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上加強蒙皮和用于通達空心體的開口的機動車底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機動車底板(1),其包括下蒙皮(2)和上蒙皮(3),下蒙皮(2)和上蒙皮(3)彼此固定以在底板的至少一部分(4)中布置至少一個位于蒙皮之間的空心體(5)。該空心體包括至少一個技術元件(6)和/或固定至少一個技術元件(6)或車輛內部設備的固定裝置(7)。空心體(5)設有至少一個開口(8),將該至少一個開口的位置和尺寸設置為允許該固定裝置(7)和/或技術元件(6)通過開口。
【專利說明】
帶有上加強蒙皮和用于通達空心體的開口的機動車底板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的結構性底板。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技術中已知一種車輛底板,該車輛底板用于固定到車輛白車身,以構成車輛內部區域與車輛外部區域之間的密封的阻隔件。“底板”指限定座艙底部的部件。
[0003]為了構成結構性部件,“底板”部件聯結到車輛的白車身并參與構成其剛性。該部件可以由鋼制板材制成并由此被焊接到白車身的橫梁,或由塑料制成,在該情況下該部件被牢固地膠合到白車身的橫梁。
[0004]已熟知通過在底板中特別地集成肋條或凸起來加強并加固底板。
[0005]為了進一步加強底板,在現有技術中、尤其是由專利FR2146 890已知實現一種由兩個疊置的部分(彼此固定的下蒙皮和上蒙皮)構成的底板。兩層蒙皮通過拼接方式的疊置對于底板構成針對撕扯的局部結構性加強。
[0006]如果這兩層蒙皮分隔以布置空心體,由此導致有助于整體的剛性和結構性能的機械箱體效應。
[0007]機動車制造者總是在追求能夠容納各種功能性元件的車輛中的空余體積。
[0008]由此,已知在這些空心體內部布置例如燃料容器、電池、電纜接線或排放線的設備。
[0009]然而,在車輛組裝期間或在其使用時期還必須能夠例如替換某些構件、進行維修或維護,尤其是對于電池或設備的固定裝置。例如,在電泳或組裝步驟時,可能會發生集成到底板蒙皮之一的固定裝置受損。
[0010]然而,為了使兩層蒙皮之間的固定牢固,也因為受到與車輛組裝線的工業兼容性的限制,兩層蒙皮經常永久性地彼此膠合,并且從車輛組裝工序開始就永久性膠合。因此不再總能正確地通達空心體的內部體積或位于這些空心體之上或之中的元件。
[0011]因此有需求能夠改變被引入空心體中的技術設備。特別地,有需求能夠通達設備固定裝置(例如底座)。
【發明內容】
[0012]為此,本發明的主題在于一種由兩層疊置的、彼此固定的蒙皮構成的底板,該底板允許通達固定在該底板上的設備(電池、加強裝置、安全帶、座椅等)的固定裝置和/或設備本身。為此,符合本發明的底板包括至少一個設有至少一個開口的空心體,其中將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的位置和尺寸設置為允許該固定裝置6和/或設備通過開口 7。
[0013]由此,本發明的主題涉及一種機動車底板I,該底板包括下蒙皮2和上蒙皮3,下蒙皮2和上蒙皮3彼此固定以在底板的至少一部分4中布置至少一個處于所述蒙皮之間的空心體5。該空心體包括至少一個技術元件6和/或至少一個用于固定該技術元件6或車輛內部設備的固定裝置7。而且,空心體5設有至少一個開口 8,將該至少一個開口的位置和尺寸設置為允許該固定裝置7和/或該技術元件6通過該開口。
[0014]開口8可以由上蒙皮3或由下蒙皮2承載。
[0015]優選地,開口8配備有封閉元件9,其用于機械地加強承載開口 8的蒙皮2、3。該封閉元件9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中的至少一種被固定到承載開口 8的蒙皮2、3:膠合、鉚接。
[0016]根據本發明,下蒙皮2可以由復合材料制成,上蒙皮3可以由復合材料或由金屬材料制成,并且封閉元件9可以由與承載開口 8的蒙皮2、3相同的材料制成。
[0017]根據一個實施例,空心體5沿著底板I的側邊緣11地布置。根據該實施例,底板可以包括構成隧道10的縱向元件,該隧道10位于底板中心處,并在隧道10不帶有空心體5之處包括第二固定裝置7’。根據一個變型,空心體5包括固定車輛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并且隧道10包括固定車輛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
[0018]根據另一實施例,底板包括兩個空心體5,每個空心體5都支撐至少一個固定裝置I。
[0019]根據本發明,上蒙皮3可以與下蒙皮2—起有助于所述底部I的結構性加強。
[0020]最后,根據本發明,內部設備可以是座椅或安全帶的附接件,并且技術元件6可以是結構性加強裝置、沖擊吸收器或電池組。
