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身前部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身前部結構包含前柱、前圍部和載荷傳遞部。前圍部包含前圍板。載荷傳遞部包含:前圍側結構部,其固定至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柱側結構部,其固定至面向柱內面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以及中間結構部,其連接至前圍側結構部和柱側結構部中的至少一個。所述中間結構部貫穿孔部,且設定在如下部位處:在所述部位處,所述中間結構部將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結構部。
【專利說明】
車身前部結構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的示范性實施例涉及一種車身前部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日本專利申請公開(JP-A)第2002-249079號公開了一種如下結構:由泡沫聚氨酯形成的吸能構件設置在從前柱的下部前面至在前圍板側部側處的下部前面的范圍內。在此結構中,當存在前面碰撞時,碰撞載荷從前輪通過吸能構件來傳遞至多個車身結構件。
【發明內容】
[0003]技術問題
[0004]然而,即使在上述的傳統技術的情況下,例如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micro-wrapcollis1n)等的前面碰撞時,如果前輪向后移動到前圍板和前柱之間的接合部,則載荷沿接合部的分離方向起作用。因此,關于抑制前圍板和前柱之間的分離,存在改善的余地。
[0005]考慮到上述情況,本發明的示范性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身前部結構,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該車身前部結構能夠抑制前圍板和前柱之間的分離。
[0006]問題解決方案
[0007]依照本發明的第一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包含:前柱,其在車廂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沿車輛豎直方向布置,所述前柱包含在所述前柱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的柱內面板,所述柱內面板包含沿所述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后方向延伸的內側直立壁部、以及形成為貫穿所述內側直立壁部的下部的孔部;前圍部(dash port1n),其包含構成車廂前壁的前圍板,所述前圍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接合至所述前柱,且所述前圍部使所述車廂與位于所述車廂的車輛前側處的動力單元艙隔開;以及載荷傳遞部,所述載荷傳遞部包含前圍側結構部、柱側結構部和中間結構部,其中所述前圍側結構部固定至所述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所述柱側結構部固定至所述柱內面板的所述內側直立壁部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所述中間結構部連接至所述前圍側結構部和所述柱側結構部中的至少一個,所述中間結構部貫穿所述孔部,且所述中間結構部設定在如下部位處:在所述部位處,所述中間結構部將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所述前圍側結構部上的載荷傳遞至所述柱側結構部。
[0008]依照上述的結構,載荷傳遞部的前圍側結構部固定至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如果從前圍板和前柱之間的接合部的車輛前側推前圍部,則朝向車輛后側的載荷作用在前圍部及載荷傳遞部的前圍側結構部上,且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載荷沿與前柱分開的方向作用在前圍部及載荷傳遞部的前圍側結構部上。
[0009]在此情況下,除前圍側結構部外,載荷傳遞部設置有柱側結構部和中間結構部。柱側結構部固定至柱內面板的內側直立壁部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中間結構部與前圍側結構部和柱側結構部中的至少一個連接,貫穿內側直立壁部中的孔部,且當存在前面碰撞時,所述中間結構部將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結構部。由此,載荷傳遞部能夠作為載荷傳遞路徑的一部分而承受載荷,且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板與前柱之間的接合部上的載荷被相應地減小。
[0010]在依照本發明的第二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中,在所述第一方案中,所述載荷傳遞部由兩個構件構成,所述兩個構件是包含所述前圍側結構部的前圍側構件、以及包含所述柱側結構部的柱側構件,且所述中間結構部設置在所述前圍側構件或所述柱側構件處,所述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朝向車輛前側延伸,并且后凸出部形成在所述前圍側構件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所述后凸出部朝向所述車輛后側凸出且相對于所述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位于所述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
[0011]依照上述的結構,載荷傳遞部由前圍側構件和柱側構件這兩個構件構成。前圍側構件固定至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而柱側構件固定至柱內面板的內側直立壁部。因此,組裝特性比載荷傳遞部由單一構件構成的情況好。另外,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延伸至車輛前側,并且對應地,在前圍側構件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形成的后凸出部向車輛后側凸出,且相對于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所述后凸出部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如果前圍側構件連同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一起斜移至車輛后方和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則前圍側構件的后凸出部與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接合,且將作用在前圍側構件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構件。
[0012]在依照本發明的第三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中,在所述第二方案中,所述柱側構件包含所述中間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包含從所述柱側結構部的所述車輛前側端部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部分,朝向所述車輛前側凸出的前凸出部形成在所述中間結構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并且相對于所述柱側構件的所述前凸出部,所述前圍側構件的所述后凸出部位于所述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
[0013]依照上述的結構,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前圍側構件的后凸出部可在車輛正視圖中的以下范圍中與柱側構件的前凸出部接合:在所述范圍中,前圍側構件與經由前圍部接收碰撞載荷的范圍重疊。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碰撞載荷可從前圍側構件可靠地傳遞至柱側構件。由此,即使當載荷傳遞部由兩個構件構成時,也可以可靠地抑制存在前面碰撞時前圍板與前柱的分離。
[0014]在依照本發明的第四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中,在所述第三方案中,在車輛側視圖中呈半圓形形狀的切口部形成在所述后凸出部或所述前凸出部處,所述切口部向凸出方向側開口,并且在車輛俯視圖中呈L狀的彎曲部由所述后凸出部和所述前凸出部中的另一個、及與所述后凸出部和所述前凸出部中的所述另一個連接的部分形成,所述彎曲部在所述車輛豎直方向上設定在與形成所述切口部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
