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抑制前輪前方的風流動的機輪減阻罩的車輛前部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輛前部結構包含:機輪減阻罩(30),其具有安裝部(32)和主體部(34),所述安裝部附接至下壁,所述下壁構成在前輪前方的地板下面,所述主體部從所述安裝部朝向車輛的下側延伸,以抑制在所述下壁下方流動的行駛風撞擊所述前輪;以及凹部(20),其在所述下壁上且在車輛的后側部處形成,且所述凹部向所述車輛的向下方向及所述車輛的向后方向開口。安裝壁(22)布置在所述下壁的前端部的上方,以將所述安裝部附接至所述安裝壁。傾斜壁(24)布置成朝向所述車輛的上部直線地上升,且所述傾斜壁連接所述安裝壁和所述下壁的所述前端部。
【專利說明】具有抑制前輪前方的風流動的機輪減阻罩的車輛前部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機輪減阻罩的車輛前部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在公布號為2007-168620的日本專利申請(JP 2007-168620 A)中所描述的機動車的前部結構中,在前輪前方設置了輪胎導流器(機輪減阻罩)。輪胎導流器通過其自身的安裝部附接至保險杠面。此外,輪胎導流器具有主體部,該主體部形成為板以從安裝部朝向車輛下側延伸。因此,當車輛行駛時,行駛風撞擊所述主體部以抑制行駛風直接撞擊前輪。
[0003]順便地,關于輪胎導流器,隨著主體部的高度尺寸(或高度尺寸)變得更大,通過輪胎導流器獲得的車輛的空氣動力學性能可提高的更多。即,更大的高度尺寸(或高度尺寸)導致主體部的更大面積,從而,撞擊主體部的行駛風的量變得更大。因此,行駛風對前輪的直接撞擊可被進一步抑制。
[0004]然而,在有輪胎導流器的情況下,主體部的下端必須布置在與路面間隔最小的地上距離的位置處,而這造成了對主體部的高度尺寸的限制。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車輛前部結構,所述車輛前部結構允許機輪減阻罩上的主體部的高度尺寸的延伸,以提高由機輪減阻罩獲得的車輛的空氣動力學性能。
[0006]本發明的一個方案涉及一種車輛前部結構,所述車輛前部結構設置有:機輪減阻罩,其包含安裝部和主體部,所述安裝部附接至下壁,所述下壁構成在前輪的沿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的地板下面,所述主體部從所述安裝部朝向所述車輛的下側延伸,以抑制在所述下壁下方流動的行駛風撞擊所述前輪;以及凹部,其在所述下壁上且在車輛的后側部處形成,且所述凹部向所述車輛的向下方向及所述車輛的向后方向開口。所述凹部包含:安裝壁,其構成所述凹部的底壁且布置在所述下壁的前端部的上方,以便所述安裝部附接至所述安裝壁;以及傾斜壁,其構成所述凹部的前壁,當從所述車輛的側面觀看時,所述傾斜壁朝向所述車輛的后部向上傾斜,且所述傾斜壁連接所述安裝壁和所述下壁的所述前端部。
[0007]在前輪前方的地板下面由下壁構成。機輪減阻罩的安裝部附接至下壁,且機輪減阻罩的主體部從所述安裝部朝向車輛下側延伸。因此,在下壁下方流動的行駛風撞擊主體部,以抑制行駛風直接地撞擊前輪。
[0008]凹部以其向車輛的向下方向和車輛的向后方向開口的方式在下壁上且在車輛的后側部處形成。凹部的底壁構成安裝壁,所述安裝壁布置在下壁的前端部上方,且通過傾斜壁連接至下壁的前端部。
[0009]因此,與安裝壁設置在與下壁的前端部相同的高度處的假設情況相比,機輪減阻罩的安裝部可布置在車輛的上方位置。因此,與上述情況相比,通過延伸主體部的高度尺寸(或沿車輛的高度方向的尺寸),可使機輪減阻罩的主體部的被行駛風撞擊的表面積更大。因此,更大量的行駛風撞擊主體部,從而通過機輪減阻罩獲得的車輛的空氣動力學性能可被提聞。
[0010]在所述凹部內可形成有空間,用于將在所述下壁下方流動的所述行駛風引向所述傾斜壁來調節所述行駛風,以便所述行駛風朝向所述主體部流動。
[0011]當車輛行駛時,在下壁下方流動的行駛風被引向傾斜壁,然后被調節成朝向機輪減阻罩的主體部流動。因此,在前輪的車輛前側的行駛風的一部分可被引入凹部,以便行駛風撞擊主體部。因此,通過機輪減阻罩獲得的車輛的空氣動力學性能可被進一步提高。
[0012]所述凹部可至少向所述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或向所述車輛的沿所述車輛橫向方向的內側開口。
