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緊湊型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設計創新涉及微型的電動交通工具,涉及帶有方向控制舵的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之改進,主流的稱謂^電動滑板車,及其車輛分類,輕小緊湊是主要方向,滑板車類可能是主分類。具體的說,涉及外觀分類21-02。此類車輛加裝大型車輪,可以成為所謂的微型電動自行車或者近似微型電動自行車,所以也涉及電動自行車領域。
技術背景現代城市私家車過多,交通系統不太發達,整個城市極其擁擠,大眾迫切的需要一 種緊湊輕小型的折疊車輛,特別是輕型的、短途的、折疊后體積很小的、便于隨身攜帶的微型電動車輛。這類交通工具將會更廣泛的普及,進入大眾視野。對于這類交通工具來說,大小、重量、體積是很重要的。帶有方向控制舵的電動踏板(滑板)車屬于一類比較成熟的產品,重量一般在20—40公斤,例如CN99221593. 5,一般來說,此類產品都具有方向控制舵、車體轉向軸立柱、踏板,很多車還具有座椅立柱以及座椅。在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之間具有肘軸關節元件。在使用狀態時,車體轉向軸立柱基本上縱向于地面,踏板基本上平行于地面,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形成L形,在車體轉向軸立柱頂端帶有方向控制舵;在折疊狀態時,借助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之間的肘軸關節元件,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形成一字狀。在踏板的下面具有電池(其定義包括,電池電源、電池電源組),有時,控制器、充電器、其他電子控制部分也設置于其中。車體轉向軸立柱尾端設置有輪軸組件1,踏板的尾部設置有輪軸組件2。當然除此以外,這類產品還具有電路以及控制器、剎車裝置、電動機以及驅動組件、照明燈、電力指示燈等等。這類產品雖然體積小,卻比較沉重,短時間的提起是可以的,但是搬運或者稍長時間提起卻是困難的,由于車體小,如果放置在室外,反而容易丟失。經過多年發展,人力滑板車與現有的電動滑板的車身折疊機構比較成熟,為了在行駛時獲得更好的通過性,要加大輪子的直徑,還要降低踏板的高度,所以在體轉向軸的套管后方具有一斜下延伸突出的拖拽支臂,其優點是,便于安裝大型前車輪,同時踏板距離地面的距離比較近,車身的重心比較低,然而,它卻有一個極大的缺陷折疊之后,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之間具有很大間隙。通常,車前立柱頂部與后車輪貼緊,或者車前立柱的頂部接觸到踏板后部,車把低于或等于車輪的高度,折疊后的車體呈現出近似矩形的框架或者三角形,折疊結構不緊湊,結構松散,不是呈現出緊密的一字形,輪徑越大、斜下的支撐臂就越長,折疊之后體積就越大,所以攜帶也越發的不方便,再加上同類型的設計一般采用鉛酸電池,而且鉛酸電池布設在踏板之下,這樣,折疊之后的車身太肥厚。對于便攜式微型電動交通工具來說,車體體積和重量是至關重要的,前述的問題使得人們無法隨身攜帶此類微型的交通工具,例如,在公共汽車、在地鐵上、在人群中,在小型的私人轎車上所遇到的空間窄小的問題。先有技術CN200920278941.6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前述問題,實現了緊湊輕小、便攜,但是,它比較適用于小輪徑的車輪,如果安裝大輪徑的車輪,例如輪徑超過8寸、10寸以上,踏板距離地面就比較高,重心也隨之增加,腳踏人力滑行時,就不易掌握平衡。如果在前插架增設減震,提高抗顛簸的性能,則車的底盤更高,更不適用。面臨前述的問題,本申請人提出了以下的改進方案。
發明內容本設計是要提供一種緊湊型電動車,特別是,在折疊狀態下,填充并利用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減少了間隙,減少了車體占用的空間,使之適合攜帶,從而解決前述的問題。_9] 本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緊湊型電動車,包括,垂向的車體轉向軸及其組件,橫向的車體折疊軸及其組件;轉向軸套管的后方具有斜下延伸出的拖拽支臂,拖拽支臂與踏板相連; 在展開狀態下,垂向的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呈L形;在折疊狀態下,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呈一字型,側視車輛時,能源倉至少部分的位于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二者之間,車體轉向軸立柱、踏板、電池倉形成緊密的車身。