【附圖說明】
[0021]通過閱讀示例性地提供并絕無任何限制性的附圖,將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在這些附圖中:
[0022]-圖1示出了一個符合本發明的底板。
[0023]-圖2示出了在上蒙皮3中實現的開口8。
[0024]-圖3示出了借助于開口8將加強裝置6布置在空心體處。
[0025]-圖4.1示出了開口8和用于機械地加強承載開口8的蒙皮2、3的封閉元件9。
[0026]-圖4.2示出了被封閉元件9封閉的開口8。
[0027]-圖5示出了一個實施例B,其中底板I包括被布置在底板I中心處的隧道10,該隧道10在固定裝置7’處不帶有空心體5。
【具體實施方式】
[0028]自此參照圖1。符合本發明的機動車底板I包括下蒙皮2和上蒙皮3。后者與下蒙皮2一起有助于底板I的結構性加強。下蒙皮2和上蒙皮3彼此固定以將至少一個位于所述蒙皮之間的空心體5布置在底板的至少一部分4中。
[0029]空心體5(在蒙皮處或在由該空心體限定的體積中)包括至少一個技術元件6和/或用于固定技術元件或車輛內部設備的固定裝置7。
[0030]車輛內部設備是指用于安裝在車輛座艙中的、固定在底板I上的設備。該設備可以例如是安全帶或座椅的附接件。
[0031]技術元件6是指用于安裝在底板I中的功能性設備。這可以例如是結構性加強裝置、沖擊吸收器(即“襯墊”)或電池組。
[0032]空心體設有至少一個開口 8,將該至少一個開口的位置和尺寸設置為允許技術元件6和/或固定裝置7通過開口 8。圖2示出了實現在上蒙皮3中的一個這樣的開口 8。
[0033]當需要通達、取出或更換固定裝置7時,開口8優選地具有減小的尺寸,以保持有助于底板I結構性加強的功能。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結合所期望的功能來確定該開口 8的尺寸。
[0034]例如,固定裝置7可以是能夠接收螺絲以固定車輛內部設備或技術元件6的螺母或螺母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容易地確定允許通達、取出或更換該裝置的開口的大小和位置。如果開口 8用于插入、組裝、固定、更換、維修或通達技術元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調整開口的尺寸及其位置。圖3示出了該后一實施例,其中開口8原本被設計為允許更換技術元件6。
[0035]開口8可以如圖2所示地由上蒙皮3來承載。因此從車輛內部實現向空心體5內部的通達。開口 8也可以由下蒙皮2來承載。因此從車輛外部、在車輛下方實現向空心體5內部的通達。
[0036]當然,符合本發明的底板I可以包括多個開口8,每個開口都可以由蒙皮2、3中的一個或另一個來承載,并且這些開口的形狀、位置和尺寸適合于通過其通達的固定裝置7和/或技術元件6。
[0037]在用于結構性地加強底板I的部件上存在開口8可能會減弱該加強功能。因此,如圖4.1和圖4.2所示地,優選地為開口8配備封閉元件9,以機械地加強承載開口8的蒙皮2、3。
[0038]該封閉元件9(例如活門或門)通過以下方式中的至少一種被固定到承載開口8的蒙皮2、3:膠合、鉚接等。為了在開口 8處結構性地加強蒙皮2、3,連續的固定是優選的。
[0039]為了在保持良好的機械強度的同時不加重底板I,優選地選擇由復合材料制成的下蒙皮2。例如可以使用至少包括加強纖維和片狀模塑料(SMC)類型的聚合樹脂的混合物的復合材料。例如,該SMC(英文“Sheet Moulding Compound”的首字母縮寫)類型的復合材料包括玻璃纖維與熱固性聚合樹脂(例如聚酯)的混合物。該混合物一般還包括占相對大比例的無機填充物以特別地限制聚酯樹脂的消耗。
[0040 ]至于上表面3,該上蒙皮優選地由復合材料或由金屬材料制成。
[0041]封閉元件9則優選地由與承載開口的蒙皮2、3相同的材料制成。
[0042]固定裝置的數量和位置根據要固定的內部設備來調整。
[0043]由此,如圖2至圖4.2所示,根據一個實施例A,空心體5沿著底板側邊緣11地布置。這允許固定加強裝置(英文為“padding”,襯墊)或電池組。其也可以用作座椅的固定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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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4]根據一個實施例B,底板I包括縱向元件,該縱向元件構成隧道10并位于底板中心處。該類型隧道10—般用于在其中布置例如排放管。根據該實施例,該隧道10包括第二固定裝置7’,第一固定裝置7位于空心體5處。
[0045]根據該實施例,隧道10在固定裝置7’處不帶有空心體5,即如圖5所示地,上蒙皮3和下蒙皮2在該處接合。由于沒有空心體的存在,使得能夠在車輛下方直接通過下蒙皮2來通達固定裝置7 ’。該固定和通達性類型在圖5中示出。
