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包括車架,其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側板,兩側板之間形成一個收納空間;支撐梁,其上端部通過一樞軸樞接在車架上,該支撐梁的下端部安裝有車輪;分別設置于兩側板上的兩個驅動組件,驅動組件包括安裝在側板上并可繞平行于車架寬度方向的一軸線相對于側板轉動的第一轉動部件、樞接于樞軸上且與第一轉動部件同步聯接的第二轉動部件、以及樞接在第一轉動部件周緣上的腳踏板;安裝于支撐梁上用于將第二轉動部件轉動動力傳遞給車輪的傳動組件。本實用新型能夠將支撐梁折疊于車架的兩側板之間,大大減小了折疊車收折后的體積;并且,收折后的支撐梁不會與折疊車的驅動機構以及傳動機構互相干涉。
【專利說明】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交通工具,尤其涉及一種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為了便于攜帶、減小放置的空間,自行車、電動車通常是設計為可折疊的結構。目前的折疊自行車通常是包括車架、車輪、以及車輪驅動機構,車輪驅動機構是由腳踏驅動的,其具體包括橫向的樞接在車架上的主動轉軸、安裝在車軸上的齒盤、同步連接在齒盤兩側的兩個腳踏連桿,腳踏板樞接在腳踏連桿的自由端,齒盤和車后輪的輪軸利用鏈條聯動,這種傳統的折疊車的車輪驅動機構由于主動轉軸是橫向設置在車架上,且由于鏈條是由主動轉軸延伸至車后輪的輪軸,因此,其只能夠將車架前部安裝前輪的部分左側或右側翻轉,然后在折疊其他結構,如此,折疊車在被折疊后的體積較大,并且,折疊車在收折以后,前輪和后輪均不可以再轉動,使用者只能夠提起折疊車,而不能夠推行前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于提供一種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其能夠將折疊車的支撐梁折疊于車架內部,從而減小折疊車收折后的體積,并且使折疊車在收折后不影響車輪的使用。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包括,
[0006]車架,其寬度方向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側板,兩側板相對設置,兩側板之間形成一個收納空間;
[0007]支撐梁,其上端部通過一沿車架寬度方向延伸的樞軸樞接在車架上,該支撐梁可繞樞軸在一位于收納空間內的收折位置和一位于收納空間外部的展開位置之間轉動,該支撐梁的下端部安裝有車輪;
[0008]分別設置于兩側板上的兩個驅動組件,驅動組件包括安裝在側板上并可繞平行于車架寬度方向的一軸線相對于側板轉動的第一轉動部件、樞接于樞軸上且與第一轉動部件同步聯接的第二轉動部件、以及樞接在第一轉動部件周緣上的腳踏板,兩驅動組件的腳踏板在第一轉動部件的轉動軸線的圓周方向上相互錯開;
[0009]安裝于支撐梁上用于將第二轉動部件轉動動力傳遞給車輪的傳動組件。
[0010]第一轉動部件為一樞接在側板上的外齒圈、第二轉動部件為一樞接于樞軸上的從動鏈輪,兩驅動組件的從動鏈輪分置于樞軸的兩端;驅動組件還包括樞接于側板上且與外齒圈嚙合的從動齒輪、同步聯接于從動齒輪上的主動鏈輪、以及將主動鏈輪與從動鏈輪同步聯接的傳動鏈條。
[0011]側板上設置有一圓形的開口,該開口內固定有一套圈,外齒圈上具有一嵌置在套圈內部且可相對于套圈轉動的嵌置部,腳踏板連接在一與嵌置部固定的轉動環外圍。
