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抗震擋板的滑板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抗震擋板的滑板車,具體地,所述的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抗震擋板,所述的抗震擋板位于滑板車所需要保護的部件周圍,用于吸收沖擊力。本實用新型滑板車設計具有安全性能好,使用壽命長等優點,尤其適合應用于兒童用滑板車的生產制造。
【專利說明】具有抗震擋板的滑板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運動器械領域,具體地,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抗震擋板的滑板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隨著體育運動的普及,電動滑板車已被人們所熟悉。電動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電驅動裝置,所述的電驅動裝置通常位于電動滑板車的底座或其他較少對使用者造成不便的位置。然而,由于在電動滑板車的使用過程中,這些位置常常會與地面或者其他表面發生碰撞,導致電驅動裝置損壞,或者使用壽命縮短。因此,本領域尚缺乏一種能夠減少電驅動裝置的損壞的方法。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延長電驅動裝置使用壽命的電動滑板車。
[0004]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動滑板車,所述滑板車包括:
[0005]踏板(210),其中所述踏板具有位于踏板前部的前踏板部(212)、位于踏板后部的后踏板部(214);
[0006]腳制動器(240)、腳制動器樞(242)、后輪(234)、后輪車軸(236)、轉向管(260)、夾持組件(250)、頭管(224)、前叉(232)、前輪(230)、頸部(220)、把手組件、電驅動裝置;以及
[0007]設置于踏板下方的、用于保護所述電驅動裝置的抗震擋板(720)。
[0008]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由前踏板部向下彎曲并延伸構成,從而形成一抗震擋板部。
[0009]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與所述前踏板部是一體的。
[0010]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位于所述后踏板部下方。
[0011 ] 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位于所述電驅動裝置周圍。
[0012]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導軌,用于固定所述的抗震擋板。
[0013]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前置導軌(710),且所述前置導軌與滑板車的踏板框架是一體的。
[0014]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滑板車具有一第一導軌和一第二導軌,且所述抗震擋板固定在第一導軌和第二導軌之間。
[0015]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導軌邊緣具有一個或多個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緊固件。
[0016]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通過一個或多個緊固件(724)固定在所述導軌上。
[0017]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是弧形或半圓形。
[0018]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的形狀與所述電驅動裝置的外輪廓形狀匹配或基本匹配。
[0019]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是金屬擋板或硬塑料擋板。
[0020]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上具有一個或多個通孔(722),用于使電驅動裝置散熱。
[0021]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馬達。
[0022]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馬達位于所述前踏板部(212)的下方。
[0023]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馬達位于所述后踏板部(214)的下方。
[0024]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用于保護馬達。
[0025]應理解,在本發明范圍內中,本發明的上述各技術特征和在下文(如實施例)中具體描述的各技術特征之間都可以互相組合,從而構成新的或優選的技術方案。限于篇幅,在
此不再一一累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6]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的滑板車組件的結構圖;
[0027]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滑板車的仰視圖;
[0028]圖3為圖2的部分放大圖;
[0029]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中滑板車的右視圖;
[0030]圖5為圖4的部分放大圖。
[0031]各圖例如下:
[0032]滑板車700,踏板210,頸部220,頭管224,夾緊組件250,轉向管260,前輪230,前叉232,后輪234,前踏板部212,后踏板部214,后輪234,導軌710,抗震擋板720,通孔722。
【具體實施方式】
[0033]如本文所用,術語“電驅動元件”指用于驅動滑板車行駛的電氣元件,如電動馬達、電池等。
[0034]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滑板車,所述滑板車700的結構圖如圖1所示,所述的滑板車通常包括:踏板210,頸部220,頭管224,一個夾緊組件250,轉向管260,前輪230和后輪234。所述的滑板車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電驅動裝置以及電池裝置,從而組成電動滑板車,其中電動馬達可以位于如圖所示的滑板車踏板210的踏板前部212或踏板后部214下方。
