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身結構及大巴車。
背景技術:
1、車架主要由縱梁、橫梁、發動機支架、離合器支架及其他附件組合而成。車架按照工藝的不同又分為焊接車架、鉚接車架、鉚/焊接的車架。中重型卡車主要采用鉚接車架。承載式車身的汽車沒有剛性車架,只是加強了車頭,側圍,車尾,底板等部位,發動機、前后懸架、傳動系的一部分等總成部件裝配在車身上設計要求的位置,車身負載通過懸架裝置傳給車輪。這種承載式車身除了其固有的乘載功能外,還要直接承受各種負荷力的作用。
2、然而隨著車輛的發展完善,新能源車輛的發展后,車架結構迎來了新一輪的變化,因此對于車架的防護性需要重新進行設計,以適配新能源車的使用。而在大巴車上對于電池的防護,則需要重新設計架體結構,以避免電池發生損傷,以此解決電池防護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身結構及大巴車,旨在改善現有新能源大巴車在電池防護上,防護效果相對較差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車身結構,包括:
3、車底架,其包括龍骨架以及多對設置在所述龍骨架上的橫梁,所述龍骨架的中部設置有電池放置架,所述電池放置架的兩側交錯設置有多個防護梁,所述防護梁的一端豎直的軸鉸接設置在所述龍骨架上,所述電池放置架上設置有多個放置電池包的放置板;
4、掛梁,其一端設置在所述防護梁上,所述掛梁的另一端豎直設置有一固定軸和一轉動軸,所述固定軸設置在所述掛梁的中部,所述電池放置架的側面上設置有供所述固定軸和所述轉動軸安裝的凸起部,所述凸起部的于所述固定軸處的軸孔邊緣設置有刃口;及
5、車體架,其與所述車底架一體成型或拼裝成型。
6、優選的,所述防護梁的另一端設置有彎曲的防撞部。
7、優選的,所述防護梁朝向車身的車尾方向傾斜設置。
8、優選的,所述車底架于所述電池放置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兩個安裝縱梁,所述凸起部設置在所述安裝縱梁上。
9、優選的,所述車體架包括前包圍架、后包圍架以及連接設置在所述前包圍與所述后包圍之間的車身架;
10、所述車體架的底部設置有貨艙底板和客艙底板。
11、優選的,所述車身架設置在多個的所述橫梁上,所述車身架與所述防護梁之間設置有第一塌縮架。
12、優選的,所述后包圍架設置有動力架,所述動力架的上設置有防撞架。
13、優選的,所述動力架上設置有備用電池架,且防撞架與所述動力架之間設置有第二塌縮架。
14、優選的,所述電池放置架與車底架的前輪架之間設置有第一減震器,所述電池放置架與車底架的后輪架之間設置有第二減震器。
15、還提供一種具有車身結構的大巴車,包括如上述的車身結構。
16、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與背景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17、1、當大巴車側面遇到較大的沖擊力時,脆硬性的固定軸可以較為輕松的被刃口切斷,使得防護梁繞著轉動軸和鉸接軸進行轉動,進行擺動卸力的效果。以使得電池放置架的位置具有緩沖式卸力的效果,避免架體變形擠壓電池,如此形成保護。
18、2、防護梁傾斜的設計,可以形成對正面的以及對面的沖擊,而如同魚鰭般的擺動,形成有效的緩沖卸力,具有良好的實用性。
1.一種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梁的另一端設置有彎曲的防撞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梁朝向車身的車尾方向傾斜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底架于所述電池放置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兩個安裝縱梁,所述凸起部設置在所述安裝縱梁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架包括前包圍架、后包圍架以及連接設置在所述前包圍與所述后包圍之間的車身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架設置在多個的所述橫梁上,所述車身架與所述防護梁之間設置有第一塌縮架。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包圍架設置有動力架,所述動力架的上設置有防撞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架上設置有備用電池架,且防撞架與所述動力架之間設置有第二塌縮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放置架與車底架的前輪架之間設置有第一減震器,所述電池放置架與車底架的后輪架之間設置有第二減震器。
10.一種大巴車,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