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工程機械,特別涉及一種車架總成和工程機械。
背景技術:
1、在工程機械車輛中,以混凝土泵車為例,副車架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起著連接底盤和上裝的作用。副車架作為重要的連接件,在行駛和泵送工況下承受拉伸、扭轉、彎曲的復合應力,應力狀況極為復雜。副車架受動載荷作用產生沖擊振動,當振動達到一定工作次數將產生疲勞失效,這也是副車架結構常見的失效形式。
2、現有技術中的泵車(參看專利公開號為cn117601967a的專利申請)包括副車架和底架,副車架包含副車架主體和斜撐,其中副車架主體為整體槽型結構或整條矩形管,與底架通過大量螺栓及銷軸連接,斜撐與副車架主體通過螺栓連接,斜撐與底架通過螺栓及銷軸連接。由于銷軸連接對于制造精度要求高,銷軸越多,裝配難度越高,因此為了方便裝配并提供足夠的強度,銷軸裝配的同時采用大量螺栓連接,大量的螺栓連接也需要較高的裝配精度,為了滿足銷軸及螺栓裝配,在螺栓孔上留有間隙余量來配合銷軸及螺栓連接。現有技術在滿足裝配的同時帶來了連接不確定性,由于螺栓孔留有余量,因此在連接部件之間可能會產生滑移;同時,當前副車架主體為整體式結構,不利于結構減重、裝配和維修,且當副車架主體的部分出現損壞時需要將整體進行更換,維修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架總成及工程機械,以解決裝配連接不確定性、整體式結構不利于結構減重以及維修成本較高的問題。
2、本發明提供一種車架總成,包括底架和副車架,所述副車架包括副車架本體和斜撐,所述副車架本體包括安裝部、底板和立板,所述安裝部與所述立板榫卯連接,所述底板與所述立板榫卯連接,所述底架與所述安裝部固定連接,所述斜撐的一端與所述底架固定連接,所述斜撐的另一端與所述安裝部相對固定地連接。
3、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部能夠沿所述立板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立板相對移動,所述立板能夠沿所述底板的長度方向與所述底板相對移動。
4、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部至少有兩個,所述安裝部包括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所述底架與所述第一安裝部固定連接,所述斜撐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安裝部固定連接。
5、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副車架本體還包括第一限位部、第二限位部和第三榫頭,所述第一限位部位于所述立板的一端,用于限制所述安裝部沿所述立板的長度方向的移動,所述第二限位部位于所述底板的一端,用于限制所述立板沿所述底板的長度方向的移動,所述第三榫頭置于所述第一榫槽內,以限制所述安裝部在所述第一榫槽內的移動。
6、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底板開設有第二榫槽,所述立板具有與所述第二榫槽配合連接的第二榫頭,所述立板沿所述底板的長度方向可移動地連接于所述底板。
7、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副車架本體還包括連接橫梁,所述連接橫梁有多個,所述底板有兩個且平行間隔設置,各所述底板對應連接有一個所述立板,所述連接橫梁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底板或所述立板固定連接,多個所述連接橫梁于兩個所述底板之間平行間隔分布。
8、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斜撐包括翼板和折彎板,所述翼板有兩個,且兩個所述翼板通過連接件相對固定地連接,各所述翼板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一個所述折彎板;所述安裝部包括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所述第一安裝部有兩個,且各所述第一安裝部與一個所述立板安裝連接,所述第二安裝部有兩個,且各所述第二安裝部與一個所述立板安裝連接,兩個所述折彎板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二安裝部固定連接,所述翼板遠離所述折彎板的一端固定連接于所述底架,所述底架與所述第一安裝部固定連接。
9、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底架與所述安裝部之間通過銷軸連接,所述斜撐與所述底架之間通過銷軸連接,所述斜撐與所述安裝部之間通過銷軸連接。
10、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工程機械,包括如上述所述的車架總成。
11、在本發明的車架總成及工程機械中,安裝部與立板榫卯連接,立板與底板榫卯連接,降低了加工和裝配精度,裝配完成后在使用過程中不易開裂失效;副車架本體由現有的整條槽型鋼板或整條矩形管構成變更為由安裝部、立板和底板組成,即在底板上榫卯連接有立板,立板上通過榫卯結構連接有用于連接底架和斜撐的安裝部,既實現了輕量化,降低能源及材料的消耗,又便于在裝配時調整底架和斜撐的位置以實現底架、副車架本體和斜撐之間的連接。當副車架本體中一個零件發生破壞無需整體更換,降低了維修成本,且方便后期維護和再制造。
1.一種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10)和副車架(20),所述副車架(20)包括副車架本體(21)和斜撐(22),所述副車架本體(21)包括安裝部(211)、底板(212)和立板(213),所述安裝部(211)與所述立板(213)榫卯連接,所述底板(212)與所述立板(213)榫卯連接,所述底架(10)與所述安裝部(211)固定連接,所述斜撐(22)的一端與所述底架(10)固定連接,所述斜撐(22)的另一端與所述安裝部(211)相對固定地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211)能夠沿所述立板(213)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立板(213)相對移動,所述立板(213)能夠沿所述底板(212)的長度方向與所述底板(212)相對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211)至少有兩個,所述安裝部(211)包括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所述底架(10)與所述第一安裝部固定連接,所述斜撐(22)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安裝部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213)開設有第一榫槽(2131),所述安裝部(211)具有與所述第一榫槽(2131)配合連接的第一榫頭(2111),所述安裝部(211)沿所述立板(213)的長度方向可移動地連接于所述立板(213),所述立板(213)的長度方向平行于所述底板(212)的長度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車架本體(21)還包括第一限位部(214)、第二限位部(215)和第三榫頭(216),所述第一限位部(214)位于所述立板(213)的一端,用于限制所述安裝部(211)沿所述立板(213)的長度方向的移動,所述第二限位部(215)位于所述底板(212)的一端,用于限制所述立板(213)沿所述底板(212)的長度方向的移動,所述第三榫頭(216)置于所述第一榫槽(2131)內,以限制所述安裝部(211)在所述第一榫槽(2131)內的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12)開設有第二榫槽(2121),所述立板(213)具有與所述第二榫槽(2121)配合連接的第二榫頭(2132),所述立板(213)沿所述底板(212)的長度方向可移動地連接于所述底板(21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車架本體(21)還包括連接橫梁(218),所述連接橫梁(218)有多個,所述底板(212)有兩個且平行間隔設置,各所述底板(212)對應連接有一個所述立板(213),所述連接橫梁(218)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底板(212)或所述立板(213)固定連接,多個所述連接橫梁(218)于兩個所述底板(212)之間平行間隔分布。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22)包括翼板(221)和折彎板(222),所述翼板(221)有兩個,且兩個所述翼板(221)通過連接件(223)相對固定地連接,各所述翼板(221)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一個所述折彎板(222);所述安裝部(211)包括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所述第一安裝部有兩個,且各所述第一安裝部與一個所述立板(213)安裝連接,所述第二安裝部有兩個,且各所述第二安裝部與一個所述立板(213)安裝連接,兩個所述折彎板(222)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二安裝部固定連接,所述翼板(221)遠離所述折彎板(222)的一端固定連接于所述底架(10),所述底架(10)與所述第一安裝部固定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10)與所述安裝部(211)之間通過銷軸連接,所述斜撐(22)與所述底架(10)之間通過銷軸連接,所述斜撐(22)與所述安裝部(211)之間通過銷軸連接。
10.一種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車架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