[0015]依照上述的結構,盡管當存在前面碰撞時沿碰撞載荷輸入方向存在不規則性,且前圍側構件在車輛側視圖中傾斜,但是與后凸出部和前凸出部中的另一個連接的部分進入切口部的內側,所述切口部形成在后凸出部和前凸出部中的一個中。由此,在后凸出部和前凸出部中的所述一個中所形成的切口部的周部可與后凸出部和前凸出部中的所述另一個可靠地接合。
[0016]在依照本發明的第五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中,在所述第三方案中,具有圓形形狀的貫穿孔形成在所述后凸出部中,所述貫穿孔沿車輛寬度方向貫穿,并且所述柱側構件包含所述中間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貫穿所述貫穿孔。
[0017]依照上述的結構,盡管當存在前面碰撞時沿碰撞載荷輸入方向存在不規則性,且前圍側構件在車輛側視圖中傾斜,但是在前圍側構件的后凸出部中的貫穿孔的周部可與柱側構件的前凸出部可靠地接合。
[0018]在依照本發明的第六方案的車身前部結構中,在所述第一方案中,所述載荷傳遞部由包含所述前圍側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和所述柱側結構部的單一構件構成。
[0019]依照上述的結構,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從碰撞載荷首先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那時起,碰撞載荷可從前圍側結構部經由中間結構部傳遞至柱側結構部。
[0020]發明的有益效果
[0021]依照根據本發明的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可抑制前圍板與前柱的分離。
【附圖說明】
[0022]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的立體圖。
[0023]圖2是示出沿圖1中的線2-2剖切的狀態的放大的放大俯視剖視圖。
[0024]圖3是示出圖2所示的前圍側構件、柱側構件和用于組裝的托架的放大的分解立體圖。
[0025]圖4是示出與圖2相同的剖視圖中在前面碰撞期間的狀態的俯視剖視圖。
[0026]圖5A是示出用于將柱側構件固定至柱內面板的構件的第一變形例的立體圖。
[0027]圖5B是示出用于將柱側構件固定至柱內面板的構件的第二變形例的立體圖。
[0028]圖6是示出前圍側構件和柱側構件的第一變形例的分解立體圖。
[0029]圖7是示出前圍側構件和柱側構件的第二變形例的分解立體圖。
[0030]圖8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的俯視剖視圖。
[0031]圖9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的俯視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2]-第一示范性實施例-
[0033]使用圖1至圖4來描述依照本發明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這些附圖中適當地示出的箭頭“前”(FR)指示車輛前側,箭頭“上”(UP)指示車輛上側,以及箭頭“內”(IN)指示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在下面的描述中,在沒有特別說明而敘述前、后、上、下、左和右方向的情況下,該前、后、上、下、左和右方向表示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前后、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上下、以及在車輛左右方向(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左右。
[0034]圖1示出在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從前側斜視汽車(車輛)12的車身左側的一部分的狀態的立體圖。在該汽車12中采用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10。圖1未示出車身右側,但是車身前部結構10基本上以左右對稱的方式構造。
[0035]如圖1所示,前柱20沿車輛豎直方向布置在車廂14的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前柱20設置成從車門檻16的前端部向車輛上側直立。車門檻16在車輛側部12A的下部處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前柱20的上端部接合至車頂縱梁(圖中未示出)的前端部。車頂縱梁在車輛側部12A的上部處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中柱(圖中未示出)設置成從車門檻16的長度方向中間部向車輛上側直立。中柱的上端部接合至車頂縱梁的長度方向中間部。
[0036]前柱20、車門檻16、車頂縱梁和中柱全部是具有閉合截面結構的車身骨架構件,且構成門開口部18。即,前柱20在門開口部18的前邊緣側處沿車輛豎直方向布置。門開口部18在車廂的外部和內部之間連通,且能夠由側門(圖中未示出)開閉。
[0037]圖2示出沿圖1中的線2-2剖切的狀態的放大俯視剖視圖。前柱20設置有柱內面板22和柱外面板24。柱內面板22布置在車廂內側處且構成前柱20的內板。柱外面板24布置在柱內面板22的車廂外側處且構成前柱20的外板。
[0038]柱內面板22在車輛俯視圖中的截面形狀形成為開口部朝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定向的套疊式平頂帽(pork pie hat)狀。柱內面板22設置有形成在其車輛前側端部處的前凸緣部22A、及形成在其車輛后側端部處的后凸緣部22B。相比之下,柱外面板24形成為大致上沿車輛前后方向且沿車輛豎直方向延伸的大體平板狀。更具體地,柱外面板24在車輛俯視圖中的截面形狀形成為其車輛前后方向中間部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稍微凹陷的形狀。柱外面板24設置有形成在其車輛前側端部處的前凸緣部24A、及形成在其車輛后側端部處的后凸緣部24B。
[0039]柱內面板22的前凸緣部22A和柱外面板24的前凸緣部24A通過焊接而接合在一起。柱內面板22的后凸緣部22B和柱外面板24的后凸緣部24B通過焊接而接合在一起。由于這些接合,在柱內面板22和柱外面板24之間形成閉合截面20X。閉合截面20X大致沿著車輛豎直方向延伸。側圍外板(圖中未不出)的一部分布置在柱外面板24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
[0040]柱內面板22設置有前壁部22C和后壁部22D。前壁部22C從前凸緣部22A的車輛后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后壁部22D從后凸緣部22B的車輛前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前壁部22C和后壁部22D布置成沿車輛前后方向彼此相對,且在車輛俯視圖中沿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彼此接近的方向稍微傾斜。前壁部22C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及后壁部22D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由內側直立壁部22E來沿車輛前后方向連接。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在前柱20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沿車輛豎直方向且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
[0041]孔部22H形成為在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前后方向中間部的前側貫穿內側直立壁部22E。孔部22H設定在與前輪28的豎直方向中間部對應的車輛豎直方向部位處,即設定在內側直立壁部22E的下部處。前輪28設置有輪28A和輪胎28B。輪28A包含在其旋轉軸線處的豎直圓板部。輪胎28B被保持在輪28A的外周部處。在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中的孔部22H形成為在車輛側視圖中具有半圓形形狀(“D”狀),其具有在其車輛前側處的圓弧部。延伸部26布置在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延伸部26在孔部22H的車輛后側處附接至內側直立壁部22E。延伸部26的后部從前柱20的閉合截面20X突出到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和車輛后側。電子控制單元(ECU,圖中未示出)安裝在延伸部26的后部處。
