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遮陽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遮陽罩,尤其是涉及用于兒童和動物的遮陽罩(但不局限于此)。
大家知道,暴露于陽光下可使兒童或動物受到290到320nM(紫外線-B)和320到400nM(紫外線-A)的紫外線照射,這對皮膚是有害的。大家知道,紫外線-A可使皮膚真皮的彈性和膠原纖維惡化,紫外線-B會造成皮膚癌以及皮膚的過早老化和枯萎。年幼的兒童對紫外線照射作用尤為敏感。而且,IR(紅外線)的直射(700nM以上)會使兒童熱不可耐,從而造成兒童生病。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提供一種有效的遮陽罩使直射對兒童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GB2280678描述了一種安裝于框架上的塑料薄膜形式的遮陽罩,以提供一可避免紫外線照射有害影響的屏障。該塑料薄膜稱具有柔性,因而可圍繞一弧形框架成形,并稱其一部分成分包括一種紫外線吸收材料,其吸收度可根據具體的使用來選擇。這種遮陽罩不能另外提供防紅外線照射有害影響的保護,薄膜的成分必須接近預定要求范圍,因而使得制造成本較高。
因此,按照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能夠避免直射有害影響的遮陽罩,所述遮陽罩由至少基本透明的一柔性材料形成,該材料至少可大部分吸收和/或反射290-400nM和700nM以上的直射。
進一步按照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形成塑料薄膜狀的遮陽罩,它包括可提供防紫外線照射和紅外線照射、卻又不喪失透明度的材料。
進一步按照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透明柔性塑料薄膜形式的遮陽罩,它還層壓或疊覆有一另外的透明薄膜,該透明薄膜包括一至少可大部分吸收290-400nM直射的材料。
進一步按照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柔性塑料薄膜形式的遮陽罩,其表面上覆有一至少可大部分吸收和/或反射290-400nM和700nM以上直射的材料。
進一步按照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由至少基本透明的一柔性材料形成的遮陽罩,該材料至少可大部分反射700nM以上的直射。
這里所指的“柔性”材料應解釋為便于折疊和/或皺折、基本不會裂開或有永久印痕的材料。這種材料可用于罩篷和側屏,它們經常折疊和打開,因而必須具有足夠的柔性來承受這種處理而不會有所損壞。
因此,按照本發明,可以提供避免陽光照射有害影響的有效蔽護,同時使遮陽罩透明。因而兒童可維持對可見刺激起反應的能力,同時也可保持透過遮陽罩對兒童的可見度,即兒童可很容易地被父母或監護者看見。
在一個實例中,遮陽罩是一由該材料連接于框架所形成的罩篷的形式,所述框架包括至少兩個彼此可相對樞轉的框架件,從而使所述遮陽罩可展開和收合。因此,這樣所形成的罩篷是可折疊的。
最好,所述遮陽罩能夠可拆卸地安裝于一嬰兒載具或汽車安全座位。
該遮陽罩可以透氣,這例如可以通過打孔來實現,因而可增進遮陽罩內的空氣循環。
下面僅通過實例的方式并參照附圖來進一步描述本發明,附圖中
圖1a和1b是本發明遮陽罩的第一實施例的側視示意圖,該遮陽罩可拆卸地安裝于汽車安全座位,圖中分別處于收合和展開狀態;圖2a和2b分別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正視圖和側視圖;圖3a和3b是本發明遮陽罩的第三實施例的側視示意圖,該遮陽罩安裝于一推車,所示的分別是收合和展開狀態;圖4是一安裝于推車上的遮陽罩的立體圖,它處于關閉狀態,亦即展開狀態。
下面參見附圖,圖1a和1b中示出一傳統類型的兒童汽車安全座位10,它固定于一汽車座11上。兒童座10在汽車座11上的固定可以用任何合適的方法來實現,諸如用汽車座位螺栓(未圖示)。本發明的罩篷12形式的遮陽罩通過夾子(未圖示)可拆卸地安裝于兒童座10,這種夾子將罩篷12固定于安全座位10的兩側。
罩篷12包括一高柔韌性的、固定于三個框架件14上的透明塑料材料13,這些框架件可繞一樞轉鉸鏈16彼此相對樞轉。在該實例中,罩篷12由一復合塑料片材、如聚氯乙烯(PVC)形成,上面層壓或通過其它方法疊覆有另一例如聚酯之類的片材,該材料含有可吸收大部分直射紫外線-A、紫外線-B并能較佳地反射紅外線照射的分散物質,從而防止直射的有害部分到達坐在座位中的兒童,避免兒童感到熱得不舒服。或者,可在罩篷材料上涂覆一種吸收和/或反射物質。
可以采用例如金屬氧化物形式的金屬材料來反射紅外線,可以采用一經適當處理的塑料材料來實現對紫外線照射的吸收。在一個實施例中,在一聚酯塑料載體上涂覆一金屬和/或金屬氧化物,并將該載體層壓于罩篷材料。
