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兒童三輪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三輪車。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兒童三輪車,包括前叉、設置于所述的前叉下部的前輪、設置于所述的前叉上并能夠控制所述的前輪轉向的車把、前部與所述的前叉相轉動設置的后車架、設 置于所述的后車架上的擱腳板、鞍座、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的后部左右兩側部的兩個后輪,擱腳板是固定于后車架的下方,鞍座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的上方。兒童三輪車僅作為供兒童騎駛的兒童三輪車使用,使用功能較單一,供兒童使用的年限較短。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兒童三輪車。在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種技術方案是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前叉、設置于所述的前叉下部的前輪、設置于所述的前叉上并能夠控制所述的前輪轉向的車把、前部與所述的前叉相轉動設置的后車架、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上的擱腳板、鞍座、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的后部左右兩側部的兩個后輪,所述的擱腳板壓設固定在所述的后車架上,所述的鞍座包括鞍座本體、連接于所述的鞍座本體的下部并向下伸出的鞍座支架,所述的擱腳板與/或所述的后車架與所述的鞍座支架的下部通過鎖定機構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具有第一工作狀態與第二工作狀態,當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所述的鞍座位于所述的擱腳板的上方,所述的擱腳板支撐所述的鞍座,當所述的鞍座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所述的鞍座拆離所述的擱腳板的上方。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后支架包括位于前部的上下傾斜設置的后車架前架部、橫設于后部的后支架后架部,所述的后車架前架部的后部與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的前部相固定連接形成一個整體,所述的擱腳板壓設固定在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上。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兩個所述的后輪設置于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的左右兩側部。在某些又一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后車架前架部的前端部與所述的前叉相轉動地設置。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鞍座支架只有一根。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擱腳板與/或所述的后車架上開設有插槽,所述的鞍座支架插設在所述的插槽內。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兒童三輪車還包括籃框,所述的籃框與所述的鞍座相固定地設置。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兒童三輪車還包括前輪腳踏機構,所述的前輪腳踏機構與所述的前輪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應涵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干)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
坐寸O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當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時,依然能夠作為兒童乘坐的兒童三輪車使用,當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時,鞍座被拆離,兒童三輪車能夠作為滑板車使用,増加了使用功能、實用性強、較富有童趣、延長了使用年限、并且使用較方便。
附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二工作狀態);其中1、前叉;2、前輪;3、車把;4、后車架;5、后車架前架部;6、后輪;7、擱腳板;8、鞍座;9、鞍座本體;10、鞍座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如附圖I、附圖2所示,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前叉I、設置于前叉I下部的前輪2、設置于前叉I上井能夠控制前輪2轉向的車把3、前部與前叉I相轉動設置的后車架4、設置于后車架4上的擱腳板7、鞍座8、分別設置于后車架4的后部左部兩側部的兩個后輪6,擱腳板7壓設固定在后車架4上,鞍座8包括鞍座本體9、連接于鞍座本體9的下部并向下伸出的鞍座支架10,擱腳板7與后車架4與鞍座支架10的下部通過鎖定機構能夠拆卸地連接,兒童三輪車具有第一工作狀態與第二工作狀態,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鞍座8位于擱腳板7的上方,擱腳板7支撐鞍座8,當鞍座8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鞍座8拆離擱腳板7的上方。后支架包括位于前部的上下傾斜設置的后車架前架部5、橫設于后部的后支架后架部,后車架前架部5的后部與后支架后架部的前部相固定連接形成ー個整體,擱腳板7壓設固定在后支架后架部上。兩個后輪6設置于后支架后架部的左右兩側部。后車架前架部5的前端部與前叉I相轉動地設置。鞍座支架10只有一根。擱腳板7與后車架4上開設有插槽,鞍座支架10插設在插槽內。鞍座支架10下部的鎖定機構不是本實用新型的要點,只要是能夠將鞍座支架10固定設置于后車架4上的都是可以的,如在鞍座支架10與后車架4之間通過螺釘相連接,或者在鞍座支架10上設置彈銷,而在后車架4上開設有彈銷孔,當彈銷插在彈銷孔內時,鞍座支架10與后車架4相固定連接。無圖示,兒童三輪車還包括籃框,籃框與鞍座8相固定地設置。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具有籃框,能夠存放物品,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籃框隨同鞍座8 —起被拆離,方便兒童將兒童三輪車當作滑板車使用。兒童三輪車還包括前輪腳踏機構,前輪腳踏機構與前輪2相連接。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拆卸地連接,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兒童能夠通過前輪腳踏機構騎駛。[0023]以上涉及到的上下前后等方位詞,前輪2所在的位置為前,后輪6所在的位置即為后。如上所述,我們完全按照本實用新型的宗旨進行了說明,但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和實施方法。相關技術領 域的從業者可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思想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同的變化及實施。
權利要求1.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前叉(I)、設置于所述的前叉(I)下部的前輪(2)、設置于所述的前叉(I)上并能夠控制所述的前輪(2)轉向的車把(3)、前部與所述的前叉(I)相轉動設置的后車架(4)、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4)上的擱腳板(7)、鞍座(8)、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車架(4)的后部左右兩側部的兩個后輪(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擱腳板(7)壓設固定在所述的后車架(4 )上,所述的鞍座(8 )包括鞍座本體(9 )、連接于所述的鞍座本體(9 )的下部并向下伸出的鞍座支架(10),所述的擱腳板(7)與/或所述的后車架(4)與所述的鞍座支架(10)的下部通過鎖定機構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具有第一工作狀態與第二工作狀態,當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所述的鞍座(8)位于所述的擱腳板(7)的上方,所述的擱腳板(7)支撐所述的鞍座(8),當所述的鞍座(8)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所述的鞍座(8)拆離所述的擱腳板(7)的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支架包括位于前部的上下傾斜設置的后車架前架部(5)、橫設于后部的后支架后架部,所述的后車架前架部(5)的后部與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的前部相固定連接形成一個整體,所述的擱腳板(7)壓設固定在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的后輪(6)設置于所述的后支架后架部的左右兩側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車架前架部(5)的前端部與所述的前叉(I)相轉動地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鞍座支架(10)只有一根。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擱腳板(7)與/或所述的后車架(4)上開設有插槽,所述的鞍座支架(10)插設在所述的插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兒童三輪車還包括籃框,所述的籃框與所述的鞍座(8)相固定地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兒童三輪車還包括前輪腳踏機構,所述的前輪腳踏機構與所述的前輪(2)相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前叉、設置于前叉下部的前輪、設置于前叉上并能夠控制前輪轉向的車把、前部與前叉相轉動設置的后車架、設置于后車架上的擱腳板、鞍座、分別設置于后車架的后部左右兩側部的兩個后輪,擱腳板壓設固定在后車架上,鞍座包括鞍座本體、連接于鞍座本體的下部并向下伸出的鞍座支架,擱腳板與/或后車架與鞍座支架的下部通過鎖定機構能夠拆卸地連接,兒童三輪車具有第一工作狀態與第二工作狀態,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一工作狀態下時,依然能夠作為兒童乘坐的兒童三輪車使用,當兒童三輪車處于第二工作狀態下時,鞍座被拆離,兒童三輪車能夠作為滑板車使用,增加了使用功能、實用性強、較富有童趣、延長了使用年限、并且使用較方便。
文檔編號B62K9/02GK202754078SQ201220347390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18日
發明者張英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