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鼓童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行車,特別是指一種可供兒童騎乘、并可隨著兒童敲擊而發出聲響的音箱鼓童車。
【背景技術】
[0002]“游戲”是兒童肢體與認知發展的重要歷程,“體感互動”則是一種融合空間概念與肢體學習的互動接口,兒童在此環境中能夠以最直覺的方式來進行學習,進而滿足兒童肢體發育和認知發展所需。
[0003]目前,中國臺灣TW 1371393號發明專利揭示的一種可供組合積木的童車,其包括一童車本體及若干積木,這些積木可組合在童車本體上,由此該童車可達到讓兒童騎乘及組立積木的雙重功效,可訓練兒童手腳并用及訓練腦力。
[0004]但是,這種童車主要是提供兒童視覺及觸覺上的刺激,并無法刺激兒童的聽覺。
【發明內容】
[0005]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刺激兒童聽覺的音箱鼓童車,讓兒童在騎乘時可通過拍打動作來感受節奏。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一車本體,包括一車架、一對握把、一前輪及至少一后輪,所述一對握把設于所述車架前側上方,所述前輪及后輪分別設于所述車架的前后兩側下方;一第一音箱鼓,能分離地設于所述車架,以在受敲擊時發出聲響。
[0007]上述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中,所述車架包括一前支架、二后支架及一底支架,所述前支架的頂、底部分別連接所述一對握把及所述前輪,所述二后支架前端連接至所述前支架且向后分叉延伸,所述二后支架后端分別連接一所述后輪,所述底支架連接于所述二后支架之間,供承放所述第一音箱鼓。
[0008]還包括一附掛車,所述附掛車通過一連接件連接至所述車本體的車架后端。
[0009]所述車架還包括一后桿連接于所述二后支架之間,所述附掛車包括一前桿,所述連接件包括一如連接頭、一后連接頭及一連桿連接于所述如、后連接頭之間,所述如、后連接頭各具有一弧形槽而分別能轉向地嵌合于所述后、前桿。
[0010]還包括一第二音箱鼓,能分離地設于所述附掛車,以在受敲擊時發出聲響。
[0011]所述附掛車還包括二側板、一連接于所述二側板之間的底板及四分別設于所述二側板前后端的輪子,所述底板供承放所述第二音箱鼓。
[0012]所述底板在對應后連接頭與前桿連接處開設有凹槽。
[0013]所述第一音箱鼓包括一前敲擊板、一后敲擊板、二連接于所述前、后敲擊板之間的側連接板及一設于所述二側連接板上方且連接所述前、后敲擊板的座墊。
[0014]所述座墊呈鞍形。
[0015]所述第二音箱鼓包括一前敲擊板、一后敲擊板、二連接于所述前、后敲擊板之間的側連接板及一設于所述二側連接板上方且連接所述前、后敲擊板的座墊。
[0016]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的音箱鼓童車導入模塊化設計,通過音箱鼓的機能融入,賦予自行車新的功能,并提供幼童在騎乘時,除可通過拍打音箱鼓來感受節奏之外,還可增添許多期待與玩樂的樂趣,利用體感互動的方式來滿足兒童肢體發育和認知發展所需。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組合圖;
[0018]圖2是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分解圖;
[0019]圖3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組合圖;
[0020]圖4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分解圖;
[0021]圖5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狀態組合圖;
[0022]圖6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狀態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為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結構、特點及功效,現舉以下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說明】如下。
[0024]如圖1、圖2所示,在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中,一種音箱鼓童車包括一車本體10及一第一音箱鼓20。
[0025]車本體10包括一車架11、一對握把12、一前輪13及二后輪14。一對握把12設于車架11前側上方,前輪13及后輪14則分別設于車架11的前后兩側下方。更明確地說,在本實施例中,車架11包括一前支架111、二后支架112及一底支架113,前支架111的頂、底部分別連接一對握把12及前輪13,二后支架112前端連接至前支架111且向后分叉延伸,二后支架112后端分別連接一所述后輪14,底支架113則連接于二后支架112之間,并供承放第一音箱鼓20。當然,車本體10的結構并不以本實施例所示的為限,例如在本實施例中,車本體10具有二后輪14,如此一來車本體是由三輪支撐,不至于傾倒,但實際上應用于本發明音箱鼓童車的車本體也可以僅具有單一后輪。
[0026]第一音箱鼓20為可分離地設于車架10,其用于受敲擊時發出聲響。本實施例中,第一音箱鼓20可被使用者自由放置于車架10的底支架113上,第一音箱鼓20包括一前敲擊板21、一后敲擊板22、二連接于前、后敲擊板21、22之間的側連接板23及一設于二側連接板23上方且連接前、后敲擊板21、22的座墊24,在前、后敲擊板21、22、側連接板23及座墊24之間圍構一共鳴空間,由此當孩童敲打前、后敲擊板21、22或側連接板23時,第一音箱鼓20可發出聲響,讓孩童感受敲打所發出的節奏。為了讓孩童乘座時感到舒適,座墊24較佳是以軟性材質制成,且座墊24較佳是呈鞍形。
