產和生活中,但翻斗車在裝有重物的時候,如果用人工進行手動卸料的話不容易,由于中心的傾斜和物料落入的慣性,人的手不容易完全把住翻斗車,有時候還會造成人和車一起倒翻的事故,因此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0003]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有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電動自卸翻斗車。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電動自卸翻斗車,所述電動自卸翻斗車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撐板裝置、位于所述支撐板裝置上方的握持裝置、位于所述握持裝置右側的框體、位于所述框體下方的支撐裝置、位于所述支撐裝置左側的支架裝置及位于所述支架裝置左側的驅動裝置,所述底板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下方的第一滾輪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左側的第一支架,所述支撐板裝置包括支撐板、位于所述支撐板下方的第一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上方的第一彈簧、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左右兩側的第一豎桿、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下方的第二豎桿、位于所述第一豎桿左右兩側的第一斜桿、位于所述底板左側的第二彈簧,所述握持裝置包括第二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左側的第一橫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下方的握持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下方的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右側的第三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上方的第三支架、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下方的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下方的第二橫桿、設置于所述第二橫桿上的第二滾輪及位于所述第二橫桿下方的第三橫桿,所述框體上設有位于其內部的第一斜板、位于所述第一斜板下方的第一推動桿、位于所述第一推動桿下方的第二推動桿、位于所述第二推動桿下方的氣缸、位于所述氣缸右側的第四支架、位于所述第四支架右側的第三彈簧、位于所述第一斜板右側的彈性板及位于所述彈性板下方的第四彈簧,所述支撐裝置包括第五支架、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架上的第五彈簧、位于所述第五彈簧左側的第四彎曲桿、設置于所述第四彎曲桿上的第二支撐桿及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上方的第六彈簧,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三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三支撐桿左側的第六支架、位于所述第六支架左側的第七彈簧、位于所述第七彈簧左側的定位桿,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第四支撐桿、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右側的限定桿、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上端的第三滾輪、設置于所述第三滾輪上的第一鋸齒、位于所述第三滾輪左側的第五彎曲桿、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上的第二鋸齒、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上的頂靠桿、位于所述頂靠桿上方的第七支架、位于所述第七支架上方的第八支架及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下方的第八彈簧。
[0007]所述第一支撐塊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塊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滾輪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軸轉連接,所述第一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
[0008]所述支撐板呈長方體,所述支撐板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兩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頂靠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一豎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豎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一豎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底板位于所述第一豎桿之間,所述底板的側面與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滑動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有兩個,所述第一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二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的下端頂靠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一斜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斜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二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與所述第一支架滑動連接。
[0009]所述第二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二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握持桿呈彎曲狀,所述握持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呈L型,所述第二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橫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三彎曲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二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與所述第二橫桿軸轉連接,所述第三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三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
[0010]所述第一斜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板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內表面上,所述第一推動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推動桿的上端軸轉連接,所述第二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氣缸連接,所述氣缸的下表面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呈L型,所述第四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氣缸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三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彈性板呈水平狀,所述彈性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彈性板的右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內表面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四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四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上端與所述彈性板固定連接。
[0011]所述第五支架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所述第五彈簧呈水平狀,所述第五彈簧的右端與所述第五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彈簧的左端與所述第四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二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四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框體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的左端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彎曲桿軸轉連接,所述第六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六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框體固定連接,所述第六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固定連接。
[0012]所述第三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三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下表面上,所述第六支架呈L型,所述第六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支撐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七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框體固定連接,所述定位桿呈彎曲狀,所述定位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
[0013]所述第四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四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上端設有第三凹槽,所述限定桿呈長方體,所述限定桿水平放置,所述限定桿的左端與所述第四支撐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限定桿的右端對準所述定位桿,所述第三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支撐桿軸轉連接,所述第一鋸齒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三滾輪上,所述第一鋸齒與所述第三滾輪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五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橫桿及第二滾輪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設有若干個且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的右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與所述第五彎曲桿固定連接。
