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斜板拖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大體上涉及拖車,尤其是具有傾斜貨板并由液壓進行傾斜控制的拖車。
背景技術:
拖車具有多種形態和尺寸以適應貨物的不同形狀。平板拖車特別用于運輸一些例如車輛和集裝箱之類的設備,其可以通過簡單的驅動來將這些設備拉上、拉下或推上、推下拖車平臺,從而實現裝載和卸載。眾所周知,可以在拖車尾部安裝裝載頗臺使裝載和卸載過程更加方便,同樣公知的是,也可以將拖車貨板鉸接地安裝在拖車架上,這種方式下通常通過液壓的方式使拖車貨板或平臺相對于拖車架傾斜,這導致需要在拖車尾端安置額外的斜坡才可以裝載/卸載設備。同樣公知,斜板拖車具有可移動的集裝箱,這種類型的拖車典型地用于從工地運送垃圾相。這種拖車利用鏈傳動或鉸盤機構來控制集裝箱裝上拖車,正因為如此,拖車前部的鉸盤的位置可能會妨礙某些長度的貨物裝上拖車。這限制了拖車在某些特殊裝卸情況下的使用,為了滿足大的貨物或附加貨物的需要,就會使用一些可能比較昂貴的長拖車。發明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具有增強承載能力的斜板拖車。本發明更進一步的目的在于提供與地面接觸角度較小的斜板拖車。本發明還一目的在于提供寬度和長度可調的斜板拖車。本發明的其它目的和優勢將在以下結合附圖進行的說明中顯現出來,其中,通過說明和舉例的方式披露了本發明的實施例。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但無論如何不應看作對發明的限制),其提供了斜板拖車,包括主支架、包括上甲板區和下甲板區的可傾斜甲板區,該可傾斜甲板區與主支架相連,至少一組相對的驅動行走輪與主支架相連,鵝頸件連接件鉸接地連接到下甲板區,具有頂端和底端的致動裝置,該致動裝置的底端與鵝頸件的前端相連,該致動裝置的頂端與上甲板區相連,該致動裝置使得可傾斜甲板區在大體上水平位置和傾斜位置之間活動。優選地,致動裝置的頂端鉸接地連接到上甲板區的下面。優選地,鵝頸件鉸接地連接到下甲板區的頂面。優選地,致動裝置的底端鉸接地連接到鵝頸件的前端,致動裝置的頂端鉸接地連接到上甲板區。優選地,與地面接觸的這至少一組相對的驅動行走輪可以沿著拖車的縱軸向長度滑動。這可以通過液壓或其他類似方式驅動。優選地,主支架包括至少一組起重頂桿,用于水平地升起或降低斜板拖車。優選地,可傾斜甲板區包括至少一個側面可擴展區。優選地,至少一個的側面可擴展區可在擴展位置和收縮位置之間活動。
優選地,側面可擴展區做成能夠嵌入側面可擴展接收區內的形狀。優選地,可傾斜甲板區包含多個聯鎖甲板段。聯鎖甲板段可根據需要拆除或增加,以增加或減小拖車的總長。聯鎖甲板段結構完整,可以形成主支架區的一部分。優選地,斜板拖車包括可鉸接的斜坡區以方便從上甲板區將設備或集裝箱裝載和卸載到下甲板區。
參照附圖,將進一步詳細的對作為示例的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案進行說明,其中
圖1示出了處于水平位置的本發明的實施方案;
圖2示出了處于傾斜位置的圖1中的拖車;
圖3示出了正被裝載上傾斜拖車的履帶車;
圖4示出了回到水平位置的拖車。
具體實施例斜板拖車(I)具有可傾斜甲板區(2 ),其包括位于拖車(I)前端的上甲板區(5 )和下甲板區(7)。主支架(8)由適于塑形的材料如工字鋼梁制成,其可以與橫向構件相連以沿著斜板拖車的寬度和長度提供足夠的強度。如圖1所示,鵝頸件(15)位于下甲板(5)表面下的常規運輸位置,鵝頸件(15)通過鉸接點(16)鉸接地連接到可傾斜甲板區(2)。需要注意,鉸接點(16)位于可傾斜甲板區(2)的上表面,靠近下甲板(7)的前部(18)。鵝頸件(15)進一步包括用于與轉盤耦合的中心銷(20),轉盤是卡車或原動機連接系統的一部分,這在本領域是容易理解的。 下甲板(7 )具有一組驅動行走輪(22a-c )。在該特別的實施方案中,有三組驅動行走輪,然而可以想到,本發明還可以使用更少組或更多組的輪子,這個需求取決于斜板拖車的總長和運載能力。驅動行走輪(22a_c)可移動地連接到主支架,以便驅動行走輪可以向前或向后滑動,這樣的裝置是已知并已經使用的。液壓致動裝置(25 )具有頂端(26 )和底端(27 )。在實際應用中,可以采用一個或多個致動裝置(25),如液壓頂或類似可控地進行伸展和收縮的設備。致動裝置(25)的頂端
(26)通過位于上甲板(5)的下側面(30)的鉸接點(28)固定。致動裝置的底端(27)通過鉸接點(31)固定在鵝頸件(15)的前端(33)上。如圖2所示,當致動裝置(25)伸展時,鵝頸件(15)向上傾斜,這需要在卡車或原動機(未示出)上具有可傾斜轉臺(未示出),其可以傾斜大約25°。這在市場上可以買到。此時,驅動行走輪(22a_c)被帶向鵝頸件或下甲板(7)的前區(34),這樣就將鉸接點,即這組輪子(22a)帶向斜板拖車(I)的中間,也就是說,輪子(22)可以在動力(例如液壓)的驅動下沿著斜板拖車(I)的縱向長度滑動或移動。隨著致動裝置(25)伸展,帶動下甲板(7)的后區(35)更接近地面。后區(35)具有切角區或角度區(40),以使當甲板區傾斜時,它就與地面大致共面,這樣,下甲板區與地面之間的角度大約為11°,其被認為是裝載和卸載重型設備的最佳選擇。
