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及其地板骨架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車輛及其地板骨架結構,所述地板骨架結構包括:地板面板、地板門檻梁、第一至第三地板橫梁以及地板縱梁,第一地板橫梁包括第一本體和兩個第一連接部,每個第一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第一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第一本體的后端面;第二地板橫梁連接在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第一地板橫梁的前方,第二地板橫梁包括第二本體和兩個第二連接部,每個第二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第二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第二本體的后端面;第三地板橫梁包括第三本體和第三連接部,第三連接部與地板縱梁的后端相連。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地板骨架結構,大幅度提升了整車的剛度與側碰的安全性。
【專利說明】車輛及其地板骨架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車輛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車輛及其地板骨架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相關技術中指出,地板橫梁都是簡單的“一”字形狀,端部平直,前后地板的搭接縫也是“直線型”設計,這樣的結構簡單,工藝易實現,然而,發生側碰時此結構有斷裂風險,從而影響局部乃至整車剛度。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所述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剛度較大,從而在側碰時,地板骨架結構的斷裂風險較小。
[0004]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上述地板骨架結構的車輛。
[0005]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包括:地板面板,所述地板面板包括前后彼此相連的前地板面板和后地板面板;地板門檻梁,所述地板門檻梁連接在所述地板面板的左右兩側,且所述地板門檻梁包括前后依次相連的第一地板門檻梁和第二地板門檻梁,其中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的連接處的前方或后方;第一地板橫梁,所述第一地板橫梁包括第一本體和兩個第一連接部,所述兩個第一連接部連接在所述第一本體的左右兩端,所述第一本體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之間的連接處上,每個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在對應的所述地板門檻梁上,其中每個所述第一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一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一本體的后端面;第二地板橫梁,所述第二地板橫梁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地板橫梁的前方,所述第二地板橫梁包括第二本體和兩個第二連接部,所述兩個第二連接部連接在所述第二本體的左右兩端且與對應的所述地板門檻梁分別相連,其中每個所述第二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二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二本體的后端面;地板縱梁,所述地板縱梁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二地板橫梁的前側;以及第三地板橫梁,所述第三地板橫梁包括前后彼此相連的第三本體和第三連接部,所述第三本體連接在所述第二本體上,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地板縱梁的后端相連。
[0006]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第一地板橫梁至第三地板橫梁獨有的“T”形結構使零部件本身強度大大提升,且第一地板橫梁至第三地板橫梁與地板縱梁或者與地板門檻梁的搭接焊使整個地板骨架結構形成一個結實的整體框架,大幅度提升了整車的剛度與側碰的安全性。另外,通過在前地板面板和后地板面板、以及第二地板橫梁與地板縱梁之間采用“非直線型”設計,從而顯著提升了地板骨架結構的整體剛度。
[0007]進一步地,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第三本體的左右端面在左右方向上間隔開一定距離。[0008]可選地,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的連接處的前方,所述兩個第一連接部分別連接在對應的第二地板門檻梁上。
[0009]進一步可選地,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第一本體和所述第二本體之間。
[0010]進一步地,所述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進一步包括:加強筋,所述加強筋設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地板橫梁和所述第二地板橫梁之間。
[0011]可選地,所述加強筋為多個,且所述多個加強筋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
[0012]優選地,每個所述加強筋沿前后方向延伸且與所述第一本體垂直。
[0013]可選地,所述地板縱梁為兩個且所述兩個地板縱梁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所述第三連接部為兩個且所述兩個第三連接部與對應的所述地板縱梁分別相連。
[0014]可選地,所述第三本體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二本體的寬度。
[0015]根據本發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包括根據本發明上述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
[0016]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8]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的示意圖;
[0019]圖2是圖1中圈示的A部的放大圖;
[0020]圖3是圖1中圈示的B部的放大圖;
[0021]圖4是圖1中圈示的C部的放大圖;
[0022]圖5是圖1中所示的第一地板橫梁的示意圖;
[0023]圖6是圖1中所示的第二地板橫梁的示意圖;
[0024]圖7是圖1中所示的第三地板橫梁的示意圖。
[0025]附圖標記:
[0026]100:地板骨架結構;
[0027]11:前地板面板;111:加強筋;12:后地板面板;
[0028]21:第一地板門檻梁;22:第二地板門檻梁;
[0029]3:第一地板橫梁;31:第一本體;32:第一連接部;
[0030]4:第二地板橫梁;41:第二本體;42:第二連接部;