[0027]基于前述設計,本發明的音箱鼓童車可以提供孩童良好的體感互動環境,讓孩童可在騎乘時一邊敲擊第一音箱鼓感受聽覺上的刺激,第一音箱鼓甚至可從車本體取下成為獨立的元件,且此時車本體本身又可以當作滑板車使用,可見本實施例的音箱鼓童車還可以變化造型而具有多重用途。
[0028]接著,如圖3、圖4所示,在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中,一種音箱鼓童車除了前述第一實施例所示結構之外,還進一步包括了一附掛車30,附掛車30通過一連接件40連接至車本體10的車架11后端。
[0029]為了讓車本體10與附掛車30之間可以相對偏擺,可對車本體10及附掛車30進行特殊設計。例如,在本實施例中,車架11更包括一后桿114,后桿114連接于二后支架112之間,附掛車30則包括一前桿31,連接件40則包括一前連接頭41、一后連接頭42及一連桿43連接在前、后連接頭41、42之間,且前、后連接頭41、42各具有一弧形槽411、421而分別可轉向地嵌合于后、前桿114、31。
[0030]其中,為了讓附掛車30具有穩定的結構以額外承放一第二音箱鼓50,附掛車30更可包括二側板32、一連接于二側板32之間的底板33及四分別設于二側板32前后端的輪子34,前桿31連接于二側板32的前端之間,底板33則可供平穩地承放第二音箱鼓50。
[0031]又,為了避免底板33在轉向時干擾連接件40動作,底板33還可在對應后連接頭42與前桿31的連接處開設有凹槽331。
[0032]第二音箱鼓50為可分離地設于附掛車30,其同樣是受敲擊而發出聲響,且結構部分也與第一音箱鼓20雷同,即第二音箱鼓50同樣具有一前敲擊板51、一后敲擊板52, 二連接在前、后敲擊板51、52之間的側連接板53、及一設于二側連接板53上方且連接前、后敲擊板51、52的座墊54。當然,座墊54也可以呈鞍形以便兒童乘坐。
[0033]基于前述設計,本第二實施例中的音箱鼓童車可以通過額外掛設一附掛車30而改變狀態,并可供多個孩童同時使用。
[0034]除此之外,如圖5、圖6所示,還可將第二實施例音箱鼓童車中的第一、第二音箱鼓20、50與車本體10及附掛車30分離,此外,連接于車本體10及附掛車30之間的連接件40也可以卸下,此時不同孩童可分別乘座車本體10及附掛車30而達到娛樂的效果,如此本實施例的音箱鼓童車可提供多種不同的使用形態,供孩童騎乘使用。
[0035]最后,必須再次說明的是,本發明在前述實施例中所揭示的構成元件僅為舉例說明,并非用來限制本案的保護范圍,其他等效元件的替代或變化,也應被本案的專利保護范圍所涵蓋。
【主權項】
1.一種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車本體,包括一車架、一對握把、一前輪及至少一后輪,所述一對握把設于所述車架前側上方,所述前輪及后輪分別設于所述車架的前后兩側下方; 一第一音箱鼓,能分離地設于所述車架,以在受敲擊時發出聲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包括一前支架、二后支架及一底支架,所述前支架的頂、底部分別連接所述一對握把及所述前輪,所述二后支架前端連接至所述前支架且向后分叉延伸,所述二后支架后端分別連接一所述后輪,所述底支架連接于所述二后支架之間,供承放所述第一音箱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附掛車,所述附掛車通過一連接件連接至所述車本體的車架后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一后桿連接于所述二后支架之間,所述附掛車包括一前桿,所述連接件包括一前連接頭、一后連接頭及一連桿連接于所述前、后連接頭之間,所述前、后連接頭各具有一弧形槽而分別能轉向地嵌合于所述后、前桿。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二音箱鼓,能分離地設于所述附掛車,以在受敲擊時發出聲響。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附掛車還包括二側板、一連接于所述二側板之間的底板及四分別設于所述二側板前后端的輪子,所述底板供承放所述第二音箱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在對應后連接頭與前桿連接處開設有凹槽。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音箱鼓包括一前敲擊板、一后敲擊板、二連接于所述前、后敲擊板之間的側連接板及一設于所述二側連接板上方且連接所述前、后敲擊板的座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墊呈鞍形。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音箱鼓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音箱鼓包括一前敲擊板、一后敲擊板、二連接于所述前、后敲擊板之間的側連接板及一設于所述二側連接板上方且連接所述前、后敲擊板的座墊。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音箱鼓童車,其包括:一車本體,包括一車架、一對握把、一前輪及至少一后輪,所述一對握把設于所述車架前側上方,所述前輪及后輪分別設于所述車架的前后兩側下方;一第一音箱鼓,能分離地設于所述車架,以在受敲擊時發出聲響。由此,本發明的音箱鼓童車導入模塊化設計,通過音箱鼓的機能融入,賦予自行車新的功能,以提供幼童在騎乘時,除可通過拍打音箱鼓來感受節奏之外,還可增添許多期待與玩樂的樂趣,利用體感互動的方式來滿足兒童肢體發育和認知發展所需。
【IPC分類】B62K9-02, B62K27-12, B62K27-02
【公開號】CN104648566
【申請號】CN201310585990
【發明人】劉謙慧, 蕭嘉緯, 趙慧玲, 黃裕哲
【申請人】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