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它包括主管體,該主管體兩端密封,該主管體外表面設有貫穿管壁的注射孔,該主管體管內注射有填充劑,該填充劑反應后形成固態結構。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管材制作客車骨架時,可先將同一規格的管材按正常的制作工藝制作成骨架,然后在整個骨架中受到的應力較大而需要結構加強的局部,通過管材上的注射孔注入填充劑,填充劑經過反應形成固態結構,使得注射有該填充劑的管材的結構強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保證了骨架的結構強度需求,使用更為安全,所述使用的管材的管壁厚度可以較薄,生產成本得到進一步降低。
【專利說明】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構成客車車架的管材,特別是指一種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
【背景技術】
[0002]構成車身骨架的管材的結構強度直接影響到車身骨架的結構輕度,現有的車身骨架管材的厚度通常統一為1.5?2.0毫米,管材的厚度越大耗材越多,管材的成本越高。眾所周知,車身骨架上的各個局部的受力并不是完全一樣,個別局部所受的負荷會比其他局部大很多,如果使用統一規格的管材制作骨架,那么必須按照能夠承受最大負荷的標準來選擇管材,這就會造成一定的材料浪費,生產成本高。若在骨架的制作過程中采用不同規格的管材,則容易發生裝錯現象(因為不同規格的管材外形相似,其規格差別主要是管壁厚度的差別),即在負荷較大的局部沒有按照指定需要的管材,而不需要的地方則裝配了結構輕度較高的管材,使得整車骨架的結構強度難以得到保障。這就要求骨架的生產人員具備較好的技術水平和十分細心,增加了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以克服現有構成客車骨架的管材存在的結構強度僅依賴于管壁的厚度;使用統一規格的管材制作骨架,生產成本高;使用不同規格的管材制作管材,容易發生位置裝錯情況,影響骨架的安全性,工作人員壓力大等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包括主管體,上述主管體兩端密封,該主管體外表面設有貫穿管壁的注射孔,該主管體管內注射有填充劑,該填充劑通過一定的時間進行反應(化學反應或者物理反應)后形成固態結構。
[0006]更進一步地,上述填充劑為有機發泡劑,該有機發泡劑為偶氮化合物偶氮化合物、磺酰肼類化合物或者亞硝基化合物。更為具體地,該填充劑為貫穿有芳香酰胺聚合網絡修正的PVC或者PET,或者該填充劑為聚氨基甲酸酯。
[0007]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結構的描述可知,和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管材制作客車骨架時,可先將同一規格的管材按正常的制作工藝制作成骨架,然后在整個骨架中受到的應力較大而需要結構加強的局部,通過管材上的注射孔注入填充劑,填充劑經過反應形成固態結構,使得注射有該填充劑的管材的結構強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保證了骨架的結構強度需求,使用更為安全,所述使用的管材的管壁厚度可以較薄,生產成本得到進一步降低;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管材制作骨架,對工作人員的技術要求和識別要求較低,既減輕了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和心里壓力,也提高了骨架的生產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管材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參照【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10]參照圖1,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包括主管體1,上述主管體I兩端密封,該主管體I外表面設有貫穿管壁的注射孔10,如圖1所示,該主管體I可以是呈長方體(主管體I的形狀不局限于圖中所示的長方體,它也可以是圓柱體、正方體,甚至是其它的橫截面為不規則形狀的管狀體)。該主管體I管內注射有填充劑11,該填充劑11通過一定的時間進行反應(化學反應或者物理反應)后形成固態結構。更進一步地,上述填充劑11為有機發泡劑,該有機發泡劑為偶氮化合物偶氮化合物、磺酰肼類化合物或者亞硝基化合物。更為具體地,該填充劑11為貫穿有芳香酰胺聚合網絡修正的PVC或者PET,或者該填充劑11為聚氨基甲酸酯。
[0011]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管材制作客車骨架時,可先將同一規格的管材按正常的制作工藝制作成骨架,然后在整個骨架中受到的應力較大而需要結構加強的局部,通過管材上的注射孔10注入填充劑11,填充劑11經過反應形成固態結構,使得注射有該填充劑11的管材的結構強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保證了骨架的結構強度需求,使用更為安全,所述使用的管材的管壁厚度可以較薄,生產成本得到進一步降低;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管材制作骨架,對工作人員的技術要求和識別要求較低,既減輕了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和心里壓力,也提高了骨架的生產效率。
[0012]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構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于侵犯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行為。
【權利要求】
1.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包括主管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體兩端密封,該主管體外表面設有貫穿管壁的注射孔,該主管體管內注射有填充劑,該填充劑反應后形成固態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劑為有機發泡劑,該有機發泡劑為偶氮化合物偶氮化合物、磺酰肼類化合物或者亞硝基化合物。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劑為貫穿有芳香酰胺聚合網絡修正的PVC或者PET。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強度高的車身骨架管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劑為聚氨基甲酸酯。
【文檔編號】B62D21/00GK203766884SQ201420198396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23日
【發明者】張國忠 申請人:西虎汽車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