[0014]所述頂靠桿呈豎直狀,所述頂靠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桿的下端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七支架呈L型,所述第七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七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且卡扣在所述第三彎曲桿上,所述第八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八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七支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八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五彎曲桿固定連接。
[001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0016]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當將其移動到需要卸料的位置時,啟動電機,使得框體發生傾斜,同時啟動氣缸,使得斜板發生旋轉,進而使得斜板上的物料能夠傾倒出來,從而無需人工操作,大大降低了人工勞動強度,提高卸料的效率,保證施工的安全,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附圖說明】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0018]圖1為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如圖1所示,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包括底板1、位于所述底板I上方的支撐板裝置2、位于所述支撐板裝置2上方的握持裝置3、位于所述握持裝置3右側的框體4、位于所述框體4下方的支撐裝置5、位于所述支撐裝置5左側的支架裝置6及位于所述支架裝置6左側的驅動裝置7。
[0020]如圖1所示,所述底板I呈長方體,所述底板I水平放置,所述底板I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11、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11下方的第一滾輪12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11左側的第一支架13。所述第一支撐塊11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I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111,所述第一凹槽111呈半圓柱體狀。所述第一滾輪12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滾輪12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12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111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1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一滾輪12可以在所述第一凹槽111內旋轉。所述第一支架13呈凹字形,所述第一支架13的一端與所述底板I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13的另一端呈豎直狀。
[0021]如圖1所示,所述支撐板裝置2包括支撐板21、位于所述支撐板21下方的第一彎曲桿22、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22上方的第一彈簧23、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22左右兩側的第一豎桿24、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22下方的第二豎桿25、位于所述第一豎桿24左右兩側的第一斜桿26、位于所述底板I左側的第二彈簧27。所述支撐板21呈長方體,所述支撐板21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彎曲桿22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22的兩端與所述支撐板2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22采用彈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彎曲桿22頂靠在所述底板I上。所述第一豎桿24設有兩個,所述第一豎桿24呈長方體,所述第一豎桿24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桿24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底板I位于所述第一豎桿24之間,所述底板I的側面與所述第一豎桿24的側面滑動連接,使得所述底板I可以穩定的上下移動。所述第一彈簧23設有兩個,所述第一彈簧23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23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23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22固定連接,從而對所述支撐板21起到支撐作用。所述第二豎桿25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22下方的左右兩側,所述第二豎桿25呈豎直狀,所述第二豎桿25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2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25的下端頂靠在所述底板I上。所述第一斜桿26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斜桿26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桿26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桿26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24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27呈豎直狀,所述第二彈簧27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支架13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27的上端與所述第一豎桿24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24的側面與所述第一支架13滑動連接。
[0022]如圖1所示,所述握持裝置3包括第二彎曲桿31、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31左側的第一橫桿32、位于所述第一橫桿32下方的握持桿33、位于所述第一橫桿32下方的第二支架34、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31右側的第三彎曲桿35、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35上方的第三支架36、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35下方的第一支撐桿37、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37下方的第二橫桿38、設置于所述第二橫桿38上的第二滾輪39及位于所述第二橫桿38下方的第三橫桿30。所述第二彎曲桿31呈彎曲狀,所述第二彎曲桿31的下端與所述底板I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32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32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31固定連接。所述握持桿33呈彎曲狀,所述握持桿33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桿3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4呈L型,所述第二支架34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橫桿3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4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31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彎曲桿35呈彎曲狀,所述第三彎曲桿35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31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36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36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31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36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35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37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支撐桿37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35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37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桿38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38呈水平狀,所述第二橫桿38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3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滾輪39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39與所述第二橫桿38軸轉連接。所述第三橫桿30呈水平狀,所述第三橫桿30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31固定連接。
