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折疊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小型折疊車,包括前車體和可折疊的后車體。前車體包括前車輪、可折疊把立以及踏板,可折疊把立包括把立本體和分別與把立本體相鉸接的兩個把手。可折疊的后車體包括相互轉動連接的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坐墊以及后車輪,開合式座椅支架的尾端與前車體鉸接,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與前車體滑動式連接,坐墊設置于開合式座椅支架的頂端,后車輪設置于開合式后叉架的尾端。在展開狀態,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相互轉動呈剪刀式交叉狀展開,且兩個把手沿水平方向展開;在折疊狀態,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轉動重疊,兩個把手的軸線均從水平方向變為垂直方向。
【專利說明】小型折疊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技術領域】,且特別涉及一種小型折疊車。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地鐵等快速交通工具已逐漸普及。尤其是上班族,其為減少上下班時間,通常會選擇乘坐地鐵等快速交通工具。然而,受地鐵的線路限制,很多上班族的家里或公司距離地鐵會有一段距離。目前很多上班族采用自行車或電動車這類交通工具往返于家里或公司和地鐵站之間。
[0003]現有的自行車和電動車體積較大,用戶無法隨身攜帶,只能將其停靠在地鐵站附近。這不僅使用非常不便且經常會出現沒有停靠場地或車被損壞,被偷等現象。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一次性折疊收放到位且具有活動坐墊的小型折疊車。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小型折疊車,包括前車體和可折疊的后車體。前車體包括前車輪、可折疊把立以及踏板,可折疊把立包括把立本體和分別與把立本體相鉸接的兩個把手。可折疊的后車體包括相互轉動連接的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坐墊以及后車輪,開合式座椅支架的尾端與前車體鉸接,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與前車體滑動式連接,坐墊設置于開合式座椅支架的頂端,后車輪設置于開合式后叉架的尾端。
[0006]在展開狀態,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相互轉動呈剪刀式交叉狀展開,且兩個把手沿水平方向展開;在折疊狀態,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轉動重疊,兩個把手的軸線均從水平方向變為垂直方向。
[0007]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可折疊把立還包括固定組件,固定組件包括凸板蓋片、保險卡扣以及凸板蓋片勾。凸板蓋片包括與把手的外部形狀相匹配的包覆部,以及沿包覆部的兩側向外延伸的固定部以及連接部,固定部與把立本體鉸接。保險卡扣呈環形,且與凸板蓋片上的連接部轉動連接。凸板蓋片勾與把立本體轉動連接,凸板蓋片勾包括扣勾部和定位部,當可折疊把立展開時,扣勾部伸入保險卡扣內,固定凸板蓋片,當可折疊把立折疊時,扣勾部脫離保險卡扣,且與凸板蓋片一同將每一折疊后的把手定位。
[0008]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把立本體上具有連接把手的把手連接部,把手連接部上具有兩個或兩組第一連接孔,每一把手上具有與第一連接孔相匹配的第二連接孔,兩個連接件穿過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鉸接把手和把立本體。
[0009]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把手為柱狀。
[0010]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前車體還包括中空的轉動軸架、連接桿、滑動件以及限位件。中空的轉動軸架與開合式座椅支架的尾端相鉸接。連接桿設置于轉動軸架內,可折疊把立設置于連接桿的頂端,前車輪設置于連接桿的尾端。滑動件設置于連接桿上且沿連接桿的長度方向運動,滑動件連接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限位件設置于連接桿,對滑動件的運動行程進行限位。
[0011]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限位件設置于連接桿的下部。
[0012]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限位件為套設在連接桿外部的尼龍卡塊或金屬卡塊。
[0013]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滑動件為套設在連接桿上的滑塊,滑塊與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相連接。
[0014]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開合式后叉架上具有通槽,開合式座椅支架穿過通槽,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的中部設置同軸的銷孔,銷軸穿過銷孔鉸接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
[0015]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具有斜面,斜面的傾斜度小于開合式后叉架的中心線的傾斜度。
[001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型折疊車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0017]設置后車體為可折疊結構,在使用時,利用使用者自身的重力使得開合式座椅支架下移并帶動開合式后叉架沿前車體的長度方向下移,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相互轉動呈剪刀式交叉狀展開。且展開后人體的自身重力使得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保持穩定,無需增加額外的固定結構。而使用完成后,用戶只需手推坐墊即可將展開的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折疊。折疊過程非常簡單,一次性折疊收放到位,適合大多數人群的使用。且進一步的,設置把立為可折疊式結構,在折疊狀態時,把立垂直收至轉動軸架的兩側,大大減小折疊后車體的體積,方便用戶攜帶。