[0013]由于凹部至少向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或向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內側開口,因此可使得在車輛行駛時撞擊機輪減阻罩的行駛風的一部分沿車輛橫向方向流動。因此,例如,在機輪減阻罩的沿橫向方向的一側的空氣可通過已經撞擊機輪減阻罩的行駛風來調節。具體地,例如,當凹部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開口時,在前輪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的空氣可通過已經撞擊機輪減阻罩的行駛風來調節。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參考附圖,將在下文描述本發明的典型實施例的特征、優點以及技術和產業意義,其中同樣的附圖標記表示同樣的元件,且其中:
[0015]圖1是示出從車輛左前方斜向看時的車輛主要部分的局部切掉的立體圖,依照第一實施例的車輛前部結構應用到所述車輛中。
[0016]圖2是示出圖1所示的翼子板內襯板的前端部的從車輛左側觀看時的側面剖視圖(沿圖1的線2-2截取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第一實施例)
[0018]圖1是示出從車輛左前方斜向看時的車輛10的前部的局部切掉的立體圖,依照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前部結構SI應用到所述車輛中。注意的是,在圖1和圖2中,車輛的前方由箭頭“前” (FR)指示,車輛的左側(沿橫向方向的一側)由箭頭“左” (LH)指示,以及車輛的上方由箭頭“上”(UP)指示。此外,由于車輛前部結構SI沿車輛的橫向方向對稱地構造,因此將關于車輛10的前部的左側部分作出說明,而將省略關于車輛10的前部的右側部分的說明。
[0019]如圖1所示,車輛10具有用作“前輪”的前輪胎12,翼子板內襯板14設置在前輪胎12的沿徑向方向的外側。翼子板內襯板14為大致弧形形狀的板,該板形成為:沿側面觀看時向車輛下方開口,且從車輛的上部所在的上方覆蓋前輪胎12的上部。此外,翼子板內襯板14的前端部朝向車輛的前部彎曲,并且翼子板內襯板14的前端部的板厚方向與車輛的高度方向對準,以構成車輛10的在前輪胎12的沿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的地板下面。因此,翼子板內襯板14的前端部構成下壁16。進一步地,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接合至下壁16的外周部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側部以及車輛的前部。
[0020]如圖1和圖2所示,凹部20在下壁16上且在車輛的后側部處形成。凹部20從下壁16朝向車輛的上方突起,且向車輛的向下方向以及車輛的向后方向開口。凹部20的底壁構成下壁16的后端部的一部分,且用作安裝壁22,以附接將在稍后描述的空氣機輪減阻罩30。安裝壁22相對于下壁16的前端部和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布置在車輛上方位置處,并且,安裝壁22的板厚方向對準車輛的高度方向。
[0021]凹部20的前壁構成傾斜壁24。傾斜壁24布置成:當從車輛的側面觀看時,隨著其更接近于車輛后部而朝向車輛的上部直線地上升(朝向車輛的后部向上傾斜),且將下壁16的前端部和安裝壁22連接。換句話說,安裝壁22通過傾斜壁24連接至下壁16的前端部。因此,依照本實施例的下壁16的前端部指的是:在下壁16上的從傾斜壁24的前端部24A開始的車輛前方區域。
[0022]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構成凹部20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壁的第一側壁26、以及構成凹部20的內側壁的第二側壁28設置成朝向車輛下部傾斜,以便:當從車輛前方觀看時,在第一側壁26的一部分與第二側壁28的一部分之間的距離增加。第一側壁26和第二側壁28將下壁16連接至安裝壁22和傾斜壁24。
[0023]進一步地,如圖1和圖2所示,空氣機輪減阻罩30設置在安裝壁22的下側上,其中,沿側面觀看時,該空氣機輪減阻罩30大體形成為倒置的字母“L”。大體定形成細長板的安裝部32形成在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頂部。安裝部32布置在安裝壁22的下側,并且安裝部32的縱向方向對準車輛橫向方向,且安裝部32的板厚方向對準車輛高度方向。通過例如螺栓40(見圖2)的緊固構件,將安裝部32緊固于安裝壁22。安裝部32相對于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和下壁16的前端部布置在車輛上方位置。