[0031]5:地板縱梁;
[0032]6:第三地板橫梁;61:第三本體;62:第三連接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33]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34]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35]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36]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37]下面參考圖1-圖7描述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100,地板骨架結構100可以用于車輛例如汽車中。在本申請下面的描述中,以地板骨架結構100用于汽車中為例進行說明。當然,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根據本發明的地板骨架結構100還可以用于其它類型的車輛中,例如貨車等。
[0038]如圖1所示,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100,包括地板面板、地板門檻梁、第一地板橫梁3、第二地板橫梁4、地板縱梁5以及第三地板橫梁6。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地板橫梁3”、“第二地板橫梁4”、“第三地板橫梁6”為沿車寬方向延伸的梁,“地板縱梁5 ”為沿車長方向延伸的梁。
[0039]參照圖1,地板面板包括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均水平布置且前后彼此相連,也就是說,前地板面板11連接在后地板面板12的前端。可以理解,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具體形狀和尺寸可以根據不同的車型而適應性改變,本發明對此不做特殊限定。
[0040]地板門檻梁連接在地板面板的左右兩側,如圖1所示,地板門檻梁為兩個,且兩個地板門檻梁分別連接在地板面板的左側和右側,每個地板門檻梁均包括前后依次相連的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換言之,第一地板門檻梁21連接在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前側,其中,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連接處位于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的前方或后方,由于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連接處與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在前后方向上錯開布置,使得前地板面板11與后地板面板12之間的搭接縫為“非直線型”設計,從而顯著提升了地板面板的整體剛度。
[0041]參照圖1并結合圖2和圖5,第一地板橫梁3包括第一本體31和兩個第一連接部32,兩個第一連接部32連接在第一本體31的左右兩端(即第一本體31的長度方向的兩端),第一本體31連接在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之間的連接處上,從而可以將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牢靠地連接成一體,每個第一連接部32連接在對應的地板門檻梁上,例如左側的第一連接部32連接在左側的地板門檻梁上,右側的第一連接部32連接在右側的地板門檻梁上,其中每個第一連接部32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第一本體31的前端面、且每個第一連接部32的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第一本體31的后端面,這樣每個第一連接部32在前后方向上的長度大于第一本體31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且使得第一地板橫梁3的左右兩端大致成“T”形,從而不僅提高了第一地板橫梁3自身的強度,同時提高了第一地板橫梁3附近的零部件間的接口處的強度。可選地,第一地板橫梁3與地板門檻梁采用搭接焊的方式形成為一體結構。
[0042]參照圖1并結合圖3和圖6,第二地板橫梁4連接在前地板面板11上且位于第一地板橫梁3的前方,第二地板橫梁4與第一地板橫梁3在前后方向上彼此間隔開,第二地板橫梁4包括第二本體41和兩個第二連接部42,兩個第二連接部42連接在第二本體41的左右兩端(即第二本體41的長度方向的兩端),且兩個第二連接部42與對應的地板門檻梁分別相連,其中,每個第二連接部42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第二本體41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第二本體41的后端面,這樣每個第二連接部42在前后方向上的長度大于第二本體41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且使得第二地板橫梁4的左右兩端大致成“T”形,從而不僅提高了第二地板橫梁4自身的強度,同時也提高了第二地板橫梁4附近的零部件間的接口處的強度。可選地,第二地板橫梁4與地板門檻梁采用搭接焊的方式連接成一體。
[0043]地板縱梁5連接在前地板面板11上且位于第二地板橫梁4的前側,例如在圖1的示例中示出了兩個地板縱梁5,兩個地板縱梁5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兩個地板縱梁5優選沿地板面板的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左右對稱,每個地板縱梁5均沿前后方向延伸,進一步地,每個地板縱梁5均沿前后方向直線延伸,當然,每個地板縱梁5還可以沿前后方向折線、曲線例如弧線、波浪線等延伸,本發明對此不作具體限定。
[0044]第三地板橫梁6包括前后彼此相連的第三本體61和第三連接部62,參照圖1并結合圖4和圖7,第三本體61的前側連接有兩個第三連接部62,兩個第三連接部62左右彼此間隔開,兩個第三連接部62與對應的地板縱梁5的后端分別相連,其中,地板縱梁5的后端可以伸入對應的第三連接部62的下方,從而方便地板縱梁5與第三連接部62采用搭接焊的方式進行連接。
[0045]進一步地,第三連接部62與第三本體61的左右端面在左右方向上間隔開一定距離,如圖7所示,也就是說,左側的第三連接部62的左側面與第三本體61的左端面不平齊,且該第三連接部62的左側面位于第三本體61的左端面的右側;右側的第三連接部62的右側面與第三本體61的右端面不平齊,且該第三連接部62的右側面位于第三本體61的右端面的左側,這樣第三地板橫梁6的左右兩端大致成“T”形,從而不僅提高了第三地板橫梁6自身的強度,同時也提高了第三地板橫梁6與地板縱梁5之間的連接強度。另外,由于第二地板橫梁4與地板縱梁5之間的搭接縫為“非直線型”設計,從而顯著提升了前地板面板11的整體剛度。
[0046]如圖1、圖6和圖7所示,第三本體61的寬度小于第二本體41的寬度,其具體數值可以根據實際要求具體設計,本發明對此不作具體限定。
[0047]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例如汽車的地板骨架結構100,第一地板橫梁3至第三地板橫梁6獨有的“T”形結構使零部件本身強度大大提升,且第一地板橫梁3至第三地板橫梁6與地板縱梁5或者與地板門檻梁的搭接焊使整個地板骨架結構100形成一個結實的整體框架,大幅度提升了整車的剛度與側碰的安全性。另外,通過在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以及第二地板橫梁4與地板縱梁5之間采用“非直線型”設計,從而顯著提升了地板骨架結構100的整體剛度。
