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車把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露一種煞車把手,其具有組裝座、柄體及扳動部。組裝座組裝在自行車握把上,柄體樞裝于組裝座,扳動部則突出設置于柄體;扳動部具有扳動面。自行車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柄體相對該第一把位具有一握距。扳動面面朝向握持于該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當自行車握把有二種以上握持把位時,柄體可提供握持于第一把位時的煞車,而扳動部可提供握持于第二把位時的煞車,藉此達到提供握持于不同自行車把位時的煞車。
【專利說明】煞車把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煞車把手,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提供多個煞車把位的煞車把手。
【背景技術】
[0002]單車運動越來越多人投入,有許多消費者希望享受輕快的騎乘,但又害怕公路車彎把的設計。因為傳統的公路車彎把可分為三部分,其一是約略平行騎士肩膀的橫段,其二是接續橫段末段向前彎曲的平彎段,其三是接續平彎段末段轉而向下彎曲的下彎段,而傳統的公路車煞車則僅裝置在下彎段前方,當騎乘者使用較輕松騎姿而將手握持于橫段時會無法使用煞車,需先改變握持把位,將手移至下彎段附近才能煞車。正因為需要變換握持把位才能煞車,當需要緊急煞車時有應變不及的疑慮,造成許多人害怕使用公路車彎把。
[0003]于是市面上出現一種煞車輔助把手,裝置在公路車握把橫段,讓使用者握持于橫段時能夠煞車。
[0004]然而,目前市面上的煞車輔助把手,本身仍僅能提供握持于把手橫段此單一把位的煞車。對公路車休閑騎士而言,平時也常輕松握持于握把平彎段,當需要煞車時仍需要改變把位,改握至下彎段以使用一般煞車或改握至橫段以使用煞車輔助把手。此操作仍然不方便,握持于平彎段時仍然需要變換把位才能煞車,在需要緊急煞車時仍有應變不及的疑慮。
[0005]又市面上煞車輔助把手多為配合越野公路車的設計,握距大,而不利于女性或手較小者操作。
實用新型內容
[0006]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煞車把手,以提供握持于自行車握把不同把位時的煞車方式,亦能提供較小握距。
[0007]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為一種煞車把手,其定位于一自行車握把,并具有一組裝座、一柄體及一扳動部。其中組裝座組裝在自行車握把上,柄體樞設于組裝座,扳動部突出設置于柄體,其中扳動部具有一扳動面。自行車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當握持于第一把位時,手指可撥動柄體而煞車,此柄體相對于第一把位的距離為一握距;當握持于第二把位時,扳動面面朝向握持于該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手指可撥動扳動部的扳動面而煞車。藉由柄體及扳動部,此煞車把手本身可提供握持于不同把位時的煞車方式。
[0008]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可組裝于公路車彎把,其中組裝座可組裝于公路車彎把的橫段,柄體軸向與彎把橫段概成平行,第一把位位于彎把的橫段,第二把位位于把的平彎段;于是柄體可提供握持于彎把橫段的第一把位的煞車握姿,而扳動部可提供握持于彎把平彎段的第二把位的煞車握姿。故藉由柄體及扳動部,此煞車把手可提供握持于公路車彎把的不同把位時的煞車操作。
[0009]除上述外,更可改變柄體長度,或改變柄體相對于自行車握把的柄體角,使得相較習知技術可形成較短握距;其中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握距可介于85至95毫米。
[0010]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應用不限于公路車握把,亦可應用于一般自行車橫把或各種握把,只要自行車握把具有相對應的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即可應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
[0011]故應用本實用新型的煞車把手,不只可提供握持于自行車握把不同把位時的煞車操作,更可以進一步提供較短握距,利于女性或手較小者使用。使得煞車更容易、更方便,也因此提升騎乘安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優點與實施例能更明顯易懂,所附圖式的說明如下:
[0013]圖1為繪示一對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組裝于公路車彎把的立體圖。
[0014]圖2為繪示圖1的單側放大圖。
[0015]圖3為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組裝于公路車彎把而握持于第二把位時的操作示意圖。
[0016]圖4為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組裝于公路車彎把的握距關系圖。
[0017]圖5A為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組裝于另一自行車握把的立體圖。
[0018]圖5B為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組裝于又一自行車握把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請參照圖1,其繪示一對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900組裝于公路車彎把201的立體圖,基于左右對稱,組件符號僅標示于單側。公路車彎把201可分為三部份,其一是約略平行騎士肩膀的橫段210,其二是接續橫段210末段向前彎曲的平彎段220,其三是接續平彎段220末段轉而向下彎曲的下彎段230 ;且公路車彎把201具有位于橫段210的第一把位240,及位于平彎段220的第二把位250。
[0020]煞車把手900包括一組裝座100、一柄體300及一扳動部400。其中組裝座100組裝于橫段210,柄體300樞設于組裝座100且與橫段210概成平行,扳動部400突出設置于柄體300 (請共同參照圖2),且扳動部400具有一扳動面420 (請參照圖3)。