[0024]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空氣機輪減阻罩30具有主體部34。主體部34具有大體矩形形狀且從安裝部32的后端向車輛的下方延伸。主體部34的下端相對于基準線L布置在車輛下方位置,其中,基準線L沿車輛前后方向伸展且穿過保險杠罩18的下端。主體部34的沿車輛高度方向的尺寸以高度尺寸Hl來表示,而在主體部34的下端與路面R之間的距離以車輛10的最小地上高度H2來表示。
[0025]順便地,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上部(或主體部34的上部)布置在凹部20的內部,并且給定的空間S從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上部沿車輛的向前方向形成在凹部20內。當車輛10行駛時,保險杠罩18下方流動的行駛風F的一部分通過傾斜壁24引到凹部20 (或空間S)內,且朝向主體部34的上部導引。即,傾斜壁24形成為以便行駛風F的一部分沿傾斜壁24 (而沒有與傾斜壁24脫離)平穩地流動到凹部20內。注意的是,依照本實施例,傾斜壁24大體形成在下壁16的沿車輛前后方向的中央處。傾斜壁24的前端24A相對于下壁16的中央布置在沿前后方向的車輛前側,且以給定的距離D從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安裝部32朝車輛的向前方向間隔。
[0026]接下來,將描述本實施例的操作和效果。
[0027]在應用了如上所述構造的車輛前部結構SI的車輛10中,構成車輛10的地板下面的下壁16布置在前輪胎12的車輛前側。向車輛下方開口且向車輛后方開口的凹部20在下壁16上且在車輛后側部中形成。空氣機輪減阻罩30附接至凹部20的安裝壁22上。
[0028]當車輛10行駛時,在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的車輛下側生成的行駛風F的一部分通過傾斜壁24被引到凹部20內,且撞擊布置在凹部20內的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因此,直接地撞擊前輪胎12的行駛風F可通過空氣機輪減阻罩30被抑制。
[0029]這里,凹部20的安裝壁22相對于下壁16的前端部布置在車輛上方位置,且通過傾斜壁24連接至下壁16的前端部。因此,與安裝壁22設置在與下壁16的前端部(或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相同的高度處的假設情況相比,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安裝部32可布置在車輛上部位置。即,當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的下端布置在與路面間隔最小的地上高度H2的位置處時,通過將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安裝部32布置在車輛上方位置,可消除對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高度尺寸Hl的限制。因此,與上述的情況相比,通過將主體部34的高度尺寸Hl延伸,可使得主體部34的將被行駛風F撞擊的表面積更大。因此,更大量的行駛風F撞擊主體部34,從而通過空氣機輪減阻罩30獲得的車輛10的空氣動力學性能可被提聞。
[0030]另外,空間S形成在凹部20內,以朝向傾斜壁24引入行駛風F,以便調節行駛風F以流到主體部34。因此,在前輪胎12的車輛前側流動的行駛風F的一部分被引入凹部20內,這使行駛風F撞擊主體部34。因此,通過空氣機輪減阻罩30獲得的空氣動力學性能可進一步被提聞。
[0031]如上文所述,下壁16的前端部和安裝壁22通過傾斜壁24連接,沿側面觀看時,該傾斜壁24隨著其更接近于車輛后側而向車輛上方傾斜。因此,當車輛10行駛時,在下壁16下方流動的行駛風F沿傾斜壁24平穩地引到凹部20內,且朝空氣機輪減阻罩30 (或主體部34)導引。如此,在抑制在下壁16下方流動的行駛風F的波動的同時,可延伸主體部34的高度尺寸Hl。
[0032](第二實施例)
[0033]除下文所述的特征之外,第二實施例以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方式構成。即,依照第二實施例,省略在下壁16上的凹部20中的第一側壁26,并且凹部20中的安裝壁22和傾斜壁24沿車輛橫向方向向外地延伸,以使凹部20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開口。另夕卜,空氣機輪減阻罩30附接至凹部20的安裝壁22,以便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布置在前輪胎12的車輛前側。
