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具體涉及一種輕便安全的電動自行車。
背景技術:
隨著清潔能源越來越多使用,采用電能驅動的電動車越來越受到歡迎,以其快捷, 節能受到消費者的喜歡。傳統的電動車體積較大,電池組,車架都占有較大的體積,沒有辦法輕松搬運攜帶。后來,市場上出現了可以折疊的電動車,其原理就是采用更小的電機,并且減少蓄電池占用的體積,增加空間利用率。但是它的缺點是,在需要將電池拆下時,要拆下許多零部件之后再裝上,這樣對于使用者非常不方便,而且水積在車架主管中排出不易, 存在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車,以解決現有技術的電動車電池拆裝不方便、積水排出不易的技術問題。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電動車,包括前叉總成、車架主管、后叉總成和驅動總成,車架主管進一步包括一主管體,所述主管體為扁平中空管狀結構,前方封閉,后方開口,其內部放置蓄電池組;—保護蓋,所述保護蓋為一蓋體,所述保護蓋緊密連接在所述主管體后方。依照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主管還包括一防爆線,所述防爆線為一三角形的凹槽線體,所述防爆線設置在所述主管體的下方外部。由于采用了以上的技術特征,使得本實用新型相比于現有技術,具有如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第一、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可以將電動車的蓄電池組從車架的后方開口放入車架主管內,需要拆裝更換電池時非常方便,而且取下保護蓋可以將管內的積水排出;第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車架主管上設置有防爆線,電池意外炸開時,爆炸的沖擊力只會往下不會往上傷害駕駛的人,使用更加安全。當然,實施本實用新型內容的任何一個具體實施例,并不一定同時達到以上全部的技術效果。
圖1是電動車的示意圖;圖2是車架主管的示意圖圖3是圖2的車架主管右視開口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便于理解,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敘述。請參考圖1、圖2及圖3,一種電動車,包括前叉總成10、車架主管20、后叉總成30 和驅動總成40,其中車架主管20進一步包括一主管體21,所述主管體21為扁平中空管狀結構,前方封閉,后方開口,其中空內部22放置蓄電池組24 ;—保護蓋23,所述保護蓋23為一蓋體,所述保護蓋23緊密連接在所述主管體21后方。一般的車架主管20都呈現前高后低的結構,而且為了電源線的通過,在前方都開設有大小不一的通孔,這就容易在車子往前行的過程中讓雨水滲入車架主管20,而且排出不易,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在車架主管20的后方設置開口,蓋上保護蓋23,取下保護蓋23即可將積水排出,保護蓋23可以用螺絲鎖付也可以是緊密配合的設計。請參考圖3,所述車架主管20還包括一防爆線25,所述防爆線25為一三角形的凹槽線體,所述防爆線25設置在所述主管體21的下方外部,蓄電池組24意外炸開時,爆炸的沖擊力只會往管體相對較薄弱的地方也就是防爆線25去,不會往上傷害駕駛的人,使用更加安全。由于采用了以上的技術特征,使得本實用新型相比于現有技術,具有如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第一、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可以將電動車的蓄電池組從車架的后方開口放入車架主管內,需要拆裝更換電池時非常方便,而且取下保護蓋可以將管內的積水排出;第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車架主管上設置有防爆線,電池意外炸開時,爆炸的沖擊力只會往下不會往上傷害駕駛的人,使用更加安全。以上公開的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并非用來限制其本身,任何熟習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內涵的情況下,所做的均等變化和更動,均應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車,包括前叉總成、車架主管、后叉總成和驅動總成,其特征在于,車架主管進一步包括一主管體,所述主管體為扁平中空管狀結構,前方封閉,后方開口,其內部放置蓄電池組;一保護蓋,所述保護蓋為一蓋體,所述保護蓋緊密連接在所述主管體后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主管還包括一防爆線,所述防爆線為一三角形的凹槽線體,所述防爆線設置在所述主管體的下方外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動車,包括前叉總成、車架主管、后叉總成和驅動總成,車架主管進一步包括一主管體,所述主管體為扁平中空管狀結構,前方封閉,后方開口,其內部放置蓄電池組;一保護蓋,所述保護蓋為一蓋體,所述保護蓋緊密連接在所述主管體后方。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動車,可以將電動車的蓄電池組從車架的后方開口放入車架主管內,需要拆裝更換電池時非常方便,而且取下保護蓋可以將管內的積水排出,使用更加安全。
文檔編號B62K11/02GK202243858SQ20112033857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9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9日
發明者陳永贊 申請人:上海今翔工貿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