根據前述,能源倉位于車立柱,其包括但是不限于,能源倉與車立柱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根據前述,能源倉位于車立柱,其包括但是不限于,能源倉與車立柱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并且,能源倉帶有軸孔,軸孔的樞軸方向與車立柱樞軸方向一致,能源倉繞軸轉動,在車輛折疊狀態下,能源倉轉動設置在車立柱后方,填充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在車輛展開使用狀態下,能源倉繞軸轉動,從車立柱后方讓位移開。根據前述,鞍管或者鞍管前方設置能源倉,鞍管設立在車輛的后部,以鞍管根部為軸,向車前方向轉軸折疊,所述的鞍管與車輛可以是分體結構,鞍管與車輛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根據前述,能源倉位于鞍管,其包括但是不限于,所述的能源倉與鞍管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鞍管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根據前述,能源倉內置電池,所述的電池包括但是不限于反復充放電的鋰電池。根據前述,能源倉內置鋰電池,在折疊狀態下,踏板橫梁上方設置能源倉。根據前述,能源倉內置鋰電池,踏板梁與能源倉軸動連接,其中,在車輛收折狀態下,能源倉翻折閉合;在車輛展開狀態下,能源倉翻折平展。根據前述,所述的緊密布局是指間隙在15厘米之內。根據前述,所述的緊密布局是指間隙在15厘米-30厘米之間。根據前述,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在前腳輪和/或后腳輪內部設置有驅動電機。優點和積極效果:車體的空間被充分利用,體積更小,比傳統產品減少了大約30%——100%的空間體積,這樣可以減少運輸成本;更易于攜帶,方便人們短途代步;這種產品能緩解人流和交通壓力,替代某些車輛,減少占地空間,適用于出差、旅行、經常在室外出行流動的人員。特別是,基于傳統的人力滑板車,很容易的升級成為電動滑板車,不用很大的變動,加設輪轂電機、在立柱上加設能源倉,即可升級成為電動滑板車,原有的廠家只需比較小的改動就可以改產;轉向軸套管后方具有斜下拖拽支臂,所以,無論前腳輪的輪徑大或者小,都可以使踏板重心很低。折疊之后,能實現車身的緊密折疊,而且車身薄而窄(優選的8-15厘米),底盤重心更低、輪徑很大,通常,輪徑可以設置成8寸-16寸,大輪徑的腳輪,使車輛的通過性更好。 各個改進方案的優點和積極效果將在后文中結合實施例給出。
圖I示意的是折疊方式A,車輛展開使用狀態。圖2示意的是折疊方式A,車輛折疊狀態。圖3示意的是折疊方式B,車輛展開使用狀態。圖4示意的是折疊方式B,車輛折疊狀態。圖5示意的是能源倉繞車立柱移位變動之后。圖6示意的是兩個能源倉繞車立柱移位折疊。圖7示意的是兩個能源倉繞車立柱移位展開。圖8示意的是兩個能源倉繞踏板中梁移位展開。圖9示意的是兩個能源倉繞踏板中梁移位折疊狀態之一。圖10示意的是兩個能源倉繞踏板中梁移位折疊狀態之二。圖11示意的是未安裝能源倉的車架和踏板中梁。圖12示意的是踏板中梁設置兩個能源倉展開狀態。圖13示意的是踏板中梁設置兩個能源倉折疊狀態。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例I :參見圖I和圖2,其示意的是折疊方式A,常見的滑板車車身都是采用此類折疊方式。參見圖3和圖4,其示意的是折疊方式B,常見的折疊自行車車身都是采用此類折疊方式。車的折疊機構及其組件位于車體轉向軸套管的上方,而且緊鄰轉向軸套管。L形主車身,在車立柱的后方設置能源倉,能源倉內置電池,在折疊狀態下,能源倉位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它可以是多種體現形式,其中,1,能源倉可以是與車立柱一體的腔管,能源倉明顯的突出于車立柱電池內置于其中。例如,在立柱后方設置延伸突出的型腔。2,能源倉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分別設置相互匹配結合的安裝機構。它可以有多種實現的方法,例如,凸軌與滑槽相互插接(例如用擠拉伸型材制造立柱的時候預留出長條的凸軌或者凹槽,能源倉上設置相匹配的軌道插接)、齒鉤卡和、再例如,市面上非常常見的電動自行車前斜梁上設置能源倉的方法和機構(車梁上設置安裝座,能源倉與之匹配安裝)。