[0018]此外,可折疊把立還包括固定組件,固定組件可在把立展開時對把手進行固定,為使用者在行駛時提供支撐;而在折疊時,固定組件對折疊后的把手進行定位固定。通過設置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具有斜面,斜面的傾斜度小于開合式后叉架的中心線的傾斜度,大大減小折疊后開合式后叉架與轉動軸架間的間距,使得折疊后車體的體積更小。
[0019]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提供的小型折疊車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所示為圖1中把手的展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3所示為圖1中把手折疊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圖1中把手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提供的小型折疊車的結構示意圖。圖2所示為圖1中把手的展開時的結構示意圖。圖3所示為圖1中把手折疊時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1中把手的分解示意圖。請一并參閱圖1至圖4。
[002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型折疊車包括前車體100和可折疊的后車體200。前車體100包括前車輪1、可折疊把立2以及踏板3,可折疊把立2包括把立本體21和分別與把立本體21相鉸接的兩個把手22。
[0026]于本實施例中,把立本體21上具有連接把手的把手連接部211。把手連接部211上具有兩個或兩組第一連接孔211a,每一把手22上具有與第一連接孔211a相匹配的第二連接孔221,兩個連接件24穿過第一連接孔211a和第二連接孔221鉸接把手22和把立本體21。于本實施例中,兩個連接件24為插銷。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定。
[0027]于本實施例中,可折疊把立2還包括固定組件23。固定組件23包括凸板蓋片231、保險卡扣232以及凸板蓋片勾233。凸板蓋片231包括與把手的外部形狀相匹配的包覆部231a,以及沿包覆部231a的兩側向外延伸的固定部231b以及連接部231c,固定部231b與把立本體21鉸接。保險卡扣232呈環形,且與凸板蓋片231上的連接部231c轉動連接。凸板蓋片勾233與把立本體21轉動連接,凸板蓋片勾233包括扣勾部233a和定位部233b,當可折疊把立I展開時,扣勾部233a伸入保險卡扣232內,固定凸板蓋片231。當可折疊把立12折疊時,扣勾部233a脫離保險卡扣232,定位部233b與凸板蓋片231 —同將每一折疊后的把手22定位。
[0028]于本實施例中,把手22為柱狀。相應的,包覆部231a具有一弧形包覆面。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把立本體21的底部還設置有與凸板蓋片勾233外輪廓相匹配凹槽212。
[0029]于本實施例中,可折疊的后車體200包括相互轉動連接的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坐墊以及后車輪。開合式座椅支架4的尾端與前車體100鉸接,開合式后叉架5的頂端與前車體100滑動式連接,坐墊設置于開合式座椅支架4的頂端,后車輪設置于開合式后叉架5的尾端。
[0030]于本實施例中,前車體100還包括中空的轉動軸架4、連接桿5、滑動件6以及限位件7。轉動軸架4與開合式座椅支架8的尾端相鉸接。連接桿5設置于轉動軸架4內,可折疊把立2設置于連接桿5的頂端,前車輪I設置于連接桿5的尾端。滑動件6設置于連接桿5上且沿連接桿5的長度方向運動,滑動件6連接開合式后叉架9的頂端。限位件7設置于連接桿5,對滑動件6的運動行程進行限位。
[0031]于本實施例中,限位件7為套設在連接桿5外部的尼龍卡塊,且位于連接桿5的下部,對滑動件6的下行程進行限位,而滑動件6的上行程則有轉動軸架4的頂部進行限制。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其它實施例中,連接桿5的上部也可設置限位件7,且限位件7可為金屬卡塊或與連接桿5 —體成型的凸塊。
[0032]于本實施例中,滑動件6為套設在連接桿5上的滑塊,滑塊與開合式后叉架9的頂端相連接。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滑動件6的具體結構不作任何限定。
[0033]于本實施例中,開合式后叉架9上具有通槽,通槽的寬度大于開合式座椅支架8的厚度。開合式座椅支架8穿過通槽,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的中部設有同軸的銷孔,銷軸穿過銷孔鉸接開合式座椅支架9和開合式后叉架9。
[0034]具體而言,從折疊狀態到展開狀態:人體的重力作用于坐墊,開合式座椅支架8沿通槽下移,受通槽的底部限制,開合式座椅支架8下降到一定距離后停止。于此同時,滑動件6帶動開合式后叉架9沿連接桿5的長度方向下移。同樣的,受限位件7的限制,滑動件6下降到一定的距離后停止。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呈剪刀式交叉展開,整個后車體200展開。在后車體200展開后,使用者分離保險卡扣232和扣勾部233a,凸板蓋片231下翻,轉動兩個把手22將其從水平位置變換為垂直位置,凸板蓋片231和定位部233b一同對折疊后的把手進行定位。
[0035]與上述過程相反的,從展開狀態到折疊狀態:用戶手推坐墊,使得開合式座椅支架8沿通槽上移。同時開合式座椅支架8的運動將帶動開合式后叉架9驅動滑動件6沿連接桿5的長度方向上移,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重疊在一起位于轉動軸架4的后部。在后車體200折疊后,使用者轉動凸板蓋片231,旋轉兩個把手22使得兩個把手22沿水平方向展開。旋轉凸板蓋片勾233,使得扣勾部233a與保險卡扣232相連接,將展開后的把手22進行固定。與展開狀態相比,折疊后大大減小了整個車體的體積,便于客戶隨身攜帶,且折疊和展開的過程非常簡單,適合多種人群使用。
[0036]于本實施例中,為進一步減小折疊后的體積,設置開合式后叉架9的頂端具有斜面91,斜面91的傾斜度小于開合式后叉架的中心線的傾斜度。該設置使得在折疊后斜面91與轉動軸架4的頂端相重合。該設置大大降低了折疊后開合式后叉架9與轉動軸架4間的距離,進一步降低折疊后車體的體積。