[0012]傳動組件包括內置于支撐梁中且沿支撐梁的高度方向延伸的傳動桿、樞接在樞軸上且與從動鏈輪同步聯接的傳動軸、同步聯接在傳動軸上的第一傘齒輪、同步聯接在傳動桿上端部且與第一傘齒輪嚙合的第二傘齒輪、同步聯接在傳動桿下端部的第三傘齒輪、以及同步聯接在車輪的輪軸上且與第三傘齒輪嚙合的第四傘齒輪;傳動軸的中心軸線與樞軸的中心軸線重合。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4]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能夠將支撐梁折疊于車架的兩側板之間,從而充分的利用了車架的內部空間,大大減小了折疊車收折后的體積;并且,收折后的支撐梁不會與折疊車的驅動機構以及傳動機構互相干涉,不會影響折疊車傳動裝置以及車輪的正常工作,使折疊車收折后仍然可以推動前行或騎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傳動組件上部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本實用新型傳動組件下部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收折狀態示意圖;
[0019]其中:10、車架;11、側板;111、開口 ;12、安裝板;13、套圈;20、支撐梁;21、樞軸;30、車輪;31、輪軸;41、外齒圈;42、轉動環;421、延伸部;43、腳踏板;44、從動齒輪;45、主動鏈輪;46、傳動鏈條;47、從動鏈輪;51、傳動桿;52、傳動軸;53、第一傘齒輪;54、第二傘齒輪;55、第三傘齒輪;56、第四傘齒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21]如圖1、2、3、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新型折疊機構,其包括車架10、支撐梁20、兩驅動組件以及傳動組件,其中,車架10包括有兩個在其寬度方向排列且相對設置的側板11,兩側板11之間形成一個收納空間,該兩側板11組成了車架10的主體部分,兩側板11的頂端部之間固定連接,即收納空間至少在兩側板11的后側以及下端部具有可將其他部件卡入的開槽。支撐梁20的上端部通過一沿車架10寬度方向延伸的樞軸21樞接在車架10上,具體的是,該樞軸21設置在兩側板11的后側頂端部之間,支撐梁20可繞樞軸21在一位于收納空間內的收折位置和一位于收納空間外部的展開位置之間轉動,也就是說,在折疊車處于收折狀態時,支撐梁20繞樞軸21轉動至豎直狀態,其最終被置于收納空間中,此時,車架10的兩側板11不會與支撐梁20發生干涉,也就是說,兩側板11之間的距離要大于支撐梁20的寬度,在折疊車處于展開狀態時,支撐梁20繞樞軸21轉動至與豎直狀態呈一角度,其位于收納空間以外;支撐梁20的下端部安裝有車輪30。上述的兩個驅動組件分別置于兩側板11上,該驅動組件包括一樞接在側板11上外齒圈41、樞接在側板11上與外齒圈41嚙合的從動齒輪44、同步聯接在從動齒輪44上的主動鏈輪45、樞接在樞軸21上的從動鏈輪47、以及將主動鏈輪45和從動鏈輪47同步聯接的傳動鏈條46,外齒圈41的周緣樞接有腳踏板43,兩個驅動組件上的腳踏板43在外齒圈41的轉動軸線的圓周方向上相互錯開,在踩踏兩腳踏板43時,兩驅動組件可同步的轉動,即最終使兩從動鏈輪47同步轉動。為了便于安裝,可以在側板11上開設一圓形開口 111,該開口 111內固定有一套圈13,外齒圈41上具有一嵌置在套圈13內且可相對于套圈13轉動的嵌置部,也就是說,套圈13和嵌置部構成一個類似于軸承的結構,套圈13為可以被視為軸承的外圈、嵌置部被視為軸承的內圈,該結構是將外齒圈41樞接在側板11的開口 111內部,嵌置部上固定有一轉動環42,該轉動環42的周緣具有一徑向向外延伸的延伸部421,腳踏板43樞接在延伸部421的外側端部,延伸部421可以增大腳踏板43在受壓時使外齒圈41轉動的力矩;在側板11的內側面該固定有一安裝板12,傳動鏈條46、主動鏈輪45、從動齒輪44以及從動鏈輪47均被置于安裝板12和側板11之間,從而避免支撐梁20在收折于收納空間之中后,與傳動鏈條46、主動鏈輪45、從動齒輪44以及從動鏈輪47發生干涉。
[0022]本實用新型中,上述的外齒圈41與從動齒輪44嚙合,同時,從動齒輪44通過鏈條傳動機構輸出動力并傳遞給傳動組件,由傳動組件帶動車輪30轉動,如此,可以在踩踏兩腳踏板43時,使車輪30轉動。然而,只要能夠將腳踏板43的動力經由驅動組件傳遞給傳動組件即可,因此,本實用新型中可以采用其他的樞接在側板11上的轉動部件替代上述的外齒圈41,采用其他的另一個樞接在樞軸21上的轉動部件替代上述的從動鏈輪47,該兩個轉動部件之間可以采用齒輪組同步聯接,也可以是采用其他的同步聯接結構進行配合。