[0023]如圖1所示,所述框體4的橫截面呈直角梯形,所述框體4呈空心狀。所述框體4上設有位于其內部的第一斜板41、位于所述第一斜板41下方的第一推動桿42、位于所述第一推動桿42下方的第二推動桿43、位于所述第二推動桿43下方的氣缸44、位于所述氣缸44右側的第四支架45、位于所述第四支架45右側的第三彈簧46、位于所述第一斜板41右側的彈性板47及位于所述彈性板47下方的第四彈簧48。所述第一斜板41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板41的下端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41的前后側面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滑動連接,所述第一斜板41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上,所述第一斜板41可以圍繞其下端順時針旋轉。所述第一推動桿42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推動桿42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4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42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推動桿43的上端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一推動桿42與所述第二推動桿43相對旋轉。所述第二推動桿43的下端與所述氣缸44連接,使得所述氣缸44帶動所述第二推動桿43上下移動。所述氣缸44的下表面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45呈L型,所述第四支架45的一端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45的另一端與所述氣缸44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46呈豎直狀,所述第三彈簧46的下端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46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41固定連接,從而對所述第一斜板41起到支撐作用。所述彈性板47呈水平狀,所述彈性板47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斜板41固定連接,所述彈性板47的右端頂靠在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四彈簧48呈豎直狀,所述第四彈簧48的下端與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48的上端與所述彈性板47固定連接。
[0024]如圖1所示,所述支撐裝置5包括第五支架51、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架51上的第五彈簧52、位于所述第五彈簧52左側的第四彎曲桿53、設置于所述第四彎曲桿55上的第二支撐桿54及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54上方的第六彈簧55。所述第五支架51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51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1的另一端呈豎直狀。所述第五彈簧52呈水平狀,所述第五彈簧52的右端與所述第五支架51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彈簧52的左端與所述第四彎曲桿53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54呈長方體,所述第二支撐桿54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54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53呈彎曲狀,所述第四彎曲桿53的上端與所述框體4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53的左端設有第二凹槽531,所述第二支撐桿54的上端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531內且與所述第四彎曲桿53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四彎曲桿53可以圍繞所述第二支撐桿54的上端旋轉。所述第六彈簧55呈豎直狀,所述第六彈簧55的上端與所述框體4固定連接,所述第六彈簧55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54的上端固定連接。
[0025]如圖1所示,所述支架裝置6包括第三支撐桿61、位于所述第三支撐桿61左側的第六支架62、位于所述第六支架62左側的第七彈簧63、位于所述第七彈簧63左側的定位桿64。所述第三支撐桿61呈長方體,所述第三支撐桿61豎直放置,所述第三支撐桿61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撐桿61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4的下表面上。所述第六支架62呈L型,所述第六支架62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62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支撐桿61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63呈豎直狀,所述第七彈簧63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63的上端與所述框體4固定連接。所述定位桿64呈彎曲狀,所述定位桿64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定位桿64頂靠在所述框體4上,從而可以防止所述框體4過度向下移動。
[0026]如圖1所示,所述驅動裝置7包括第四支撐桿71、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71右側的限定桿72、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71上端的第三滾輪73、設置于所述第三滾輪73上的第一鋸齒74、位于所述第三滾輪73左側的第五彎曲桿75、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75上的第二鋸齒76、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75上的頂靠桿77、位于所述頂靠桿77上方的第七支架78、位于所述第七支架78上方的第八支架79及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75下方的第八彈簧70。所述第四支撐桿71呈長方體,所述第四支撐桿71豎直放置,所述第四支撐桿71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撐桿71的上端設有第三凹槽711,所述第三凹槽711呈長方體狀。所述限定桿72呈長方體,所述限定桿72水平放置,所述限定桿72的左端與所述第四支撐桿71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限定桿7 2的右端對準所述定位桿64,防止所述定位桿64過度彎曲。所述第三滾輪73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73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滾輪73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711內且與所述第四支撐桿7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三滾輪73可以在所述第三凹槽711內旋轉。所述第一鋸齒74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三滾輪73上,所述第一鋸齒74與所述第三滾輪73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彎曲桿75呈彎曲狀,所述第五彎曲桿75的上端與所述框體4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橫桿30及第二滾輪39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75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76設有若干個且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75的右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76與所述第五彎曲桿75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鋸齒74與所述第二鋸齒76可以相互齒合在一起。所述頂靠桿77呈豎直狀,所述頂靠桿77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35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桿77的下端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75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七支架78呈L型,所述第七支架78的一端與所述框體4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七支架78的另一端呈豎直狀且卡扣在所述第三彎曲桿35上。所述第八支架79呈凹字形,所述第八支架79的一端與所述框體4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支架79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七支架78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70呈豎直狀,所述第八彈簧70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1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70的上端與所述第五彎曲桿75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滾輪73與電機連接。
[0027]如圖1所示,所述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使用時,首先將握住握持桿33將其移動到合適的位置上。所述第一彎曲桿22、第一彈簧22及第二彈簧27對所述支撐板21起到較好的緩沖作用,對所述支撐板21起到保護作用。然后啟動與第三滾輪73連接的電機,使得第三滾輪73順時針旋轉,進而通過第一鋸齒74及第二鋸齒76相互配合,使得第五彎曲桿75向上移動,進而使得框體4圍繞所述第二支撐桿54的上端順時針旋轉,從而使得框體4呈左上方向右下方傾斜。所述第二滾輪39及第三橫桿30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75的左表面上,使得所述第五彎曲桿75可以穩固的向上移動。然后啟動氣缸44,使得第一推動桿43及第二推動桿42向上移動,進而使得第一斜板41圍繞其下端順時針旋轉,同時彈性板47的右端在所述框體4的內表面上向上滑動,進而可以使得第一斜板41及彈性板47上的礦石或者其他原料向右側滑動,直至將其倒出框體4,所述第五彈簧52及第六彈簧55對所述框體4起到支撐作用。所述第三支撐桿61及定位桿64可以對所述框體4起到支撐作用。至此,本發明電動自卸翻斗車使用過程描述完畢。
