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建筑施工用挖掘機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挖掘機底盤在動作方式上主要分為履帶式和輪式兩種,通常履帶式底盤由于與地面接觸的面積大,抓地能力強,需要更大的驅動動力,在建筑施工過程中,面對路況較差的情況,履帶式挖掘機可以輕松的應對和完成相應的操作。
[0003]但是,當在完成作業后,需要轉移到其他施工場地的時候,履帶式的挖掘機在公路上行駛會給路面造成很大的壓力,損壞路面的使用壽命,通過其他車輛來協助完成轉移會伴隨著存在大量諸如能源問題、環境問題和經濟問題。
【發明內容】
[0004]鑒于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
[0005]作為第一種實施方案,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包括輪子,連接于所述輪子的輪軸的第一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另一端連接于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內腔中設有導軌,并在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面設有通槽,所述第一支撐桿可沿所述導軌移動,在所述導軌上設有驅動所述第一支撐桿移動的液壓構件。
[0006]在第一種實施方案的基礎上,作為第二種實施方案,所述液壓構件分別位于所述導軌的兩端,共同驅動第一支撐桿移動。
[0007]在第一種實施方案的基礎上,作為第三種實施方案,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導軌的套接處設有緩沖構件。
[0008]在第一種實施方案的基礎上,作為第四種實施方案,所述第二支撐桿連接于挖掘機的動力輸出機構。
[0009]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通過設置第一支撐桿和第二支撐桿,在挖掘機履帶的側面設有輪子,可以在公路上轉移挖掘機時將其放下,并驅動挖掘機移動,從而省去專門車輛和人工操作的麻煩;通過在第一支撐桿的兩側設有液壓構件,可以驅動第一支撐桿上下移動,帶動輪子升起與落下到地面,并且在落到地面后起到承重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使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和產生的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2]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當一個元件被稱為時“連接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0013]具體地,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包括輪子1,連接于輪子I的輪軸的第一支撐桿2,第一支撐桿2的另一端連接于第二支撐桿3,第二支撐桿3的內腔中設有導軌4,并在第二支撐桿3的側面設有通槽301,第一支撐桿2可沿導軌4移動,在導軌4上設有驅動第一支撐桿2移動的液壓構件5。
[0014]第一支撐桿2與第二支撐桿3的導軌4相連接,并且在液壓構件5的驅動下可以沿著導軌4上下移動,從而帶動輪子I與地面分離與接觸,驅動挖掘機移動,節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并且采用液壓構件5來移動第一支撐桿2,可以有效的緩沖地面造成的壓力。
[0015]具體地,液壓構件5分別位于導軌4的兩端,共同驅動第一支撐桿2移動,通過兩端設置液壓構件5,可以起到緩慢驅動輪子I移動的效果,同時增加第一支撐桿2與導軌4的連接緊固性,緩沖對導軌4造成的沖擊力。
[0016]具體地,第一支撐桿2與導軌4的套接處設有緩沖構件6,緩沖構件6有助于構件連接處的緊固,提高其使用壽命。
[0017]具體地,第二支撐桿3連接于挖掘機的動力輸出機構(附圖中并未標注,第二支撐桿3連接于挖掘機底盤上,并且設置于圓形的可轉動的構件上,等動力輸出機構驅動第二支撐桿3轉動時,同時帶動輪子I轉動,使得挖掘機移動。
[0018]以上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或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包括輪子,連接于所述輪子的輪軸的第一支撐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另一端連接于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內腔中設有導軌,并在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面設有通槽,所述第一支撐桿可沿所述導軌移動,在所述導軌上設有驅動所述第一支撐桿移動的液壓構件,所述液壓構件分別位于所述導軌的兩端,共同驅動第一支撐桿移動,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導軌的套接處設有緩沖構件,所述第二支撐桿連接于挖掘機的動力輸出機構。
【專利摘要】本發明揭示了一種挖掘機的輪式機構,包括輪子,連接于所述輪子的輪軸的第一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另一端連接于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內腔中設有導軌,并在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面設有通槽,所述第一支撐桿可沿所述導軌移動,在所述導軌上設有驅動所述第一支撐桿移動的液壓構件。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能夠在轉移挖掘機時可以用輪式代替履帶式,不至于對地面造成損壞,同時減少人力和物力資源的投入。
【IPC分類】B62D55-04
【公開號】CN104843099
【申請號】CN201510195383
【發明人】繆家戌
【申請人】成都科創佳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