[0042]前圍部30布置在左右的前柱20之間。前圍部30包含前圍板32和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使車廂14與布置在車廂14的車輛前側處的動力單元艙36隔開。前圍板32布置在左右的前柱20的內側直立壁部22E之間,且構成車廂前壁。向車輛后側突出的側凸緣部32F形成在前圍板32的每一個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前圍板32的側凸緣部32F通過點焊來接合至延伸部26及前柱20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前后方向中間部(更具體地,在相對于孔部22H的車輛后側處的區域)。
[0043]如圖1和圖2所示,前圍橫向構件34布置在前圍板32的前面下部處。前圍橫向構件34具有沿車輛寬度方向延伸的長窄形狀。如圖1所示,前圍橫向構件34的排除其兩個長度方向端部的區域形成為套疊式平頂帽狀,其開口部在車輛側視圖中朝車輛后側定向。前圍橫向構件34設置有形成在其車輛上側端部處的上凸緣部34A及形成在其車輛下側端部處的下凸緣部34B。前圍橫向構件34的上凸緣部34A和下凸緣部34B通過點焊等接合至前圍板32的前面下部。由此,前圍橫向構件34與前圍板32形成閉合截面30X(見圖2)。
[0044]前圍橫向構件34設置有上壁部34C和下壁部(圖中未示出)。上壁部34C從上凸緣部34A的車輛下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前側。下壁部從下凸緣部34B的車輛上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前側。上壁部34C和下壁部布置成沿車輛豎直方向彼此相對,且在車輛側視圖中沿朝向車輛前側彼此接近的方向稍微傾斜。上壁部34C的車輛前側端部以及下壁部的車輛前側端部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由前壁部34E連接。前壁部34E沿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寬度方向延伸。
[0045]前圍橫向構件34在其兩個長度方向端部中的每一個處設置有側部凸緣部34S。如圖2所示,側部凸緣部34S通過點焊接合至柱內面板22的前壁部22C及內側直立壁部22E的前端部(即,在相對于孔部22H的車輛前側處的區域)。貫穿上述的前柱20的內側直立壁部22E而形成的孔部22H面向由前圍板32和前圍橫向構件34所形成的閉合截面30X的內部空間。
[0046]載荷傳遞部40設定在延伸通過前圍部30的閉合截面30X及前柱20的閉合截面20X兩者的范圍內。載荷傳遞部40由前圍側構件42和柱側構件44這兩個構件構成。前圍側構件42構成前圍側結構部40A。柱側構件44構成柱側結構部40B和中間結構部40C。圖3以分解立體圖示出了前圍側構件42和柱側構件44。
[0047 ]前圍側構件4 2由例如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前圍側構件4 2是如下構件:所述構件的形狀在車輛俯視圖中是L狀且在車輛寬度方向上長。如圖2所示,前圍側構件42布置成鄰近于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的表面34R,該表面34R面向車輛后側。
[0048]前圍側構件42設置有基板部42A,在前圍側構件42組裝到前圍部30的狀態下,該基板部沿前圍橫向構件34的前壁部34E在車輛寬度方向上延伸。基板部42A與前圍橫向構件34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34R重疊,且基板部42A通過點焊固定至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如圖3所示,通孔42H貫穿前圍側構件42的基板部42A而形成。通孔42H為在執行點焊時所用的基準孔。
[0049]如圖2和圖3所示,后凸出部42B形成在前圍側構件42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后凸出部42B從基板部42A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彎曲且向車輛后側凸出。切口部42C形成在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中。切口部42C被剖切成車輛側視圖中的半圓形,其朝向車輛后側(即,后凸出部42B的凸出方向側)開口。
[0050]柱側構件44例如由金屬制造。柱側構件44是在車輛前后方向上比在車輛寬度方向上長的構件。柱側構件44的車輛豎直方向尺寸指定成比前圍側構件42的切口部42C的開口端的車輛豎直方向尺寸小。如圖2所示,柱側構件44設置有基板部44A。基板部44A布置成鄰近于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表面22S,該表面22S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基板部44A經由托架46固定至內側直立壁部22E。基板部44A構成載荷傳遞部40的柱側結構部40B。在基板部44A組裝到前柱20的狀態下,基板部44A沿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和車輛豎直方向上延伸,且布置成以其長度方向沿車輛前后方向。
[0051 ]托架46設置成用于將柱側構件44固定至柱內面板22。如圖3所示,托架46的在車輛正視圖中的形狀形成為套疊式平頂帽狀,其開口部朝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定向,且托架46的長度方向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即,托架46設置有凹槽形成部46X、上凸緣部46A和下凸緣部46B。托架46的開口部朝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定向,且凹槽形成部46X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上凸緣部46A形成在托架46的車輛上側端部處,而下凸緣部46B形成在托架46的車輛下側端部處。在圖3中,托架46在柱側構件44被附接的狀態下由雙點劃線圖示出。
[0052]凹槽形成部46X設置有上壁部46C和下壁部46D。上壁部46C從上凸緣部46A的車輛下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下壁部46D從下凸緣部46B的車輛上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上壁部46C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及下壁部46D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由外側直立壁部46E連接。外側直立壁部46E沿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且布置成以其長度方向沿車輛前后方向。
[0053]凹槽形成部46X的槽深(S卩,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凹進量)被指定成大體等于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的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厚度。凹槽形成部46X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開口寬度被指定成略大于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寬度。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布置在凹槽形成部46X的凹槽內側處,且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通過弧焊固定至外側直立壁部46E。上凸緣部46A和下凸緣部46B與表面22S重疊,該表面22S在圖2所示的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后部(S卩,在相對于孔部22H的車輛后側處的區域)處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且上凸緣部46A和下凸緣部46B通過點焊(圖中未示出)固定至內側直立壁部22E。
[0054]柱側構件44設置有與基板部44A連接且貫穿孔部22H的前側結構部44X。柱側構件44的前側結構部44X包含從基板部44A的車輛前側端部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內凸出部44B。向車輛前側凸出的前凸出部44C形成在內凸出部4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前凸出部44C從內凸出部4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彎曲且延伸至車輛前側。即,在車輛俯視圖中具有L狀的彎曲部44L由前凸出部44C及與前凸出部44C連接的部分(即,內凸出部44B)來形成。柱側構件44的車輛前側端部,S卩,前凸出部44C,相對于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彎曲部44L設定成在車輛豎直方向上與形成后凸出部42B的切口部42C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