最簡單的,可以是掛鉤,例如1,車立柱上下各設置兩個掛鉤,電池倉設置兩個對應匹配的孔,在所需的時候,電池倉掛在車立柱上;再例如2,在電動自行車領域中常見的,一個類似于水壺的電池倉與車架上的水壺架裝配,與之類似的方案是,在車立柱(特別是指套疊伸縮管的外套管)上設置一類似水壺架的安裝座,類似水壺的電池倉與之裝配、拆卸,所述的安裝座可以是彈性變形的框架結構,電池倉與之過盈壓配結合。3,參見圖5,其示意的是能源倉繞軸移位變動之后的狀態。一種帶有垂向軸孔的能源倉,車立柱穿過所述的垂向軸孔,能源倉可以繞軸(車立柱)轉動,在車輛展開、行駛的時候,能源倉轉動設置在車立柱前方,從而車立柱后方讓出更多空間給駕駛人,在折疊的時候,能源倉轉動設置在車立柱后方,從而,填充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此類設計特別適合緊湊輕小型折疊電動車、便攜式體積較小的車輛。在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設置鎖定機構,使繞軸轉動的能源倉于固定狀態設置在車立柱,防止能源倉擺動,此類固定機構有無數種,例如,過盈壓配、栓銷、磁鐵吸合、齒鉤卡和、服裝領域 常見的尼龍搭扣,等等。4,根據前述示意的實施例,能源倉繞軸移位變動。分別具有垂向軸孔的兩個能源倉,車立柱穿過所述的垂向軸孔,兩個能源倉可以繞軸(車立柱)轉動,在車輛展開、行駛的時候,能源倉轉動設置在車立柱兩側或者前方,參見圖7,從而車立柱后方讓出更多空間給駕駛人,在折疊的時候,兩個能源倉繞軸(車立柱)轉動之后設置在車立柱后方,參見圖6,從而,填充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此類設計特別適合緊湊輕小型折疊電動車、便攜式體積較小的車輛。在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設置鎖定機構,使繞軸轉動的兩個能源倉于固定狀態設置在車立柱,防止能源倉擺動,此類固定機構有無數種,例如,過盈壓配、栓銷、磁鐵吸合、齒鉤卡和、服裝領域常見的尼龍搭扣,等等。根據前述,一種衍生的方案C是,在車立柱一側或者兩側設置能源倉,車立柱與能源倉側向(車體橫向)平行,在折疊狀態下,雖然,車立柱與踏板之間具有一定的間隙,但是,從車的側面來看,能源倉是位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能源倉填充了立柱與踏板之間的間隙,除了車立柱與踏板之間一塊很小的間隙之外(一般來說,車前立柱是比較細的),實際上,大部分空間被有效利用,所以,此類衍生的方案,其性質和目的是相同的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間隙被填充,能源倉位于車立柱與踏板兩者之間,從而實現緊密折疊的車身。具體實施例2 鞍管設立在車輛的后部,以鞍管根部為軸,向車前方向轉軸折疊。在鞍管以及鞍管前方設置能源倉,能源倉內置電池,在折疊狀態下,能源倉位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它可以是多種體現形式,其中,5,能源倉可以是與鞍管一體的腔管,電池內置于其中。6,能源倉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鞍管之間分別設置相互匹配結合的安裝機構。它可以有多種實現的方法,例如,在鞍管上設置安裝座,能源倉與之匹配插接,或者在鞍管底部與踏板的結合處附近設置安裝座,電池倉沿著鞍管樞軸方向設立。7,與圖5近似,能源倉繞軸移位變動之后的狀態。一種帶有垂向軸孔的能源倉,鞍管穿過所述的垂向軸孔,能源倉可以繞軸(鞍管)轉動,在車輛展開、行駛的時候,能源倉轉動設置在鞍管后方,從而鞍管前方讓出更多空間給駕駛人,在折疊的時候,能源倉轉動設置在鞍管前方,從而,填充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此類設計特別適合緊湊輕小型折疊電動車、便攜式體積較小的車輛。在能源倉與鞍管之間設置鎖定機構,使繞軸轉動的能源倉于固定狀態設置在鞍管,防止能源倉擺動,此類固定機構有無數種,例如,過盈壓配、栓銷、磁鐵吸合、齒鉤卡和、服裝領域常見的尼龍搭扣,等