照射吸收和/或反射材料對波長為293-320nM的紫外線的吸收率最好大于2.0,對波長為320-390nM的紫外線的吸收率最好大于0.5。該材料也可反射700nM以上的大部分紅外線直射。
在本發明的一較佳實施例中,框架件14通常包括輕質的柔性件,例如塑料、鋁或鋼管。但根據需要和情況,它們也可由其它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
夾子(未圖示)可以與座位10上的夾子附件(未圖示)相配合,也可以直接與座位10相配合,以將罩篷固定于座位10。
在使用中,當進入汽車的直射(例如日光照射)不太強而不足以使安全座位中的兒童感到不適時,罩篷12可以如圖1a所示收合。為實現該狀態,可將框架件14繞樞轉鉸鏈16樞轉,由于透明罩篷材料13是具有柔性的,因而它可折疊起來而使框架件14到達圖中所示的收合位置。當直射對兒童來說變得太強時,可將框架件14繞樞轉鉸鏈16樞轉而展開或張開罩篷材料13,使其呈圖1b所示的狀態。利用處于該狀態的罩篷12,可使兒童隔離于有害的照射。在其完全打開和完全關閉的狀態之間,使用者可以控制罩篷提供的保護程度。
材料13可起到吸收大部分紫外線-A和紫外線-B直射以及反射大部分紅外線照射的作用。更具體地說,經處理的聚酯載體層可起到吸收大部分紫外線-A和紫外線-B直射的作用,金屬和/或金屬氧化物涂層可起到反射大部分紅外線直射的作用。當罩篷處于圖1b所示狀態時,可以理解,由于材料是透明的,因而兒童能夠看到汽車窗外,從而可對窗外所能看到的刺激物起反應。而且,兒童也不會被掩蔽起來,能很容易地被父母或監護者看到。
下面參見圖2a和2b,圖中示出本發明兒童安全座位20的另一實施例。該實施例與圖1a和1b所示實施例的不同僅在于罩篷材料23僅支承于兩個樞轉框架件24上,其延伸范圍不如圖1a和1b的實施例中那樣寬。然而,該第二實施例的罩篷22仍能夠保護兒童免受諸如日光之類的照射的有害影響。由于窗玻璃可吸收幾乎所有的紫外線-B照射,因而材料13、23可以根據需要僅吸收紫外線-A范圍內的照射。
盡管上述的具體實施例是用于兒童汽車安全座位,但本發明的遮陽罩也可用于任何類型的嬰兒載具,例如嬰兒車、手提式嬰兒床、手推車和童車、輪椅或其它任何類似或合適的車輛或載具。
例如,如圖3a、3b和4中所示的,一示意性地由標號26表示的手推車可具有一與圖1a和1b所示相類似的罩篷,該罩篷由樞轉地安裝于手推車架上36處并支承罩篷材料37的框架件34構成,罩篷材料也同樣具有柔性,因而該組件可收合到圖3a中所示的38狀態。如果需要,除了或是代替材料本身所具有的透氣性,罩篷材料可以具有一組通風孔39。這也適用于上述實施例的罩篷材料。
可將具有紫外線/紅外線吸收/反射特性或只具有紅外線反射特性的材料提供于層壓或用其它方法疊覆的板中,它不一定要占據罩篷的整個表面,而只覆蓋日光最容易照射的區域。而且,例如可在傳統的雨篷等的外部或內部可拆卸地安裝一或多個分離的這種材料的板,作為一覆蓋物以提供所需的保護。在該實例中,保護罩可以可拆卸地或永久性地安裝于兒童車座或推車的零件上。
此外,本發明可以不以罩篷的形式來實施,而可用于陽傘、雨傘或花園家具。
遮陽罩的生產材料在一個實例中是一種高柔性聚氯乙烯,其厚度在180-250μM的范圍內。聚氯乙烯尤為適用于護嬰產品,因為它使皮膚具有柔軟而非常溫暖的感覺。而且,它還具有較高的柔韌性,可承受大量的皺折而不會發生永久印痕或開裂。在聚氯乙烯片上層壓照射吸收/反射材料時,該保護材料可以是聚酯,它既可含有吸收/反射材料,也可具有該材料的一涂層。這種材料是公知的,可以根據它們的光學特性和物理耐久性來進行選用,只要使紫外線和紅外線照射可被大部分(如果不是完全吸收的話)吸收和/或反射。
在另一種方法中,聚氯乙烯基材本身可在一或兩面涂覆一噴霧薄膜。該工藝可確保形成一具有厚度和光學特性受精確控制的涂層。在還有一種方法中,保護材料可以通過對聚氯乙烯基材進行表面化學處理來提供。在聚氯乙烯基材上簡單地層壓一層容易獲得的保護聚酯薄膜的優點在于,兩層薄片均容易獲得,尤其是常用于雨篷的聚氯乙烯薄膜,它在價格方面較為有利,并具有一集柔韌性、透明度、抗撕裂能力的良好綜合,且易于處理、切割和縫制。另外,這種聚氯乙烯材料本身很容易具有顏色或印制圖案,如果需要的話,印花可夾在兩層薄片之間,以保護其免受磨損。可以層壓于聚氯乙烯上以按本發明一個實例而形成一遮陽罩的一種具體的聚酯薄膜可從美國馬薩諸塞州Woburn的Madico公司的注冊商標為VIEWLUX70的產品中獲得。VIEWLUX70是一種噴霧聚酯薄膜,它具有顯著的透光性和顯著的直射吸收/反射性。
理應得到理解的是,本發明并不局限于通過實例方式描述的上述實施例的細節。
因此,例如,使罩篷材料防雨將是有利的,它可以由任何顏色的材料制成。
按照本發明所制成的遮陽罩可以有許多其它的應用場合。例如,它可以在園藝方面用于溫室,或是以較小的規模用于植物護罩,以保護植物的生長、尤其是生長的早期免受過度紫外線和/或紅外線照射的傷害。
權利要求