[0055]如圖3所示,前凸出部44C構成半圓形突出部44D的一部分。半圓形突出部44D從內凸出部44B的大體矩形桿狀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沿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向突出。半圓形突出部44D在車輛側視圖中形成為半圓形形狀(“D”狀),其在其車輛前側處具有圓弧部。半圓形突出部44D是可廣義地理解為抓鉤狀部的元件。柱側構件44的半圓形突出部44D及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構成如下的閂鎖結構:在所述閂鎖結構中,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半圓形突出部44D和后凸出部42B可彼此接合。半圓形突出部44D被指定成略小于切口部42C。
[0056]如圖2所示的柱側構件44的上述前側結構部44X構成載荷傳遞部40的中間結構部40C。前側結構部44X設定成如下部位:在所述部位處,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前側結構部44X接收作用在前圍側構件42(前圍側結構部40A)上的載荷,且將該載荷傳遞至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柱側結構部40B)。
[0057]-作用和效果-
[0058]現在,描述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作用和效果。下文主要描述當存在碰撞體(障礙物)與汽車12的車輛寬度方向一側前面碰撞時的作用。微小重疊碰撞、偏移碰撞等可作為這種前面碰撞的實例來提及。術語“微小重疊碰撞”涉及如下的碰撞條件:在所述碰撞條件下,汽車的相對于前側構件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的部分與碰撞體碰撞。
[0059]當汽車12具有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前輪28的一部分在碰撞期間通過碰撞載荷而被向后移動至前圍板32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和前柱20之間。來自前輪28的載荷朝向車輛后側作用在前圍部30和前柱20上。如圖4所圖示,載荷fl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作用在前圍部30上,且載荷f 2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作用在前柱20上。
[0000]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載荷傳遞部40的前圍側結構部40A固定至在前圍橫向構件34 (前圍部3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處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34R。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如果在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接合部處從車輛前側推前圍部30,則朝向車輛后側的載荷作用在前圍部30及載荷傳遞部40的前圍側結構部40A,并且如圖4所圖示,載荷f I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作用,該車輛寬度方向內側是從前柱20分開的方向。[0061 ]如圖2所示,除前圍側結構部40A之外,載荷傳遞部40設置有柱側結構部40B和中間結構部40C。柱側結構部40B固定至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22S。中間結構部40C與柱側結構部40B連接且貫穿內側直立壁部22E的孔部22H。中間結構部40C接收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40A上的載荷,且將載荷傳遞至柱側結構部40B。即,載荷傳遞部40能夠作為載荷傳遞路徑的一部分承受載荷,且在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板32和前柱20的接合部上的載荷相應地減小。
[0062]如圖4所圖示,載荷f2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作用在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上,且柱側結構部40B固定至表面22S的面向該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那側。因此,即使載荷f I從前圍側結構部40A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通過中間結構部40C作用至柱側結構部40B,也會抑制柱側結構部40B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位移。此外,當載荷Π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作用在柱側結構部40B上時,載荷沿壓縮方向作用在托架46與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之間的接合部上。因此,會有效地抑制該接合部的分離。
[0063I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載荷傳遞部40由前圍側構件42和柱側構件44這兩個構件構成。前圍側構件42固定至前圍部30(前圍橫向構件34)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而柱側構件44固定至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因此,在接合過程中的組裝特性比由單一構件構成載荷傳遞部的情況更加優選。
[0064]柱側構件44的車輛前側端部(S卩,前凸出部44C)延伸至車輛前側。同時,形成在前圍側構件42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的后凸出部42B向車輛后側凸出,且相對于柱側構件44的車輛前側端部(前凸出部44C)布置在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如果前圍側構件42與前圍部3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一起朝向車輛后方斜移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則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與柱側構件44的車輛前側端部(前凸出部44C)接合,且作用在前圍側構件42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構件44。
[0065]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柱側構件44的前側結構部44X(載荷傳遞部40的中間結構部40C)包含從基板部44A(柱側結構部40B)的車輛前側端部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內凸出部44Bο向車輛前側凸出的前凸出部44C設定在內凸出部4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且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相對于柱側構件44的前凸出部44C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因此,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如圖4所圖示,在車輛正視圖中的與前圍側構件42經由前圍部30的前圍橫向構件34來接收碰撞載荷的范圍重疊的范圍內,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可與柱側構件44的前凸出部44C接合。結果,在存在前面碰撞時的碰撞載荷被從前圍側構件42可靠地傳遞至柱側構件44。因此,即使載荷傳遞部40由兩個構件構成,在存在前面碰撞時,也可以可靠地抑制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分離。
[0066]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向車輛后側開口且在車輛側視圖中具有半圓形形狀的切口部42C形成在如圖2所示的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中。柱側構件44的彎曲部44L設定于在車輛豎直方向上與形成切口部42C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因此,即使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在碰撞載荷輸入方向上存在不規則性且在車輛側視圖中前圍側構件42傾斜,柱側構件44的彎曲部44L的一部分(內凸出部4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區域)進入前圍側構件42的切口部42C的內側。因此,前圍側構件42的后凸出部42B的切口部42C的周部(接合部)可與柱側構件44的前凸出部44C(被接合部)可靠地接合。由此,提高了穩固性。