[0028]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自卸翻斗車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撐板裝置、位于所述支撐板裝置上方的握持裝置、位于所述握持裝置右側的框體、位于所述框體下方的支撐裝置、位于所述支撐裝置左側的支架裝置及位于所述支架裝置左側的驅動裝置,所述底板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下方的第一滾輪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左側的第一支架,所述支撐板裝置包括支撐板、位于所述支撐板下方的第一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上方的第一彈簧、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左右兩側的第一豎桿、位于所述第一彎曲桿下方的第二豎桿、位于所述第一豎桿左右兩側的第一斜桿、位于所述底板左側的第二彈簧,所述握持裝置包括第二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左側的第一橫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下方的握持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下方的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彎曲桿右側的第三彎曲桿、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上方的第三支架、位于所述第三彎曲桿下方的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下方的第二橫桿、設置于所述第二橫桿上的第二滾輪及位于所述第二橫桿下方的第三橫桿,所述框體上設有位于其內部的第一斜板、位于所述第一斜板下方的第一推動桿、位于所述第一推動桿下方的第二推動桿、位于所述第二推動桿下方的氣缸、位于所述氣缸右側的第四支架、位于所述第四支架右側的第三彈簧、位于所述第一斜板右側的彈性板及位于所述彈性板下方的第四彈簧,所述支撐裝置包括第五支架、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架上的第五彈簧、位于所述第五彈簧左側的第四彎曲桿、設置于所述第四彎曲桿上的第二支撐桿及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上方的第六彈簧,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三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三支撐桿左側的第六支架、位于所述第六支架左側的第七彈簧、位于所述第七彈簧左側的定位桿,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第四支撐桿、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右側的限定桿、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撐桿上端的第三滾輪、設置于所述第三滾輪上的第一鋸齒、位于所述第三滾輪左側的第五彎曲桿、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上的第二鋸齒、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上的頂靠桿、位于所述頂靠桿上方的第七支架、位于所述第七支架上方的第八支架及位于所述第五彎曲桿下方的第八彈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塊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塊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滾輪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軸轉連接,所述第一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呈長方體,所述支撐板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兩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頂靠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一豎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豎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一豎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底板位于所述第一豎桿之間,所述底板的側面與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滑動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有兩個,所述第一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二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的下端頂靠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一斜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斜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二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的側面與所述第一支架滑動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二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握持桿呈彎曲狀,所述握持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呈L型,所述第二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橫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三彎曲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二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與所述第二橫桿軸轉連接,所述第三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三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彎曲桿固定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板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內表面上,所述第一推動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推動桿的上端軸轉連接,所述第二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氣缸連接,所述氣缸的下表面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呈L型,所述第四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氣缸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三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彈性板呈水平狀,所述彈性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彈性板的右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內表面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四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四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上端與所述彈性板固定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支架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所述第五彈簧呈水平狀,所述第五彈簧的右端與所述第五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彈簧的左端與所述第四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二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四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框體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彎曲桿的左端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彎曲桿軸轉連接,所述第六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六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框體固定連接,所述第六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固定連接。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三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上端頂靠在所述框體的下表面上,所述第六支架呈L型,所述第六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支撐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七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七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框體固定連接,所述定位桿呈彎曲狀,所述定位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四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上端設有第三凹槽,所述限定桿呈長方體,所述限定桿水平放置,所述限定桿的左端與所述第四支撐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限定桿的右端對準所述定位桿,所述第三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支撐桿軸轉連接,所述第一鋸齒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三滾輪上,所述第一鋸齒與所述第三滾輪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五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橫桿及第二滾輪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設有若干個且設置于所述第五彎曲桿的右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與所述第五彎曲桿固定連接。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自卸翻斗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靠桿呈豎直狀,所述頂靠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三彎曲桿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桿的下端頂靠在所述第五彎曲桿上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七支架呈L型,所述第七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七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且卡扣在所述第三彎曲桿上,所述第八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八支架的一端與所述框體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七支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八彈簧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八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五彎曲桿固定連接。
【文檔編號】B62B3/08GK106043387SQ201610393312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6月4日
【發明人】王楊
【申請人】王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