坐寸O根據前述,一種衍生的方案D是,在鞍管一側或者兩側設置能源倉,鞍管與能源倉側向(車體橫向)平行,在折疊狀態下,雖然,車立柱與踏板之間具有一定的間隙,但是,從車的側面來看,能源倉是位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能源倉填充了立柱與踏板之間的間隙,除了鞍管與踏板之間一塊很小的間隙之外,大部分空間被有效利用,所以,此類衍生的方案,其性質和目的是相同的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間隙被填充,能源倉位于車立柱與踏板兩者之間,從而實現緊密折疊的車身。鞍管以及電池倉,可以是一選擇裝配的部件,可拆卸、可安裝的部件,根據需要,以及車輛的行駛距離,選擇加裝。例如,在車輛后部設置安裝座,鞍管根部與之安裝結合。插接;插接到安裝座之后,用橫向的螺絲螺接;鞍管插接到安裝座里,用管式快扳夾緊固定。這些都是本領域常見的方法和機構,在此不贅述。 具體實施例3 L形主車身,在踏板上方設置能源倉,能源倉內置鋰電池,在折疊狀態下,能源倉位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它可以是多種體現形式,其中,8,能源倉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踏板之間分別設置相互匹配結合的安裝機構。它可以有多種實現的方法,例如,凸軌與滑槽相互插接(例如用擠拉伸型材制造踏板的時候預留出長條的凸軌或者凹槽,能源倉上設置相匹配的凸軌或者凹槽插接)、齒鉤卡和。踏板與電池倉的連接機構,再例如,兩者之間設置過盈壓配、栓銷、磁鐵吸合并定位、帶有彈簧機構的齒鉤卡和、甚至最簡單的可以是服裝領域常見的尼龍搭扣、繩索等等,在所需的時候,將電池倉與踏板踏板結合在一起。9,根據前述示意的實施例,能源倉繞軸移位變動。參見圖8至圖13。(圖12和圖13)分別具有軸孔的兩個能源倉,兩個踏板中梁分別穿過前述的軸孔,兩個能源倉可以繞軸(踏板中梁)轉動,在車輛展開、行駛的時候,兩個能源倉轉動展開(圖8和圖12),形成便于腳踏的板狀踏板,在L形車身折疊的時候,兩個能源倉繞軸(踏板中梁)轉動之后,填充車立柱與踏板中梁之間的空間(圖9和圖10),如圖12所示,當兩個能源倉打開作為踏板的時候,兩個下邊沿相互抵觸貼緊。圖11示意了有待安裝兩個能源倉的車架,特別是示意,踏板中梁是兩個圓柱形的軸(空心的軸管),用于安裝兩片能源倉。此類設計特別適合緊湊輕小型折疊電動車、便攜式體積較小的車輛。在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設置鎖定機構,使繞軸轉動的兩個能源倉于固定狀態設置在車立柱與踏板中梁之間,為了防止能源倉擺動,此類固定機構有無數種,例如,過盈壓配、栓銷、磁鐵吸合、齒鉤卡和、月艮裝領域常見的尼龍搭扣,等等。具體實施例4 根據前述實施例所述,如果有必要,可以是以上三個實施例的結合,在立柱和踏板,或者在立柱、鞍管、踏板同時設置能源倉,以達到相同目的。車架或者車身的折疊機構、車把的折疊機構、鞍管的折疊機構,并不是本申請所要描述的重點,在傳統中,在本領域以及自行車領域內,車架、立管、鞍管、滑板車的折疊器有無數種,所以本申請不用過多的贅述。可以根據需要,在能源倉內部設置控制器、電池保護板、以及其它零部件和電子部件。從而,協同的來實現緊密折疊。能源倉內部的能源借助連接件輸出給電動機,例如在車腳輪內設置輪轂電機。優選的,車把是折疊的車把,在折疊狀態下,車把與轉向軸立柱方向一致,且緊密折疊。從而,能得到窄而薄的車身,以便于隨身攜帶,例如,車身折疊之后橫向寬度50毫米-200毫米之間,特別是指70-120毫米。除了前述的關鍵改進之處,本申請所述的電動車,還包括傳統車輛具有的車體轉向軸立柱、帶有伸縮機構的車前立柱、轉向軸套管及其組件、踏板、方向控制舵、動力電池、電路以及控制器、剎車裝置、電動機(驅動車輛行走的驅動電機)、車架折疊軸動組件,車體轉向軸立柱頂部具有方向控制舵,車體轉向軸立柱尾端具有前插架以及輪軸組件I,踏板尾端具有后插架以及輪軸組件2。優選的采用輪內電機(例如輪轂電機),但是也可以根據情況,采用其他驅動形式 的電機。在本申請中所稱謂的滑板車是廣義的,傳統意義上的滑板車之定義,不應該構成對本創新的不當限定。因為傳統滑板車的形狀結構稍作變化,體積加大,就成為近似微型自行車。例如,所述的踏板,被設置的較低,距離地面很近的時候,其可以作為踏板,能供人腳踩踏;而踏板被設置的比較高,距離地面比較遠的時候,其可以被視為傳統自行車的車架大梁。如果,踏板不高不低,或者根據腳輪的大小,設置踏板的高矮,則,該踏板可以是兩用的踏板或者車架大梁。本文中所述的能源倉可以內置電池,例如,鉛酸電池等等,優選為,反復充放電的鋰電池,包括磷酸鐵鋰。所述的能源倉內部也可以設置其它能源裝置,例如,燃料電池、儲備氫氣的裝置以及動力裝置等等。所以,能源倉是廣義的。說明書附圖以及實施例中,是為了便于說明,易于理解,有些部分被放大或者縮小了,根據車輛的大小、用途、載重等等情況設置,實際效果和目的也會隨之變化,有所不同。除了圖中示意的能源倉可以更美觀的設置附著在轉向軸立柱上或者鞍管上、包覆在轉向軸立柱上或者鞍管上,轉向軸立柱上或者鞍管的側面也可以設置至少部分的能源倉,但是關鍵的,本申請揭示的重點減少車體體積,在立柱和踏板之間設置電池倉。說明書附圖中和本文示意了本設計創新目的之所在,示意了是如何達到這些目的的,示意了這些目的是能夠實現的,本設計不僅僅是片面的提供這些實施例,而是用示范案例來提出創新重點所在,提供一類以這些重點為核心內容的創新。