如圖3所示,然后履帶車(42 )可接近斜板拖車(I)的尾部并非常容易地駛上下甲板區(7),這個角度優選為11°。為了方便設備從下甲板區(7)移動至上甲板區(5),將鉸接斜坡(36)置于上甲板區(5)的傾斜表面(37)上。圖1和2示出了處于關閉位置的可移動斜坡(36),這樣,如果需要的話,下甲板(7 )上的車輛就可以駛上上甲板(5 )。可傾斜甲板區可以進一步包括多個套裝的可擴展甲板區,以使拖車可以運載超寬貨物。這樣做的優勢在于它使得拖車的操作者能更靈活并且更能適應任何可能需要運載的特殊貨物而不必更換拖車。可擴展區可以像現在一樣全是側面區,也可以是獨立的段,允許進一步定制傾斜甲板區的總寬。起重頂桿(41)可以置于驅動行走輪(22a)和(22b)之間,起重頂桿(41)成對安置并且優選與滑動的驅動行走輪連接。圖7b示出了處于伸展位置的起重器(40)的前端視圖。這使得斜板拖車可以沿著它的長度上升或下降,以進一步形成拖車甲板相對于需要裝載或卸載的貨物之間的角度。術語“起重頂桿”用于描述任何通過將起重頂桿與地面嚙合從而可以為拖車主體提供支撐的裝置。起重頂桿通常是液壓致動的。如圖2所示,起重頂桿(41)為拖車(I)提供了大量的額外支撐,這樣輪子(23a)本身就不必支撐履帶車(42)的重量。沒有起重頂桿(41)時,輪子在此被成列地放置在斜板拖車(I)的兩側,牽引器(42)的所有負荷將施加在輪子組(22a)上,這可能會損壞將輪子(22a)連接到斜板拖車(I)或其輪胎上的輪軸。一旦拖拉機(42)到達了斜板拖車(I)的下甲板(7)上的適當距離,致動裝置(25)就收縮回來以使得拖車回到水平位置(圖4),起重頂桿(41)縮回來與地面脫離,而輪子(22a-c)也移回到原始位置以使得斜板拖車(I)與卡車或原動機相連。將上述過程的相反步驟,就可以實現履帶車(42)的卸載。在此描述和展示的發明示出了與現有技術中使用的液壓斜板拖車相比,所具有的一些清晰和顯著的優點和改進。本發明中的液壓斜板拖車在設計上相對比較簡單,在制造上也很經濟。與傾斜機構相關的特殊元件結合上、下甲板的定位,不僅提供了增加的運載能力,而且提供了比目前可獲得的角度更大的定位角度。另外,拖車的加長、加寬與通過起重頂桿而實現的上升、下降結合起來,使得一個簡單的拖車可以取代一系列拖車,與先前已知的相比,給操作者更多的自由和通用性。盡管本發明在此是以最實用的優選實施例進行展示和描述,但應該認識的,其落入本發明保護范圍內的,并不局限于在此描述的細節,而以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這包括了所有等效的設備和裝置。
權利要求
1.一種斜板拖車,包括主支架;可傾斜甲板區,該可傾斜甲板區與主支架相連;至少一組相對的驅動行走輪,其與主支架連接;鵝頸件連接件,其鉸接地連接到可傾斜甲板區;具有頂端和底端的致動裝置,該致動裝置的底端與鵝頸件的前端相連,該致動裝置的頂端與可傾斜甲板區相連,該致動裝置使得可傾斜甲板區在大體上水平位置和傾斜位置之間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至少一組驅動行走輪可沿著拖車的縱向長度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可傾斜甲板區包括上甲板區和下甲板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致動裝置的頂端鉸接地連接到上甲板區的下側。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鵝頸件鉸接地連接到下甲板區的頂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致動裝置的底端鉸接地連接到所述鵝頸件的前端,并且所述致動裝置的頂端與上甲板區鉸接地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主支架包括至少一組起重頂桿,其位于至少一組驅動行走輪的前面,用于水平地升高和降低該斜板拖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可傾斜甲板區包括至少一側面可擴展區。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至少一側面可擴展區可在擴展和收縮位置之間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斜板拖車,其中所述斜板拖車包括可鉸接的斜坡區,以便于從上甲板區到下甲板區的設備或集裝箱的裝卸。
全文摘要
斜板拖車,其具有與卡車或原動機耦合的可傾斜甲板區,其中鵝頸件連接件鉸接地連接到可傾斜甲板區。鵝頸件可以通過液壓頂或類似的致動裝置而傾斜,以使得甲板的甲板區在水平位置和傾斜位置之間傾斜。拖車的輪子也可以朝著拖車的前端移動,以使得拖車的后端安放在地面上,這就形成了一個淺角便于車輛駛上拖車的尾部。
文檔編號B62D53/06GK103029765SQ20111030383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10日
發明者文森特·金 申請人:海角迪灣私人有限公司