[0067]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半圓形突出部44D的一部分用作前凸出部44C。因此,根據前圍側構件42在車輛側視圖中的傾斜度,切口部42C的周部(接合部)的一部分可與半圓形突出部44D的上端部、下端部等接合。
[0068]而且,因為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布置在托架46的凹槽形成部46X的內側處,SP使載荷沿車輛豎直方向作用在柱側構件44上,也可牢固地維持柱側構件44的保持狀態。
[0069]如上所述,依照根據圖2等所圖示的本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10,可抑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分離。
[0070]為了補充這些描述,基于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點焊的接合部在假如載荷沿分離方向輸入的情況要比在假如載荷沿剪切方向輸入的情況容易分離。然而,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即使載荷由向后移動的前輪28沿分離方向輸入時,也可抑制前圍板32與前柱20的分離。因為如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那樣指定了載荷傳遞部40,所以無需為增加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點焊點的數量而改變結構或保留空間。
[007?]在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結構中,載荷傳遞部40的前圍側結構部40A布置成鄰近于前圍橫向構件34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的表面34R,該表面面向車輛后側。因此,無需使前輪28與前圍部3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之間的間隙變窄。
[0072]在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結構中,如果存在側面碰撞,則柱側構件44根本不會與前圍側構件42干涉。因此,即使規定了載荷傳遞部40,載荷傳遞部40也不會用作車身側部結構而可避免不必要的加強。即,能夠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加強而要求外周結構部的剛性規格改變等的情況。
[0073]=變形例=
[0074]現在描述變形例。
[0075]圖5A和圖5B示出了用于將柱側構件44固定至柱內面板22(見圖2)的構件的變形例。即,作為上述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變形例,圖5A所示的托架50或圖5B所示的安裝面板52可代替圖3所示的托架46來布置。
[0076]圖5A中所示的托架50布置成以其長度方向沿車輛前后方向,且在其豎直方向中間部處設置有帽狀部50H。帽狀部50H在車輛正視圖中的形狀形成為以開口部朝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定向的套疊式平頂帽狀。凹槽形成部50X形成在帽狀部50H的豎直方向中間部處。凹槽形成部50X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且其開口部朝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定向。凹槽形成部50X具有如下形狀: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如圖3所示的托架46的凹槽形成部46X相比較,所述形狀為左右倒轉的。如圖5A所示,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布置在凹槽形成部50X的凹槽內側,且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通過弧焊固定至凹槽形成部50X的內側直立壁部50E。
[0077]托架50設置有上凸緣部50A和上壁部50C。上凸緣部50A在托架50的車輛上側端部處沿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上壁部50C將上凸緣部50A的車輛下側端部與帽狀部50H的車輛上側端部連接。托架50還設置有下凸緣部50B和下壁部50D。下凸緣部50B在托架50的車輛下側端部處沿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后方向延伸。下壁部50D將下凸緣部50B的車輛上側端部與帽狀部50H的車輛下側端部連接。上凸緣部50A和下凸緣部50B與圖2所示的在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后部處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22S重疊,且上凸緣部50A和下凸緣部50B通過點焊固定至內側直立壁部22E。
[0078]可選擇地,圖5B所示的安裝面板52形成為矩形平板狀。安裝面板52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被指定成比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長。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與安裝面板52的車輛豎直方向中間部52C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重疊,且基板部44A通過弧焊固定至該表面。安裝面板52的上部52A和下部52B與圖2所示的在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后部處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22S重疊,且通過點焊固定至內側直立壁部22E。
[0079]在圖5A和圖5B所圖示的變形例中,當存在前面碰撞時,然后當前圍側構件42與柱側構件44(見圖4)接合且載荷朝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作用在柱側構件44上時,壓縮載荷作用在柱側構件44與依照圖5A中的變形例的托架50之間的接合面上,或作用在柱側構件44與依照圖5B中的變形例的安裝面板52之間的接合面上。因此,得以牢固地維持柱側構件44的保持狀態。在圖5A所示的變形例中,柱側構件44的基板部44A布置在凹槽形成部50X的凹槽的內側。因此,相似于上述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情況,即使沿車輛豎直方向的載荷作用在柱側構件44上,也得以牢固地維持柱側構件44的保持狀態。
[0080]圖6和圖7以分解立體圖示出了構成載荷傳遞部的兩個構件的變形例。即,作為上述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變形例,圖6所示的前圍側構件56代替圖3所示的前圍側構件42來布置,且圖6所示的柱側構件58代替圖3所示的柱側構件44來布置。進一步地,作為上述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可選變形例,圖7所示的前圍側構件62代替圖3所示的前圍側構件42來布置,且圖7所示的柱側構件64代替圖3所示的柱側構件44來布置。
[0081]圖6所示的前圍側構件56構成依照該變形例的載荷傳遞部54的前圍側結構部54A。前圍側構件56由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且其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為L狀。前圍側構件56設置有沿車輛寬度方向布置的基板部56A以及后凸出部56B,該后凸出部從基板部56A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彎曲且向車輛后側凸出。前圍側構件56布置在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述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圍側構件42相似的部位處。相似于上述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板部56A(見圖6)通過點焊固定至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