[0035]圖2和圖3顯示了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的滑板車的仰視圖,所述滑板車包括踏板、前輪、后輪、頸部、頭管,引導管,和一個抗震擋板,其中,所述的抗震擋板位于踏板下方,起到緩沖作用,用于保護滑板車的電驅動裝置。
[0036]滑板車行進過程中,如受到外力沖擊,如碰撞或摔擊,所述的抗震擋板可吸收全部或部分的沖擊力。優選地,所述的抗震擋板可以設置在滑板車的電驅動裝置下方,如,在電動滑板車的馬達部下方、或電動滑板車的電池下方設置所述的抗震擋板,以吸收上述部位在行進過程中與地面產生的作用力,從而保護電驅動裝置。
[0037]圖4和圖5顯示了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的電動滑板車的抗震擋板720的右視圖,所述抗震擋板720位于前踏板部212的下方,用于保護滑板車的電動組件。例如,在電動馬達的底面可以設置一個抗震擋板720,用于保護電動馬達。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抗震擋板720也可以設置在其他靠近電驅動裝置的位置,如前輪或者后輪前方的位置處。
[0038]所述的抗震擋板需選擇具有一定彈性,能夠較大程度地吸收沖擊力的材質。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抗震擋板720可以是金屬擋板。在其它實施例中,抗震擋板720可以是硬塑料擋板。
[0039]抗震擋板720的形狀沒有特別限制,可以是任何彎曲的或直的成型體,例如,在圖2中,所述的抗震擋板是折線形。而在其他的實施例中,抗震擋板720也可以是大致平坦的形狀。所述的抗震擋板720也可以是其他不規則形狀,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的抗震擋板720的形狀與滑板車被保護的部位的外輪廓相近或基本一致。
[0040]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由前踏板部向下彎曲并延伸構成,從而形成一抗震擋板部。
[0041]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與所述前踏板部是一體的。
[0042]較佳地,抗震擋板720表面可包括多個通孔722,用于改善電驅動裝置的散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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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3]在另一優選例中,滑板車700上還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導軌,用于固定抗震擋板。
[0044]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前置導軌710,且所述前置導軌與滑板車的踏板框架是一體的。所述抗震擋板720通過緊固件或粘合劑與前置導軌組合。較佳地,所述的抗震擋板與第一、第二導軌通過緊固件724組合,以達到最好的防護效果。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的前置導軌與所述抗震擋板的頂部相連,并通過緊固件組合。
[0045]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抗震擋板為折線形,且所述抗震擋板與滑板車的踏板共同構成一電驅動裝置安裝位,用于安裝電驅動裝置。
[0046]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的滑板車包括第一導軌,和第二導軌。抗震擋板720通過緊固件或粘合劑與第一導軌和第二導軌組合。較佳地,所述的抗震擋板與第一、第二導軌通過緊固件724組合,以達到最好的防護效果。
[0047]在另一優選例中,所述導軌的側面具有一個或多個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或伸入緊固件。
[0048]通過所述緊固件,可以將抗震擋板固定在與導軌或電驅動裝置貼合的位置,從而更好地保護電驅動裝置。
[0049]本發明的主要優點包括:
[0050](I)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抗震擋板能夠很好地吸收滑板車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沖擊力,增加了滑板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
[0051](2)延長了電動滑板車的電池組件、馬達組件等電氣元件的使用壽命。
[0052]在本發明提及的所有文獻都在本申請中引用作為參考,就如同每一篇文獻被單獨引用作為參考那樣。此外應理解,在閱讀了本發明的上述講授內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作各種改動或修改,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滑板車,所述滑板車包括: 踏板(210),其中所述踏板具有位于踏板前部的前踏板部(212)、位于踏板后部的后踏板部(214); 腳制動器(240)、腳制動器樞(242)、后輪(234)、后輪車軸(236)、轉向管(260)、夾持組件(250)、頭管(224)、前叉(232)、前輪(230)、頸部(220)、把手組件、電驅動裝置;以及 設置于踏板下方的、用于保護所述電驅動裝置的抗震擋板(7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導軌,用于固定所述的抗震擋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邊緣具有一個或多個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緊固件。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擋板通過一個或多個緊固件(724)固定在所述導軌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擋板是弧形或半圓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擋板是金屬擋板或硬塑料擋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擋板上具有一個或多個通孔(722),用于使電驅動裝置散熱。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車具有一個或多個馬達。
【文檔編號】B62K11/00GK203544249SQ201320296985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27日
【發明者】肯-愛德勞爾, 約瑟夫-克林格, 馬克-格朗海澤, 杰克-拉夫利二世 申請人:香港巴福魅力有限公司上海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