[0034]因此,第二實施例可提供相似于第一實施例的操作和效果的操作和效果。進一步地,在第二實施例中,由于凹部20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開口,因此,行駛風F的一部分撞擊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之后朝向車輛橫向方向外側流動。因此,通過已經撞擊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的行駛風F,可調節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的空氣。進一步地,通過適當地設定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相對于車輛橫向方向的角度,可由已經撞擊空氣機輪減阻罩30的主體部34的行駛風F來調節前輪胎12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的空氣。
[0035]盡管依照第二實施例,凹部20被構造為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開口,但是通過省略凹部20的第二側壁28,凹部20可被構造為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內側開口。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已經撞擊主體部34的行駛風F,從前輪胎12沿車輛的橫向方向向內的空氣可被調節。同樣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保險杠罩18的下端部可接合至下壁16的外周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部,因此當從側面觀看時,可改善車輛10的外表。可選擇地,通過省略凹部20的第一側壁26和第二側壁28,凹部20可被構造為既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開口,也向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內側開口。
[0036]依照第一實施例和第二實施例,傾斜壁24布置成:當從車輛的側面觀看時,隨著其更接近于車輛后部,而朝向車輛的上部直線地上升。選擇地,當從側面觀看時,傾斜壁24隨著其更接近于車輛后部,可朝向車輛上部以曲線形式傾斜。例如,傾斜壁24可定形為:當從側面觀看時,具有朝向車輛的上側且斜向向前部凸出的彎曲。
[0037]進一步地,依照第一實施例和第二實施例,翼子板內襯板14的第一端部構成下壁16,并且凹部20形成在下壁16上。然而,形成有凹部20的構件不限于下壁16。例如,構成車輛10的下部的下蓋可布置在前輪胎12和保險杠罩18之間,且凹部20可形成在下蓋上。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前部結構,包括: 機輪減阻罩,其包含安裝部和主體部,所述安裝部附接至下壁,所述下壁構成在前輪的沿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的地板下面,所述主體部從所述安裝部朝向所述車輛的下側延伸,以抑制在所述下壁下方流動的行駛風撞擊所述前輪;以及 凹部,其在所述下壁上且在車輛的后側部處形成,且所述凹部向所述車輛的向下方向及所述車輛的向后方向開口, 其中所述凹部包含: 安裝壁,其構成所述凹部的底壁且布置在所述下壁的前端部的上方,以便所述安裝部附接至所述安裝壁,以及 傾斜壁,其構成所述凹部的前壁;當從所述車輛的側面觀看時,所述傾斜壁朝向所述車輛的后部向上傾斜;且所述傾斜壁連接所述安裝壁和所述下壁的所述前端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在所述凹部內形成有空間,用于將在所述下壁下方流動的所述行駛風引向所述傾斜壁來調節所述行駛風,以便所述行駛風朝向所述主體部流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凹部至少向所述車輛的沿車輛橫向方向的外側或向所述車輛的沿所述車輛橫向方向的內側開口。
【文檔編號】B62D35/02GK104395184SQ201380034515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6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8日
【發明者】石川彰彥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