[0082]在圖6所示的后凸出部56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的表面朝向車輛后側來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傾斜。后凸出部56B的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尺寸指定成:在后凸出部56B的凸出遠側端部處比在其布置基板部56A的那側處的近側端部處大。后凸出部56B的從基板部56A向車輛后側的凸出長度指定成:比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后凸出部42B的從基板部42A向車輛后側的凸出長度短。
[0083]同時,圖6所示的柱側構件58構成載荷傳遞部54的柱側結構部54B和中間結構部54C。柱側構件58也由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柱側構件58的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是大體上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相同的形狀。如圖6所示,柱側構件58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被指定成與前圍側構件56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相同。
[0084]柱側構件58設置有基板部58A、內凸出部58B和前凸出部58C。基板部58A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基板部44A(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內凸出部58B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內凸出部44B(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且前凸出部58C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凸出部44C(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前側結構部58X構成在柱側構件58的車輛前側處的區域。前側結構部58X設置有內凸出部58B和前凸出部58C。前側結構部58X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側結構部44X(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在前凸出部58C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的表面朝向車輛前側來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傾斜。前凸出部58C的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尺寸被指定成:在前凸出部58C的凸出遠側端部處比在其布置內凸出部58B那側處的近側端部處大。
[0085]柱側構件58布置在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相似的部位處。對于圖6所示的柱側構件58,構成載荷傳遞部54的柱側結構部54B的基板部58A經由托架46來固定至圖2所示的柱內面板22的內側豎直壁部22E,這與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圖6所示的柱側構件58的前側結構部58X構成載荷傳遞部54的中間結構部54C。前側結構部58X貫穿柱內面板(與圖2所示的柱內面板22基本上相同的柱內面板)中所形成的孔部(該孔部形成在包含圖2所示的孔部22H的區域處、使孔部22H在車輛豎直方向上加長,且在車輛側視圖中具有大體矩形形狀)。在組裝狀態下,圖6所示的柱側構件58的前凸出部58C相對于前圍側構件56的后凸出部56B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即,柱側構件58的前側結構部58X設定成如下部位:在所述部位處,前側結構部58X接收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構件56(前圍側結構部54A)上的載荷,且將該載荷傳遞至基板部58A(柱側結構部54B)。
[0086]同樣依照該變形例,可抑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前圍板與前柱之間的分離。而且,在該變形例中,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可確保前圍側構件56和柱側構件58之間的接合面積大。因此,可增加由載荷傳遞部54承受的載荷。
[0087]作為選擇變形例的圖7所示的前圍側構件62構成依照該變形例的載荷傳遞部60的前圍側結構部60A。前圍側構件62由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且其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為L狀。前圍側構件62設置有沿車輛寬度方向布置的基板部62A以及后凸出部62B,該后凸出部從基板部62A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彎曲且向車輛后側凸出。前圍側構件62布置在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圍側構件42相似的部位處。相似于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板部62A(見圖7)通過點焊等固定至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
[0088]相似于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基板部42A(見圖3),通孔62H貫穿圖7所示的基板部62A來形成。后凸出部62B的從基板部62A向車輛后側的凸出長度被指定成:比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后凸出部42B的從基板部42A向車輛后側的凸出長度長。具有圓形形狀的貫穿孔62C形成在后凸出部62B中。貫穿孔62C沿車輛寬度方向貫穿。
[0089]同時,柱側構件64構成載荷傳遞部60的柱側結構部60B和中間結構部60C。柱側構件64同樣由金屬制造的構件來構成。除柱側構件64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之外,柱側構件64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是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大體相同的形狀。
[0090]柱側構件64設置有形成為圓桿狀的基桿部64A、形成為圓桿狀的內凸出部64B、以及前凸出部64C。基桿部64A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基板部44A(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內凸出部64B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內凸出部44B(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并且前凸出部64C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凸出部44C(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前側結構部64X構成在柱側構件64的車輛前側處的區域。前側結構部64X設置有內凸出部64B和前凸出部64C。前側結構部64X是與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側結構部44X(見圖2)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前凸出部64C構成如下的突出部64D的一部分:所述突出部從內凸出部6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以放射狀突出且形成為截頭圓錐狀。突出部64D構造成使得其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的直徑比其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的直徑大。
[0091]柱側構件64布置在與圖2所示的依照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相似的部位處。對于圖7所示的柱側構件64,構成載荷傳遞部60的柱側結構部60B的基桿部64A經由托架等固定至圖2所示的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這與上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