[0023]上述的傳動組件包括內置于支撐梁20中且沿支撐梁20的高度方向延伸的傳動桿51、樞接在樞軸21上且與從動鏈輪47同步聯接的傳動軸52、同步聯接在傳動軸52上的第一傘齒輪53、同步聯接在傳動桿51上端部且與第一傘齒輪53嚙合的第二傘齒輪54、同步聯接在傳動桿51下端部的第三傘齒輪55、以及同步聯接在車輪30的輪軸31上且與第三傘齒輪55嚙合的第四傘齒輪56,傳動軸52穿接在樞軸21中,其二者的中心軸線重合,上述的兩從動鏈輪47分別鍵連接于傳動軸52的兩端部,由于兩從動鏈輪47是同步轉動的,因此,在兩從動鏈輪47轉動的情況下,其二者共同驅動傳動軸52轉動,傳動軸52的轉動動力通過第一傘齒輪53與第二傘齒輪54的配合傳遞給傳動桿51,傳動桿51的轉動動力通過第三傘齒輪55和第四傘齒輪56的配合傳遞給車輪30的輪軸31,最終使車輪30轉動。
[0024]本實用新型中,由于在車架10上采用驅動組件,在支撐梁20內置安裝傳動組件,由于支撐梁20是繞樞軸21相對于車架10轉動,且驅動組件的動力輸出末端(即從動鏈輪47)與傳動組件銜接位置恰好是在樞軸21上的傳動軸52上,因此,在收折折疊車的過程中,支撐梁20不會與驅動組件和傳動組件發生任何干涉,折疊車的傳動裝置不會受到影響,此結合配合兩驅動組件分別設置于兩側板11上的巧妙結構,使支撐梁20在收折狀態時恰好能夠被置于兩側板11之間,從而利用了車架10的內部空間,縮小了折疊車收折狀態的體積,同時,如上述所描述,由于樞軸21與傳動軸52的中心軸線重合,在支撐梁20處于收折狀態時,車輪30可以正常轉動,甚至于折疊車可以正常騎行。
[0025]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架,其寬度方向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側板,兩側板相對設置,兩側板之間形成一個收納空間; 支撐梁,其上端部通過一沿車架寬度方向延伸的樞軸樞接在車架上,該支撐梁可繞樞軸在一位于收納空間內的收折位置和一位于收納空間外部的展開位置之間轉動,該支撐梁的下端部安裝有車輪; 分別設置于兩側板上的兩個驅動組件,驅動組件包括安裝在側板上并可繞平行于車架寬度方向的一軸線相對于側板轉動的第一轉動部件、樞接于樞軸上且與第一轉動部件同步聯接的第二轉動部件、以及樞接在第一轉動部件周緣上的腳踏板,兩驅動組件的腳踏板在第一轉動部件的轉動軸線的圓周方向上相互錯開; 安裝于支撐梁上用于將第二轉動部件轉動動力傳遞給車輪的傳動組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第一轉動部件為一樞接在側板上的外齒圈、第二轉動部件為一樞接于樞軸上的從動鏈輪,兩驅動組件的從動鏈輪分置于樞軸的兩端;驅動組件還包括樞接于側板上且與外齒圈嚙合的從動齒輪、同步聯接于從動齒輪上的主動鏈輪、以及將主動鏈輪與從動鏈輪同步聯接的傳動鏈條。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側板上設置有一圓形的開口,該開口內固定有一套圈,夕卜齒圈上具有一嵌置在套圈內部且可相對于套圈轉動的嵌置部,腳踏板連接在一與嵌置部固定的轉動環外圍。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車的新型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傳動組件包括內置于支撐梁中且沿支撐梁的高度方向延伸的傳動桿、樞接在樞軸上且與從動鏈輪同步聯接的傳動軸、同步聯接在傳動軸上的第一傘齒輪、同步聯接在傳動桿上端部且與第一傘齒輪嚙合的第二傘齒輪、同步聯接在傳動桿下端部的第三傘齒輪、以及同步聯接在車輪的輪軸上且與第三傘齒輪嚙合的第四傘齒輪;傳動軸的中心軸線與樞軸的中心軸線重合。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3958495SQ201420430507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31日
【發明者】尹國英, 詹映忠 申請人:廣州市錦宏機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