為了說明和示意,某些部位的大小比例被故意放大或縮小了,也有某些部件被省略了,在不背離揭示的核心思想下,另有無數種具體實施的方案,本申請不可能詳細的逐一的列舉,本文僅僅是示意實現的手段,按照本設計的創新思想,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不用創造性的勞動就可以做出等效變化和等效修改以達到相同的目的,在本申請中沒有過多的去贅述,實質上這些都屬于本倉Il新所揭示的。在適宜的情況下、在允許的范圍內,申請人有權利做適當的修改,或者根據需要將改進方案任意的組合或者分解,并且寫入權利要求書,作為本申請增加的權利要求或者作為分案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之用途。
權利要求1.緊湊型電動車,包括,垂向的車體轉向軸及其組件,橫向的車體折疊軸及其組件; 轉向軸套管的后方具有斜下延伸出的拖拽支臂,拖拽支臂與踏板車梁相連; 在展開狀態下,垂向的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車梁呈L形; 在折疊狀態下,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車梁呈一字型,側視車輛時,能源倉至少部分的位于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車梁二者之間,車體轉向軸立柱、踏板車梁、能源倉緊密布局。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位于車立柱,其包括但是不限于, 能源倉與車立柱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位于車立柱,其包括但是不限于, 能源倉與車立柱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車立柱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 并且,能源倉帶有軸孔,軸孔的樞軸方向與車立柱樞軸方向一致,能源倉繞軸轉動,在車輛折疊狀態下,能源倉轉動設置在車立柱后方,填充于車立柱與踏板之間的空間;在車輛展開使用狀態下,能源倉繞軸轉動,從車立柱后方讓位移開。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鞍管或者鞍管前方設置能源倉,鞍管設立在車輛的后部,以鞍管根部為軸,向車前方向轉軸折疊,所述的鞍管與車輛可以是分體結構,鞍管與車輛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位于鞍管,其包括但是不限于, 所述的能源倉與鞍管可以是分體結構,能源倉是一個獨立的外殼,能源倉與鞍管之間借助相互匹配的連接機構結合在一起。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內置電池,所述的電池包括但是不限于反復充放電的鋰電池。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內置鋰電池,在折疊狀態下,踏板橫梁上方設置能源倉。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能源倉內置鋰電池,踏板梁與能源倉軸動連接,其中,在車輛收折狀態下,能源倉翻折閉合;在車輛展開狀態下,能源倉翻折平展。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所述的緊密布局是指間隙在30厘米之內。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緊湊型電動車,其特征還在于在前腳輪和/或后腳輪內部設置有驅動電機。
專利摘要緊湊型電動車,包括,轉向軸套管的后方具有斜下延伸出的拖拽支臂,拖拽支臂與踏板相連;在展開狀態下,車身呈L形;在折疊狀態下,車身呈一字型,側視車輛時,能源倉至少部分的位于車體轉向軸立柱與踏板二者之間,車體轉向軸立柱、踏板梁、電池倉形成緊密的車身。能源倉設置于車體轉向軸立柱后部或者鞍管前部。折疊時,車體的空間被充分利用,基于傳統的人力滑板車,很客易的升級成為電動滑板車;通常,輪徑可以設置成8寸-16寸,踏板距離地面很近,重心很低。能實現車身的緊密折疊,薄而窄的車身。
文檔編號B62K3/00GK202641970SQ20122027327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11日
發明者劉崗 申請人: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