[0092]圖7所示的柱側構件64的前側結構部64X構成載荷傳遞部60的中間結構部60C。前側結構部64X貫穿形成在柱內面板(與圖2所示的柱內面板22基本上相同的柱內面板)中的孔部(該孔部形成在包含圖2所示的孔部22H的區域處,其呈在車輛側視圖中為圓形的形狀)。前側結構部64X也貫穿圖7所示的前圍側構件62中的貫穿孔62C。在組裝狀態下,柱側構件64的前凸出部64C相對于前圍側構件62的后凸出部62B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內側處。即,柱側構件64的前側結構部64X設定成如下部位:在所述部位處,前側結構部64X接收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構件62(前圍側結構部60A)上的載荷,且將該載荷傳遞至基桿部64A(柱側結構部60B)。
[0093]同樣依照該變形例,可抑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前圍板和前柱之間的分離。而且,在該變形例中,盡管當存在前面碰撞時沿碰撞載荷的輸入方向存在不規則性且前圍側構件62在車輛側視圖中傾斜,但前圍側構件62的后凸出部62B的貫穿孔62C的周部(接合部)可與柱側構件64的前凸出部64C(被接合部)可靠地接合(由此,提高了穩固性)。此外,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突出部64D的一部分用作前凸出部64C。因此,根據前圍側構件62在車輛側視圖中的傾斜度,貫穿孔62C的周部(接合部)的一部分可與突出部64D的除前凸出部64C之外的區域接合。
[0094]-第二示范性實施例-
[0095]使用圖8描述依照本發明的第二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圖8以俯視剖視圖(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圖2相對應的剖視圖)示出了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70。如圖8所示,車身前部結構70與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10的不同在于:設置有代替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載荷傳遞部40(見圖2)的載荷傳遞構件72。載荷傳遞構件72構成以單一構件形式的載荷傳遞部。除了以下描述的方面之外,其他結構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因此,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被賦予相同的參考標號且不進行描述。
[0096]如圖8所示,孔部22K形成為貫穿柱內面板22。孔部22K在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前后方向中間部的前面形成。孔部22K設定在與前輪28的豎直方向中間部相對應的車輛豎直方向部位處,即,設定在內側直立壁部22E的下部處。孔部22K例如在車輛側視圖中形成為大體矩形形狀。孔部22K面向由前圍板32和前圍橫向構件34形成的閉合截面30X的內部空間。
[0097]載荷傳遞構件72設定在延伸通過前圍部30的閉合截面30X與前柱20的閉合截面20X這兩者的范圍內。載荷傳遞構件72例如由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載荷傳遞構件72是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為L狀且長度沿車輛寬度方向的構件。圖8所示的載荷傳遞構件72的截面形狀沿車輛豎直方向延伸。載荷傳遞構件72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例如被指定成等于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圍側構件42(見圖3)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
[0098]載荷傳遞構件72設置有前圍側結構部72A。前圍側結構部72A布置成鄰近于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的表面34R,該表面34R面向車輛后側。螺栓插入孔72H形成為貫穿前圍側結構部72A。螺栓插入孔34H形成為在與前圍側結構部72A的螺栓插入孔72H相對的部位處貫穿前圍橫向構件34的前壁部34E。焊接螺母74(可廣義地理解為“緊固件”的元件)預先在螺栓插入孔72H的外周部處固定至前圍側結構部72A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螺栓76(可廣義地理解為“緊固件”的元件)從車輛前側貫穿焊接螺母74以及螺栓插入孔34H、72H,且螺栓76的軸部76A被擰到焊接螺母74內。
[0099]由此,前圍橫向構件34的前壁部34E及載荷傳遞構件72的前圍側結構部72A被夾在且緊固在螺栓76的頭部76B與焊接螺母74之間。即,載荷傳遞構件72的前圍側結構部72A通過螺栓緊固而固定至前圍橫向構件34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
[0100]載荷傳遞構件72進一步設置有布置成鄰近于表面22S的柱側結構部72B,該表面22S面向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柱側結構部72B通過點焊(由標記“X”指示的點)固定至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
[0101]載荷傳遞構件72進一步設置有連接至前圍側結構部72A與柱側結構部72B這兩者的中間結構部72C。中間結構部72C貫穿孔部22K。中間結構部72C是設定在如下部位處的結構部:在所述部位處,中間結構部72C接收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72A上的載荷,且將該載荷傳遞至柱側結構部72B。
[0102]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通過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結構也可抑制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分離。此外,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當存在前面碰撞時,從碰撞載荷首先作用在前圍側結構部72A上那時起,碰撞載荷可從前圍側結構部72A經由中間結構部72C傳遞至柱側結構部72B。
[0103]-第三示范性實施例-
[0104]使用圖9來描述依照本發明的第三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圖9以俯視剖視圖(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圖2相對應的剖視圖)示出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80。如圖9所示,車身前部結構80與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身前部結構10的不同在于:設置有代替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載荷傳遞部40(見圖2)的載荷傳遞部82。其他結構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因此,與第一示范性實施例基本上相同的結構部被賦予相同的參考標號且不進行描述。
[0?05]如圖9所示,載荷傳遞部82設定在延伸通過前圍部30的閉合截面30X及前柱20的閉合截面20X這兩者的范圍內。載荷傳遞部82由柱側構件86和前圍側構件84這兩個構件構成。柱側構件86構成柱側結構部82B。前圍側構件84構成前圍側結構部82A和中間結構部82C。
[0106]柱側構件86由例如金屬制造的平板狀構件構成。柱側構件86沿車輛前后方向和車輛豎直方向延伸,且布置成以其長度方向沿車輛前后方向。柱側構件86布置成鄰近于柱內面板22的內側直立壁部22E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22S。柱側構件86經由托架46固定至內側直立壁部22E。柱側構件86組裝到托架46的狀態與圖2所示的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組裝到托架46的狀態相似。
[0107]盡管未在圖中示出,但半圓形部形成在柱側構件86的車輛前側端部86D處。半圓形部在車輛側視圖中形成為半圓形形狀(“D”狀),該半圓形形狀(“D”狀)沿車輛豎直方向突出且圓弧部位于車輛前側處。換句話說,半圓形部具有與圖3所示的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的半圓形突出部44D相似的形狀。柱側構件86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被指定成與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柱側構件44(見圖3)的在車輛豎直方向上的長度基本上相同。