[0046]由此,根據該實施例,能夠同時在底板的多個位置處固定一內部設備,該設備的固定點分布在隧道1與空心體5之間,如圖5所示,該空心體優選地是側向的。
[0047]根據一個實施例C(實施例B的一個變型),空心體5包括用于固定例如車輛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并且隧道10包括用于固定該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該實施例尤其適于將座椅固定在底板上。
[0048]純粹示意性并且絕無限制性地描述了本發明,明顯可以對其細節進行眾多更改而不偏離其主旨。例如,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底板I,該底板包括多個空心體5,其支撐一個或多個用于同一技術元件或內部設備6的固定裝置7。
【主權項】
1.一種機動車底板(1),其包括下蒙皮(2)和上蒙皮(3),所述下蒙皮(2)和上蒙皮(3)彼此固定以在所述底板的至少一部分(4)中布置至少一個位于所述蒙皮之間的空心體(5),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體包括至少一個技術元件(6)和/或至少一個固定所述技術元件(6)或車輛內部設備的固定裝置(7),所述空心體(5)設有至少一個開口(8),將該至少一個開口的位置和尺寸設置為允許所述固定裝置(7)和/或所述技術元件(6)通過所述開口。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開口(8)由所述上蒙皮(3)承載。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開口(8)由所述下蒙皮(2)承載。4.如權利要求2和3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開口(8)配備有用于機械地加強承載所述開口(8)的蒙皮(2、3)的封閉元件(9)。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封閉元件(9)通過以下方式中至少一種被固定到承載所述開口(8)的蒙皮(2、3):膠合、鉚接。6.原文缺失。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下蒙皮(2)由復合材料制成。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上蒙皮(3)由復合材料或由金屬材料制成。9.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封閉元件(9)由與承載所述開口的蒙皮(2、3)相同的材料制成。10.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空心體(5)沿著所述底板(I)的側邊緣布置。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底板包括縱向元件,該縱向元件構成位于所述底板中心處的隧道(10),所述隧道(10)在所述隧道(10)不帶有空心體(5)處包括第二固定裝置(7’).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空心體(5)包括固定所述車輛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并且所述隧道(10)包括固定所述車輛內部設備的兩個固定裝置(7’)。13.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底板包括兩個空心體(5),每個所述空心體(5)支撐至少一個固定裝置(7)。14.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上蒙皮(3)與所述下蒙皮(2)—起有助于所述底板(I)的結構性加強。1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內部設備為座椅或安全帶附接件。1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技術元件(6)為結構性加強裝置、沖擊吸收器或電池組。
【文檔編號】B62D25/20GK105873812SQ201480056713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9月5日
【發明人】弗雷德里克·史泰布羅, 于戈·舍隆
【申請人】全耐塑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