[0037]于本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型折疊車為小型折疊電動車,開合式座椅支架8或開合式后叉架9內設置有驅動前車輪I以及后車輪運動的驅動器(圖未示出)。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其它實施例中,小型折疊車可為小型折疊自行車,腳踏3上具有連接前車輪I和后車輪的傳動件,如鏈條。
[0038]綜上所述,設置后車體200為可折疊結構,在使用時,利用使用者自身的重力使得開合式座椅支架8下移并帶動開合式后叉架9沿前車體100的長度方向下移,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相互轉動呈剪刀式交叉狀展開。且展開后人體的自身重力使得開合式座椅支架8和開合式后叉架9保持穩定,無需增加額外的固定結構。而使用完成后,用戶只需手推坐墊即可將展開的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折疊。折疊過程非常簡單,一次性折疊收放到位,適合大多數人群的使用。且進一步的,設置把立為可折疊式結構,在折疊狀態時,把立垂直收至轉動軸架的兩側,大大減小折疊后車體的體積,方便用戶攜帶。
[0039]此外,可折疊把立還包括固定組件23,固定組件23可在把立展開時對把手22進行固定,為使用者在行駛時提供支撐;而在折疊時,固定組件23對折疊后的把手22進行定位。通過設置開合式后叉架9的頂端具有斜面91,斜面91的傾斜度小于開合式后叉架9的中心線的傾斜度,大大減小折疊后開合式后叉架與轉動軸架間的間距,使得折疊后車體的體積更小。
[0040]雖然本實用新型已由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知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要求保護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車體和可折疊的后車體; 前車體,包括前車輪、可折疊把立以及踏板,所述可折疊把立包括把立本體和分別與所述把立本體相鉸接的兩個把手; 可折疊的后車體,包括相互轉動連接的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坐墊以及后車輪,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的尾端與所述前車體鉸接,所述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與所述前車體滑動式連接,坐墊設置于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的頂端,后車輪設置于所述開合式后叉架的尾端; 在展開狀態,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相互轉動呈剪刀式交叉狀展開,且所述兩個把手沿水平方向展開;在折疊狀態,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轉動重疊,所述兩個把手的軸線均從水平方向變為垂直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把立還包括固定組件,所述固定組件包括: 凸板蓋片,包括與所述把手的外部形狀相匹配的包覆部,以及沿所述包覆部的兩側向外延伸的固定部以及連接部,所述固定部與所述把立本體鉸接; 保險卡扣,呈環形,且與所述凸板蓋片上的連接部轉動連接; 凸板蓋片勾,與所述把立本體轉動連接,所述凸板蓋片勾包括扣勾部和定位部,當所述可折疊把立展開時,所述扣勾部伸入所述保險卡扣內,固定所述凸板蓋片,當所述可折疊把立折疊時,所述扣勾部脫離所述保險卡扣,且與所述凸板蓋片一同將每一所述折疊后的把手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立本體上具有連接所述把手的把手連接部,所述把手連接部上具有兩個或兩組第一連接孔,每一把手上具有與第一連接孔相匹配的第二連接孔,兩個連接件穿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鉸接所述把手和把立本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為柱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體還包括: 中空的轉動軸架,與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的尾端相鉸接; 連接桿,設置于所述轉動軸架內,所述可折疊把立設置于連接桿的頂端,前車輪設置于連接桿的尾端; 滑動件,設置于所述連接桿上且沿所述連接桿的長度方向運動,所述滑動件連接所述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 限位件,設置于所述連接桿,對所述滑動件的運動行程進行限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設置于所述連接桿的下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為套設在連接桿外部的尼龍卡快或金屬卡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為套設在連接桿上的滑塊,滑塊與所述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合式后叉架上具有通槽,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穿過所述通槽,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的中部設置同軸的銷孔,銷軸穿過所述銷孔鉸接所述開合式座椅支架和開合式后叉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折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合式后叉架的頂端具有斜面,所述斜面的傾斜度小于開合式后叉架的中心線的傾斜度。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4264383SQ201420720731
【公開日】2015年4月1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27日
【發明者】沈建軍, 懷偉 申請人:金華樸貝工業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