[0048]參照圖1和圖3,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連接處位于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的前方,即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兩個第一連接部32可以分別連接在對應的第二地板門檻梁22上,其中,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連接處優選位于第一本體31和第二本體41之間。由此,避免了第一地板橫梁3和第二地板橫梁4與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出現干涉的情況,從而進一步提高了地板骨架結構100的整體強度。
[0049]當然,本發明不限于此,第一地板門檻梁21和第二地板門檻梁22的連接處還可以位于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的后方,此時第一地板門檻梁21的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前地板面板11和后地板面板12的連接處,兩個第一連接部32可以分別連接在對應的第一地板門檻梁21上(圖未示出)。
[0050]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地板骨架結構100進一步包括:加強筋111,加強筋111設在前地板面板11上且位于第一地板橫梁3和第二地板橫梁4之間,其中加強筋111可以由前地板面板11的一部分向上凸出形成,以提高地板面板的整體強度和剛度,當然,加強筋111也可以由前地板面板11的一部分向下凹入形成,或者加強筋111與前地板面板11分別為單獨部件,并分別單獨加工制造,然后將加強筋111連接例如通過焊接的方式連接至前地板面板11。
[0051]可選地,加強筋111為多個,且多個加強筋111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參照圖1,前地板面板11上布置有多個加強筋111,每個加強筋111均沿前后方向延伸且與第一本體31垂直,從而提高了前地板面板11的強度和剛度,當然,加強筋111還可以相對于第一本體31傾斜布置(圖未示出)。可以理解,加強筋111的數量、尺寸、形狀以及在前地板面板11上的布置方式等可以根據實際要求具體設計,以更好地提高前地板面板11的整體強度和剛度。
[0052]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例如汽車的地板骨架結構100,發生側碰時,能充分分解能量至對應的地板橫梁(包括第一地板橫梁3、第二地板橫梁4以及第三地板橫梁6)上,而且,由于搭接縫采用“非直線型”設計,保證碰撞中搭接縫處不斷裂,從而保證了整個地板骨架結構100的穩固性。
[0053]根據本發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圖未示出),包括根據本發明上述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100。
[0054]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55]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地板面板,所述地板面板包括前后彼此相連的前地板面板和后地板面板; 地板門檻梁,所述地板門檻梁連接在所述地板面板的左右兩側,且所述地板門檻梁包括前后依次相連的第一地板門檻梁和第二地板門檻梁,其中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的連接處的前方或后方; 第一地板橫梁,所述第一地板橫梁包括第一本體和兩個第一連接部,所述兩個第一連接部連接在所述第一本體的左右兩端,所述第一本體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之間的連接處上,每個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在對應的所述地板門檻梁上,其中每個所述第一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一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一本體的后端面; 第二地板橫梁,所述第二地板橫梁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地板橫梁的前方,所述第二地板橫梁包括第二本體和兩個第二連接部,所述兩個第二連接部連接在所述第二本體的左右兩端且與對應的所述地板門檻梁分別相連,其中每個所述第二連接部的前端向前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二本體的前端面、且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所述第二本體的后端面; 地板縱梁,所述地板縱梁連接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二地板橫梁的前側;以及 第三地板橫梁,所述第三地板橫梁包括前后彼此相連的第三本體和第三連接部,所述第三本體連接在所述第二 本體上,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地板縱梁的后端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第三本體的左右端面在左右方向上間隔開一定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前地板面板和所述后地板面板的連接處的前方,所述兩個第一連接部分別連接在對應的第二地板門檻梁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板門檻梁和所述第二地板門檻梁的連接處位于所述第一本體和所述第二本體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加強筋,所述加強筋設在所述前地板面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地板橫梁和所述第二地板橫梁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筋為多個,且所述多個加強筋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加強筋沿前后方向延伸且與所述第一本體垂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縱梁為兩個且所述兩個地板縱梁在左右方向上彼此間隔開,所述第三連接部為兩個且所述兩個第三連接部與對應的所述地板縱梁分別相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本體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二本體的寬度。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地板骨架結構 。
【文檔編號】B62D25/20GK104002875SQ201410230767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28日
【發明者】信文榮, 張壽琛, 田野, 劉春響 申請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