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它包括有車架、前減震總成、前獨立懸掛機構,其中,前獨立懸掛機構一端與車架連接,另一端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前減震總成頂部與方向機架鉸接,底部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方向機安裝在車架前部的方向機架上,并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車架中部為駕駛室,駕駛室內設有駕駛椅,駕駛椅兩側的車架上固裝有電池組;車架尾部固裝有控制器,控制器與車架尾部的輪轂電機連接;車架上方設有頂棚,車架外部通過外飾件包覆。本實用新型的車架采用鋁合金制作成型,結構簡單、強度高、使用壽命長、經濟實惠。
【專利說明】—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是指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
【背景技術】
[0002]純電動四輪車是屬于區域用電動車的一種,是種專為旅游景區,公園,大型游樂園,封閉社區,校園,花園式酒店,度假村,別墅區,城市步行街,鄉村,港口等區域開發的自駕游,區域巡邏,接送小孩,送貨,快遞,郵政、鄉村代步的環保型電動乘用車輛。是順應目前消費者需求的高品質、動力適中、價格適宜、無污染、高節能、低噪音、零排放、操作簡單、靈活,運行平穩,可靠性高的新產品。但現有的電動車在功率、快速充電、環保、壽命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輕便、行駛里程長的純電動四輪電單車。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它包括有車架、前減震總成、前獨立懸掛機構,其中,前獨立懸掛機構一端與車架連接,另一端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前減震總成頂部與方向機架鉸接,底部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方向機安裝在車架前部的方向機架上,并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車架中部為駕駛室,駕駛室內設有駕駛椅,駕駛椅兩側的車架上固裝有電池組;車架尾部固裝有控制器,控制器與車架尾部的輪轂電機連接;車架上方設有頂棚,車架外部通過外飾件包覆。
[0005]所述的頂棚尾部通過左右側架與車架連接,前部向下彎曲與方向機架連接。
[0006]所述的方向機架兩側設有反光鏡。
[0007]所述的控制器上方的車架上設有坐椅。
[0008]所述的車架尾部設有尾燈。
[0009]所述的車架底部由鋁合金異型管材制作成型的中間主梁及分布在其兩側的對稱平行伸展的左右側梁構成。
[0010]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一、車架采用鋁合金制作成型,強度高、使用壽命長、經濟實惠,適合中低收入家庭使用;二、結構簡單,采用雙輪轂電機驅動;三、安全性高,前后輪帶采用鼓剎制動;使本車具有高品質、動力適中、價格適宜、無污染、高節能、低噪音、零排放、操作簡單、靈活,運行平穩,是一種可靠性高的新能源汽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未裝配外飾件時的車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0013]下面結合所有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為..參見附圖1和附圖2,本實施例所述的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包括有車架2、前減震總成4、前獨立懸掛機構6,其中,車架2底部由鋁合金異型管材制作成型的中間主梁及分布在其兩側的對稱平行伸展的左右側梁構成。前獨立懸掛機構6 —端與車架2連接,另一端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前減震總成4頂部與方向機架11鉸接,底部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方向機I安裝在車架2前部的方向機架11上,并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方向機架11兩側設有反光鏡12。車架2中部為駕駛室,駕駛室內設有駕駛椅3,駕駛椅3兩側的車架2上固裝有電池組5 ;電池組5隱藏在車架2內,控制器和輪轂電機由電池組直接供電,駕駛室內還設有儀表,儀表包括有電源總開關、換擋器和加速器、組合儀表、電門開關和運行開關,電源總開關與電池組聯接并控制整車電源的通斷,組合儀表上有轉向開關、大燈開關、小燈開關、雨刮器開關、喇叭開關。儀表臺由電池組經DC轉換器變換電壓后供電,儀表臺的電源通斷由電門開關控制。車架2尾部固裝有控制器7,控制器7與車架2尾部的輪轂電機13連接;控制器7上方的車架2上設有坐椅14,坐椅14可以采用單個,也可以設兩個排成一排。車架2上方設有頂棚8,頂棚8尾部通過左右側架9與車架2連接,前部向下彎曲與方向機架11連接。車架2外部通過外飾件10包覆,車架2尾部設有尾燈15。本實施例采用雙永磁無刷輪轂電機的驅動方式。它的最大特點就是將動力、傳動和制動裝置都整合到輪轂內,因此將電動車輛的機械部分大大簡化。由于輪轂電機具備單個車輪獨立驅動的特性,因此使用輪轂電機可以比較輕松地實現后輪驅動的目的。另外輪轂電機可以通過左右車輪的不同轉速甚至反轉實現類似履帶式車輛的差動轉向,大大減小車輛的轉彎半徑。
[0014]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只為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之形狀、原理所作的變化,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有車架(2)、前減震總成(4)、前獨立懸掛機構(6),其中,前獨立懸掛機構(6) —端與車架(2)連接,另一端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前減震總成(4)頂部與方向機架(11)鉸接,底部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方向機(I)安裝在車架(2 )前部的方向機架(11)上,并與前輪減震支座連接;車架(2 )中部為駕駛室,駕駛室內設有駕駛椅(3 ),駕駛椅(3 )兩側的車架(2 )上固裝有電池組(5 );車架(2 )尾部固裝有控制器(7 ),控制器(7 )與車架(2 )尾部的輪轂電機(13 )連接;車架(2 )上方設有頂棚(8 ),車架(2 )外部通過外飾件(10 )包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頂棚(8)尾部通過左右側架(9)與車架(2)連接,前部向下彎曲與方向機架(11)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方向機架(11)兩側設有反光鏡(1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控制器(7)上方的車架(2)上設有坐椅(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車架(2)尾部設有尾燈(1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純電動四輪電單車,其特征在于:車架(2)底部由鋁合金異型管材制作成型的中間主梁及分布在其兩側的對稱平行伸展的左右側梁構成。
【文檔編號】B62D29/00GK203497032SQ201320597198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6日
【發明者】鄧斌, 肖建良, 辛海明 申請人:婁底市大豐和電動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