[0108]前圍側構件84由例如金屬制造的板狀構件構成。前圍側構件84是在車輛俯視圖中的形狀為L狀且長度沿車輛寬度方向的構件。更具體地,前圍側構件84具有使圖2所示的依照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前圍側構件42的基板部42A加長到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形狀。
[0109]如圖9所示,前圍側構件84設置有基板部84A,該基板部布置成鄰近于前圍橫向構件34(前圍部30)的前壁部34E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的表面34R,該表面34R面向車輛后側。基板部84A通過點焊固定至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34Z。即,前圍側構件84的基板部84A構成載荷傳遞部82的前圍側結構部82A。
[0110]前圍側構件84還設置有與基板部84A連接的外側結構部84X。外側結構部84X貫穿孔部22H。后凸出部84B形成在外側結構部84X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后凸出部84B從該端部彎曲且向車輛后側凸出。相對于柱側構件86的車輛前側端部86D,前圍側構件84的后凸出部84B位于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
[0111]切口部84C形成在前圍側構件84的后凸出部84B中。切口部84C在車輛側視圖中被剖切成半圓形形狀,其朝車輛后側開口。上述的柱側構件86的車輛前側端部86D設定于在車輛豎直方向上與形成前圍側構件84的后凸出部84B的切口部84C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
[0?12 ]圖9所示的上述的前圍側構件84的外側結構部84X構成載荷傳遞部82的中間結構部82C,且設定成如下部位:在所述部位處,外側結構部84X將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基板部84A(前圍側結構部82A)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構件86(柱側結構部82B)。
[0113]依照本示范性實施例,通過前圍側構件84的后凸出部84B的切口部84C的周部(接合部)與柱側構件86的車輛前側端部86D(被接合部)接合,可將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前圍側構件84上的載荷傳遞至柱側構件86。因此,可抑制存在如微小重疊碰撞等的前面碰撞時前圍板32和前柱20之間的分離。
[0114]-示范性實施例的補充描述_
[0115]在上文示范性實施例中,描述了如下情況:車身前部結構10、70、80基本上構造為左右對稱,且載荷傳遞部設置在車身的左右兩側處。然而,可應用載荷傳遞部僅僅設置在車身左側處的結構、及載荷傳遞部僅僅設置在車身右側處的結構。
[0116]作為上文示范性實施例的變形例,前圍橫向構件可布置在前圍板的車輛后側處,且載荷傳遞部的前圍側結構部可固定至前圍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作為替代性的變形例,在前圍部沒有配備前圍橫向構件的結構中,載荷傳遞部的前圍側結構部可固定至前圍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
[0117]作為上述的第一示范性實施例的變形例,切口部可形成在柱側構件的前凸出部處,該切口部向車輛前側(前凸出部的凸出方向那側)開口且在車輛側視圖中具有半圓形形狀,在車輛俯視圖中呈L狀的彎曲部可由前圍側構件的后凸出部、及與后凸出部連接的部分(平板部)所形成,且該彎曲部可設定于在車輛豎直方向上與形成切口部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依照該變形例,盡管當存在前面碰撞時沿碰撞載荷的輸入方向存在不規則性,且前圍側構件在車輛側視圖中傾斜,但是與后凸出部連接的區域(基板部(42A)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進入形成在前凸出部中的切口部的內側。由此,形成在前凸出部中的切口部的周部(被接合部)可與后凸出部(接合部)可靠地接合。
[0118]第一方案中敘述的用語“固定至表面”的概念包括如上述的示范性實施例中與表面接觸固定的情況,且還包括經由箍(collar)等而不是通過與表面接觸來固定至表面的情況。
[0119]上述的示范性實施例以及上文提到的大量變形例可以適當組合的形式來實施。
[0120]以上,已經描述了本發明的實例。本發明沒有由這些描述所限制,而應當清楚的是,在這些描述以外的大量更改可在不脫離本發明主旨的技術范圍內來實施。
【主權項】
1.一種車身前部結構,包括: 前柱,其在車廂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沿車輛豎直方向布置,所述前柱包含在所述前柱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的柱內面板,所述柱內面板包含沿所述車輛豎直方向和車輛前后方向延伸的內側直立壁部、以及形成為貫穿所述內側直立壁部的下部的孔部; 前圍部,其包含構成車廂前壁的前圍板,所述前圍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接合至所述前柱,且所述前圍部使所述車廂與位于所述車廂的車輛前側處的動力單元艙隔開;以及 載荷傳遞部,包含: 前圍側結構部,其固定至所述前圍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區域的面向車輛后側的表面, 柱側結構部,其固定至所述柱內面板的所述內側直立壁部的面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表面,以及 中間結構部,其連接至所述前圍側結構部和所述柱側結構部中的至少一個,所述中間結構部貫穿所述孔部,且所述中間結構部設定在如下部位處:在所述部位處,所述中間結構部將當存在前面碰撞時作用在所述前圍側結構部上的載荷傳遞至所述柱側結構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載荷傳遞部由兩個構件構成,所述兩個構件是包含所述前圍側結構部的前圍側構件、以及包含所述柱側結構部的柱側構件,且所述中間結構部設置在所述前圍側構件或所述柱側構件處, 所述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朝向所述車輛前側延伸,并且 后凸出部形成在所述前圍側構件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處,所述后凸出部朝向所述車輛后側凸出且相對于所述柱側構件的車輛前側端部位于所述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柱側構件包含所述中間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包含從所述柱側結構部的所述車輛前側端部延伸至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部分, 朝向所述車輛前側凸出的前凸出部形成在所述中間結構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處,并且 相對于所述柱側構件的所述前凸出部,所述前圍側構件的所述后凸出部位于所述車輛寬度方向外側處。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在車輛側視圖中呈半圓形形狀的切口部形成在所述后凸出部或所述前凸出部處,所述切口部向凸出方向側開口,并且 在車輛俯視圖中呈L狀的彎曲部由所述后凸出部和所述前凸出部中的另一個、及與所述后凸出部和所述前凸出部中的所述另一個連接的部分形成,所述彎曲部設定于在所述車輛豎直方向上與形成所述切口部的部位相對應的范圍內。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切口部形成在所述后凸出部處, 所述前凸出部構成如下的半圓形突出部的一部分:所述半圓形突出部在所述車輛側視圖中形成為圓弧部位于車輛前側處的半圓形形狀。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具有圓形形狀的貫穿孔形成在所述后凸出部中,所述貫穿孔沿車輛寬度方向貫穿,并且 所述柱側構件包含所述中間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貫穿所述貫穿孔。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前凸出部構成以放射狀突出且形成為截頭圓錐狀的突出部的一部分, 所述突出部構造成使得所述突出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端部的直徑比所述突出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端部的直徑大。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前部結構,其中所述載荷傳遞部由包含所述前圍側結構部、所述中間結構部和所述柱側結構部的單一構件構成。
【文檔編號】B62D25/08GK105966463SQ201610133167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3月9日
【發明人】富澤義仁, 加藤武郎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