1.一種能夠避免直射有害影響的遮陽罩,所述遮陽罩由至少基本透明的一柔性材料形成,該材料至少可大部分吸收和/或反射290-400nM和700nM以上的直射。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它形成塑料薄膜狀,并包括可提供防紫外線照射和紅外線照射、卻又不喪失透明度的材料。
3.一種透明柔性塑料薄膜形式的遮陽罩,它還層壓或疊覆有一另外的透明薄膜,該透明薄膜包括一至少可大部分吸收290-400nM直射的材料。
4.一種柔性塑料薄膜形式的遮陽罩,其表面上覆有一至少可大部分吸收和/或反射290-400nM和700nM以上直射的材料。
5.一種能夠避免直射有害影響的遮陽罩,所述遮陽罩由至少基本透明的一柔性塑料形成,該材料至少可大部分反射700nM以上的直射。
6.根據權利要求3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柔性塑料薄膜是聚氯乙烯,所述另外的透明薄膜是聚酯。
7.根據權利要求6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直射由一涂覆于聚酯薄膜表面上的物質吸收和/或反射。
8.根據權利要求6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直射由一分散于聚酯薄膜內的物質吸收和/或反射。
9.根據權利要求6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700nM以上照射的反射由聚酯薄膜上的一金屬和/或金屬氧化物涂層提供。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該照射吸收和/或反射材料對波長為293到320nM的紫外線具有大于2.0的吸收率,對波長為320到390nM的紫外線具有大于0.5的吸收率。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該透明柔性材料具有180到250μM范圍內的厚度。
12.根據權利要求3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它在兩薄片之間具有諸如圖案之類的印制內容。
13.根據權利要求4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該吸收和/或反射材料通過噴霧覆于柔性塑料薄膜的表面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該透明柔性材料打有通風孔。
15.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該至少基本透明的柔性材料連接和支承于一剛性件框架上,該框架適于安裝于兒童汽車座位等或諸如推車之類的帶輪載具,框架件可相對樞轉從而在不需要時將遮陽罩折到一收合狀態。
16.根據權利要求15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連接于或適于連接于兒童汽車座位等或諸如推車之類的帶輪載具的罩篷,提供紫外線/紅外線吸收/反射的材料提供于至少一片層壓的或通過其它方法疊覆的板中,其所占據的面積小于罩篷整個表面。
17.根據權利要求16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片板適于可拆卸地或永久性地連接于該罩篷和/或連接于所述框架。
18.根據權利要求1到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它安裝于陽傘中的框架上或安裝于花園家具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到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的遮陽罩,其特征在于,它安裝于一框架上以在園藝方面用于植物保護。
20.一種能夠避免直射有害影響的遮陽罩,所述遮陽罩由至少基本透明的柔性塑料材料形成,該塑料材料上疊覆有一透明薄膜,該透明薄膜至少可大部分反射700nM以上的直射。
全文摘要
一種能夠保護人或植物免受直射有害影響的遮陽罩,它由一基本透明的柔性材料(13)形成,該材料至少可大部分吸收和/或反射在紫外線和紅外線頻率范圍內的直射,并可以反復折疊而不會損壞。柔軟的、柔韌的和耐久的透明材料(13)可以安裝于一例如用以連接于一兒童汽車座位(11)或推車(26)的框架(14)上,或者可以用作陽傘或天篷,或用來保護植物免受過度紫外線或紅外線照射。
文檔編號B62B9/14GK1251026SQ9880363
公開日2000年4月19日 申請日期1998年3月26日 優先權日1997年3月26日
發明者琳達·凱羅爾·高登 申請人:琳達·凱羅爾·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