[0021]請繼續參照圖2,其繪示圖1的單側放大圖。當握持于第一把位240時,柄體300相對于橫段210具有一握距Dl。握距Dl的測量,是自柄體300距其末端一測量距DO處,由柄體外側量至橫段210外側,其中DO為25暈米。
[0022]另外柄體300具有一柄寬度310,扳動部具有一扳動外徑430,扳動外徑430為扳動部400的一端點至另一端點的距離,其中柄寬度310小于扳動外徑430。
[0023]請參照圖3,其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900組裝于公路車彎把201而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時的操作示意圖。其中扳動面420面朝方向N概指向地面G,又可為遠離柄體300的方向,且指向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時的至少一指腹500。當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時,指腹500可扳動扳動面420,使扳動部400帶動柄體300相對于組裝座100樞轉,完成正常煞車操作。其中扳動面420可呈一平面、一曲面或一配合指腹500的曲面。
[0024]請繼續參照圖4,其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900組裝于公路車彎把201的握距Dl關系圖,其中柄體300具一柄體長度L,及相對公路車彎把201為組裝座100所組裝處的一柄體角A。握距Dl代表意義為握持于第一把位240,撥動柄體300以正常操作煞車時的第一把位240與柄體300的距離;扳動距D2的測量為自扳動部400外側量至第二把位250所在的平彎段220 (請同時參照圖1)外側的距離,扳動距D2代表意義為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扳動扳動部400以正常操作煞車時的第二把位250與扳動部400的距離。
[0025]其中改變柄體角A的大小,可改變握距Dl的距離,當柄體角A越小,則握距Dl越小;又改變柄體長度L,可改變扳動距D2的距離,當柄體長度L越長,扳動距D2越小。據此可控制握距Dl及扳動距D2在理想范圍。依照本實施方式,握距Dl可介于85至95毫米,可為86.7毫米;而扳動距D2可為握持于第二把位250的手指所操作。
[0026]請參照圖5A及5B,其各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煞車把手900組裝于不同自行車握把200的立體圖。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應用,不僅可應用于傳統公路車彎把201 (請參照圖1至4),更可應用于各式自行車握把200。只要自行車握把200具有相對應的第一把位240及第二把位250,煞車把手900即可提供一握距Dl及一扳動距D2。其中握距Dl為自柄體300距其末端一測量距DO處,由柄體外側量至自行車握把200外側的距離,其中DO為25毫米;扳動距D2為自扳動部400外側量至第二把位250所在的自行車握把200外側的距離。并可透過調整柄體角A及柄體長度L,控制握距Dl及扳動距D2在理想范圍。
[0027]另外,扳動部400與柄體300的結合不限于本實施方式揭露的方法,其連結可為一體連接、螺設、樞設、嵌設、鎖固設置或以上的均等方法。
[0028]由上述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可知,應用本實用新型具有下列優點,而使得煞車更容易、更方便,并因此提升騎乘安全性:
[0029]1.可提供握持于自行車握把200不同把位時的正常煞車操作。
[0030]2.可提供較短握距D1,利于女性或手較小者使用。
[0031]3.可提供適當扳動距D2,以配合不同用途的自行車及不同騎士需求。
[0032]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實施方式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當視后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煞車把手,其定位于一自行車握把,該自行車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該煞車把手包含: 一組裝座,其組裝于該自行車握把; 一柄體,其樞設于該組裝座,且該柄體相對該第一把位具有一握距;以及 一扳動部,其突出設置于該柄體,該扳動部具有: 一扳動面,其面朝向握持于該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煞車把手,其中: 該自行車握把為一公路車彎把; 該第一把位位于該公路車彎把的一橫段; 該第二把位位于該公路車彎把的一平彎段; 該組裝座組裝于該自行車握把的該橫段; 該柄體與該橫段概成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握距介于85至95毫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握距為86.7毫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面概朝向地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面面朝向遠離該柄體的方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部具有一扳動外徑,該柄體具有一柄寬度,該扳動外徑大于該柄寬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面呈一平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面呈一配合該指腹的曲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部與該柄體為一體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把手,其中該扳動部與該柄體為螺設、樞設、嵌設或鎖固設置。
【文檔編號】B62L3/02GK203450301SQ201320490593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3日
【發明者】洪嘉良, 羅偉誠 申請人: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